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 0 | 2015-07-01_CN104756417A_发明公开_CN104756417A 使用移动中继器的移动通信方法_+++A_B+++.docx |
| 0 | WO2016024808A1_Description_20260704_0052_+++a_b+++.docx |
| 0 | WO2014142299A1_Description_20260704_0051_+++A_B_C_d_l+++.docx |
| 0 | 2017-02-23_None_发明专利_JPWO2014203944A1 アルドール反応触媒.docx |
| 0 | 2017-02-16_None_发明专利_JPWO2014142299A1 通信端末と通信制御装置と通信システムと通信制御方法並びにプログラム_+++A_B_C_D_K_M_e_l_n_q+++.docx |
| 0 | 2016-08-11_US2016234874A_发明申请_US20160234874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TRANSMITTING INDICATION FOR DEVICE-TO-DEVICE OPERATION IN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_+++A_B_C_E_N_h_o_r+++.docx |
| 0 | 2016-03-24_US2016088468A_发明申请_US20160088468A1 RELAY OF CHARGING INFORMATION FOR PROXIMITY SERVICES_+++R_a_b+++.docx |
| 0 | 2016-02-04_US2016036514A_发明申请_US20160036514A1 COMMUNICATION TERMINAL,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COMMUNICATION SYSTEM, COMMUNICATION CONTROL METHOD, AND PROGRAM_+++a_b+++.docx |
| 0 | 2016-01-20_EP2974512A_发明公开_EP2974512A1 TETHERING OF MOBILE WIRELESS DEVICES_+++A_B_C_G+++.docx |
| 0 | 2016-01-20_CN105263152A_发明公开_CN105263152A 服务器_+++A_B_I_J+++.docx |
| 0 | 2015-12-23_WO2015192904A_发明申请_WO2015192904A1 APPARATUSES AND METHODS THEREIN FOR RELAYING AN ONGOING DATA SESSION_+++A_B_C_D_E_J_N_R+++.docx |
| 0 | 2015-11-05_US2015319804A_发明申请_US20150319804A1 Device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_+++C_D_K_L_Q_a_b_e_h_i_j+++.docx |
| 0 | 2015-08-13_WO2015119538A_发明申请_WO2015119538A1 METHODS, WIRELESS DEVICE, BASE STATION AND CANDIDATE RELAY STATION FOR SUPPORTING D2D COMMUNICATION OVER RELAY_+++A_B_C_E_H_N_d_i_j_r+++.docx |
| 0 | 2015-08-06_JP2015522965A_发明专利_JP2015522965A ユーザ展開されたリレーを介した課金_+++A_B_C_D_E_N_h_i_j_q+++.docx |
| 0 | 2009-03-18_CN101389116A_发明公开_CN101389116A 利用周围空闲移动通讯终端作为中继站的方法_+++A_B_C_D_E_N_i_j+++.docx |
| 0 | 2015-01-08_US2015009908A_发明申请_US20150009908A1 COMMUNICATION SYSTEM HAVING RELAY ARCHITECTURE_+++a_b_i_j_r+++.docx |
| 0 | 2015-01-07_CN104272669A_发明公开_CN104272669A 经由用户部署的中继器的收费_+++A_B_C_D_E_I_J_L_M_N_h_o+++.docx |
| 0 | 2014-11-20_US2014342697A_发明申请_US20140342697A1 Device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_+++A_B_C_D_H_I_J_K_L_M_Q_e_n_o+++.docx |
| 0 | 2014-10-09_WO2014163965A_发明申请_WO2014163965A1 TETHERING OF MOBILE WIRELESS DEVICES_+++G_a_b_c+++.docx |
| 0 | 2014-09-11_US2014254499A_发明申请_US20140254499A1 TETHERING OF MOBILE WIRELESS DEVICES_+++A_B_c_d_e_f_g_h_n+++.docx |
| 0 | 2013-11-07_WO2013165623A_发明申请_WO2013165623A1 CHARGING OVER A USER-DEPLOYED RELAY.docx |
| 0 | 2013-11-07_US2013294327A_发明申请_US20130294327A1 CHARGING OVER A USER-DEPLOYED RELAY_+++A_B_C_D_E_I_J_N+++.docx |
| 0 | 2013-05-21_KR101266158B_发明授权_KR101266158B1 쌀눈유에 포함된 토콜을 초임계 이산화탄소를 이용하여 농축하는 방법.docx |
| 0 | 2012-10-24_CN102754361A_发明公开_CN102754361A 用于保护无线中继节点安全的方法和装置_+++A_B_I_J+++.docx |
| 0 | 2012-10-18_US2012264375A_发明申请_US20120264375A1 Device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_+++C_D_I_J_K_L_M_Q_a_b_h+++.docx |
| 0 | 2011-11-23_KR1020110126359A_发明公开_KR1020110126359A 단말기 및 그 단말기에서 테더링 서비스 수행 방법_+++c_d_g_k_m+++.docx |
| 0 | 2011-06-08_CN102090106A_发明公开_CN102090106A 通信系统.docx |
| 0 | 2010-06-16_CN101742623A_发明公开_CN101742623A 移动终端及通信控制方法.docx |
一种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系统(1),包括接收器(3);发射器(3);以及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以及其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权利要求1的文本架构,对目标专利进行系统性拆解,并与对比文件 **D1(公开号:US20140254499A1)** 的原文进行深度比对与创造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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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合理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在移动通信网络中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系统”,其核心逻辑是通过网络侧(如基站或服务器)对请求中继的两个移动设备之间的“关系”进行判定,进而控制中继行为并下发通知。
* **技术特征A, B(接收器/发射器)**:属于通用硬件架构,通常由基站、核心网网元(如MME、网关)或专用服务器的通信芯片/天线实现。
* **技术特征C(接收中继请求)**:明确了系统的触发条件是接收到“允许移动设备被另外的移动设备使用作为去往移动通信网络的中继的请求”。在5G/LTE场景下,这通常对应于D2D(Device-to-Device)或ProSe(Proximity Services)中的中继发现/连接建立请求。
* **技术特征D, E(确定双端唯一标识符)**:网络侧从请求中解析或查询出请求中继的移动设备(中继端)和另外的移动设备(远端/被中继端)的身份标识(如IMSI、SUPI、GUTI等)。
* **技术特征F, G(基于“关系”判定是否允许中继)**:**这是本权项的核心发明点/关键限制特征。** 说明书对此的合理解释为:网络侧不仅仅根据常规的信号强度或无线信道质量来决定中继,而是必须依赖两个具体设备标识背后的“**关系**”(例如:是否属于同一用户、是否在同一信任列表/社区、是否有共同的所有权或订阅关联)来做准入控制。
* **技术特征H(通知中继端)**:基于上述判定,网络侧利用发射器向作为中继的移动设备下发明确的通知,指示其开启或执行中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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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与实质公开分析
现将权利要求1的各项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 **D1 (US20140254499A1)** 进行逐项特征比对。
### 权利要求1与D1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140254499A1) 对应技术内容及原文出处 | 比对结论 |
| 技术特征A:包括接收器(3) | [0054] "...at least one communication chip 706... coupled to the processor 704."<br>[0057] "The communication chips 706 may enable wired and/or wireless communications for the transfer of data to and from the computing device 700." | 毫无疑问公开<br>属于常规通信硬件架构。 |
| 技术特征B:发射器(3) | 同上,[0054], [0057] 中的通信芯片包含发射功能。 | 毫无疑问公开<br>属于常规通信硬件架构。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0046] "At block 406, the community management component may receive a request from a mobile wireless device to join the community."<br>[0053] "...computing device 700 may be a server... configured to execute a community management component..."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管理组件(可位于服务器)接收移动设备加入“可网络共享/中继社区”的请求。 |
| 技术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0033] "...requested to authenticate with the community."<br>[0046] "...receive a request from a mobile wireless device to join the community." | 实质公开<br>为了验证和准入管理,管理组件必然需要获知并确定请求加入的移动设备的标识符。 |
| 技术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0046]-[0047] D1中社区管理组件建立社区并管理多个设备(如设备12和设备20)。在处理网络共享(tethering)时,需要确定提供共享的设备和请求共享的设备。 | 实质公开<br>D1在交互和鉴权过程中必然需要确定双端设备的标识信息。 |
| 技术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0020] "...identified based on one or mor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common location, common ownership, level of trust, user preferences, common identifier..."<br>[0044] "...eligibility criteria... may include... common location, common ownership, level of trust, user preferences, common identifier..." | 毫无疑问公开<br>D1明确公开了基于共同所有权、信任级别等“共同特征(关系)”来确定设备是否具备资格。 |
| 技术特征G: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0045]-[0046] "At decision block 408, the community management component may determine whether the requesting mobile wireless device is eligible to join the community... based on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 实质公开<br>D1通过判定设备是否满足基于关系的资格标准,来决定其是否能加入社区进行中继/网络共享。 |
| 技术特征H:并且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0033] "...determine whether the mobile wireless device meets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provide a corresponding notification to the mobile wireless device."<br>[0046] "...grant the request at block 416." | 存在显著区别/未充分公开<br>D1公开的是通知“请求加入社区的设备”被允许加入,或者在分布式场景下由远端设备直接向中继设备发起请求(如[0064]),并未明确公开由网络侧独立判定关系后,主动去通知“中继设备(11)”其将充当另外设备的中继这一特定下行控制逻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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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接近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中,**D1 (US20140254499A1)** 极适合作为本案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1. **技术领域完全相同**:两者均属于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移动设备无线中继/网络共享(Tethering / D2D Relay)技术领域。
2. **解决的技术问题高度一致**:D1旨在解决当某个移动设备(如B或12)信号弱、带宽不足时,如何安全、合规地利用另一个处于好信号环境下的移动设备(如A或20)作为网关或中继来接入互联网(参见D1 `[0012]`)。这与目标专利解决如何建立和管理移动设备间中继通路的技术问题完全相同。
3. **技术效果重合**:D1通过引入基于“信任级别(level of trust)”、“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的资格审查(参见D1 `[0020]`),实现了避免非法或恶意设备滥用共享网络的效果,这与目标专利利用“唯一标识符确定关系”来判定是否允许中继的安全隔离效果在实质上是相同的。
综上所述,D1公开了目标专利绝大部分的技术特征,选择D1作为创造性评涉的起点(最接近对比文件)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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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出的薄弱技术特征与新检索策略
###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通过上述特征比对可以发现,本权利要求1若面临无效宣告请求,**最薄弱(即最容易被攻破)的特征是:特征F和特征G(基于唯一标识符确定关系并决定是否中继)。**
* **原因分析**:虽然目标专利文字表述为“基于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关系”,但在D1的 `[0020]` 和 `[0044]` 中,已经极为明确地公开了“基于共同标识符(common identifier)、信任级别(level of trust)、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来筛选和决定社区成员。在通信网管理中,通过设备ID去后台数据库查询其Owner或Trust List属于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特征F和G在D1的基础上极易被认定为“已被实质公开”或“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显而易见推导”。
* **真正残存的微弱区别特征**:仅在于**特征H的具体执行架构**——目标专利强调系统(网络侧)在判定关系后,利用发射器去**通知中继设备(11)**其将充当别的人的中继。而D1在图4、图6的流程中,更多侧重于网络侧向“请求端(远端)”授权,或者由设备之间直接发起D2D连接请求。
###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为了彻底无效掉权利要求1,下一步的检索应重点阻击上述区别特征(特征H的控制流向),建议采取以下检索策略:
1. **锁定标准演进文献(3GPP ProSe / D2D 架构)**:
* 目标专利的控制逻辑(网络侧授权并通知中继端)高度契合 **3GPP Rel-12/Rel-13 Proximity Services (ProSe)** 规范中的“**网络控制下的UE-to-Network Relay(UE到网络中继)**”流程。
* **重点检索方向**:应重点检索2014-2016年左右公开的关于3GPP标准提案(TS 23.303, TS 36.331演进提案),特别是关于“ProSe Relay Discovery Additional Control”或“Remote UE authorization by ProSe Function”的专利或技术报告。
2. **细化检索关键词组合**:
* `(ProSe Function OR "network side" OR eNB OR MME) AND (authorize* OR relation* OR "trust list" OR "user profile") AND (notify* OR command* OR trigger*) AND (Relay UE OR "tethered device")`
3. **针对特征H的补充证据(D2/D3)**:
* 寻找一篇公开了“由网络侧网元(如服务器、基站)验证两台设备的归属关系或套餐共享关系后,向主UE下发指令激活其AP热点或中继直连链路”的对比文件。一旦找到此类控制流向的常规通信专利,与D1结合,即可完美摧毁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针对您提供的涉案权利要求1以及三份对比文件(D1、D2、D3),作为一名资深的专利代理师,我为您进行深入的法律与技术架构分析。
本案权利要求1涉及一种在移动通信网络中**由网络侧系统(如核心网或基站控制服务器)**基于唯一标识符和设备间关系,来控制并通知移动设备充当另一移动设备中继的系统。
以下是针对该权利要求无效或创造性辩护的核心分析、特征比对、最接近现有技术筛选以及无效薄弱点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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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对比文件实质公开分析
根据说明书的整体架构,我们将权利要求1拆解为8个独立的技术特征(A至H)。由于对比文件存在多种语言,本分析严格对应其公开号及对应段落/图纸原文。
* **D1:** CN101389116A(利用周围空闲移动通讯终端作为中继站的方法)
* **D2:** KR1020110126359A(단말기 및 그 단말기에서 테더링 서비스 수행 방법 / 终端及在该终端中执行网络共享服务的方法)
* **D3:** US20120264375A1(Device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 / 赞助式网络共享连接的设备、系统和方法)
### 1.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1389116A) 是否公开及出处说明 | D2 (KR1020110126359A) 是否公开及出处说明 | D3 (US20120264375A1) 是否公开及出处说明 |
| 特征A: 一种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系统(1),包括接收器(3); | 实质公开<br>【说明书具体实施方式第1段】公开了“应用至多个基站3...移动通讯终端1向该第一基站3发出一中继请求”。基站3必然包含接收中继请求的接收器。 | 实质公开<br>【图1, 图2, [0010], [0031]】公开了具备接收和发送功能的단말기(终端120),其包含근거리 통신부(近距离通信部220)和무선 통신부(无线通信部210/接收部)。但其为终端侧系统,非网络侧。 | 毫无异议公开<br>【[0013], [0031]】明确公开了一种在网络上的系统,包括接收STC请求的“access control server 142”、“STC server 144”等服务器架构,这些服务器必然包含接收器。 |
| 特征B: 发射器(3); | 实质公开<br>【具体实施方式第1段】“请求该第一基站3发出一通知信息”,基站3必然包含向终端发送信息的发射器。 | 实质公开<br>【[0031]】明确公开了终端120中的无线通信部210包含“주파수를 상승 변환하는 송신부(升频发射部)”。(属于终端侧发射器) | 毫无异议公开<br>【[0013], [0031]】网络侧服务器系统(如STC Server)向应用服务器或终端转发/发出授权及通知,必然包含发射器。 |
| 特征C: 以及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br>【具体实施方式第1段、第4段步骤101】“移动通讯终端1会向该第一基站3发出一中继请求”。基站内的处理器被配置为接收该请求。 | 实质公开<br>【[0006], [0010]】제어부(控制部250/处理器)被配置为“클라이언트 단말기로부터 접속 요청이 수신되면(当接收到来自客户端终端的接入请求时)”。(控制主体在热点终端,非网络侧) | 毫无异议公开<br>【[0013], [0031]】明确公开“LFCS logic on at least one server on the network... for receiving an LFCS request from the SPCD via the tethering mobile device”。网络侧服务器(包含处理器)接收允许SPCD通过共享移动设备连接网络的请求。 |
| 特征D: 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未公开<br>D1中基站仅“搜寻其涵盖区域范围内其它连接讯号较强的空闲的移动通讯终端”[步骤101],未提及从请求中显式确定发起端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毫无异议公开<br>【[0006], [0010]】明确公开控制部确定发送接入请求的客户端终端的识别信息:“접속 요청을 전송한 클라이언트 단말기의 식별 정보를 확인하는 과정”。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1], [0047]】明确公开网络侧STC server/Application server基于请求确定发起端SPCD的唯一标识符(“ID of SPCD 100”、“SPCD ID”)。 |
| 特征E: 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未公开<br>D1仅提到基站搜寻空闲终端并发送信息,未体现基于请求去确定作为中继的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br>【[0010], [0037]】终端120(充当AP的主体)自身知道自己的标识,且【[0037]】中提到比对“선호 단말 리스트(首选终端列表)”,包含了热点终端对自身的配置识别。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1], [0047]】明确公开网络侧系统接收到的请求中包含了中继代理设备(tethering mobile device 120)的识别信息或账号信息,并在S773/S776步骤中由网络侧服务器进行确定与识别。 |
| 特征F: 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未公开<br>D1中基站纯粹基于“连接讯号较强”和“空闲状态”进行盲搜和选取,完全没有基于两者的唯一标识符去确定两者之间特定“关系”的步骤。 | 实质公开<br>【[0007], [0010], [0037]】控制部确认发起端标识是否包含在“선호 단말 리스트(首选终端列表)”中,从而确定发起端与本终端之间是否存在“首选/信任”的绑定关系。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1], [0047]】网络侧系统(STC Server和AAA Server)在S776/S777中验证SPCD ID、共享终端账号以及预批准集合(pre-approved set),从而确定两设备之间的订购、赞助或授信关系。 |
| 特征G: 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br>D1是由发起端终端1根据通知“自动选取”中继站[步骤103],而非网络侧系统基于某种“设备间关系”来判定某设备是否将充当其中继。 | 实质公开<br>【[0007], [0011]】明确公开“식별 정보가 미리 설정된 선호 단말 리스트에 포함되면... 테더링 서비스를 제공(若标识信息包含在首选列表中,则提供共享服务)”,即基于信任关系决定是否充当其中继。 | 毫无异议公开<br>【[0031], [0047]】网络侧的Application Server和STC Server在S778中“verifies the service policy... then notifies STC server 144 to allow the STC connection”,即基于所述网络/赞助关系确定该移动设备是否将充当其中继。 |
| 特征H: 以及其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br>D1中是由基站向发起端终端1发送空闲终端列表信息[步骤102],并没有由网络侧系统去“通知被选为中继的移动设备其将充当中继”的架构。 | 未公开/逻辑相反<br>D2中充当网络共享热点的移动设备本身就是控制主体(处理器所在处),它是内部决定是否为客户端提供服务并分配BSS,不存在“使用发射器通知自身将充当中继”的网络拓扑。 | 毫无异议公开<br>【[0047]】明确公开,在网络侧做出允许连接的判定后,“The authorization grant is forwarded from STC server 744 through access control server 742 (S880) and tethering mobile device (S881) to SPCD”。网络侧系统将授权准许发送给该移动共享设备(tethering mobile device),通知并配置其正式充当其中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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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1、D2、D3)筛选与创造性分析
在创造性审查或无效宣告的法律程序中,选择“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通常应优先选择**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类似、且公开权利要求技术特征最多**的对比文件。
### 1. 从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效果维度对比
* **D1 (CN101389116A):**
* *技术问题/效果:* 解决盲区讯号微弱或基站热点拥堵问题;通过基站协同搜寻周围“空闲”的移动通讯终端,建立临时的硬件中继拓扑。
* *架构缺陷:* 纯粹是物理网络层面的“信号/空闲度”驱动,完全不涉及设备之间的“身份唯一性判定”及“社会/账号关系认证”。
* **D2 (KR1020110126359A):**
* *技术问题/效果:* 解决传统Ad-hoc网络共享连接不稳定、无法进入待机模式的问题;通过热点终端自身维护“首选终端列表(MAC地址等)”并管理多SSID,精细化决定是否允许其他设备共享其网络。
* *架构缺陷:* 属于**终端侧控制架构**。所有的确定唯一标识符、确定关系(是否为首选终端)、做出确定的动作全部发生在充当热点的移动设备(단말기 120)内部,缺乏权利要求1明确限定的“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系统(网络侧)”这一拓扑。
* **D3 (US20120264375A1):**
* *技术问题/效果:* 解决特定功能设备(SPCD)因成本/体积无法内置蜂窝调制解调器,但又需要接入蜂窝网络的问题。通过网络侧的服务器系统(STC Server, AAA Server)对发起端设备ID与共享移动设备账号之间的“赞助/服务策略关系”进行统一鉴权与分离计费,从而安全、防欺诈地允许无共享套餐的移动设备充当其中继。
* *架构吻合度:* 技术领域完美契合,且完全是**网络侧集中控制与通知的架构**。
### 2. 结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主审对比文件)首选 D3
> **审查结论:D3 (US20120264375A1) 适合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理由:**
1. **特征覆盖率最高:** D3几乎**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A至H)**。它不仅是网络侧控制架构,还完全公开了基于两者的唯一标识符(SPCD ID与Tethering Device ID/Account)在网络侧验证关系(Pre-approved Set / Policy),并最终下发授权通知(Authorization grant forwarded to tethering mobile device)的完整闭环。
2. **技术方案对标:** 如果以D3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1/D2仅作为辅助结合),权利要求1将面临极高的被**无效(缺乏创造性甚至新颖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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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效请求或抗辩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剖析
如果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作为**请求人**欲推翻此专利,或者作为**专利权人**欲保住该权利要求,以下技术特征是核心交锋的“风暴眼”:
###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极易被现有技术攻破的点):特征F与特征G
> *“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薄弱原因(站在专利权人稳定性的角度):**
虽然这两个特征在常规的中继选择(如D1纯看物理信号)中不易被公开,但在**网络共享(Tethering)与安全鉴权领域**,这属于非常常规的操作。D3中明确公开了网络侧服务器读取SPCD唯一证书,并结合当前提供热点的手机终端的归属运营商/账号(Home mobile operator / STC Account ID),比对预批准集合(pre-approved set)来决定是否放行。这实质上就是“基于两者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两者之间的特定赞助/策略关系,并据此决定是否让手机充当其中继”。
* **对抗策略(若您是专利权人抗辩):**
必须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进行**限缩解释**。如果在您的说明书实施例中,这种“关系”不仅仅是D3中简单的“网络计费/赞助策略关系”,而是指某种特定的**“熟人社交关系”、“硬件绑定配对关系”或“动态授信群组关系”**,且这种关系能带来“降低网络侧鉴权开销”或“提高用户隐私安全性”的技术效果,应通过修改权利要求(如将说明书中的具体关系特征补入权1)来拉开与D3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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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针对无效请求人)
若目前的证据链在某些细节上仍遭专利权人顽强抵抗(例如专利权人辩称D3的“授权允许连接”不等于特征H中的“通知所述移动设备其将充当中继”),建议启动以下精准检索策略:
### 1. 检索主题词扩展(聚焦网络侧集中控制的中继/共享方案)
不要局限于传统的“中继(Relay)”或“网络共享(Tethering)”,应向**网络侧协同、近场边缘计算控制**方向检索。
* **中文关键词组合:** `(核心网 OR 基站 OR 服务器 OR 接入控制) AND (中继选择 OR 热点控制 OR 协助接入 OR 代理鉴权) AND (唯一标识 OR 设备关系 OR 绑定)`
* **英文关键词组合:** `("core network" OR "MME" OR "base station" OR "gNB" OR "server") AND ("relay selection" OR "tethering control" OR "proxied authentication") AND ("device ID" OR "identifier" OR "relationship" OR "binding")`
### 2. 精准追踪 3GPP 标准提案 (Standard Contributions)
本专利的拓扑架构(网络侧指派近场终端作为中继)具有极强的 **3GPP ProSe (Proximity Services,接近服务)** 和 **V2X (车联网)** 技术背景。
* **重点检索段落:** **3GPP TS 23.303**(ProSe的体系架构阶段2)以及 **TS 23.287**(5G NR V2X的体系架构)。
* **检索方向:** 寻找在 **LTE-Direct / NR Sidelink** 演进过程中,关于“UE-to-Network Relay(终端到网络中继)”的选择机制提案。在3GPP标准中,网络侧(如ProSe Function或AMF/SMF)基于两个终端的 `ProSe Application User ID` 或 `Subscription Permanent Identifier (SUPI)` 来鉴权并**指派/通知**特定手机为另一隐蔽终端提供Relay服务的技术方案在2015-2020年间有大量公开提案,这是击碎该专利的最佳武器库。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您对该目标权利要求1进行紧密结合说明书与对比文件的深度解析。
### 一、 目标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
为了进行精确的特征比对,首先将目标权利要求1拆解为以下8个独立的技术特征(如原文所述):
* **特征A**:包括接收器(3)
* **特征B**:发射器(3)
* **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特征G**: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特征H**:并且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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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公开情况详细分析
根据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其公开号及原文公开情况分析如下:
#### 1. 对比文件D1:CN102754361A
* **核心方案**:公开了一种用于保护无线中继节点安全的方法和装置。其侧重于核心网认证实体(MME/HSS)对中继节点进行设备认证与订户认证,并将两者进行绑定。
* **特征公开分析**:
* **特征A、B、C**:实质公开。D1公开了“网络认证实体(认证节点700)”,包括处理电路702和通信接口708(包含发射机和接收机);其接收由中继节点始发的请求/消息。
* **特征D、E**:实质公开。D1公开了基于认证消息确定中继节点的设备标识符(如IMEI)和订户标识符(如IMSI)。但需注意,D1中的中继节点是“被另外的移动节点(用户-UE)”所使用的“中继节点120”。
* **特征F、G**:毫无疑问公开(实质公开)。D1在\[0054\]中明确公开:“通信网络进一步验证订户与设备之间的关系的能力……探明自己接收的订户标识符是否对应于收到的设备标识符所标识的设备……如果接收到已知与中继节点设备类型相关联的订户标识符,却接收到对应的用于移动设备(非中继设备)的设备标识符,则此通信网络可拒绝向请求设备提供服务。” 核心网正是基于此“标识符与设备类型的预关联/对应关系”来确定其是否能充当网络中继并准予接入。
* **特征H**:实质公开。D1公开了一旦认证成功,发送准予中继节点接入通信网络的消息。
#### 2. 对比文件D2:US20130294327A1
* **核心方案**:公开了一种在用户部署的中继上进行计费(Charging)的方法。通过网络实体(MME/网关)接收来自第一UE(中继eNB)的PDN连接请求(关联第二UE),从而对通过中继上网的终端UE进行计费,并给中继UE提供信用额度返还。
* **特征公开分析**:
* **特征A、B、C**:毫无疑问公开。D2摘要及\[0008\]、\[0103\]明确公开:“一个或多个网络实体(如MME 808)接收来自第一UE(中继eNodeB 702)的与PDN连接相关的请求,该请求与第二UE相关”。
* **特征D、E**:毫无疑问公开。D2在\[0009\]、\[0104\]明确公开:“建立或修改连接包括将第二UE的标识符发送给网关”,“请求包括第一UE的标识符和第二UE的标识符(IMSI)”。网络实体基于该请求明确确定了这两个UE的唯一标识符。
* **特征F、G、H**:**未公开**。D2侧重于在连接建立过程中如何传递双端标识符以实现“计费流量区分与信用返还”,它默认该中继关系在无线接入侧已经由UeNB和TUE自行建立完成,并未公开核心网“基于两个唯一标识符去确定它们之间的某种特定关系(如属主、社交或网络签约绑定关系),并依此决定是否允许中继,再下发通知”。
#### 3. 对比文件D3:WO2014163965A1
* **核心方案**:公开了移动无线设备的网络协作网络共享(Tethering)。主要是由移动设备在本地(或通过管理服务器)基于设备间交换的信号强度、带宽、所有权、信任度等“通信信息”和“准入准则”,在社区(Community)内选择合适的设备建立D2D中继网络共享连接。
* **特征公开分析**:
* **特征A~H**:**未实质公开核心网侧的架构特征**。D3的判决逻辑主要发生在**移动设备侧**(第一移动设备或社区管理组件)。虽然D3提到了基于“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信任级别(Level of trust)”等关系准则来允许或拒绝网络共享,但这与目标权利要求1中由“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系统(如核心网设备)”接收中继请求、基于双端唯一标识符确定关系并授权下发通知的核心网控制架构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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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 目标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D1 (CN102754361A) 原文出处及公开情况 | 对比文件D2 (US20130294327A1) 原文出处及公开情况 | 对比文件D3 (WO2014163965A1) 原文出处及公开情况 |
| 特征A: 包括接收器(3) | 实质公开:\[0083\]公开网络通信接口708包括接收机。 | 毫无疑问公开:\[0115\]公开模块1604接收来自TUE或中继的请求。 | 未公开核心网侧接收特征。 |
| 特征B: 发射器(3) | 实质公开:\[0083\]公开网络通信接口708包括发射机。 | 毫无疑问公开:\[0115\]公开传输模块与网络实体及UE通信。 | 未公开核心网侧发射特征。 |
| 特征C: 至少一个处理器(5),配置为使用接收器接收允许移动设备被另外的移动设备使用作为去往移动通信网络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0012\],\[0086\]公开处理电路702接收由中继节点始发的订户/设备认证消息(请求接入核心网以中继话务)。 | 毫无疑问公开:\[0008\],\[0103\]网络实体(MME 808)接收来自第一UE(中继eNB)的PDN连接请求,该请求关联第二UE。 | 未公开(D3的控制逻辑在移动终端侧而非网络侧)。 |
| 特征D: 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0059\],\[0084\]核心网在订户认证期间获得终端订户标识符IMSI/GUTI。 | 毫无疑问公开:\[0010\],\[0104\]请求包括第二UE的标识符(IMSI),网络实体将其发送给网关。 | 未公开网络侧确定特征。 |
| 特征E: 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0059\],\[0085\]核心网基于设备认证消息获得中继节点的设备标识符IMEI。 | 毫无疑问公开:\[0010\],\[0104\]请求包括第一UE(中继)的标识符。 | 未公开网络侧确定特征。 |
| 特征F: 基于两端唯一标识符确定移动设备和另外的移动设备之间的关系 | 毫无疑问公开(实质公开):\[0054\]核心网验证订户与设备之间的关系,探明接收的订户标识符是否对应于收到的设备标识符。 | 未公开(仅为了计费传递双端ID,未在网络侧执行特定关系判定)。 | 仅提及概念:\[0026\],\[0050\]提及基于共同所有权、信任级别等准则,但在终端侧实现。 |
| 特征G: 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 | 实质公开:\[0054\]若中继服务订户标识符与非中继设备标识符联用,则拒绝提供服务(判定是否充当中继)。 | 未公开。 | 未公开核心网判定特征。 |
| 特征H: 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发射器通知所述移动设备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 | 实质公开:\[0012\],\[0063\],\[0087\]一旦成功验证订户与设备关系,发送准予中继节点接入通信网络的消息。 | 未公开(D2是中继发起的修改承载流程,非核心网下发的中继控制通知)。 | 未公开核心网络下发通知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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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最接近对比文件(D1)的选定及理由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对比文件D1(CN102754361A)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1.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角度分析**:
* **目标专利**解决的是在移动通信网络中,如何通过核心网系统对两个移动设备之间的中继建立进行集中控制、关系鉴权与准入授权,以避免非法或不符合策略的中继连接。
* **对比文件D1**同样聚焦于无线中继节点接入通信网络时的核心网控制与安全管控问题。它通过核心网认证实体(MME/HSS)同时检验设备身份和订户身份的关系是否匹配,解决假冒中继节点和非法接入的网络安全威胁。二者在核心网侧的控制架构和防非法中继的管控层面上解决的技术问题最为接近。
2. **从技术效果角度分析**:
* **目标专利**达到的效果是:通过核心网验证两端设备的关系后才下发中继许可,实现了网络侧对终端间中继的精确授权与策略控制。
* **对比文件D1**达到的效果是:通过网络侧验证订户标识与设备类型的绑定对应关系,若不匹配则拒绝接入,实现了网络侧对中继合法性的严格准入控制。二者的控制机制与技术效果高度重合。
*注:D2(US20130294327A1)虽然也公开了双端ID在核心网的传递,但其核心解决的是“计费和信用分配”问题,不涉及中继准入的控制逻辑,因此不作为首选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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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及检索策略
#### 1.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特征F及特征H的“特定结合关系”**
* **薄弱原因分析**:
虽然D1公开了核心网会去验证“订户标识符与对应的设备类型”之间的对应关系,但D1中所谓的“订户标识符”和“设备标识符”本质上都是中继节点这**同一个物理实体**的内部组件凭证(如中继内UE模块的IMEI与插入其中的UICC卡的IMSI)。
而目标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是核心网去确定**“移动设备(11)”与“另外的移动设备(21)”这两个完全不同的独立终端之间的特定法律/社交/网络签约关系**,并“通知所述移动设备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这种**跨独立终端的关系鉴权与主动下发控制通知的闭环架构**,在D1~D3中均未被完全无争议地公开,是目前整个无效防线中最薄弱、最容易被专利局认定为具有创造性贡献的特征。
#### 2.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针对上述薄弱特征,建议采取以下精准检索策略:
* **检索方向一(针对跨终端关系鉴权)**:聚焦于 3GPP 5G 临近服务(ProSe, Proximity Services)或 D2D(Device-to-Device)通信标准核心网控制规范(如 TS 23.303 或 TS 23.503 中关于中继部分)。重点检索“由核心网(ProSe Function 或 PCF)基于两端终端的唯一标识符(如 GPSI, SUPI)查询签约数据库(UDM/HSS),以验证两终端是否存在‘家长-儿童’、‘同一公司属主’或‘授权好友’关系,并依此授权中继”的技术方案。
* **检索方向二(针对核心网主动下发中继通知控制)**:检索核心网侧的策略控制服务器在检测到对端设备的连接请求后,主动向被请求充当中继的终端发送“RRC重配置”或“NAS信令通知”,指示其激活“中继模式(Relay Mode)”或开启特定Sidelink广播的控制流程。
* **关键词拓展**:`ProSe Relay`, `Remote UE`, `Relay UE`, `relationship authentication`, `authorization node`, `association mapping`, `中继授权`, `远程UE`, `标识符绑定`.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以及三份对比文件(D1、D2、D3)进行深入的法理解读、特征比对、最接近现有技术分析,并指明无效宣告请求中的薄弱特征与后续检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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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合理解释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移动通信网络中的一个“系统(1)”,其本质上是一个**网络侧的实体或服务器集群**(由接收器、发射器和处理器组成)。
* **核心控制逻辑:** 该网络系统在收到移动设备(A)请求作为另外的移动设备(B)的中继时,不是盲目允许,而是通过**同时获取两者的唯一标识符**,在网络侧**确定二者之间的“关系”**(关系可以包括用户绑定的信任关系、商户赞助关系或安全授权状态)。
* **技术准入机制:** 网络侧将“关系”作为是否允许中继的决定性判定条件。只有在满足特定“关系”时,才由网络侧通过发射器下发通知,指示移动设备充当另外移动设备的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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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公开情况分析(实质公开与毫无异议公开)
### D1: US20140342697A1
* **公开内容分析:** D1公开了一种赞助数据链接(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 STC)架构。专用连接设备(SPCD)通过网络接入的移动设备(tethering mobile device)建立网络连接。
* **实质公开:** D1图1和说明书第`[0032]`段明确提到,STC服务器144和AAA服务器146基于网络请求判定SPCD ID(另外的移动设备标识)、网络接入移动设备ID,并确定其归属的移动运营商或预先批准的赞助账户关系(即确定二者关系),以此判定是否允许建立赞助连接,并通过网络侧通知移动设备允许建立连接。
### D2: CN104272669A
* **公开内容分析:** D2公开了经由用户部署的中继器进行收费的方案。
* **实质公开:** 说明书第`[0006]-[0010]`段及图14公开了网络实体(如MME、网关)接收来自第一UE(中继eNB,即移动设备)与第二UE(终端UE,即另外的移动设备)连接的PDN请求。网络侧基于第二UE的识别符(IMSI)向其分配费用,并基于第一UE与第二UE的关联性(区分对应于不同UE的数据)判断是否建立或修改连接承载。这属于网络侧基于设备标识及计费/承载关系判定是否允许中继。
### D3: US20150009908A1
* **公开内容分析:** D3公开了一种具有中继架构的通信系统(UE-to-Network Relay)。
* **实质公开:** 说明书第`[0079]-[0083]`段及图5B公开了中继移动设备(140.1)接收远程移动设备(140.4)的ProSe中继请求,网络侧的网关(109)和服务器(113)通过ProSe PDN连接程序接收并记录分配的IP地址、IMSI等唯一标识符,进而建立ProSe中继承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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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技术特征比对表
下面将权利要求1分解为技术特征A-H,与各对比文件的具体原文出处进行横向比对: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US20140342697A1)的对应公开内容及出处 | D2(CN104272669A)的对应公开内容及出处 | D3(US20150009908A1)的对应公开内容及出处 | 比对结论 |
| 特征A: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系统,包括接收器(3) | 毫无异议公开:STC服务器、AAA服务器包含接收组件。[0030]、[0032]。 | 毫无异议公开:MME、网关等网络实体。[0006]、[0100]。 | 毫无异议公开:核心网络组件、网关(109)、服务器(113)。[0023]、[0035]。 | 均公开 |
| 特征B:发射器(3) | 毫无异议公开:服务器包含向网络发送指令的发射组件。[0030]、[0032]。 | 毫无异议公开:网络实体具有发射/发送模块。[0100]、[0112]。 | 毫无异议公开:网关或服务器具有通信接口。[0023]、[0035]。 | 均公开 |
| 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配置为接收移动设备被另外的移动设备使用作为去往网络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网络侧服务器接收来自SPCD通过网络接入移动设备转发的STC/LFCS网络接入请求。[0014]、[0032]。 | 实质公开:网络实体从第一UE(中继器eNodeB)接收与PDN连接有关的请求,该请求涉及第二UE。[0007]、[0100]。 | 实质公开:移动设备140.1向基站及网关109发送ProSe PDN连接请求,以允许其作为140.4的中继。[0063]、[0080]。 | 均公开 |
| 特征D: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网络侧STC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确定SPCD的唯一ID(SPCD ID)。[0012]、[0032]。 | 实质公开:网络实体在请求中获取并确定第二UE的识别符(IMSI)。[0008]、[0101]。 | 实质公开:网络侧确定并记录被服务远程UE的IP地址或IMSI等ProSe信息。[0066]、[0070]、[0082]。 | 均公开 |
| 特征E: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网络侧确定网络接入移动设备(tethering mobile device)的识别符。[0012]、[0032]。 | 实质公开:对于PDN连接的请求包含第一UE(中继UE)的识别符。[0009]、[0101]。 | 实质公开:网络侧确定并关联中继移动设备140.1的标识(如STMSI)。[0061]、[0076]。 | 均公开 |
| 特征F:基于所述移动设备和另外的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二者之间的关系 | 实质公开:基于双端ID判定其是否属于预先批准的赞助账户集/政策或家庭移动运营商关系。[0032]。 | 实质公开:基于中继UE和终端UE的标识,使用业务流模板(TFT)来区分和关联属于两者的不同数据与承载关系。[0010]、[0102]。 | 实质公开:服务器113存储和管理中继UE与被服务远程UE之间的邻近服务(ProSe)拓扑映射与映射表关系。[0066]、[0082]。 | 均公开 |
| 特征G: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 | 实质公开:基于前述的赞助账户及运营商服务政策验证,由STC服务器通知允许或拒绝该STC连接。[0032]。 | 实质公开:网络实体响应于请求,根据区分的承载关系决定是否建立或修改网关与第一UE之间的中继连接承载。[0008]、[0101]。 | 实质公开:核心网络/网关根据ProSe路由及策略注册情况,判定并为该中继对创建/激活对应的ProSe中继承载。[0079]、[0082]。 | 均公开 |
| 特征H: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发射器通知所述移动设备其将充当用于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 | 实质公开:应用服务器通知STC服务器允许连接,AAA服务器更新计费,最终由网络侧授权并向移动设备授予STC连接许可。[0032]、[0048]中的(S781)。 | 实质公开:网络实体向中继UE发送新信息确认消息(新TUE信息ACK S1消息),从而允许/激活中继业务。[0086]。 | 实质公开:网关向中继移动设备140.1返回ProSe PDN连接确认/确认消息,通知并允许其执行中继路由。[0063]、[0080]。 | 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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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最接近现有技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
在本案的创造性分析中,**D1(US20140342697A1)** 和 **D3(US20150009908A1)** 均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本案存在多个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起点)。
### 1.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角度分析
* **目标专利** 解决的是如何在移动通信网络中,由网络侧动态管控、审查并授权两个移动设备之间是否可以建立中继连接,避免非授权中继。
* **D1** 解决的是专用连接设备(SPCD)如何在没有内置蜂窝调制解调器时,通过网络侧(STC服务器)审查其与中继移动设备的关系和赞助策略,安全、免侵诈地接入蜂窝网络的问题。
* **D3** 解决的是在3GPP近距离服务(ProSe)架构下,网络侧(服务器/网关)如何发现、管控并动态建立UE-to-Network(移动设备到网络)中继承载的技术问题。
* *相比之下,D2侧重于中继建立后的具体计费架构(向谁分配费用及TFT应用),其解决的核心技术问题与本网络侧中继接入控制的契合度略逊于D1和D3。*
### 2. 从技术效果角度分析
* **D1** 通过网络侧服务器对双端标识的判定,实现了“防止非授权滥用与欺诈连接”的技术效果,与目标专利通过“确定两设备关系来决定是否充当中继”的准入控制效果高度一致。
* **D3** 通过核心网服务器(ProSe Server)对中继UE和远程UE标识及IP路由表的动态注册和承载激活,实现了“网络侧对近距离中继拓扑进行可控路由和策略切换”的技术效果,与目标专利完全对应。
### 3. 特征公开结论
如特征比对表所示,当选择D1或D3作为最接近现有技术时,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A至H)实际上都**已经被该单一对比文件实质公开**。未被最接近现有技术公开的特征(若在更细节的审查层面认为某些小特征有微弱偏差),也均被另外两篇对比文件完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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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无效宣告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要向专利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本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对专利权人而言最难守住、最容易被现有技术攻破的特征)**是:
> **特征F + 特征G**:“基于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之间的关系;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
### 理由如下:
1. **现有技术已全面霸占该通用概念:** “基于两端设备的ID判定是否允许建立连接/中继”是现代通信网络(尤其是赞助接入、近距离服务ProSe)中极其常规的准入控制手段。
2. **D1的完全对标:** D1的STC服务器根据两端ID去比对“预先批准的赞助账户集和移动运营商政策”,这就是标准的关系判定。
3. **D3的完全对标:** D3的ProSe服务器113根据中继UE与远程UE的注册标识,在核心网确定两者的邻近拓扑及路由映射关系,进而激活中继承载。
4. 该特征在权利要求1中撰写得**过于上位和宽泛**(仅抽象地抽象为“确定关系”),没有限定任何特殊的“关系算法”或“具体的信令交互步骤”,因而其落入了D1的“赞助/政策关系”和D3的“ProSe邻近路由关系”的保护伞下,基本毫无创造性可言,极易被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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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鉴于目前的权利要求1已经被D1、D2、D3高度覆盖,若专利权人在无效程序中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例(细节信令)修正进入权利要求,为了确保彻底无效该专利,建议采取以下进阶检索策略:
### 1. 细化“关系”内涵的检索(针对从属权利要求可能修正的方向)
* **策略:** 说明书(如提问中所述的图7、说明书第`[0048]`段)提到了“验证二者关系”的具体标准协议,例如 **EAP-TLS(基于数字证书的扩展认证协议)** 或 **EAP-AKA(基于SIM卡的认证和密钥协商协议)**。
* **检索关键词组合:** `(Relay OR Tethering) AND (Authentication OR "Access Control") AND ("EAP-TLS" OR "EAP-AKA" OR "X.509 certificate" OR "SIM credentials")`。
### 2. 聚焦3GPP标准提案的追踪检索(时间切片检索)
* **策略:** 本专利的内容与3GPP关于**ProSe(Proximity-based Services,近距离服务)**以及**D2D(Device-to-Device)中继准入控制**的标准演进高度吻合。建议将检索范围锁定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3GPP SA2(架构)工作组的会议提案(TDocs)。
* **关键标准技术点:** 检索 3GPP TR 23.703(ProSe研究报告)以及 TS 23.303(ProSe核心规范)发布前的各个修订提案,重点寻找“网络侧基于IMSI/标识审查中继和远程UE合法性并下发通知”的信令流程流图。
### 3. 多跳中继(Multiple-hop)场景的补充检索
* **策略:** 目标专利说明书图9中公开了“多跳系统(链状中继)”的架构。如果专利权人退守至多跳中继控制,需补充检索多跳场景下的网络侧授权。
* **检索关键词组合:** `("multi-hop relay" OR "chain of tethering") AND "access control server" AND "routing table" AND "gateway"`。
通过上述检索策略,能够精准切断专利权人试图通过增加“安全证书认证细节”或“多跳链条”来保全专利的退路。
这是一份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三份对比文件(D1、D2、D3)的深度侵权/无效分析报告。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逻辑架构,逐一解析技术特征,并给出详尽的特征比对、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以及后续的无效请求薄弱点与检索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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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与说明书内涵阐释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移动通信网络中的一种**“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系统”**。结合分布式网络拓扑与通信信令交互的通用说明书背景,其核心逻辑在于:由网络侧的某个实体(如基站或核心网网元),基于特定移动设备与“另外的移动设备”之间的**“关系”**,来决定是否授权并通知该移动设备作为中继。
具体技术特征拆解如下:
* **特征A**:包括接收器(3)。(属于通用硬件架构,负责接收上行信令/数据)
* **特征B**:发射器(3)。(属于通用硬件架构,负责发送下行信令/数据)
* **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核心控制实体,触发条件是收到了“中继请求”)
* **特征D**: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识别“远端设备/终端UE”的身份)
* **特征E**: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识别“中继候选设备”的身份)
* **特征F**: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关键特征**:不是纯粹看信道质量,而是将两个ID结合,算出一层“关系”,如社会关系、亲子关系、签约绑定关系或特定的配对组关系)
* **特征G**: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关键特征**:准入控制决策由“关系”决定)
* **特征H**: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下发中继使能通知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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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原文出处及技术特征比对表
为了客观评估该权利要求的创造性/新颖性,以下将三份对比文件分别代指为:
* **D1**:CN104756417A 《使用移动中继器的移动通信方法》
* **D2**:JP2015522965A 《ユーザ展開されたリレーを介した課金》(基于用户展开式中继的计费)
* **D3**:WO2015119538A1 《METHODS, WIRELESS DEVICE, BASE STATION AND CANDIDATE RELAY STATION FOR SUPPORTING D2D COMMUNICATION OVER RELAY》
### 1. 各对比文件的技术实质与原文出处引证
* **D1 (CN104756417A)**:
* **实质**:公开了一种由移动终端(MCD)基于控制存储器中预存的校验号码和选择算法,自主确定并唤醒移动中继器(MR)的方案。同时公开了父母利用该系统对孩子进行阻挡控制的机制。
* **出处**:说明书第\[0009\]段(算法写入MCD控制存储器,由CPU确定MR标识符);第\[0013\]段(MCD和MR的结构);第\[0017\]段(阻挡功能)。
* **D2 (JP2015522965A)**:
* **实质**:公开了网络侧实体(MME/SGW/PGW)接收来自第一UE(リレーeNB)有关第二UE(端末UE)的PDN连接或修改请求,在网络侧基于第二UE的唯一标识符(IMSI)进行账号计费与信用授权。
* **出处**:说明书第\[0006\]-\[0009\]段(网络实体接收请求并生成无线承载,基于第2UE标识符计费);第\[0064\]-\[0065\]段(UeNB将包含TUE识别信息IMSI的S1消息发送给MME,MME再发送承载修改请求给SGW/PGW)。
* **D3 (WO2015119538A1)**:
* **实质**:公开了一种基站(BS)支持两个无线设备(D1, D2)通过候选无线中继(CR)进行D2D通信的方案。基站接收D1上报的CR标识符及等效链路质量,综合对比中继链路、直接链路和蜂窝链路的QoS,由基站决定并下发中继模式指令。
* **出处**:说明书第\[0010\]-\[0011\]段(基站接收CR身份及第一质量指标,选择中继模式并下发指令);第\[0036\]段(基站接收候选无线中继的身份和等效信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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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清晰展示了目标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D1、D2、D3的映射比对关系: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4756417A) 比对及出处 | D2 (JP2015522965A) 比对及出处 | D3 (WO2015119538A1) 比对及出处 |
| 特征A: 包括接收器(3) | 实质公开:[0013]公开了移动通信系统包含MCD和双向移动中继器,具备接收/传送天线。 | 实质公开:[0022]-[0023]公开了eNB、MME、SGW等网元均具备通信接口和收发模块。 | 实质公开:[0064]公开了基站800包含通信电路“C”用于收发无线信号。 |
| 特征B: 发射器(3) | 实质公开:同上,[0013]中公开的天线及主/次收发器。 | 实质公开:同上,网络实体均具备发射和数据交互能力。 | 实质公开:同上,基站800包含通信电路“C”。 |
| 特征C: 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未公开:D1的中继请求和决定是由移动终端MCD(用户侧)做出的,而非网络侧系统。 | 实质公开:[0006],[0064]-[0065] 网络网元MME从第1UE(UeNB)处接收包含第2UE信息的PDN连接/修改请求(S1消息)。 | 实质公开:[0010],[0034] 基站从第一无线设备处接收请求启动与第二无线设备通信的会话,并获取候选中继标识。 |
| 特征D: 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毫无异议公开:[0017] 拨打或接收具有特定订户号码p或v的消息。 | 毫无异议公开:[0008],[0064] 基于请求识别并确定第二UE(端末UE)的唯一标识符IMSI。 | 毫无异议公开:[0006],[0034] 基站识别并确定被呼叫的第二无线设备(Peer device)的身份。 |
| 特征E: 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毫无异议公开:[0009],[0021] 确定用于传送和接收的移动中继器的标识符ID(如蓝牙格式ID)。 | 毫无异议公开:[0008],[0064] 确定发送请求的第一UE(リレーeNB)的唯一标识符。 | 毫无异议公开:[0010],[0036] 基站从第一设备处接收候选中继无线设备(CR)的身份/唯一标识符。 |
| 特征F: 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实质公开:[0017]-[0020] 公开了父母通过在CM中记录“优先级输出/输入订户号码”,在没有中继器时阻挡孩子与特定号码的通信。这构成了一种亲子/控管的“特定关系”。 | 实质公开:[0005],[0009],[0055] 网络实体基于两个UE的标识符,确定它们之间的“宿主-终端”或“计费归属/信用代付关系”,以进行计费割り振り(分配)或给与授信。 | 未公开:D3完全基于信道质量拓扑(等效链路质量Geq、D2D链路G12、蜂窝链路G1BS),不考虑设备间的标识符关系。 |
| 特征G: 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D1中虽然有关系阻挡,但中继选择本身是基于距离L的选择算法,而非由网络侧基于关系做中继授权决策。 | 未公开:D2虽然确定了计费关系,但网络侧做出的决策是“是否允许其PDN连接/承载修改以及如何计费”,而非“确定其是否充当对方的中继”(中继在接入层已初步建立)。 | 未公开:D3纯粹基于三大链路质量的数学计算决定是否采用中继模式(Geq > max(G12, G1BS)),与“关系”无关。 |
| 特征H: 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D1是由MCD(终端)使用次收发器发送信号将中继器从待机唤醒(动作60)。 | 未公开:D2下发的是承载修改响应(ベアラ変更応答メッセージ)或S1 ACK,用于建立无线承载和计费网关变更。 | 实质公开:[0011],[0044] 基站选择中继模式后,下发指令通知并指示第一无线设备、第二无线设备和候选中继设备(CR)按照中继模式进行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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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最接近现有技术)的筛选与分析
在创造性审查中,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基于两个标准:**领域与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相似**、**覆盖的技术特征最多**。本案中,**D3 (WO2015119538A1)** 和 **D2 (JP2015522965A)** 均具备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资格,具体从整体技术问题和效果角度分析如下:
### 1. 为什么 D3 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第一候选)
* **技术问题与架构的高度契合**:D3 解决的是在蜂窝网络中,如何由**网络侧实体(基站)**来主导、评估并最终**控制/授权中继模式(Relay Mode)的开启**,并向中继设备(CR)下发控制指令。这与目标专利系统从架构到控制流程完全一致(目标专利也是网络侧系统接收请求、做出决策、通知中继)。
* **技术效果**:D3 达到了优化网络资源利用率、降低发射功率、减小干扰的技术效果。目标专利通过中继控制也达到了类似的通信优化效果。
* **特征覆盖**:公开了特征A、B、C、D、E、H,仅缺省了与“唯一标识符关系”相关的特征F和G。
### 2. 为什么 D2 也可以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第二候选)
* **技术问题与架构的契合**:D2 同样工作在网络侧(MME/SGW/PGW),它聚焦于**“用户自行展开式中继(UeNB)”的准入、身份识别与计费**。它解决了网络侧如何感知一个UE正在为另一个UE做中继,并且必须同时调取两个UE的唯一标识符(IMSI)来处理业务。
* **特征覆盖**:D2 覆盖了特征A、B、C、D、E,并且在**特征F**上走得比D3更远——D2实质公开了网络侧去“确定两个标识符之间的账号授信绑定关系”。
### 结论
在撰写无效宣告请求或创造性答辩时,**首选 D3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因为其“网络侧控制中继使能”的控制链条与本专利最本源;**同时可备选 D2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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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区别技术特征及无效突破的“最薄弱特征”
若以 **D3**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公开了 A、B、C、D、E、H),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其相比,结构上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
> **区别特征 F+G**:系统不是纯粹根据信道质量或拓扑做决定,而是**“基于中继设备与远端设备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基于该‘关系’确定是否充当中继”**。
###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从专利法的角度来看,本专利**最薄弱、最容易被攻破的特征**,恰恰就是上述用来做创造性防线的 **特征F和特征G(即“基于关系决定中继”)**。原因如下:
1. **“关系”在通信协议层面的技术实质极低**:
虽然目标专利提出了“关系(relationship)”这一概念,但在移动通信(如 3GPP 协议体系)中,“基于两个ID确定关系并做控制”是极为常规的商业/管理逻辑。例如:
* **D2 (JP2015522965A)** 已经公开了:网元接收到请求后,必须把第一UE的标识符和第二UE的标识符(IMSI)关联起来,确定它们的计费绑定关系。
* **3GPP 标准中广泛存在的现有技术**:例如亲子控管(如 D1 公开的优先级号码阻挡)、白名单/黑名单机制、闭合订户组(CSG,Closed Subscriber Group)小区的准入控制,都是“基于UE的IMSI确定其是否属于该群组(关系),从而决定是否允许接入或中继”。
2. **技术效果的显而易见性**:
目标专利如果仅是用“社会关系”或“账号绑定关系”来过滤中继权限,其解决的不过是“安全管理”或“用户合规接入”的问题。当审查员或请求人将 **D3(提供了基站控制中继的框架)** 与 **D2 或 D1(提供了基于标识符的控管/绑定关系)** 进行结合时,这种“将群组/绑定关系应用到中继准入控制中”的组装,极易被认定为**常规技术手段的叠加**,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因此,在无效请求中,应集中火力论证:**将D3的信道质量控制,替换或结合为D2/D1或常规3GPP CSG架构中的“标识符群组关系控制”,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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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为了在无效宣告中彻底封杀权利要求1(以及可能包含具体关系定义的从属权利要求),建议启动以下细分检索策略:
1. **核心关键词与分类号调整**:
* **IPC/CPC 分类号锁定**:`H04W88/04`(中继装置)、`H04W12/08`(访问安全/准入控制)、`H04W4/08`(用户群组管理)。
* **检索式逻辑**:`(中继 or Relay or UeNB or CR) AND (标识符 or ID or IMSI or Identity) AND (关系 or 绑定 or 群组 or 白名单 or 亲子 or relationship or binding or group or whitelist or CSG) AND (允许 or 授权 or 准入 or authorize or permit or access)`。
2. **精准寻源 3GPP 标准草案(Contributions / Specifications)**:
* 鉴于对比文件公开发布于 2015 年前后,这一时期正是 3GPP ProSe(Proximity-based Services,基于邻近的服务,即 D2D)以及 **ProSe UE-to-Network Relay(UE到网络中继)** 在 Release 12 / Release 13 激烈讨论的时期。
* **检索重点**:检索 2013年-2015年 3GPP SA2(架构小组)和 CT1(信令协议小组)的会议提案。在 3GPP 官方定义中,UE-to-Network Relay 的发现和授权分为“Model A”和“Model B”,其中明确包含了**“基于用户签约信息(Subscription)、Ranger/Group ID 进行中继发现与连接授权”**的流程。若能检索到当时的 3GPP 提案(如华为、高通、爱立信等的 Tdoc),将直接构成强有力的现有技术证据(包括单独对比的实体公开)。
3. **针对“关系”具体表现形式的补网检索**:
* 如果目标专利在从属权利要求中将“关系”限定为“社交网络朋友关系”或“家庭成员关系”,应前往**互联网应用/穿戴设备通信领域**进行交叉检索。例如:小天才电话手表等儿童穿戴设备基于“微聊群组/家庭关系”构建的近距离P2P或中继组网专利,这些跨界现有技术能有效破坏其特定“关系”的创造性。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您针对目标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的法律与技术分析。
### 一、 权利要求技术特征分解与解析
目标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系统”,其本质是由接收器、发射器和处理器构成的网络侧实体(如核心网节点或特定功能服务器)。各技术特征分解如下:
* **技术特征A**:包括接收器(3)。
* **技术特征B**:发射器(3)。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技术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技术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技术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技术特征G**: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技术特征H**:并且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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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原文出处及特征比对
我们引入以下三份对比文件进行分析:
* **D1**: US20150319804A1 (`Devices, Systems, and Methods for Sponsored Tethered Connectivity`)
* **D2**: WO2015192904A1 (`APPARATUSES AND METHODS THEREIN FOR RELAYING AN ONGOING DATA SESSION`)
* **D3**: CN105263152A (`服务器`)
#### 1. 各对比文件的实质公开/毫无异议公开内容分析
* **D1 (US20150319804A1)**:
* **技术问题与效果**:解决SPCD(特殊目的连接设备)在没有内置蜂窝调制解调器时,如何通过第三方的有网络能力的移动设备进行网络接入,并实现由赞助商(而非中继设备用户)买单的计费隔离问题。
* **公开特征**:公开了网络侧的STC服务器/AAA服务器,其拥有接收器和发射器。公开了接收来自SPCD(对应另外的移动设备21)通过中继手机(对应移动设备11)转发的STC/LFCS连接请求。在请求中包含了SPCD的身份标识(唯一标识符)以及中继手机的正常网络标识。
* **关于“关系确定”的限制**:D1中所谓的“确定关系”是基于“SPCD的ID、STC账户ID和主移动运营商是否属于预设的预批准集合(pre-approved set)”来做鉴权。它关注的是**计费赞助关系和网络接入有效性**,而不是直接基于两个移动设备自身的特定逻辑“关系”来决定是否允许充当中继。
* **D2 (WO2015192904A1)**:
* **技术问题与效果**:解决当第一无线设备(原本直连基站)移出覆盖范围(或移动中)时,如何利用邻近的第二无线设备作为中继(D2D通信)来维持**正在进行的会话的业务连续性(Session Continuity)**,使得IP地址和PCEF计费策略不发生中断。
* **公开特征**:公开了ProSe功能节点(Proximity Service function node,拥有处理器和收发模块)。公开了接收来自第一无线设备发送的“中继请求消息(relay request message)”,请求中带有第一无线设备标识(如ProSe User ID/IP)、中继设备(第二无线设备)的标识。ProSe节点基于此请求确定两者的唯一标识,并向MME和网关发起隧道建立流程。
* **关于“通知”的限制**:D2中是第一无线设备在发现邻近设备并**自行决定/协商好**要使用第二无线设备做中继后,向网络侧ProSe发出请求告知网络“我们要切换成中继了,请网络配合建隧道”。网络侧属于**被动接受并配合执行**,而非由网络侧“基于两者的关系去判定是否允许充当中继,然后下发通知告知中继设备充当中继”。
* **D3 (CN105263152A)**:
* **技术问题与效果**:解决家庭毫微微小区(HNB)在接入闭合用户组(CSG)兼容的移动设备时,如何通过AAA服务器配合核心网将临时标识(TMSI/P-TMSI)还原为永久标识(IMSI),从而提升毫微微小区对用户设备占用及去占用检测的准确性。
* **公开特征**:公开了AAA服务器(处理器、核心网接口、网关接口)。公开了基于基站转发的临时标识,去核心网数据库(VLR)联动获取永久唯一标识符(IMSI)。同时在其管理表124中,将该永久IMSI与控制该基站的网关的标识信息(RNC-ID)关联存储,以此管理用户设备占用基站的状态关系。
* **技术局限**:这属于传统的蜂窝网络基站/毫微微小区架构下的身份识别与位置更新管理,不涉及移动设备(UE)之间互为“中继(Relay)”的技术场景。
#### 2. 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 (D1: US20150319804A1) | 对比文件2 (D2: WO2015192904A1) | 对比文件3 (D3: CN105263152A) | 比对结论与详细出处 |
| A:包括接收器(3)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全公开。<br>D1:[0014]“at least one server”;<br>D2:[0013]“ProSe function node”及图17模块;<br>D3:[0035]“第二通信装置”。 |
| B:发射器(3) | 公开 | 公开 | 公开 | 全公开。<br>出处同上,网络节点均具备收发功能。 |
| C:处理器配置为接收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D1/D2实质公开。<br>D1:[0014]“receiving an LFCS request from the SPCD via the tethering mobile device”;<br>D2:[0013]“receives a relay request message, from the first wireless device... ongoing data session is to be relayed”。<br>*(注:D2中11对应其第二无线设备,21对应其第一无线设备)* |
| D: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公开 | 公开 | 实质公开 | 全公开/实质公开。<br>D1:[0032]“validity of the digital certificate and ID of SPCD”;<br>D2:[0033]“comprises information indicating the identity of the first wireless device”;<br>D3:[0081] 获取IMSI。 |
| E: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公开 | 公开 | 未公开 | D1/D2公开。<br>D1:[0032]“meter usage by the SPCD ID and not the tethering mobile device... normal use of existing mobile data service”说明网络同时获知两设备标识;<br>D2:[0033]“indicate the identity of the second wireless device”。 |
| F:基于移动设备11和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两者的关系 | 仅公开计费/授权维度的组合关系 | 仅公开两者共存于中继拓扑中的路由关系 | 仅公开UE与HNB-GW的占用关系 | 实质上均未完全公开。<br>D1:[0032]将设备ID与STC账户和运营商做核对(组合鉴权);<br>D2:[0033]-[0034]将两者标识用于获取MME和网关信息以建立隧道;<br>均未公开“由网络侧去判定这两个设备之间存在某种社会学或特定网络拓扑关系”。 |
| G:基于所述关系确定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 (由终端发起,网络仅做计费和接入鉴权) | 未公开 (由终端自决并已协商好,网络仅配合建隧道) | 未公开 | 未公开。<br>目标专利的控制逻辑是“网络侧根据两者的关系,决定(准许或拒绝)移动设备11是否充当中继”。而D1与D2中,是否充当中继的物理连接或业务意愿在终端侧已经发生,网络侧仅做“鉴权放行”或“隧道数据配合”。 |
| H:依赖于所述确定,通知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 | 未公开。<br>D1与D2均是由终端主动向网络发出请求/通知,而不是由网络主动“下发通知去指派或允许”移动设备11去充当中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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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 vs D2)分析
在创造性审查中,**D2 (WO2015192904A1)** 最适合被选为**第一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同时 **D1 (US20150319804A1)** 可作为**平行的第二最接近对比文件**。
#### 1.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角度分析:
* **D2的契合度最高**:D2解决的是在3GPP近距离服务(ProSe)及D2D通信场景下,移动设备(UE)之间如何互为中继(Relay)以维持数据会话连续性的问题。这与目标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且面对的都是现代移动通信网络中“蜂窝网络-中继设备-远端设备”的三级拓扑架构。
* **D1的技术场景次之**:D1解决的是“特殊目的设备(SPCD)”通过“网络共享手机(Tethering device)”借助短距无线(蓝牙/WiFi)接入蜂窝网络并由第三方支付话费的问题。虽然其本质也是中继,但其更偏向于应用层网络共享与计费隔离(Sponsored Connectivity)。
* **D3完全不适用**:D3解决的是传统的毫微微小区网络中移动台位置占用登记的准确性问题,属于二级拓扑(基站-终端),不涉及中继拓扑。
#### 2. 从技术效果角度分析:
* 目标专利通过网络侧确定两个移动设备之间的唯一标识与关系,由网络侧统一管控并下发中继通知,从而实现了**由网络侧安全、权威地掌控并指派中继拓扑**的技术效果。
* **D2的技术效果**在于网络侧平滑切换隧道,维持IP不变,实现**业务不中断**;
* **D1的技术效果**在于实现**用户免单、赞助商结账的计费安全**。
**结论**:因此,本案应首选 **D2 (WO2015192904A1)** 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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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的特征及无效突破口分析
#### 1. 未被D2公开的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
通过上述特征比对表可以清晰看出,特征**F、G、H**的核心控制逻辑,即:
> “网络侧基于两个终端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两者关系**” $\rightarrow$ “基于关系**确定是否让其充当中继**” $\rightarrow$ “由网络侧**通知移动设备其将充当中继**”
这一整套**网络侧主动判定并指派/允许中继拓扑**的架构,**在D1、D2、D3中均未被公开**。
* D1和D2中,中继关系的建立和发现均是由终端(移动设备)在近端通过短距无线(D2D/蓝牙/WiFi)自主发现、协商并确定要建立连接后,再**由终端向网络侧上报**。网络侧仅充当“鉴权者”和“网络侧数据管道(隧道)的建立配合者”。
#### 2. 提出无效请求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专利所有人的防线)
本案若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最不容易被无效掉、对专利所有权人最有利的防御特征)**是:**技术特征F、G、H的联动逻辑**。
* **薄弱原因(站在无效请求人视角)**:因为现有的3GPP规范(如D2所代表的ProSe Release 12标准流程)都是终端主动发现并上报。目标专利独辟蹊径地将决定权收归移动通信网络侧,由网络侧处理器去“确定两移动设备关系”,并“基于关系确定是否让其充当中继”,最后“由网络主动下发通知指派”。这一控制流向的逆转,在目前给出的对比文件中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断层**。
* **应对策略**:在答辩或无效攻防中,专利所有权人必然会紧紧抓住“网络侧根据设备间的特定关系(例如:是否同属一个家庭套餐、是否具备某种安全信任级别、或拓扑位置关系)来主动授权和通知充当中继”这一区别特征,强调其带来了“提高网络对中继节点的管控安全性、避免终端私自滥建中继导致网络风暴或隐私泄露”的新技术效果,以此对抗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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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鉴于目前的D1-D3未能完全覆盖特征F-G-H的控制流,为了成功无效该权利要求1,建议调整检索策略,启动第二轮深度检索:
1. **关键词与技术主题修正**:
* 改变以往单纯检索“D2D中继(D2D Relay)”或“网络共享(Tethering)”的思路。
* 重点检索**“网络控制的中继选择(Network-controlled relay selection)”**、**“网络侧指派中继(Network-assigned relay)”**、**“基于关系的设备直连控制(Relationship-based D2D control)”**。
* 英文组合:`(network-controlled OR network-driven OR "gNB controlled" OR "core network decided") 3AND (relay selection OR relay assignment OR "remote UE") AND (identity OR identifier OR relationship)`。
2. **锁定特定的标准演进阶段与工作组文献(3GPP Tdoc)**:
* 本案目标专利的当前方案非常类似于3GPP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某些厂家在工作组会议上提出的**“网络侧控制的中继拓扑方案(Network-controlled D2D Relay topology)”**。
* 重点检索 **3GPP SA2(业务与系统架构工作组)** 和 **RAN2(无线接口协议工作组)** 在 **LTE Release 13/14** 以及 **5G NR Release 16/17/18 (特别是V2X和ProSe增强阶段)** 的会议提案(Tdocs)。很多时候,网络侧控制的构想会作为非接纳提案(Not Approved Contributions)公开,这些虽然没有写入最终的标准规范(TS),但其公开日期只要早于本案申请日,就是极佳的现有技术(Prior Art)。
3. **针对“确定关系”进行跨领域检索(社交网络与通信融合)**:
* 检索将“社交网络关系/亲友关系/套餐绑定关系”用于通信网络控制的专利。例如:运营商核心网(HSS/UDM)读取用户之间的“副卡/亲情网/群组”关系,当发现两设备临近时,主动建议或允许其中一台为另一台提供中继或热点共享。此类跨领域的交叉专利可能公开了核心特征F和G。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一名深谙移动通信标准与诉讼实务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已对目标权利要求1以及三份涉案对比文件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涉案技术特征拆解与侵权/无效法律分析。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完整技术释义、特征比对、最接近对比文件筛选、无效请求薄弱点及后续检索策略的专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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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1的技术释义与说明书背景解读
目标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系统(1)**(通常在实际网络架构中对应于核心网侧的控制面功能实体,如3GPP规范中的**ProSe Function(接近服务功能实体)**),用于处理和发送“中继通知”。
其核心控制逻辑在于:当一个移动设备(11,即**远端设备/Remote UE**)因为处于网络覆盖外或信号不佳,请求通过另一个移动设备(21,即**中继设备/Relay UE**)作为中继接入移动通信网络(7)时,该网络侧系统(1)并不同意盲目建立连接,而是采取了基于**“身份绑定与关系审查”**的准入控制机制。系统提取两者的唯一标识符(如IMSI、MSISDN或ProSe UE ID),并在后台核验这两者是否存在某种**特定关系**(例如:是否属于同一企业员工、是否属于同一家庭账户、或者是具备互信基础的设备群组)。系统基于该“关系”做出准入决策后,主动向中继设备(11,注:权利要求书此处标号存在交叉笔误,特征H中通知了移动设备11,依上下文理应为通知充当中继的设备)发送通知命令,授权或指示其开启中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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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分析表
为了清晰展现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各项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以下采用结构化表格进行横向比对。
若采用D1、D2、D3的表述,其对应的官方公开号声明如下:
* **D1**:EP2974512A1 ("TETHERING OF MOBILE WIRELESS DEVICES")
* **D2**:US20160036514A1 ("COMMUNICATION TERMINAL, COMMUNICATION CONTROL APPARATUS...")
* **D3**:US20160088468A1 ("RELAY OF CHARGING INFORMATION FOR PROXIMITY SERVICES")
### 权利要求1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 | D1 (EP2974512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 D2 (US20160036514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 D3 (US20160088468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
| 主题名称:<br>一种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系统(1)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一种用于管理无线设备网络接入和网络管理组件的计算系统。<br>【出处】说明书第[0038]、[0068]段,图1、图4。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一种网络中的通信控制装置或通信系统。<br>【出处】说明书第[0016]、[0022]段,图4、图7。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一种包含ProSe Function(接近服务功能实体)的移动网络系统。<br>【出处】说明书第[0033]、[0035]段,图1、图4。 |
| 技术特征A:<br>包括接收器(3) | 毫无异议公开<br>计算设备700包含通信芯片706。<br>【出处】第[0071]、[0096]段,图7。 | 毫无异议公开<br>装置包含接收外部网络接口信息的单元。<br>【出处】第[0040]、[0070]段,图1。 | 毫无异议公开<br>ProSe Function作为服务器硬件包含通信接收接口。<br>【出处】第[0035]段。 |
| 技术特征B:<br>发射器(3) | 毫无异议公开<br>通信芯片706支持有线/无线数据发送。<br>【出处】第[0071]、[0096]段,图7。 | 毫无异议公开<br>包含执行通信流控制和发送processing rule的接口。<br>【出处】第[0040]、[0070]段。 | 毫无异议公开<br>包含网络通信发送接口。<br>【出处】第[0035]段。 |
| 技术特征C:<br>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br>管理组件或接收设备接收来自移动设备的加入热点共享 community 的请求。<br>【出处】说明书第[0016]、[0018]段、第[0022]段(Block 202“request to join a community”),图2。 | 实质公开<br>控制装置或终端本身接收来自不同装置(tethering child terminal)的系留接入/网络通信请求。<br>【出处】说明书第[0017]、[0050]段、第[0098]段(Step A1),图2。 | 实质公开<br>网络侧的ProSe Function接收到UE关于D2D通信及UE-to-network中继发现或通信的相关业务请求。<br>【出处】说明书第[0004]、[0037]段。 |
| 技术特征D:<br>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br>基于请求对加入设备进行身份验证,核验其 common identifier(共同标识符)。<br>【出处】说明书第[0022]段、第[0024]段(Block 204“authenticate with the community”)、第[0044]段。 | 毫无异议公开<br>认证单元对发起系留请求的子终端(tethering child terminal)进行认证并获取其属性信息。<br>【出处】说明书第[0040]、[0051]、[0100]段(“identify attribute information”)。 | 实质公开<br>网络侧收集并映射Application Layer User ID与EPC ProSe User ID以确定终端身份。<br>【出处】说明书第[0035]段。 |
| 技术特征E:<br>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br>在 community 管理中核验群组内既有共享设备(提供网络端)的身份或所有权标识。<br>【出处】说明书第[0016]、[0022]段。 | 实质公开<br>系统确定提供网络接入服务的本端通信终端(tethering function providing terminal)的身份及对应的控制策略绑定。<br>【出处】说明书第[0051]、[0072]段。 | 实质公开<br>确定充当Relay UE(中继用户设备)的EPC ProSe User ID。<br>【出处】说明书第[0035]段。 |
| 技术特征F:<br>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实质公开<br>明确公开基于两个设备的“共同所有权(common ownership/user)”、“信任等级(level of trust)”或“共同标识符(common identifier)”来验证和构建绑定关系。<br>【出处】说明书第[0016]段、第[0022]段(“devices belong to, or are operated by, the same user”)。 | 实质公开<br>公开了基于发起请求的子终端与本端终端之间是否属于“同一企业员工(employee of the enterprise)”或“付费会员(paying member)”来核验两者关系。<br>【出处】说明书第[0008]段、第[0037]段、第[0100]段。 | 未充分公开<br>仅公开了远端UE与中继UE之间建立D2D链路,但未提及基于两者身份去核验社交/所有权层面的“关系”。<br>【出处】无相关具体描述。 |
| 技术特征G:<br>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实质公开<br>基于上述 eligibility criteria(合格标准,即所有权或信任度关系)确定是否允许两者进行热点系留共享。<br>【出处】说明书第[0018]段、第[0024]段、第[0044]段(Block 408)。 | 实质公开<br>控制流根据两者的企业员工关系或安全策略组合,做出 permission(允许)或 blocking(阻止)的控制判定。<br>【出处】说明书第[0017]、[0055]、[0126]段(Step A6)。 | 未充分公开<br>主要基于无线信号强度、跳数或WLAN可用性来选择中继实体,而非基于两者的非无线“关系”。<br>【出处】说明书第[0054]-[0056]段。 |
| 技术特征H:<br>并且其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实质公开<br>管理组件或计算系统向设备发送准入结果,通知授权其加入 community 并开启共享。<br>【出处】说明书第[0024]段(Block 204“provide a corresponding notification”)、第[0044]段。 | 实质公开<br>由通信控制装置(如OFC控制器)向通信开关(OFS)或终端下发包含控制Action的Flow规则,下达允许中继通信的指令。<br>【出处】说明书第[0182]段(“instructs path control... outputting to the 3G IF side”)。 | 实质公开<br>网络侧在UE处于覆盖内时,通过控制消息向其配置和批复预设的中继身份信息(default relay identity)。<br>【出处】说明书第[0008]、[0057]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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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对比文件(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与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中,**D1 (EP2974512A1)** 和 **D2 (US20160036514A1)** 均非常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本案中推荐以 D1 为主第一创造性敌手,D2 为并列或补充的独立起点)。
### 1. 为什么选择 D1 / D2,而不是 D3?
* **技术领域与解决的技术问题高度契合:**
目标专利旨在解决**“如何安全地、基于设备间私有/业务关系来管控移动设备间中继/热点接入的准入”**问题。
* **D1** 聚焦于移动无线设备间的热点系留(Tethering/D2D),核心解决的是如何基于“共同所有权、信任等级、共同标识符”来组建一个合法的“系留社区(Tethering-eligible community)”。这与目标专利通过“确定设备间关系”来决定是否充当中继的构思如出一辙。
* **D2** 同样聚焦于系留管控,核心解决由于“子终端所有者与主终端所有者不同”带来的安全和计费风险,其直接采用了“核验是否为同一企业员工或付费会员”等显式关系来做准入控制。
* 相比之下,**D3** 虽然属于标准意义上的 3GPP ProSe 中继架构,但它在选择和确定中继时,侧重于**离线计费信息的上报路由**以及基于**物理层/网络层参数(信号强度、WLAN连接、网络跳数)**的选择,并未涉及目标专利所强调的“基于非无线技术层面的社交/所有权‘关系’进行准入判定”的问题。
### 2. 技术效果与技术手段的对应性
* **D1 的效果对应:** D1 通过验证“common ownership(共同所有权)”,实现了避免非信任设备蹭网或非法接入的技术效果。其采用的管理组件对请求设备发放“notification”的技术手段,对应了特征 H。
* **D2 的效果对应:** D2 通过集中式控制器(OpenFlow 架构中的 OFC)判定子终端与主终端的关系,下发 Flow 规则允许或阻止通信,完美对应了网络侧系统执行“关系判定”并“发送通知指令”的控制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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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分析
若要对本目标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即最容易被现有技术攻破、创造性高度存疑)**的技术特征是:
> **技术特征F + 技术特征G:** 基于所述移动设备和另外的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确定两者之间的“关系”,并基于“关系”确定是否充当中继。
### 原因分析:
在专利实质审查阶段,专利权人往往会辩称:“传统的 3GPP 中继完全是基于无线信号好坏(拓扑结构)来盲目建立的,本专利发明点在于引入了‘设备间的业务/社交关系(如家庭、企业员工)’作为网络侧控制面配置中继的先决条件,从而提升了网络架构的安全性和业务聚合度。”
然而,这一核心辩词在 **D1** 和 **D2** 的交叉火力下将荡然无存:
1. **D1 已经实质公开了“所有权关系”:** D1 在第 `[0016]` 和 `[0022]` 段明确指出,设备的筛选可以基于 `common ownership`(共同所有权)和 `level of trust`(信任等级)。两个标识符一旦读出,在数据库中比对是否属于同一个 User 账号,即完全覆盖了“确定关系”的范畴。
2. **D2 已经实质公开了“业务/组织关系”:** D2 在第 `[0100]` 段极其露骨地公开了验证子终端用户是否为 `employee of the enterprise`(企业员工)。网络侧系统通过核验“远端 UE 标识”与“中继 UE 标识”,确认两者是否同属一家企业,并据此由控制面(OFC)下发允许或限制中继通信的指令(特征 G、H)。
因此,特征 F 和 G 属于典型的**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设备共享安全风险时,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就能直接从 D1 或 D2 中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这部分特征没有对技术做出实质性贡献,创造性防御极其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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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建议
为了在后续的无效宣告程序中形成“一击必杀”的证据链(特别是由 D3 这种标准的 3GPP 架构结合 D1/D2 的业务关系),建议采取以下精准检索策略:
### 1. 扩充关键词与标准文献检索
由于目标权利要求的表述较为上位(系统、移动设备、关系、中继),但其实际技术背景深植于 **3GPP ProSe (Proximity Services) UE-to-Network Relay** 阶段。
* **锁定标准组织提案(3GPP Contributions):** 重点检索 2013 年至 2015 年间(即 3GPP Rel-12 / Rel-13 制定期间),3GPP SA2(架构工作组)和 SA3(安全工作组)关于 **ProSe Relay Authorized / Direct Communication Security / Group Communication** 的提案。
* **精准检索方向:** 寻找网络侧通过 **HSS / ProSe Function** 在鉴权过程中,基于“远端用户组 ID(Group ID)”或“订户归属关系(User Profile binding)”来授权特定 UE 为另一个特定 UE 提供中继服务的标准化技术方案。
### 2. 检索式设计示例
在各大专利数据库(如 Espacenet, TotalPatent, 佰腾等)中,建议混合使用网络层与应用层的逻辑算符:
* **组合一(标准架构方向):** `("ProSe Function" OR "relay entity" OR "core network") AND ("remote UE" OR "tethering client") AND ("identifier binding" OR "ownership" OR "affinity group" OR "relation*") AND ("authorize*" OR "permit*")`
* **组合二(IPC分类号锁定):** 重点筛查 **H04W 88/04**(中继基站或移动台)、**H04W 4/08**(用户组管理)、**H04W 12/08**(访问安全性/鉴权授权)分类号下的交叉文献。
### 3. 防御性检索提示
注意防范专利权人将“关系”狭义解释为“必须是特定的社交网络好友关系”。为此,应加大对**“基于社交网络联结的 D2D 协同路由(Social-aware D2D relay / Social tie routing)”**这一学术界与工业界早期交叉热点专利的检索力度(主要集中在 2012-2015 年由各大高校与北美设备商申请的专利),此类文献能彻底阻断该特征在应用层面的任何“微弱创造性”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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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结论:** 目标权利要求 1 的整体架构已被 D1/D2 充分实质公开,其核心发明点(基于关系的控制)在 D1 的“所有权验证”和 D2 的“企业/会员关系管控”面前缺乏实质性创新。建议以 D1/D2 作为创造性无效的核心主线证据,结合 D3 作为标准术语规范的补充,即可对该权利要求发起强有力的无效宣告请求。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您对该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法律与技术解析,并结合两份对比文件(D1与D2)的文本进行详尽的特征比对、最接近对比文件筛选以及无效薄弱点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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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基本信息表
为了确保后续分析的严谨性,首先明确各文件的代号、公开号及基本信息。
| 对比文件代号 | 公开号/申请号 | 涉及技术主题 |
| D1 | US20160234874A1 | D2D无线通信系统中的中继指示方法与装置(蜂窝核心网控制下的D2D中继) |
| D2 | JPWO2014142299A1 | 通信终端的网络共享(Tethering/热点)通信控制及策略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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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表格紧密结合目标权利要求1的每一项技术特征,并严格对应D1和D2的原文说明书出处及具体公开内容进行细致比对。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160234874A1) 原文比对及出处 | D2 (JPWO2014142299A1) 原文比对及出处 |
| 技术特征A:包括接收器(3) | 实质公开:[0080]/[0180]段公开了网络实体/UE包含“radio frequency (RF) unit 830/930 for transmitting or receiving a radio signal”,属于通信网络必然具备的物理接收端。 | 实质公开:[0037]/[0045]段公开了“テザリング通信送受信ネットワークIF 110”以及“外部ネットワークIF 170”,其包含了无线或有线的物理接收功能。 |
| 技术特征B:发射器(3) | 实质公开:同上,[0080]/[0180]段的“RF unit 830/930”明确说明用于“transmitting... a radio signal”,实质公开了发射器特征。 | 实质公开:同上,[0037]段公开的各类网络接口(IF)必然包含用于发送数据的物理发射端。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0008]及[0167]段公开“...if the UE is establishing RRC connection with eNB to serve relaying functionality for the D2D UEs... the UE may indicate that it is establishing RRC connection for D2D relaying.” 网络侧或基站通过接收RRC连接建立请求来获知移动设备欲作为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0029]/[0051]段公开“テザリング子端末200〜20nは、テザリング機能提供端末100に対してテザリング機能利用要求を行う(図2のステップA1)”。子终端(即另外的移动设备)向热点设备发送网络共享请求,即请求将其作为去往外部网络的中继。 |
| 技术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0111]段在两步探索程序中公开:“UE1 broadcasts a targeted discovery request message containing the unique App group ID... The targeted discovery request message may also include the discoverer's unique identifier (App personal ID of user 1).” 明确了请求中包含请求端唯一标识。 | 实质公开:[0040]/[0056]段公开“通信識別手段130は...各通信に関して、该通信がいずれのテザリング子端末からのものであるか...識別する”。这构成了基于请求识别发起方子终端的唯一身份标识。 |
| 技术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0164]段表1及[0165]段公开,在RRC请求消息中,带有“InitialUE-Identity”或“s-TMSI”等字段。基站(网络侧)基于此请求能毫无异议地确定当前发起中继的移动设备本身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0043]/[0087]段公开“テザリング機能提供端末100の一例としては...スマートフォン等の携帯端末が用いられる”,热点设备(中继端)在网络通信或本地接口管理中本身具备其硬件或网络唯一标识。 |
| 技术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实质公开:[0097]/[0107]段公开“...assumed that the users of those UEs have a 'friend' relationship on the considered application.” 网络侧的ProSe服务器将UE-A与UE-B的身份映射为私有表达式代码,以此判定两者之间的应用层“朋友”或“组成员”关系。 | 实质公开:[0052]/[0065]段公开“テザリング機能利用要求があると、テザリング子端末認証手段120にて各テザリング子端末に対して認証を行い...利用限定サーバ群300の利用に伴う権限情報...当該企業の従業員であるか否か”。即根据热点端与子终端的标识,判定子终端是否具有接入该中继热点的企业员工/私物设备的特定“关系”。 |
| 技术特征G:并且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实质公开:[0102]/[0178]段公开“If the application or the UE is not authorized to use ProSe discovery, then the ProSe server rejects the request... And the indication may enable the eNB to distinguish the UE performing D2D relaying... higher priority... under congested situation”。网络基于双方鉴权及关系决定是否允许其建立中继关系。 | 毫无异议公开:[0042]/[0063]/[0067]段公开“通信フロー制御手段160は...テザリング子端末の属性情報...を基に、制御ポリシデータベース150に格納された制御ポリシに従い、当該通信の許可、遮断...といった通信制御を行う”。明确基于权限/隶属关系来决定热点端是否为该子终端中继流量。 |
| 技术特征H:并且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实质公开:[0115]段图10公开基站在允许后返回“RRCConnectionSetup message to the UE”,[0178]段指出该过程用于通知并配置该UE执行D2D中继操作。 | 实质公开:[0067]/[0088]段公开“通信フロー制御手段160は...通信が許可された外部ネットワークIFの中から...当該VPN接続を通した通信を許可する”。系统通过接口状态或控制平面信令,将允许作为中继的决定付诸实施并传达到热点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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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最接近的对比文件(Closest Prior Art)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中,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达到的技术效果出发,评估两份对比文件的契合度:
### D1 (`US20160234874A1`)
* **技术问题**:解决在3GPP蜂窝网络(如LTE/5G)控制下,如何让基站和核心网识别并合理分配无线资源给正在(或即将)进行D2D(设备到设备)操作的移动中继设备。
* **技术效果**:使移动通信网络能够将中继UE与普通UE进行区分,在网络拥塞时提供差异化的接入控制与资源调配(如为中继分配更高优先级)。
### D2 (`JPWO2014142299A1`)
* **技术问题**:解决移动终端作为热点(Tethering)为多台子设备提供外部网络中继时,网络侧或热点本身无法识别流量来源导致的计费漏洞、越权访问以及信息泄露等安全控制问题。
* **技术效果**:实现了基于子设备属性和策略数据库(Policy DB),对中继流量实施精确到设备粒度的“允许”或“遮断”控制。
### 选定结论:**D1更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虽然目标权利要求1的架构可以被宽泛地理解为包含网络共享(热点),但从技术术语(如“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系统(1)”、“中继请求”)和上下文逻辑来看,其本质解决的是**蜂窝移动通信架构下的移动节点中继准入问题**。
* **D1与目标专利同属于蜂窝网D2D中继技术领域**,且其系统主体是蜂窝网中的网络侧(基站/MME/ProSe服务器),与目标专利中由“系统”确定两个移动设备标识、确定关系并通知移动设备充当中继的闭环控制流完全一致。因此,**D1最适合作为创造性分析的起步点(最接近对比文件)**。
* *备选视角*:如果将目标专利解释为侧重于本地中继鉴权管理的“控制系统”,D2亦可作为备选的最接近对比文件,但D1在电信级拓扑和信令交互上与本案最为贴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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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未公开特征的组合交叉分析与最薄弱技术特征诊断
### 1.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以D1为例)完全公开的微弱区别特征
在纯粹的3GPP蜂窝标准语境下,D1虽然公开了确定两个UE的唯一标识并根据其是否有“朋友/组成员”权限来决定ProSe中继,但在**“基于关系确定是否充当中继”这一控制逻辑的细化表述**上,D1的基站主要依赖RRC层面的EstablishmentCause和无线资源承载能力判定,而目标权利要求1强调的是“**基于移动设备和另外移动设备之间的[某种特定社会/归属关系]来决定是否充当中继**”。
### 2. 弱点诊断:本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对本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权利要求1中**防御力最薄弱的特征是:特征F和特征G(基于两者标识确定关系,并依此关系确定是否充当中继)**。
* **薄弱原因**:这一特征在字面上看似具有一定的限定作用,但在技术层面上属于常规的**“鉴权与准入控制(Authentication and Authorization)”**。
* 在**D1**中,ProSe服务器根据UE-A和UE-B的身份在应用层进行映射([0103]段:“ProSe server maps all provided application-layer identities to private expression codes... ensure a user can retrieve expression codes only for his friends”),明确提到了基于“朋友关系”进行准入。
* 在**D2**中,更是直接公开了利用Policy DB基于子设备的属性(是否为企业支給终端或私物终端)来决定是否允许中继([0067]-[0068]段)。
* 因此,一旦审查员或无效请求人将D1的应用层ProSe“朋友关系授权”与D2基于设备属性的“策略控制”相结合,**特征F和特征G极易被认定为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或常规选择,不具备实质性技术显著性。**权利要求1整体面临被D1+D2组合击穿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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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为了确保在后续的诉讼或无效对抗中获得压倒性优势,建议针对上述薄弱环节调整检索策略,补充更精准的D1类主要证据:
1. **关键词精准化拓展**:
* 中继侧:`UE-to-Network Relay`, `L2 Relay`, `L3 Relay`, `ProSe Relay`, `移动中继`, `终端中继`.
* 关系/准入侧:`ProSe User ID`, `Application Layer ID mapping`, `Authorization Policy`, `Remote UE authorization`, `配对关系`, `好友列表`, `白名单`.
2. **分类号锁定(IPC/CPC)**:
* 聚焦于H04W(无线通信网络)大类下的细分小组:
* `H04W88/04`(中继装置;移动中继)。
* `H04W12/06`或`H04W12/08`(安全机制/鉴权/访问限制)。
* `H04W76/14`(D2D连接建立)。
3. **标准文献库追溯(关键策略)**:
* 鉴于目标专利深度涉足3GPP无线通信领域,普通专利数据库的自然语言检索可能存在盲区。应重点检索 **3GPP SA2(架构)和 CT1(核心网信令)工作组在 Rel-12 至 Rel-15 期间关于“ProSe UE-to-Network Relay Authentication”的系统技术报告与规范**(如 `3GPP TS 23.303`, `TS 33.303` 安全架构)。
* 在标准推进过程中,各大通信巨头(如高通、华为、爱立信、三星等)会提交大量关于“远程UE(Remote UE)如何通过中继UE(Relay UE)向网络发起接入请求,以及网络侧如何校验两者绑定关系”的**临时提案(T-Docs)**,这些提案的公开时间往往早于对应专利,是极佳的现有技术(Prior Art)来源。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为您对目标权利要求1进行深度解析,并结合两篇对比文件(D1: WO2014142299A1 和 D2: WO2016024808A1)的原文进行细致的特征比对、最接近对比文件选择、技术缺陷分析以及后续的检索策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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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权利要求特征比对与公开认定
为了准确客观地评估创造性,我们将权利要求1拆解为A至H共8个技术特征,并与两篇对比文件的原文进行一一映射比对。
#### 1. 对比文件基本信息及技术领域核实
* **D1 (WO2014142299A1)**:涉及移动通信网中的“网络中继/网络分享(Tethering)”技术。属于移动通信网络领域,与目标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
* **D2 (WO2016024808A1)**:涉及“体外诊断设备(IN-VITRO DIAGNOSTIC APPARATUS)”及检测介质有效期管理。属于医疗器械/生物体外诊断领域,与目标专利属于**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
#### 2. 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WO2014142299A1) 特征比对与详细出处 | D2 (WO2016024808A1) 特征比对与详细出处 |
| 特征A:包括接收器(3) | 毫无疑问公开。<br>“外部ネットワークIF170~17nを備えている...有線又は無線通信手段によって接続されている”;作为通信接口和通信手段,必然隐含公开了接收器。<br>【详细出处】:【实施形态1】第3-4段。 | 实质公开。<br>“communicator which receives the standard clock time from an external server”;公开了通信器接收信息,实质公开了接收器。<br>【详细出处】:【According to an aspect...】第7段。 |
| 特征B:发射器(3) | 毫无疑问公开。<br>“外部ネットワークIF170~17nを備えている”;同上,网络接口通信必然包括发射器。<br>【详细出处】:【实施形态1】第3-4段。 | 实质公开。<br>“communicator... transmits or receives wireless signals”;公开了通信器发送无线信号,实质公开了发射器。<br>【详细出处】:【FIG. 11 is a block diagram...】第5段。 |
| 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5),其被配置为使用所述接收器接收针对允许移动设备(11)被另外的移动设备(21)使用作为去往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的中继的请求 | 实质公开。<br>“テザリング子端末200~20nは、テザリング機能提供端末100に対してテザリング機能利用要求を行う(図2のステップA1)”。<br>此处“テザリング機能提供端末100”对应目标专利的移动设备(11),“テザリング子端末”对应另外的移动设备(21),网络分享利用要求即为中继请求。<br>【详细出处】:【实施形态1】第8段。 | 未公开。<br>D2中虽然公开了“controller”,但其接收的是针对体外测试介质的触发信号(“trigger signal indicating a test start”),与移动通信网中的移动设备中继请求无关。<br>【详细出处】:【FIG. 2 is a block diagram...】第12段。 |
| 特征D: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唯一标识符 | 实质公开。<br>“各テザリング子端末に対して認証を行い、テザリング子端末200~20nの属性情報を特定する”。<br>“いずれのテザリング子端末からの通信かの識別に関しては...パケット情報から識別”。系统对子端末(即另外的移动设备)进行认证和识别,必然基于其唯一标识符。<br>【详细出处】:【实施形态1】第8段及【实施例】第5段。 | 未公开。<br>D2中控制器确定的是“expiration date of the test medium”(测试介质的过期时间),而非另外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br>【详细出处】:【According to an aspect...】第1段。 |
| 特征E: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 | 未公开。<br>D1中,被请求提供分享的终端自身(テザリング機能提供端末100)作为处理主体或直接通信方,D1并未提及网络侧或该设备自身需要“基于请求确定自身(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的逻辑步骤。 | 未公开。<br>D2完全不涉及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移动设备标识确定。 |
| 特征F: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 | 未公开。<br>D1中虽然提到了判定子端末的属性(如“企业支給端末”还是“私物端末”),并基于此匹配控制策略,但这一步是基于单方子端末的属性或事先设定好的策略库,并没有明确公开“基于两个移动设备的唯一标识符共同去确定二者之间存在的关系(如主从、捆绑或亲友关系)”。 | 未公开。<br>D2完全不涉及此技术特征。 |
| 特征G:并且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br>D1是“根据子端末的属性、通信目的地以及自身网络IF种别”来决定是“许可”还是“遮断”通信(経路制御)。由于特征F的关系未公开,基于该关系做出中继充当判定的特征G同样未被D1公开。 | 未公开。<br>D2完全不涉及此技术特征。 |
| 特征H:以及其被配置为依赖于所述确定,使用所述发射器(3)通知所述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 未公开。<br>D1中是直接由提供网络分享的终端在本地通过“通信フロー制御手段160”直接控制数据包的路由(如发送至3G或WiFi,或直接丢弃),不存在一个核心网络节点去“通知移动设备(11)其将充当用于另外设备的半自主/受控中继”的信道通知机制。 | 未公开。<br>D2中仅公开了输出介质过期的通知信号(“outputting an informing signal indicating that the expiration date... has passed”)。<br>【详细出处】:【According to an aspect...】第2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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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最接近对比文件(D1)的选定与深度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中,**WO2014142299A1 (D1)** 毫无争议地被选为**唯一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D1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理由:
1. **技术领域完全相同**:D1属于移动通信技术领域,具体解决的是移动终端如何为其他外围设备(子终端)提供网络中继/网络分享(Tethering)和路由控制的问题,这与目标专利“用于发送中继通知的移动通信网络中的系统”完全处于同一技术轨道。
2. **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高度重合**:
* **D1的技术问题与效果**:针对传统网络分享(テザリング)中,网络侧无法分辨流量来自主终端还是子终端,导致计费漏洞和企业数据泄露风险(安全性低)。D1通过在提供中继的终端上引入认证、通信识别和策略控制,实现了**限制或允许特定子终端利用该终端作为中继访问网络**的技术效果,从而确保了中继通信的安全性。
* **目标专利的技术问题与效果**:同样是为了解决另外的移动设备想要利用当前移动设备作为网络中继时,如何进行安全、合规的管理与控制,通过确定两者关系来最终决定是否允许充当中继并下发通知。
3. **D2完全被排斥**:D2(WO2016024808A1)属于医疗体外诊断器械领域,其核心是解决“如何防止操作员故意或因机器缺陷使用过期试纸/显色卡导致血液检测出差错”的问题。无论是从技术领域、技术手段(双时钟防篡改)还是技术效果来看,D2与目标专利都风马牛不相及,在审查实践中属于**审查员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绝不会联想到的领域**,因此完全不适合作为候选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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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目标专利的创新核心)
如果他人对目标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本权利要求1中**防御力最强、在现有技术中最难被攻破(即对请求人而言最薄弱)**的特征是:**特征F、特征G、特征H的系统级联动逻辑**。
> **最薄弱攻击点(目标专利的核心壁垒):**
> 核心处理器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所述移动设备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之间的关系**”;并基于该关系决定是否允许充当中继,并**向所述移动设备下发中继通知**。
#### 原因分析:
1. **从个体属性到“双边关系”的质变(特征F、G)**:
现有技术(如D1)的控制哲学是“单兵作战”或“单向鉴权”。D1只关心发出请求的子终端是谁(是私物终端还是企业端末),然后根据本地数据库的策略来决定放行还是阻断。而目标专利要求同时提取**中继方(移动设备11)**和**被中继方(另外的移动设备21)**两个设备的唯一标识符,并在系统层级将两个ID进行撮合,判定它们之间是否存在某种特定的“双边拓扑/社会/签约关系”。这种基于两方标识映射关系的准入控制,在常规的网络分享技术中没有被D1或常规技术实质公开。
2. **网络侧架构与信令通知机制(特征H)**:
D1的控制面完全塌陷在移动终端本地(由终端内的OFS/OFC软件模块或硬件直接对数据包执行许可或遮断),而目标专利的系统1显然是一个能够控制多方并具备信令交互能力的通信网络实体,其在判定关系后,会使用发射器**向移动设备(11)发送专门的信令通知**,指示其“你被获准/指派为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中继”。这种网络侧集中式关系判定与信令分发架构,是D1等本地Tethering技术完全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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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进一步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
鉴于目前D1仅公开了请求接入、子终端识别和基础的单方属性控制(公开了A、B、C、D),而特征E、F、G、H(双端ID关系绑定、网络侧指派通知)处于未公开状态,若要成功无效该权利要求,需要调整检索策略以阻击上述核心发明点:
#### 1. 调整检索关键词与逻辑表达式
目前的检索过于依赖普通的“网络分享(Tethering)”或设备诊断。下一步应聚焦于**“网络侧集中控制的D2D(Device-to-Device)中继”**和**“亲友绑定/设备配对”**体系。
* **核心控制词**:`ProSe (Proximity Services, 接近服务)`、`D2D Relay (设备间中继)`、`Remote UE (远程用户设备)`、`Relay UE (中继用户设备)`。
* **关系/标识词**:`Identifier mapping (标识映射)`、`Device relationship (设备关系)`、`Pairing binding (配对绑定)`、`User affinity (用户关联性/亲友圈)`。
* **信令词**:`Relay notification (中继通知)`、`Authorization command (授权指令)`、`NAS signalling (非接入层信令)`。
* **逻辑构造示例**:`(ProSe OR "D2D relay") AND ("remote UE" AND "relay UE") AND (relationship OR pairing OR binding) AND (notify OR command OR authorize)`
#### 2. 精准锁定标准文献与专利联合检索(3GPP领域)
鉴于本专利带有非常明显的**3GPP电信标准落地痕迹**(如唯一标识符、移动通信网络中继通知),应将检索范围强力扩展至3GPP技术规范(TS)及关联专利:
* **重点追踪工作组**:**3GPP SA2(架构组)**。
* **重点标准文献号**:检索 **3GPP TS 23.303**(Proximity-based services; Stage 2)以及 **TS 23.287**(5G增强的接近服务)。在这两份标准历史演进(从LTE ProSe到5G ProSe Relay)的Change Request(CR,标准修改提案)中,极其容易翻出“网络侧(如ProSe Function或AUSF/UDM)基于Remote UE ID和Relay UE ID校验二者是否有中继授权关系,并向Relay UE下发允许充当中继的信令”的公开技术方案。
* **专利分类号(IPC/CPC)精确制导**:
* `H04W88/04`(适合于中继的终端)
* `H04W4/06` 或 `H04W40/22`(基于中继路由的选择)
* `H04W12/06` 或 `H04W12/08`(涉及两端设备的安全认证与访问控制)
#### 3. 目标公司回溯策略
检索在该技术起草期(如2015-2022年左右)活跃于3GPP ProSe中继标准制定的核心巨头(如高通、华为、爱立信、三星、中兴、大唐)的早期相关专利申请。这些公司在标准成型前往往会布局大量“网络侧统一管理D2D设备间授权与关系认证”的底层基础专利,从中极有可能找出能够与D1完美组合、直接摧毁特征E、F、G、H创造性的绝对“杀手级”对比文件。
根据权利要求1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永久标识符和/或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移动设备的所述移动设备的临时标识符;并且其中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永久标识符和/或标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中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的临时标识符。
根据权利要求2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国际移动订户身份、全球唯一临时UE身份、接近服务标识符和/或C‑RNTI;并且其中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包括国际移动订户身份、全球唯一临时UE身份、接近服务标识符 and/or C‑RNTI。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进一步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信息;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基于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所述信息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根据权利要求4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从所述移动通信网络(7)中的数据库(31)和/或从受信任的第三方服务器(33)获得所述信息。
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信息;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请求来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的唯一标识符;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移动设备(1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获得与所述移动设备(11)相关的信息;其被配置为基于与所述移动设备(11)相关的所述信息并基于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相关的所述信息来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和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之间的关系;以及其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关系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进一步配置为基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所述唯一标识符确定是否可以向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对数据使用计费;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依赖于是否可以向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对数据使用计费,确定所述移动设备(11)是否将充当用于所述另外的移动设备(21)的中继。
根据权利要求1‑3中的任一项中要求保护的系统(1),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5)被配置为实现3GPP接近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