非显而易见杯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949具有多种操作模式的电子设备

专利公开号:CN101444074B

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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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显示器; 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够访问多个功能,;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激励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其它信息。

3

根据上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不可操作用于响应于用户输入编辑、删除或转发显示的信息。

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限制操作模式之一时,所述控制器禁止访问除了紧急通信功能之外的所有通信功能。

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键盘。

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所述显示器的接触敏感区。

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是用于检测手势输入的检测器。

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加速度计。

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呈现给用户的信息被存储在菜单中。

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是移动蜂窝电话。

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是个人数字助理。

12

一种控制电子设备的方法,该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时检测用户输入,在该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访问多个功能; 响应于对所述用户输入的所述检测,将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时,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进一步的用户输入;以及,响应于所述进一步的用户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激励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其它信息。

14

根据权利要求12到1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不能响应于用户输入编辑、删除或转发显示的信息。

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限制操作模式之一时,所述控制器禁止访问除了紧急通信功能之外的所有通信功能。

16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键盘。

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所述显示器的接触敏感区。

18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是用于检测手势输入的检测器。

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加速度计。

20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呈现给用户的信息被存储在菜单中。

21

一种用于控制电子设备的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具有: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所述用于控制电子设备的设备包括: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时检测用户输入的装置,在该第一活动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访问多个功能; 用于响应于所述对用户输入的检测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的装置,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时,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进一步的用户输入的装置;以及,用于响应于所述进一步的用户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装置,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22

一种控制电子设备向用户呈现信息的方法,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以及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具有至少一个活动操作模式,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执行第一多个任务中的任一任务,以及禁止操作模式,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可操作用于使用户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执行所述第一多个任务中的任一任务,所述方法包括: 激活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的禁止模式; 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用户输入; 响应于对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的所述检测,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第一条信息,同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保持处于所述禁止模式,以及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设备呈现其它条信息。

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检测的所述输入是手势输入。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2004-12-02_US2004243342A_发明申请_US20040243342A1 User input apparatus_+++A_C_O_P_T_V+++.docx
0 US2005018834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659_+++C_O_P_R_S_a_b_d_e_f_i+++.docx
0 US2003034185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700_+++A_B_E_F_M_N_R_T_U_W_Y_d_l_s_x+++.docx
0 2006-01-19_US2006012577A_发明申请_US20060012577A1 Active keypad lock for devices equipped with touch screen_+++A_B_C_D_E_M_N_O_R_S_T_U_V_W_Y+++.docx
0 2006-01-10_US6985137B_发明授权_US06985137B2 Method for preventing unintended touch pad input due to accidental touching_+++A_D_E_F_L_M_R_S_T_X_b_i_n_w+++.docx
0 2005-09-29_US2005212749A_发明申请_US20050212749A1 Motion sensor engagement for a handheld device_+++A_B_C_M_N_O_P_Q_R_S_T_U_V_d_e_f_g_h_i_j_w_x_y_z+++.docx
0 2005-06-23_US2005137825A_发明申请_US20050137825A1 Input device, input method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_+++A_B_M_N_R_S_T_U_c_o_v+++.docx
0 2005-06-02_US2005116840A_发明申请_US20050116840A1 Method for intermediate unlocking of a keypad on a mobile electronic device_+++A_B_D_E_F_M_Q_R_S_T_U_W_X_k_n+++.docx
0 2005-06-01_CN1623342A_发明公开_CN1623342A 用于对移动电子设备的键盘进行中间解锁的方法_+++A_B_D_E_F_M_N_Q_R_S_T_U_W_X_h_k_l+++.docx
0 1998-01-07_GB2314739A_发明专利_GB2314739A Disabling key scanning operation in a mobile phone_+++A_B_D_E_F_M_R_T_U_W_X_Y+++.docx
0 2004-09-22_CN1531676A_发明公开_CN1531676A 用户输入装置.docx
0 2004-09-02_US2004169674A_发明申请_US20040169674A1 Method for providing an interaction in an electronic device and an electronic device_+++A_B_C_D_E_F_G_H_I_J_M_O_P_Q_R_T_U_V_W_X_Y_Z+++.docx
0 2004-07-29_US2004145613A_发明申请_US20040145613A1 User Interface using acceleration for input_+++A_B_C_M_O_P_Q_T_U_V+++.docx
0 2004-05-06_US2004085351A_发明申请_US20040085351A1 Method of deactivating device lock state, and electronic device_+++A_B_D_E_F_M_N_R_S_T_U_W_X_i_k+++.docx
0 2003-03-26_CN1405728A_发明公开_CN1405728A 防止偶然触摸引起意外的触摸屏输入的方法_+++A_B_D_E_F_L_M_N_R_S_T_U_W_X+++.docx
0 2001-10-18_US2001030640A_发明申请_US20010030640A1 Input device using tapping sound detection_+++A_B_C_M_O_T_U_V+++.docx
0 1999-10-27_EP0951883A_发明公开_EP0951883A2 Wearable communication device with bone conduction transducer_+++A_C_O_P_R_S_T_V_b_e_g_h_j_k_m_q_u_w_y_z+++.docx
0 1998-01-14_CN1170328A_发明公开_CN1170328A 流动无塞绳电话机中键锁定操作的控制设备和方法_+++A_B_D_E_F_M_R_T_U_W_X+++.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显示器; 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够访问多个功能,;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您好。我是您的专利代理师。

针对您提供的权利要求1、目标专利说明书(CN101444074B)以及两份对比文件(D1: US20040169674A1, D2: US20050212749A1),我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专利审查指南,结合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并详细比对对比文件原文,为您提供专业的创造性分析和无效可能性评估。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解释

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以下简称“本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的关键技术特征解释如下:

1. **技术特征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 **解释**:根据本专利说明书\[0017\]和\[0025\],第一用户输入可以是键盘等传统输入装置。在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用户可通过其访问通信功能、信息功能、摄像头功能等“多个功能”。即,这是设备处于正常未锁定状态下的主输入接口。

2. **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 **解释**:根据本专利说明书\[0018\]-\[0020\],该设备可以是加速度计、接近传感器等,用于检测轻敲(tap)、摇晃、倾斜等手势输入。重点在于,它是区别于第一输入设备的另一种输入方式。

3. **操作模式(特征D、E、F、G、H、I)**

* 本专利的核心在于构建了一个包含**三种逻辑状态**的模式转换体系:

* **第一活动操作模式(Active Mode)**:对应正常使用状态,第一输入设备可访问所有功能\[0025\]。

* **第二限制操作模式(Restricted Mode/Locked Mode)**:对应常规的“键盘锁”状态。控制器禁止通过输入访问多个功能,防止无意拨号等\[0002\],\[0027\]。在此模式下,显示器仅能显示极有限的信息(如信号强度、电池电量)\[0028\]。

* **第三限制操作模式(Information View Mode while Locked)**:这是本专利发明的核心状态。

* **进入方式**:在第二模式(锁屏)下,响应**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手势)**的特定输入进入\[0036\]。

* **状态特性(特征H、I)**:它依然是“限制操作模式”,控制器必须保持**禁止**用户访问多个功能,且**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如键盘)对用户激励不响应**\[0029\],\[0032\]。

* **技术效果(特征H)**:控制器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0029\]。根据本专利图3A-3G及说明书\[0031\],这些信息包括未接来电详情、SMS消息完整内容等。即,用户无需完全解锁(进入第一模式)即可快速查看隐私或详细信息,同时因保持在限制模式而防止了误操作\[0005\]。

### 第二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D1和D2的原文进行详细比对。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对比文件1 (D1): US20040169674A1对比文件2 (D2): US20050212749A1
技术特征A:包括:显示器实质公开。<br>\[0026\] "...a display 309 for inputting and outputting information..."<br>Fig 3, 要素309。实质公开。<br>\[0035\] "Display 12 presents visual output of the device..."<br>Fig 1, 要素12。
技术特征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实质公开。<br>\[0026\] "...a keyboard 308... for inputting and outputting information..."(键盘是访问手机功能的传统装置)。<br>Fig 3, 要素308。实质公开。<br>\[0035\] "...Input 14 may comprise a keyboard, keypad..."<br>Fig 1, 要素14。
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毫无异议公开。<br>\[0026\] "...a motion sensor 314 for detecting motion, e.g. a tap and/or a gesture made by the user..."(明确公开检测手势的运动传感器)。<br>Fig 3, 要素314。毫无异议公开。<br>\[0034\] "...motion detector 22 tracks movement of handheld device 10 which may be used as a form of input..."<br>\[0043\] 详细描述了加速度计检测倾斜和转换。<br>Fig 1, 要素22。
技术特征D: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br>技术特征E:在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够访问多个功能,<br>技术特征F: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未公开。<br>D1虽然提及手机可能在口袋中(\[0025\]),但这描述的是一种物理场景,并未明确描述控制器响应输入在“活动模式(允许访问多功能)”和“限制模式(禁止访问多功能)”之间进行逻辑切换的方案。D1侧重于如何通过手势在不同交互状态下进行控制,而非设备整体的安全锁定模式。未实质公开。<br>D2虽然提到了第一模式和第二模式(\[0004\],\[0065\]),但其第一模式是“等待触发模式”,第二模式是“运动敏感启用模式”。这两种模式区别在于运动传感器是否工作,用于修改图像(\[0004\])。这不等同于权利要求中为了防止误操作而设置的“禁止访问多个功能”的逻辑限制模式。D2在两种模式下均未描述“禁止用户访问多个功能”。
技术特征G: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未公开。<br>由于D1未公开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故无法公开从其切换至第三模式。D1的\[0025\]描述了在静音或拒接电话时使用手势(tap),属于特定业务流程中的控制,而非模式切换。未公开。<br>原因同特征D。
技术特征H: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未公开。<br>D1未涉及禁止访问多功能的第三限制模式。未公开。<br>reason同上。
技术特征I: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未公开。<br>D1未提及这种特定的第一输入设备被禁用的限制状态。未公开。<br>reasont同上。

###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 -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 CPA)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我们需要从**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以及**公开程度**四个维度进行考量。

我推荐将 **对比文件1 (D1: US20040169674A1)**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分析如下: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角度**:

* **本专利**:解决的问题是在电子设备处于限制(锁定)模式时,用户希望快速检查特定信息(如来电详情),而无需经历完整解锁进入活动模式的不便,同时由于设备仍处于限制模式,防止了对信息的无意误操作\[0002\],\[0003\],\[0005\]。其核心是**锁屏状态下的便捷、安全信息查看**。

* **D1**:解决的问题是当设备非常小、用户戴手套或设备在口袋/包中时,通过传统按键交互困难\[0002\],\[0004\]。D1提出通过检测用户对设备表面的轻敲(手势)来提供限制性的控制(如静音、拒接)和战术反馈\[0005\]。其核心是**在交互受限场景下通过手势提供替代控制途径**。

* **D2**:解决的问题是便携设备运动接口的selective engagement/disengagement(选择性启用/停用),防止误读用户的无意运动\[0006\],\[0064\]。其核心是**运动传感器的防误触管理**。

* **比较**:本专利和D1都关注设备处于“交互受限”状态(本专利是逻辑锁定,D1是物理处于口袋\[0004\])时如何进行操作。本专利希望“不用解锁即可查看信息”,D1希望“不用掏出手机即可控制(静音/拒接)”。两者的应用场景和技术出发点最为接近。

2. **技术效果角度**:

* **本专利**的效果是:提供了一种新的锁屏状态(第三模式),在该状态下,用户能且仅能查看更详细的信息,而无法进行拨号、编辑等误操作。实现了**信息访问的边界控制(Read-only while locked)**。

* **D1**的效果是:在由于物理原因无法使用按键时,通过手势成功控制设备(如挂断电话)\[0006\]。它实现的是**控制途径的补充(Alternative Control)**。D1并没有追求“在限制模式下呈现更多信息”这一技术效果。

* **D2**的效果是:允许用户设定零点,只在需要时激活运动接口\[0006\]。这是一种**传感器功耗/精度管理**的效果,与本专利的模式锁定信息查看完全不同。

* **比较**:虽然效果不完全相同,但D1试图在用户交互受限时(如手机在口袋里来电\[0025\])通过手势解决问题,这与本专利在锁屏时利用手势解决查看信息问题的逻辑架构最为接近。

3. **技术特征公开程度(见特征比对表)**:

* D1公开了硬件架构(特征A、B、C):显示器、第一输入(键盘)、第二输入(手势检测器)。且D1明确描述了使用手势(tap)来控制功能(如dial 4, silent, soft reject)\[0019\],\[0025\]。

* D1隐含公开了某种受限交互状态(手机在口袋里\[0004\]),这构成了通往本专利“第二限制操作模式”的阶梯。

* D2虽然有模式的概念,但其模式的定义完全服务于运动传感器的开关状态,与权利要求1中服务于功能锁定的模式体系差异巨大。

**综上,D1在技术领域、场景构思和硬件基础上与本专利最为接近,适合做創造性分析的起点。**

###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对权利要求解释和对比文件的详细比对,如果提出无效请求,**技术特征H中关于“在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的内容** 是最薄弱、即最容易被对比文件组合或公知常识攻击的特征。

但请注意,**权利要求1整体具有较强的创造性。**

**分析如下:**

1. **权利要求1的核心创造性高度在于构建了完整的“三模转换体系(特征D-I)”:** 重点不是单独的某个硬件或信息显示,而是控制器如何通过不同的输入接口(第一/第二)在不同的功能受限状态(第二模式/第三模式)之间进行逻辑切换,特别是**“在限制模式下通过手势唤醒详情查看,但仍保持锁定禁用键盘”**这一技术手段组合,两份对比文件均未实质公开或给出启示。

2. **为何认为特征H的局部(信息显示部分)最薄弱:**

* 特征H要求:在第三限制模式下“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结合说明书,这指的是在锁屏下查看未接来电号码、短信内容等。

* 在传统的电子设备(公知常识)中,键盘锁(第二限制模式)状态下通常只显示时间、日期或一个简单的图标(如未接来电图标\\[本专利图3A])。而完全解锁(活动模式)后当然能看到详情。

* 从技术实施角度看,当设备接收到进一步的激励(特征G的输入),控制器选择性地从存储器中提取更详细的数据(如消息内容)并通过公知的显示驱动呈现在显示器上,这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能想到的数据呈现方式。**仅仅改变显示信息的详细程度(Granularity of information)本身,技术贡献较小。**

* **无效策略预演**:无效请求人可能会主张,在键盘锁状态下通过某种操作(例如长按某个键,视为一种激励)来临时显示更详细的信息(例如显示完整的未读短信)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或公知常识。

**结论与总结:**

虽然特征H中“显示更多信息”这一点可能被认为技术难度不高,但权利要求1将该特征**限定在特定的控制器逻辑和模式状态中**:即必须在第三模式下,且第三模式必须满足“禁止访问多个功能”且“第一输入设备不响应”的严格限制。

由于对比文件D1和D2均未公开本专利为了解决误操作和便捷查看信息的矛盾而设计的、通过手势触发的、Read-only的第三限制模式。因此,**紧密结合说明书对模式定义的解释,权利要求1作为一个整体,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能够抵御D1和D2的组合攻击。**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专利代理师,我将根据你的要求,紧密结合目标专利(CN101444074B)的说明书,为你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的特征拆解与对比文件比对分析。

### 一、 结合说明书的权利要求解释

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在于解决**“电子设备在锁键状态下,用户想临时查看信息却不得不解锁,查看完又需重新锁键”**的不便。

* **第一活动操作模式**:对应手机的“正常解锁状态”(能访问所有功能)。

* **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对应手机的“常规锁键状态”(按键不响应,防止误触)。

* **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对应目标专利创新的“预览模式”(例如说明书[0029]-[0032]段记载,通过轻敲设备,屏幕点亮并显示未接来电或短信,但此时原键盘依然锁定,不能执行打电话或删除等实质功能)。

* **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常规按键或键盘(说明书[0017]段)。

* **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手势检测器)**:检测轻敲或摇晃的传感器,如加速度计(说明书[0018]-[0020]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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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是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由于 **D1 (GB2314739A)** 与 **D2 (CN1170328A)** 属于同族专利/高度相似文件,此处比对以中文公开的 D2 为主,D1 实质内容等同。

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D1 (GB2314739A) / D2 (CN1170328A) 公开情况及原文出处D3 (EP0951883A2) 公开情况及出处D4 (US20010030640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A: 显示器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2页下部:“编号112表示显示部分,这可以是液晶显示器。”公开。Display (DSP) 370 ([0193])公开。Display screen (Summary)
B: 第一用户输入设备(访问多功能)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3页上部:“键输入部分配备有多个能履行...各项操作的功能键。”公开。如PDA按键等。公开。
C: 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手势检测器)未公开。D2仅依赖按键输入,无手势/轻敲检测。毫无异议公开。段落[0162]:"a shock sensor (SN)... detecting the finger tapping" (检测手指敲击的振动传感器)。实质公开。Tapping sound detector (检测敲击声)。
D: 控制器(活动模式->第二限制模式)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4页步骤5g:“将存放在存储器300中的锁定位设定为'1',从而选定键锁定状态。”未公开对应锁键逻辑。未公开。
E: 活动模式下访问多功能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2页:“电话状态可能会转入活动状态。”此时正常使用。//
F: 第二限制模式下禁止访问多功能实质公开。D2说明书第3页下部:“除清除键外不能扫描其它键的键锁定状态。”//
G: 响应第二输入,从第二限制模式变为第三限制模式未公开。D2中只能通过按压清除键完全解除锁定(步骤5i),不存在第三种中间模式。相关提示。段落[0197]:通过手指敲击输入指令来查看日程安排(触发信息显示)。相关提示。通过敲击转化为鼠标点击事件。
H: 第三限制模式下禁止访问多功能,但呈现第二模式不能呈现的信息未公开。D2无此模式。未公开该特定的锁定且显示逻辑。未公开。
I: 处于第三限制模式时,第一输入设备不对用户响应未公开。D2无此模式。未公开。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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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

在进行创造性(Invalidity/Inventive Step)分析时,**D2 (CN1170328A) / D1 (GB2314739A)** 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理由(基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

1. **技术领域与应用场景高度重合**:D2 与目标专利均涉及移动通讯设备的模式控制,特别是针对“防止按键误触而锁键”的设计。

2. **解决的底层问题具有继承性**:目标专利的发明起点正是基于 D2 这种传统的“活动模式”与“锁键模式”的二元状态。目标专利试图解决的正是传统锁键状态下查看信息不便的痛点。

3. **公开的结构特征最多**:D2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目标专利的前序部分特征(显示器、输入键盘、控制器)以及模式转换的基础架构(特征 A, B, D, E, F)。以 D2 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能够最清晰地剥离出目标专利的区别技术特征(即特征 C, G, H,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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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其他对比文件对未公开特征的弥补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2 **未公开**特征 C、G、H、I。这些特征在其他对比文件中的公开情况如下:

1. **关于特征 C(手势检测器作为第二输入)**:

被 **D3 (EP0951883A2)** 和 **D4 (US20010030640A1)** 实质公开。D3 详细记载了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或振动传感器检测用户的“轻敲 (tapping)”手势来输入指令(见 D3 [0161]-[0164]段)。D4 记载了通过检测敲击声来进行输入控制。

2. **关于特征 G、H、I(第三限制模式及其具体逻辑)**:

没有任何一个对比文件完整、直接地公开这一状态机逻辑。但是,**D3 提供了一种功能提示**:在 D3 的[0197]-[0198]段中,记载了设备可以通过敲击(tapping)来唤醒屏幕查看 PDA 日程表("displays the schedule on the display")。这实质上公开了“利用手势输入来触发特定信息的呈现”这一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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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提出无效请求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及策略建议

如果针对该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 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手势检测器),其次是包含特征 G、H 的模式切换逻辑。**

**无效攻击逻辑建构(Obviousness Attack):**

* **区别技术特征的确立**:将 D2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区别技术特征在于设备增加了一个手势检测器(特征 C),并设定了一个第三限制模式,当检测到手势时,在保持原键盘锁定的前提下点亮屏幕显示信息(特征 G、H、I)。

*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在锁键状态下,提供一种便捷且不易误触的方式让用户查看信息。

* **结合对比文件 D3 进行攻击**:D3 明确教导了在便携设备/通讯设备上,使用“轻敲(手势)检测器”来替代传统按键以防误触并提高操作便捷性,且 D3 具体公开了“通过敲击触发屏幕显示特定信息(如日程)”的技术手段。

* **显而易见性推演**: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 D2(每次看信息都要解锁键盘太繁琐)的技术缺陷时,有动机引入 D3 中的“轻敲检测”技术。既然目的是“只想看信息不想误操作”,那么在引入轻敲点亮屏幕的功能后,自然会保留 D2 原有的“键盘锁定”状态以防止误触拨号。因此,特征 G、H、I 的逻辑只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将 D2 的按键锁与 D3 的敲击唤醒功能拼合后,必然产生的常规编程逻辑选项(即显而易见的常规设计选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CN101444074B)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1,并与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D1-D4)进行了深入的核对和评析。

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在于提供一种具有三种操作模式的电子设备,特别是在常规的“活动模式”和完全锁定的“限制模式”之外,增加了一个“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在该第三模式下,设备虽然仍禁止访问大部分功能(即保持锁定状态),但允许用户通过特定的手势输入(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来查看特定的信息(如未接来电、新消息内容),而无需解锁进入活动模式。其技术效果是允许用户快速访问信息,同时防止因设备放入口袋等原因导致的无意操作。

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由其技术特征A-I共同限定。其中,特征H中关于在第三模式下“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以及特征I“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是体现该发明构思的关键特征。

以下我将严格依据对比文件的原文,为您进行详细的技术特征比对和创造性分析。

### 第一部分:对比文件公开号指代说明

为表述简洁,本报告使用以下代号指代各对比文件:

* **D1**:CN1405728A (公开日:2003-03-26)

* **D2**:US2004/0085351A1 (公开日:2004-05-06)

* **D3**:US2004/0145613A1 (公开日:2004-07-29)

* **D4**:US2004/0243342A1 (公开日:2004-12-02)

### 第二部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分析

经过对对比文件原文的逐一甄别,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各项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表示毫无异议公开,“(√)”表示实质公开或隐含公开,“×”表示未公开):

#### 表一: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比对表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D1 (CN1405728A)D2 (US2004/0085351A1)D3 (US2004/0145613A1)D4 (US2004/0243342A1)
A: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
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D:控制器,响应输入将设备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
E:第一活动模式下,控制器使用户能访问多个功能√√××
F:第二限制模式下,控制器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G:控制器响应通过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设备从第二限制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模式(√)(√)××
H:第三限制模式下,控制器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且呈现在第二限制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I:第三限制模式时,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 特征公开情况详细分析及原文出处:

**1. 特征A: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

* **D1公开**:D1涉及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机(D1原文第3页第4段)。图4中明确示出了基本组成部分402,说明书第8页第3段提到“触摸屏区5例如可以是移动电话机的显示器的上表面”,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显示器。

* **D2公开**:D2公开了一种电子设备,图1A示出了显示器104。

* **D3公开**:D3公开了一种数码相机(电子设备),图2示出了相机屏幕202。

* **D4未公开**:D4涉及一种腕带式输入装置,附图中未明确示出电子设备本身具有显示器。

**2. 特征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 **D1公开**:D1公开了“键盘516”(图4;第8页第4段)和作为触敏用户接口区的“触摸屏(touch pad)”(第1页背景技术第1段)。这些是用于拨打电话、菜单选择等多个功能的装置。

* **D2公开**:D2公开了“键盘110”(图1A;段落[0019]),用于输入密码、操作菜单等功能。

* **D3公开**:D3公开了常规相机 user interface 上的“四个箭头按钮”和“‘OK’按钮”(段落[0014]-[0015])。

**3. 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 **D1公开**:D1公开了一种触摸屏装置,使用光学传感器(图1,光发射器10, 12, 30, 32和光接收器30, 32)来检测用户手指(物体)的存在和位置(第5页“实现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第1段)。用户触摸触摸屏是一种施加至设备的手势,光学传感器即为手势检测器。

* **D3公开**:D3明确公开了“加速度计(accelerometers)”作为输入设备,用于测量倾斜(tilt)和轻敲(tap)(摘要;段落[0006]、[0010])。轻敲设备壳体(tapping the camera case)是一种施加至设备的手势,加速度计是手势检测器。符合本特征。

* **D4公开**:D4公开了利用传输电极和接收电极,根据静电容量变化来检测用户Presented的“手势(gesture)”(段落[0016]-[0018]),并提到可以安装加速度传感器或倾斜传感器(段落[0021]、[0058])。

**4. 特征D, E, F:控制器及其控制的第一活动模式(启用功能)和第二限制模式(禁止功能)**

* **D1公开**:D1公开了微处理器460(控制器)。它公开了“键封锁功能”(第1页背景技术最后一段)。

* “第一状态”允许用户将多个输入功能输入电子设备,这对应“第一活动操作模式”(D1权利要求3;第2页发明概要第3段)。

* “封锁状态”(第二状态)下,“大多数键盘入口停用”,对应“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在该模式下控制器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多个功能(第1页背景技术最后一段)。

* **D2公开**:D2公开了控制单元100。它公开了设备可进入“锁定状态(lock state)”(段落[0001])。在非锁定状态下,用户可以正常操作,对应活动模式。在锁定状态下,“键盘不接收通常的按键”,对应限制模式(段落[0002])。

**5. 特征G: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

* 本特征的关键在于从限制模式(锁机)切换到另一个限制模式(第三模式),而不是解锁进入活动模式。

* **D1实质公开**:D1在第9页最后一段和图5的流程图中公开:如果键封锁已激活(设备处于第二限制模式),用户触摸触摸屏(第二输入设备输入)。微处理器确定触摸是否与“选定的触摸屏功能中的一个”相应(如紧急呼叫)。如果是,则执行该功能(步骤660)。

* 虽然D1没有显式使用“第三限制操作模式”这一术语,但实质上,当设备在锁机状态下检测到特定输入并允许执行“选定功能”(如紧急呼叫界面或接收呼叫)时,设备处于一种既不是完全自由的活动模式(因为大多数键仍停用),也不是完全禁止的限制模式(因为允许执行特定功能)的中间状态。这种状态符合权利要求1中“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定义(从第二限制模式转变而来,且如特征H所述仍是限制模式)。

* **D2实质公开**:D2在段落[0020]和[0026]中公开,在“锁定状态”期间,控制单元不反应通过键盘或接触区给出的命令,“除了解除锁定外”(excludes... enabling the deactivation of the lock state)。为了解除锁定,设备会显示图像,用户需要触摸图像中的特定点。

* 在D2中,当设备检测到锁定状态下的第一次正确触摸(第二输入设备输入)时,设备并没有立即解锁(没有进入活动模式),而是维持在一种等待后续正确触摸的状态(仍在计数器计数)。这种“等待解锁的中间状态”实质上是从初始的完全锁定模式(第二限制模式)转变而来的,且此时用户仍不能访问多个功能(仍是限制状态)。因此,D2实质公开了存在这种响应第二输入设备输入而产生的模式转变。

**6. 特征H: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 **这是目标专利区别于对比文件的核心特征**。其核心技术效果是:在保持锁定状态不被无意解锁的同时,允许用户通过手势操作查看特定信息(例如,D1的紧急呼叫界面是功能访问,不是信息呈现;D2的解锁图像是解锁过程的一部分,不是用户希望查阅的“信息”)。

* **D1未公开**:D1在锁机状态下允许执行选定功能,如“进行紧急呼叫”或“接收呼叫”(第9页最后一段)。这是一个功能的访问和执行,不是在禁止功能访问的状态下“呈现在限制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虽然D1提及在封锁状态下显示器可用来显示文本/消息(第1页背景技术最后一段),但D1的方案是防止偶然触摸导致执行功能,并没有公开通过触摸这一手势操作来使显示器呈现新的、原本未显示的信息。

* **D2未公开**:D2在锁定状态下显示的“图像”(段落[0021])仅用于解锁目的。用户触摸图像上的点是为了输入“密码”(可视化的组合),而不是为了查阅设备内存中存储的、用户感兴趣的信息(如未读消息内容)。D2旨在简化解除锁定的过程,其技术问题是解决“难以记住特殊密码”的不便(段落[0004]),这与目标专利解决的“方便地暂时访问(查看)信息”的技术问题完全不同。

* D3和D4未涉及操作模式的转换和特定限制模式下的信息呈现,故也未公开特征H。

**7. 特征I: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 该特征进一步限定第三模式仍是限制模式。

* **D1和D2实质公开**:基于特征G的分析,D1在执行“选定功能”时,D2在“等待后续解锁触摸”的中间状态时,常规的“第一用户输入设备”(键盘)显然仍是不响应普通激励的,否则设备就直接解锁进入活动模式了。因此,特征I被实质公开。

###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确定及创造性评析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选择与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相似、公开技术特征最多的文件。

基于上述比对,**D1 (CN1405728A)** 和 **D2 (US2004/0085351A1)** 都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1. 选择D1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 **领域和问题**:D1和目标专利都属于具有触摸屏的便携式电子设备领域,解决的问题都涉及如何在锁机状态下处理用户输入,防止误操作。

* **特征比对**:如表一所示,D1公开了除特征H以外的绝大部分技术特征。

* **区别特征**: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D1的区别在于特征H:**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 **技术问题和效果**:该区别特征对应的实际技术问题是如何让用户在不解除设备锁定的情况下,通过简单、防误触的手势操作方便地查阅特定的信息。

* D1虽然提及锁机状态下允许执行紧急呼叫等选定功能,通过光学触摸屏防止偶然触摸,但其重点在于保护触摸屏在不使用翻盖时不受误操作影响(D1第1页背景技术最后一段)。

* D1并未给出任何启示,建议引入一种中间模式,该模式利用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手势检测器)的输入作为信息触发信号,在仍禁止常规功能访问的同时呈现特定信息。

* 将D1中响应触摸而“执行紧急呼叫功能”替换为“呈现在限制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不仅是非显而易见的,而且改变了D1的发明目的。目标专利实现了允许快速访问信息且防止无意执行功能的独特技术效果(目标专利段落[0005])。

#### 2. 结合其他对比文件(D3、D4)的分析:

* 您提及的对比文件**D3 (US2004/0145613A1)** 和 **D4 (US2004/0243342A1)** 主要关注于特定的输入硬件及其检测技术。

* D3公开了使用加速度计检测倾斜和轻敲手势,用轻敲代替“OK”键进行确认(D3段落[0016])。

* D4公开了利用电极改变和加速度传感器检测手势(如“握紧”、“松开”)来输入命令(D4段落[0016]、[0021])。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特征C(第二输入设备是手势检测器)可以被D3或D4公开。如果以D1(光学触摸屏检测手指位置)为基础,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D3或D4,将具体的手势检测硬件替换为加速度计等手势检测器是显而易见的。

* **然而,关键在于没有任何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了特征H关于“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具体定义和功能限定,即在保持锁定状态下利用手势输入触发信息呈现。** 即使将D3或D4中关于轻敲或加速度检测的技术应用到D1或D2的架构中,也只能得到一种可以使用不同硬件手势检测来解锁或执行紧急呼叫的设备,而无法得到目标专利所要求的、具有特定信息呈现功能的第三限制操作模式。

#### 3. 关于若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详尽的特征比对和现有技术分析,我认为:

1. **特征A、B、D、E、F** 是非常基础的技术特征,在D1和D2中均已被明确公开,属于公知常识或成熟技术,非常稳固。

2. **特征C**(手势检测器)在D3和D4中也有明确的对应,即使D1的光学触摸屏不被视为纯粹的施加于设备的手势检测,该特征也很容易被D1结合D3/D4击破。

3. **特征G和I**(模式转变到另一个限制模式,且第一输入设备不响应)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显式表述,但根据D1允许紧急呼叫和D2的中间解锁状态,可以认为被实质公开或隐含公开。

4.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最容易被击破的特征,是特征H。**

**理由如下:**

特征H是权利要求1中最具创造性的特征,它限定了关键的“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功能。然而,在寻求无效时,可以尝试从以下角度对该特征进行攻击:

1. **对“信息”的宽泛解释**:D1提到了在封锁状态下允许执行紧急呼叫,通常紧急呼叫需要呈现紧急拨号界面或预设号码。可以主张,这种“紧急呼叫界面”或“紧急号码”就是一种“在限制模式(正常状态)下不能呈现的信息”。虽然这种主张较为勉强(因为拨号界面主要是功能的入口),但这是针对该特征的一个攻击点。

2. **公知常识组合**:主张在电子设备(如手机)中,根据用户操作切换不同的显示内容是公知常识。D1给出了在锁机状态下响应触摸执行功能的启示。将“执行功能”替换为“显示信息”(如查看时间、查看新消息标题),可能被认为仅仅是功能的简单替换,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选择。

3. **实用性角度**:特征H表述为“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如果将“第二限制操作模式”解释为完全灭屏状态,那么只要亮屏显示任何内容(哪怕是解锁提示)都可以被主张为公开了该特征。虽然结合说明书(例如D1说明书第1页提到封锁状态下显示器仍保持工作显示文本/消息),这种极端解释可能站不住脚,但宽泛的权利要求措辞确实给特征H带来了风险。

### 总结

综上所述,您提供的对比文件D1、D2虽然公开了电子设备操作模式(活动、锁定)的基本架构,D3、D4公开了手势检测硬件,**但没有任何一份对比文件公开或给出了启示去结合得到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H。** 特征H所限定的“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即在保持功能锁定的状态下,响应手势输入呈现特定信息,构成了目标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创造性步进。

在创造性分析中,D1和D2均可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权利要求1相对于它们的组合以及公知常识具有创造性。在潜在的无效请求中,虽然权利要求整体较为稳固,但应当预见到请求人可能会针对特征H进行关于“信息”定义的宽泛解释或基于功能简单替换的攻击。

以上报告结合了您提供的所有文件原文和详细出处,希望能为您后续的专利策略提供有力支持。

专利代理师

[您的姓名/日期]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具有多种操作模式的电子设备》(CN101444074B)的公开内容,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解释,并结合您提供的四份对比文件进行详细的创造性分析。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一种电子设备,其核心在于通过特定的用户输入设备,在不同的限制操作模式之间切换,以实现在不进入活动模式(即不完全解锁)的情况下快速访问特定信息,同时防止误操作。

以下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简称“本专利”)的具体实施方式对权利要求1的各技术特征进行解释:

* **技术特征A:包括:显示器**

* **解释**:对应图1中的显示器11。说明书[0016]段指出,显示器是用户接口9的一部分,用于向用户呈现信息。

* **技术特征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

* **解释**:对应图1中的第一用户输入13。说明书[0017]和[0025]段表明,该设备允许用户访问电子设备的“多个功能”,例如通信功能、信息功能、摄像头功能等。典型的例子是键盘。

* **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 **解释**:对应图1中的第二用户输入15。说明书[0006]和[0017]-[0020]段明确指出,第二用户输入是用于检测手势输入的检测器,手势可以是“轻敲”(tap)、摇晃、倾斜等。检测器可以是加速度计、感应垫或接近传感器。**这是一个关键的限缩性特征,限定了输入设备的类型为“手势检测器”。**

* **技术特征D: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

* **解释**:对应控制器3。说明书[0024]段描述了从第一模式21(活动模式)到第二模式23(限制模式)的转换。例如,通过特定按键序列、关闭滑盖/翻盖,或因来电结束、定时超时等触发([0033]-[0035]段)。此处的“限制模式”即通常所说的“锁屏”或“键盘锁”状态。

* **技术特征E:在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够访问多个功能,**

* **解释**:对应图2中的模式21。说明书[0025]段明确,在此模式下,用户可访问设备的完整功能(如打电话、发信息等)。

* **技术特征F: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 **解释**:对应图2中的模式23。说明书[0027]和[0028]段指出,在此模式下,常规的用户输入(如键盘)对用户激励不响应,禁止访问上述“多个功能”。但可能允许极少数紧急功能(如拨打紧急电话)或查看极有限的基础信息(信号、电池)。**此模式下不能呈现权利要求后面提到的“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能呈现的信息。**

* **技术特征G: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

* **解释**:这是核心步骤。对应图2中的转换31。说明书[0036]和[0039]段表明,当处于“锁屏”状态(第二模式)时,用户通过施加“手势”(如轻敲设备外部),控制器将模式切换到第三模式25。注意,此转换仅由**第二用户输入(手势检测器)**触发。

* **技术特征H: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 **解释**:对应模式25。**关键点在于:**

1. 它仍然是“限制模式”,即常规键盘(第一用户输入)仍被锁定,不能执行拨号、删除等“多个功能”(防止误操作,[0032]段)。

2. 它比第二模式“多”了一些功能:控制器控制显示器显示特定的信息,这些信息在纯粹的锁屏状态(第二模式)下是看不到的。

3. 说明书[0029]-[0031]段以及图3B-3G给出了具体例子:这些信息可以是未接来电、新消息的具体详情(主叫者、时间、内容详情等)。用户甚至可以利用第二用户输入(手势)在此模式下的菜单中导航([0030]段)。

* **技术特征I: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 **解释**:进一步强调第三模式的限制性。即使能通过手势查看详细信息(如消息内容),常规键盘(第一用户输入)依然是不响应的,无法利用键盘来编辑、删除或转发该信息([0032]段),从而实现了“只读”或“预览”的快速访问效果,同时保持设备处于安全锁定状态。

###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出处分析

现将四份对比文件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

**指代说明:**

* **D1**: CN1623342A (2005-06-01)

* **D2**: US20050116840A1 (2005-06-02) - *注:D1和D2属于同族专利,内容高度相似,将在分析中予以说明。*

* **D3**: US20050137825A1 (2005-06-23)

* **D4**: US6985137B2 (2006-01-10)

#### 特征比对表格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D1 (CN1623342A)D2 (US2005116840A)D3 (US2005137825A)D4 (US6985137B)
A:显示器公开公开公开公开
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 (访问多个功能)公开 (键盘)公开 (键盘)公开 (输入键)公开 (触摸屏)
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 (手势检测器)未公开 (仅提到语音)未公开 (仅提到语音)实质公开 (压力/速度传感器)未公开 (仅提到光学)
D:控制器 (活动 $\to$ 第二限制)公开公开公开公开
E:第一活动操作模式 (访问多个功能)公开公开公开公开
F:第二限制操作模式 (禁止访问多个功能)公开公开公开公开
G:控制器响应第二输入 (第二限制 $\to$ 第三限制)公开 (响应按键序列)公开 (响应按键序列)未明确公开此模式切换公开 (响应触摸)
H:第三限制操作模式 (禁止访问+呈现新信息)公开 (中间解锁状态)公开 (中间解锁状态)未明确公开此状态公开 (selected functions)
I:第三限制模式下第一设备不响应公开公开公开公开

#### 详细出处及分析

**1. 关于 D1 (CN1623342A) 和 D2 (US20050116840A)**

D1和D2是同族专利,公开的内容基本一致。为简便起见,以下主要引述D1中文原文,D2对应内容在英文原文中可轻易找到。

* **特征A、B、D、E、F**: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具有显示器(图1, 212)、键盘(222)、控制器(230)的移动电话。公開了标准的“锁键状态”(步骤2)和“普通解锁状态”(相当于活动模式)。在锁键状态下,键盘输入受限。

* **特征H、I(核心概念:中间限制模式)**:D1明确公开了一种“**中间解锁状态**”(图2, 12),在此状态下“仅可能进行受限的操作性输入”(【具体实施方式】第4段)。例如,“读取接收的SMS”(【背景技术】第3段)。在执行此特定任务时,设备仍然处于某种限制状态,“当用户退出消息功能...锁定键盘”(【具体实施方式】第13段)。这对应了特征H的“禁止访问多个功能(常规功能)以及呈现在第二限制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SMS详情)”,以及特征I“第一输入设备(常规键盘)不对其它功能响应”。

* **特征G(模式切换)**:D1公开了从锁定状态进入中间解锁状态。

* **特征C(手势检测器 - **关键区别点**)**:

* D1进入中间解锁状态是通过“**中间解锁按键序列**”(图2, 步骤8)。具体实施方式第11-13段详述了这些序列,例如“菜单-星号-星号”或“星号-菜单”。这些都是**对键盘(第一输入设备)的特定操作**,而非“手势検出器”。

* 虽然D1在【具体实施方式】倒数第3段提到中间解锁功能“也可以以语音命令方式激活”,但**完全没有提到检测“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 **结论**:**D1/D2没有公开特征C。**它们实现“中间解锁”的手段依赖于键盘或语音,与本专利利用手势检测器(如加速度计检测轻敲)在物理上是不同的设备。

**2. 关于 D3 (US20050137825A)**

* **技术领域和技术问题**:D3涉及一种输入设备和电子设备,旨在检测用户的“心理状态”(如“急躁”)。

* **特征A、B**:公开了显示器、输入键11等。

* **特征C(关键特征比对)**:D3公开了“键击压力检测部12”(pressure sensor)和“键击速度检测部13”。说明书[0017]段指出,通过这些传感器可以检测用户对键的操作。

* **分析**:本专利说明书[0017]段定义了手势输入包括“轻敲输入”([0006]段进一步限定为“用户施加于设备的轻敲”),且手势检测器可以是加速度计、感应垫或**接近传感器**([0020]段)。

* 虽然D3的压力/速度传感器通常用于检测对键盘的直接按压,但在广义上,D3公开了**一种能够检测施加至电子设备的物理作用(压力、速度)的传感器**,类似于感应垫或加速度计的功能。从实现功能和设备类型的角度来看,D3**实质公开了**技术特征C中能够检测用户施加物理动作的“传感器”这一上位概念,尽管没有明确使用“手势检测器”这一术语。

* **特征H(模式切换和限制模式)**:**D3没有公开本专利的核心模式切换逻辑。**

* D3的控制器是根据检测到的用户急躁状态,**直接“切换输出信息”**(图2-4, 步骤S3, S13, S24),例如增大显示字符、发出警告等。

* D3完全没有提到本专利中从“完全锁屏(第二限制模式)”切换到“只读预览(第三限制模式)”的概念。D3的操作发生在用户正常使用输入键(活动模式)的过程中。

* **结论**:**D3没有公开特征D、G、H。**

**3. 关于 D4 (US6985137B)**

* **技术领域**:涉及防止电子设备(如手机)触摸屏的意外触摸。

* **特征A、B、F**:公开了触摸屏设备(特征B),具有“locked state”(第二限制模式,特征F)。在此状态下,“大多数键盘项被禁用,但一些电话功能保持活动状态(例如,监控来电)”([0007]段)。

* **特征H(核心概念:中间限制模式)**:

* D4公开了在锁定状态下,“触摸屏设备可以是文本/消息显示的一部分,并且最好该显示即使在锁定状态下也能保持工作”([0007]段)。

* 它还提到“多个选定的触摸屏功能仍可执行,但在激活键锁之后,所有未选定的触摸屏功能都不执行”([0007]段)。例如,可以接听电话,或执行 emergency call([0044]段)。

* **分析**:这在某种程度上对应了技术特征H。在“锁定状态”下(D4实际上将完全锁定和受限解锁混合在一个状态中,或者可以说它公开了多个子状态),常规功能(“多个功能”)被禁止,但控制器可以呈现在纯粹关机/纯文本显示之外的信息(即响应触摸呈现在锁定下可执行的功能的信息),或者允许执行特定任务(如查看和接听电话,而不进入完全解锁模式)。在这些选定功能执行时,第一输入设备(触摸屏的其他部分)对常规功能也是不响应的(特征I)。

* **特征C(手势检测器 - **关键区别点**)**:

* D4的触摸屏检测物体是利用“**光学传感器组件**”(光发射器和接收器,图1, [0040]段)。

* 虽然它检测物体的“存在”,但这在结构和原理上不同于本专利所限定的用于检测“轻敲”或设备物理运动(手势)的“手势检测器”(如加速度计)。D4的光学检测无法分辨“手势”这一特定的物理动作类别,它只是检测光路是否被阻断。

* **结论**:**D4没有公开特征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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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选择

在创造性分析中,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至关重要。代理师需要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两个维度进行考量。

####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分析

* **本专利**旨在解决:如何在电子设备处于“限制操作模式”(锁屏)时,满足用户希望“暂时访问设备的功能”或“快速检查存储在设备中的一条信息”的需求,而无需执行繁琐的退出限制模式再进入活动模式的操作([0003]段)。同时,必须防止在此过程中因误操作而执行不必要的功能([0005]段)。

* **D1/D2**解决的根本技术问题与本专利完全一致:现有技术中“虽然提供了必要的锁键功能,但是其也妨碍了对终端的快速操作”,导致用户不得不解锁、执行操作、再锁定([背景技术]第6段)。D1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输入锁定机构,可以对该机构进行快速操作,来执行一个单一的快速作业”([发明内容]第1段)。

* **D4**主要解决的问题是防止触摸屏在暴露时被“意外触摸”导致误操作([0005]-[0006]段)。虽然它也允许在锁定状态下执行选定功能(解决快速访问问题),但其主要侧重点在于检测原理和意外触摸的识别。

* **D3**解决的问题是检测用户的心理状态并动态调整信息呈现方式([0008]-[0009]段)。它不涉及在不同锁定模式之间切换以解决“锁屏下快速查看信息”的问题。其操作均发生在活动模式下。

#### 技术效果分析

* **本专利**实现的技术效果是:提供了一种利用“**手势**”在不完全解锁的情况下激活“只读预览模式”(第三限制模式)的手段。其效果是“用户可查看信息而不必进入活动操作模式...并且由于设备保持处于限制模式而防止了对该信息无意执行的任何功能”([0005]段)。利用手势检测器的好处在于,它是一种不同类型的输入,使用户清楚他们是在锁定模式下进行操作([0006]段)。

* **D1/D2**实现的技术效果是:通过特定的“**中间解锁按键序列**”激活“**中间解锁状态**”,实现在该状态下执行受限任务(如读SMS),任务完成后自动再次锁定。这同样实现了无需完全解锁即可执行快速作业并防止遗忘锁定的效果(图2, 【具体实施方式】第13, 17段)。

* **D4**的技术效果是利用光学检测和软件判定触摸的合法性,允许在锁定下触摸执行选定功能。

#### 结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综合以上分析,**D1 (CN1623342A)** 在解决的根本技术问题、公开的技术特征数量以及实现的技术效果上,都最接近目标专利。

**理由:**

1. **D1公开了核心逻辑特征:**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从限制模式(步骤2)转换到另一种禁止访问多个常规功能、专门用于执行单一快速作业(对应本专利“呈现新信息”)的**中间限制状态(中间解锁状态12)**的概念,并且在任务完成后自动恢复锁定(特征D、H、I)。这种独特的模式切换和功能设定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核心贡献。

2. **D1所解决的问题最对口:**D1开篇就明确指出了现有键盘锁妨碍快速读取SMS和修改设置的不便,这与本专利的背景和发明目的高度契合。

3. **区别技术特征极少:**如比对表格所示,D1与权利要求1的**唯一显著区别**仅在于实现“中间状态”切换的**输入设备类型(特征C)**。D1使用的是键盘按键,而本专利使用的是手势检测器。

因此,代理师应选择 **D1 (CN1623342A) [或其同族 D2 (US20050116840A)]** 作为创造性分析过程中唯一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3和D4在整体技术方案上与本专利差异较大,不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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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挑战的难度取决于权利要求中哪些特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即难以在现有技术中找到结合点)。反之,**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指那些在现有技术中已经普遍存在、很容易从一份对比文件迁移到另一份,或者属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联想到的通用替换手段的特征。

结合前述分析,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理由如下:

1. **核心逻辑已被公开:**正如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所示,D1(和D4部分地)已经完全公开了利用第二种输入手段在限制模式下激活另一种“受限预览/任务”模式的核心概念。这意味着,本专利发明人所做的最关键贡献——建立D1中的“中间解锁状态”逻辑——已经是现有技术。

2. **传感器替换的显而易见性:**

* 将D1中触发“中间状态”的输入手段从物理按键(键盘)替换为另一种在当时(2005-2009年,基于优先权日考量)已经开始流行并广泛应用于移动设备的传感器——例如用于检测“轻敲”的加速度计或压力传感器(如D3所公开的),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一种常用的技术替换手段。

* 这种替换并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其目的是为了提供更灵活、更具吸引力的用户体验(如本专利说明书[0006]段提到的“用户清楚他们在使用手势输入”),但从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在限制模式下通过特定操作进入受限功能状态的运行机理。

3. **现有技术的教导:**

* **D3 (US2005137825A)** 公开了利用压力传感器和速度传感器检测用户心理状态([0017]段)。这证明了本专利申请日之前,在移动设备上集成这类能够检测物理动作(压力、速度,对应广义的手势/物理作用)的传感器已经是公知技术,且已有相关专利申请。

* 将D1的核心逻辑与D3公开的传感器结合,或者从本领域公知技术(如利用加速度计检测手机翻转、轻敲)迁移手势检测器到D1的方案中,在逻辑上是非常顺畅的。其技术动机是为了改进输入手段,但并没有引入一个全新的、在其他地方从未出现过的核心逻辑。

综上,特征C是权利要求1中最容易被挑战的特征。如果我是请求人,我会将核心论点建立在:以D1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其已经公开了在锁屏下激活中间预览模式的核心逻辑;而利用“手势检测器”作为触发器(特征C),仅仅是结合D3中公开的传感器技术或本领域公知常识(加速度计等),对输入设备进行的普通技术替换,不具备创造性。因此,这一特征对于维持权利要求1的专利性是最为薄弱和关键的。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背景技术、发明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为您深入解析权利要求1,并与您提供的对比文件(D1: US20060012577A1, D2: US2003034185A1, D3: US2005018834A1)进行详细的特征比对和创造性分析。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理解与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具有多种操作模式的电子设备,其核心在于通过特定的用户输入(特别是手势输入)在不同的限制操作模式之间进行切换,从而实现在不退出限制模式(不解锁)的情况下,方便用户快速查看特定信息(如未接来电、新消息详情),同时又能防止无意操作导致执行不希望的功能(如误拨号)。

结合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中关键技术特征的解释如下:

* **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

* **代理师解析:** 说明书第[0017]-[0020]段明确,手势输入不限于对触摸屏的滑动或绘制特定图案,而是宽泛地包括“施加于设备的轻敲”(甚至是“设备任何部分的轻敲”),以及“设备的运动,如摇晃或使设备倾斜”。手势检测器可以是“加速度计、用于检测物体例如用户手指的靠近速度的感应垫,或接近传感器”。因此,此特征应作宽泛理解,涵盖利用加速度计检测轻敲或摇晃的装置。

* **技术特征G&H:“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 **代理师解析:** 这是本发明的核心创新点。

* **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对应说明书[0028]段的“第二模式23”):这是一种常规的“锁屏”状态。在此模式下,大部分用户输入不响应,防止访问功能。虽然可能显示有限信息(如信号强度、电池电量、未接来电/新消息图标41、43),但**不能呈现**更详细的信息(如未接来电的具体联系人、时间,或消息内容)。

* **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对应说明书[0029]-[0032]段的“第三模式25”):这是一种“受限查看”状态。它是响应第二用户输入(手势)从第二模式切换而来的。在此模式下,设备**仍然是限制模式**,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如键盘)仍不对用户激励做出响应从而不提供对功能的访问(特征I)。但是,控制器控制显示器呈现特定的详细信息(如菜单45,或具体的未接电话信息53、新消息内容57),这些信息在第二模式下是无法看到的。

* **技术效果:** 用户只需通过简单的手势(如轻敲)即可快速预览信息,而不必执行复杂的解锁操作(进入活动模式)。由于仍处于限制模式,防止了对该信息无意执行任何功能(如误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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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分析

下面将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结合对比文件原文进行比对分析。

**对比文件公开号说明:**

* D1: US20060012577A1

* D2: US2003034185A1

* D3: US2005018834A1

#### 特征比对表格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D1 (US20060012577A1) 征比对及出处D2 (US2003034185A1) 特征比对及出处D3 (US2005018834A1) 特征比对及出处
一种电子设备,包括:毫无异议公开。<br>D1公开了一种便携式设备,如智能手机。<br>*出处:[0034] "The device 1 is, for example, a portable device such as a communicator, a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 (PDA), a smart phone etc."*毫无异议公开。<br>D2公开了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如移动电话。<br>*出处:[0005] "...when implemented on a portable electronic device, such as a mobile phone..."*毫无异议公开。<br>D3公开了一种便携式通信设备,如蜂窝电话。<br>*出处:[0005] "Portable communication devices, such as cellular telephones..."*
技术特征A:显示器;毫无异议公开。<br>设备包括显示器2.2。<br>*出处:[0034] "...a display 2.2 (also known as a screen)..."*毫无异议公开。<br>D2提及移动电话的显示器。<br>*出处:[0007] "...text/message display of a mobile phone..."*实质公开。<br>虽然D3主要讨论静音,但作为蜂窝电话或PDA(背景技术[0004]),惯常地包括显示器。
技术特征B: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毫无异议公开。<br>设备包括键盘3,用于输入信息(如文本消息或电话号码)。<br>*出处:[0002] "...perform selections among objects shown on the display. Such devices may also comprise a keypad for inputting information...";[0034] "The device 1 also comprises a keypad 3..."*毫无异议公开。<br>设备具有键盘。用户可以通过键盘输入功能。<br>*出处:[0007] "...most of the keypad entries are disabled...";[0042] "...a keyboard 516."*实质公开。<br>D3提及用户通常必须完全访问电话才能使用按键或菜单激活静音([0009]),这意味着存在用于访问功能的按键或菜单(第一用户输入)。
技术特征C: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触摸屏2(包括触摸面板控制器2.3),用于检测手势输入。<br>*出处:[0001] "...a touch screen and a keypad.";[0034] "The touch pointing is handled with stylus 8 or with a finger."*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触摸板设备1,使用光学传感器组件检测手指100的触摸(即一种手势)。<br>*出处:[0039] "When a user uses an object, such as the user's finger 100, to touch the touch pad area 5..."*实质公开。<br>D3公开了使用加速度计型传感器或麦克风来检测对设备的轻敲或拍打(一种手势)。<br>*出处:[0006] "...an impulse such as tapping or patting the device... detected either by the microphone element... or an added accelerometer type sensor."*
技术特征D: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毫无异议公开。<br>D1公开了处理器4(控制器)。键盘锁可以被激活(即从活动变为限制)。D1主要讨论响应于检测到手势输入( stylus 在触摸屏附近)来激活键盘锁。<br>*出处:[0009] "...the key lock of the keypad can be activated while beginning the operation of the touch screen.";[0020] "...setting the key lock into said active state when the proximity of the stylus is detected."*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微处理器460。可以通过选择菜单功能和*功能来激活按键锁,使手机进入锁定状态。<br>*出处:[0007] "...the key lock can be activated by selecting the MENU function followed by the * function to order to put the phone in the locked state."*实质公开。<br>D3隐含了电话具有正常的活动模式和静音/非静音状态。但D3并未明确讨论从活动模式到限制模式的常规锁屏切换,而是聚焦于在来电时的静音操作。
技术特征E:在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够访问多个功能,;毫无异议公开。<br>在键盘锁停用时(活动模式),可以使用键盘输入信息。<br>*出处:[0035] "It is assumed here that the key lock of the keypad 3 is deactivated in the beginning of the operation...";[0002] 段落。*毫无异议公开。<br>在解锁状态下,用户可以进行呼叫等操作。<br>*出处:[0007] 段落(反向推导,锁定时不能做,则解锁时能做)。*实质公开。<br>背景技术[0005]描述了用户听到铃声后检索电话。隐含了在正常使用(活动模式)下用户可以访问电话功能。
技术特征F: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毫无异议公开。<br>D1的“active state”(对应第二限制模式)禁止键盘的输入功能。<br>*出处:[0010] "...active state being adapted to disable at least part of the input functions of the keypad..."*毫无异议公开。<br>D2的“locked state”下,大部分键盘输入被禁用。<br>*出处:[0007] "...phone can be put in a locked state... most of the keypad entries are disabled..."*实质公开。<br>D3讨论了将电话静音,但这不完全等同于禁止访问功能的常规限制模式。
技术特征G: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未公开。<br>D1公开了响应于触摸屏输入激活(进入)限制模式,或者响应于触摸结束或延迟来停用(退出)限制模式回活动模式。它没有公开在限制模式下,响应第二用户输入切换到*另一个不同的限制模式*。<br>*出处:参见[0041]关于 deactivation 的描述。*实质公开。<br>D2公开在“locked state”下(第二限制模式),允许一个或多个选择的触摸板功能被执行。当检测到触摸信号(特征C)时,确定是否为选择的功能并执行。D2并未明确使用“第三限制模式”的术语,但实质上公开了在锁定状态下响应第二输入进入一种*允许执行特定选定功能的状态*。<br>*出处:[0007] "...a number of selected touch pad functions may still be carried out... after the key lock is activated.";[0043] "...determined whether the touching is corresponding to one of the selected touch-pad functions."*未公开。<br>D3公开在来电(alerting)时,通过拍打(手势输入)来激活静音(muting)。这是一种响应手势输入的状态改变,但其上下文是处理当前的来电警报,而不是在常规的、禁止功能的“锁屏”限制模式下进行模式切换。
技术特征H: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未公开。<br>D1仅在显示器上指示按键锁的状态(符号203)。未公开响应模式切换显示特定的详细信息。<br>*出处:[0037] "The status of the key lock may also be indicated on the display 2.2 for example by a symbol 203..."*实质公开。<br>D2明确公开在锁定状态下(第二限制模式),“在第二限制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例如文本消息内容)可以被呈现([0007])。且在执行选定功能时(实质上的第三模式),设备仍保持锁定状态。<br>*出处:[0007] "...display remains functioning even when the phone is in the locked state... text/messages to the user... a number of selected touch pad functions may still be carried out... but all the non-selected touch pad functions are not carried out..."*未公开。<br>D3在检测到拍打后将警报静音,未提及呈现在之前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
技术特征I: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未公开(因特征G&H未公开)。实质公开。<br>如特征H所述,D2公开即使在锁定状态下允许显示文本和执行选定功能,所有非选定功能(对应所述多个功能)仍然不被执行。D2的整个目的就是防止非选定的、意外的功能执行。<br>*出处:[0007] "...all the non-selected touch pad functions are not carried out...";[0043]段落。*未公开。<br>D3未讨论在此状态下对第一用户输入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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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确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是基础。我们需要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的角度进行衡量。

本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电子设备处于限制操作模式(锁屏)时,既方便用户快速访问/查看特定信息,又有效地防止无意操作导致执行不需要的功能。** 其达到的技术效果是提供了一种通过手势在不同的限制模式间切换,从而实现在锁定状态下预览详细信息的机制。

#### 对比文件分析:

1. **D1 (US20060012577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如何在操作触摸屏时减少对键盘的意外触摸产生的影响(防止误操作)。

* **技术方案:** 当 stylus 靠近或触摸屏幕时,自动激活键盘锁(进入限制模式);当触摸结束,停用键盘锁。

* **偏差:** D1虽然使用了手势(触摸屏)和限制模式(键盘锁),但其逻辑是“第二输入激活第一输入的锁定”。它解决的是在*活动模式*下操作时的误触问题。它完全没有涉及在*限制模式*下如何利用第二输入(手势)去进一步访问/呈现信息,也没有公开两个不同的限制模式之间的切换。

2. **D2 (US2003034185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 防止因意外触摸触摸板而导致非预期的触摸板输入(防止误操作),特别是当设备处于锁定状态时。

* **技术方案:** 在手机处于锁定状态(限制模式)下,检测触摸板输入,如果确定是“选定的”功能(如接听紧急电话、查看文本消息),则允许执行该功能;否则忽略。

* **技术效果分析:** **D2在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和技术方案的架构上与目标专利最为接近。** 它同样关注在限制模式下,如何利用另一种输入(触摸板)安全地访问特定功能/信息。D2明确提到了在锁定状态下,显示器保持工作以向用户显示文本/消息(对应特征H:呈现不能呈现的信息),同时禁止非选定功能(对应特征F和I)。虽然D2未明确使用“第三限制模式”的术语,但实质上描述了在锁定模式下,响应第二输入所进入的一种特殊的、允许有限访问的状态(即实质公开了特征G和H)。

3. **D3 (US2005018834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如何在不方便直接操作按键(如在口袋或手提包中)时,快速将警报(如铃声)静音。

* **技术方案:** 使用加速度计或麦克风检测对设备的拍打/轻敲,由来电时的警报状态转为静音状态。

* **偏差:** D3解决的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处理当前来电警报的技术问题。虽然它采用了与本专利说明书实施例非常一致的“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加速度计检测轻敲/拍打),但它并未涉及常规的禁止功能的“限制操作模式”(锁屏状态),更没有涉及在这种锁定状态下查看信息的模式切换机制。

#### 结论: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角度分析,**D2 (US2003034185A1) 最适合做创造性分析过程中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D2的区别实质上仅在于:目标专利更明确地限定了这种通过手势输入的模式切换是“从第二限制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模式”,且明确了第三模式下可以呈现在第二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而D2虽然实质上做到了这一点,但在术语表达上可能不如权利要求1直接和系统。

#### 其他对比文件的特征补充:

* **没有被最接近对比文件D2公开的特征:**

* 如上表所述,D2对于技术特征C中的“检测手势的手势检测器”,其实施例公开的是触摸板检测手指触摸。虽然这也是一种手势,但与目标专利说明书重点描述的利用加速度计检测设备整体的“轻敲、摇晃”有所区别。

* **该特征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D3 (US2005018834A1)** 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明确公开了使用**加速度计型传感器**检测“拍打”或“轻敲”(tapping or patting the device)的手势输入(参见D3特征比对表格及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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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以上分析,作为专利代理师,我认为如果提出无效请求,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

**技术特征G和H中关于“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呈现在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这一模式切换和信息显示的机制。**

#### 原因分析:

虽然D1和D3没有公开这个特征,但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2已经实质公开了该技术特征的核心实质**:

D2段落[0007]明确记载:“如果触摸板设备是移动电话的文本/消息显示的一部分……优选的是,即使电话处于锁定状态,显示器仍保持工作。这意味着显示器以及触摸板的电源未关闭。因此,**显示器仍可用于在电话处于锁定状态时向用户显示文本/消息。** 此外,可能有许多**选定的触摸板功能仍可执行**,但所有未选定的触摸板功能在按键锁激活后不会执行。”

这段文字清晰地描述了:

1. 设备处于“锁定状态”(第二限制模式)。

2. 控制器操作显示器向用户显示文本/消息。

3. 最关键的是,这种显示是相对于纯粹的锁定(通常不能显示消息详情)而言的,且D2明确区分了在这种锁定状态下允许执行“选定功能”和禁止“非选定功能”。

虽然D2没有使用“第三限制操作模式”这个词,但它所描述的这种在保持判别和禁止大部分功能的同时,允许利用特定输入(触摸板)安全地呈现特定信息(文本/消息)的状态,实质上完全涵盖了目标专利“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技术内涵和技术效果。

因此,结合D2的上述公开内容,结合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常规认知(例如,在锁屏界面预览短信内容是常见的需求和实现方式),将D2描述的锁定状态下的消息显示和选定功能执行合理地构思为一种相对于普通锁屏而言的、响应特定输入的“第三模式”,在创造性上是极易受到攻击的。

**综上所述,建议将无效攻击的重点放在D2上,论证其已实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核心模式切换和信息安全预览机制。**


权利要求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激励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其它信息。


权利要求3

根据上述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不可操作用于响应于用户输入编辑、删除或转发显示的信息。


权利要求4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限制操作模式之一时,所述控制器禁止访问除了紧急通信功能之外的所有通信功能。


权利要求5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键盘。


权利要求6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所述显示器的接触敏感区。


权利要求7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是用于检测手势输入的检测器。


权利要求8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加速度计。


权利要求9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呈现给用户的信息被存储在菜单中。


权利要求10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是移动蜂窝电话。


权利要求11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是个人数字助理。


权利要求12

一种控制电子设备的方法,该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所述方法包括: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时检测用户输入,在该第一活动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访问多个功能; 响应于对所述用户输入的所述检测,将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时,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进一步的用户输入;以及,响应于所述进一步的用户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权利要求13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响应于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激励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其它信息。


权利要求14

根据权利要求12到13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控制器不能响应于用户输入编辑、删除或转发显示的信息。


权利要求15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限制操作模式之一时,所述控制器禁止访问除了紧急通信功能之外的所有通信功能。


权利要求16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键盘。


权利要求17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是所述显示器的接触敏感区。


权利要求18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是用于检测手势输入的检测器。


权利要求19

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加速度计。


权利要求20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呈现给用户的信息被存储在菜单中。


权利要求21

一种用于控制电子设备的设备,所述电子设备具有: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包括用于使得能访问多个功能的装置;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以及控制器,所述用于控制电子设备的设备包括: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时检测用户输入的装置,在该第一活动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访问多个功能; 用于响应于所述对用户输入的检测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一活动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二限制操作模式的装置,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 用于当所述电子设备处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时,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进一步的用户输入的装置;以及,用于响应于所述进一步的用户输入将所述电子设备的操作模式从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改变为第三限制操作模式的装置,在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下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禁止用户访问所述多个功能以及所述控制器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在所述第二限制操作模式下不能呈现的信息,其中当所述设备处于所述第三限制操作模式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不对用户激励进行响应来提供对所述多个功能的访问。


权利要求22

一种控制电子设备向用户呈现信息的方法,所述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以及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包括配置用于检测施加至所述电子设备的手势的手势检测器,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具有至少一个活动操作模式,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可操作用于使用户能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执行第一多个任务中的任一任务,以及禁止操作模式,其中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不可操作用于使用户控制所述电子设备执行所述第一多个任务中的任一任务,所述方法包括: 激活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的禁止模式; 检测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用户输入; 响应于对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的输入的所述检测,来控制所述显示器呈现第一条信息,同时所述第一用户输入设备保持处于所述禁止模式,以及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可操作用于控制所述设备呈现其它条信息。


权利要求23

根据权利要求22所述的方法,其中通过所述第二用户输入设备检测的所述输入是手势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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