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非显而易见

专利无效挑战赛

目标专利:用于无线网络上的改进的通信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公开号:CN104919859B

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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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届非显而易见杯专利无效挑战赛如期举行欢迎大家关注。



权利要求列表点击可跳转

序号 权利要求内容

1

一种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所述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由所述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时间段期间禁止休眠或打盹状态。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指示相关联设备是否也能使用所述时间段来与所述装置通信。

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包括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的设备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

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从第一非关联设备接收第一消息;以及

如果在所述时间段期间收到所述第一消息,则传送对所述第一消息的响应。

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消息以包括指示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7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处理系统,其被配置成生成受限接入窗(RAW)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所述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发射机,其被配置成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在所述时间段期间禁止休眠或打盹状态。

9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包括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的设备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

10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指示相关联设备是否也能使用所述时间段来与所述装置通信。

11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从第一非关联设备接收第一消息,并且其中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如果在所述时间段期间收到所述第一消息则传送对所述第一消息的响应。

12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进一步包括指示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13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由第一装置解码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不与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装置是否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而由所述第一装置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另一消息。

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包括如果所述第一装置不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向所述第二装置仅传送关联消息。

15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其中所述传送包括如果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并且所述第一装置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所述另一消息。

16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第一装置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是否被包括在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中来确定所述第一装置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17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标识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18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一装置,包括:

处理系统,其被配置成接收受限接入窗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发射机,其被配置成基于所述第一装置是否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而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另一消息。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在所述第一装置不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装置仅传送关联消息。

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以及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如果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并且所述第一装置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所述另一消息。

21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基于所述第一装置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是否被包括在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中来确定所述第一装置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22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标识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对比文件列表

编号 名称
0 发明公开 US2011307554A1 INFORMATION PROCESSING SYSTEM CAPABLE OF EFFICIENT DATA COMMUNICATION REFLECTING INTENTION OF SENDER WHO TRANSMITS DATA,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PPARATUS, METHOD OF CONTROLLING INFORMATION PROCESSING APPAR_+++D+++.docx
0 发明公开 US7873351B2 Communication restriction control system and communication restriction control method (1)_+++D_a_b_f_g_h_i_j+++.docx
0 发明公开 US7873351B2 Communication restriction control system and communication restriction control method_+++D_a_j+++.docx
0 发明公开 US7903570B2 System and method for specifying measurement request start time_+++D_J+++.docx
0 发明公开 US7949376B2 Advanced power saving in communication terminal, communication system and power control method_+++A_D_e_j+++.docx
0 发明公开 US8190628B1 Phrase generation.docx
0 发明公开 US8233495B2 Discovery channel and discovery beacon for peer_+++B_D_H_i+++.docx
0 发明公开 US2002086679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increasing cell use in a dedicated network_+++B_D_H_J_a_e_f_i+++.docx
0 发明公开 US2005174953A1 Beacon coordination and medium access (1)_+++A_C_D_G_J_b_e_h_i+++.docx
0 发明公开 US2005174953A1 Beacon coordination and medium access_+++A_B_D_G_J_c_e_h+++.docx
0 发明公开 US2008089331A1 Device, system and method of multicast_broadcast communication_+++D_H_b_i+++.docx
0 发明公开 US2010284316A1 DYNAMIC ENERGY SAVING MECHANISM FOR ACCESS POINTS_+++C_D_J_a+++.docx
0 发明公开 US7769375B2 System and method for communication utilizing time division duplexing_+++d_g_j+++.docx
0 发明公开 US2012309393A1 COMMUNICATION APPARATUS, BASE S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METHOD_+++B_H_I_a_d_j+++.docx
0 发明公开 US2014112266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CHANNEL ACCESS IN WIRELESS LAN SYSTEM_+++A_D_J_b_e_f+++.docx
0 发明公开 US2014204960A1 METHODS AND ARRANGEMENTS FOR TRAFFIC INDICATION MAPPING IN WIRELESS NETWORKS_+++D_a_c_e_g_j+++.docx
0 发明公开 WO2007046618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ALLOCATING TRANSMISSION PERIOD IN 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 AND SYSTEM THEREFOR_+++A_D_G_e_i_j+++.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0097241A1 METHOD FOR SUPPORTING AN OPERATIONAL WIRELESS CONNECTION OF A MOBILE STATION TO A MACROCELL OR FEMTOCELL BASE STATION_+++a_d_f_g_h_i+++.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0121073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EFFICIENT ASSOCIATION PROCEDURE_+++A_B_D_G_H_I_a_e_j+++.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1005662A2 LOW DUTY MODE FOR FEMTOCELL BASE STATIONS_+++B_D_E_G_H_I_a_c_f_j+++.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1060376A1 COORDINATION OF SILENT PERIODS FOR DYNAMIC SPECTRUM MANAGER (DSM)_+++B_C_D_G_H_e_i_j+++.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2111805A1 移動端末装置、基地局装置及び通信制御方法_+++D+++.docx
0 发明公开 WO2012139075A1 RESTRICTING ACCESS OF 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DEVICE TO A COMMUNICATION CHANNEL_+++D_a_e+++.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9542161A System and method for communicating beacon transmissions in a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wlan) System (1)_+++D_J_a_f+++.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027791B 结合非连续接收的用于上行链路定时同步的系统和方法_+++D_e+++.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318315A 便携式移动通信设备及控制近场通信的方法 (1).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318315A 便携式移动通信设备及控制近场通信的方法_+++D_G_H_f_i+++.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656924A 用于无线通信网络的终端的方法和设备_+++D_e_j+++.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685743A 一种接入WLAN网络的方法、系统及设备_+++D+++.docx
0 发明公开 CN103947281A 802.11受限接入窗口_+++A_D_J_b_c_e_g_h_i+++.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5252692A Base station of wireless lan system, and terminal_+++A_D_e_j+++.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7061441A Reproduction device, reproduction method, and reproduction program.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7158529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terminal and method_+++A_C_D_G_e_j+++.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9512385A METHOD AND APPARATUS, AND the system allocating a transmission period in 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_+++A_C_D_G_e_j+++.docx
0 发明公开 CN102027791A 结合非连续接收的用于上行链路定时同步的系统和方法_+++e+++.docx
0 发明公开 JP2009542161A System and method for communicating beacon transmissions in a wireless local area network (wlan) System_+++D_a_c_e_j+++.docx
0 发明公开 JP2012085167A Communication device, control method therefor, and program (1)_+++A_D_E_H_I_J_b_f+++.docx
0 发明公开 JP2012085167A Communication device, control method therefor, and program_+++D_H_I_a_b_e_j+++.docx
0 发明公开 JP2012517128A How to support the operation wireless connection to the macrocell or femtocell base station from the mobile station (1)_+++G_H_b_f_i+++.docx
0 发明公开 JP2012517128A How to support the operation wireless connection to the macrocell or femtocell base station from the mobile station_+++B_H_a_d_e_g_i+++.docx
0 发明公开 JP2015519779A 無線ネットワークにおける制限アクセスウィンドウへの局割り当てを決定する方法及び構成_+++A_D_G_c_e_f_j+++.docx
0 发明公开 JPWO2011001526A1 アクセス権限変更方法、コアネットワーク装置、基地局および端末_+++A_B_D_G_H_I+++.docx
0 发明公开 JPWO2011114497A1 通信装置、基地局および通信方法_+++B_D_G_H_I_a+++.docx
0 发明公开 US7417971B2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dormant mode support with paging_+++A_D_E_G_H_I_J_b_c_f+++.docx
0 发明公开 US7636336B2 Methods and systems for reducing MAC layer handoff latency in wireless networks_+++D_i+++.docx

权利要求1

一种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所述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由所述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我是专利代理师。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以下是基于对比文件D1和D3的详细无效宣告请求逻辑分析。


一、 对比文件信息

  1. 对比文件1 (D1)

    • 公开号:WO2011060376A1

    • 公开日:2011年5月19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构成现有技术)

    • 名称:COORDINATION OF SILENT PERIODS FOR DYNAMIC SPECTRUM MANAGER (DSM)

    • 中文名称:用于动态频谱管理器(DSM)的静默期协调

  2. 对比文件2 (D3)

    • 公开号:JP2012517128A

    • 公开日:2012年7月26日(早于本专利申请日,构成现有技术)

    • 名称:How to support the operation wireless connection to the macrocell or femtocell base station from the mobile station

    • 中文名称:如何支持从移动局到宏蜂窝或飞蜂窝基站的操作无线连接


二、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

  • 特征A: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

  • 特征B: 消息指示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装置通信;

  • 特征C: 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特征D: 以及由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三、 D1+D3 无效权利要求1 的详细逻辑

1. 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D1
D1公开了一种无线网络协调方法,由动态频谱管理器(DSM,对应权利要求中的“装置”)生成并发送控制消息。

2. 特征比对与公开性分析

  • 关于特征A(生成消息)和D(传送消息):

    • D1公开: D1第[0096]段披露了DSM生成并向CR节点传送“静默期开始控制消息(Silent Period Start Control Message)”。

    • 分析: 该消息定义了一个特定的时间段(起始时间和持续时间),即一种受限的时间窗口。虽然D1称之为“静默期”,但从消息生成和定义的结构来看,已公开了“生成定义时间段的消息”这一基础特征。

  • 关于特征C(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D1公开: D1第[0114]段明确记载:“The Silent Period Start Control Message 1303 may contain a field for the duration 1304, in number of beacon periods...”(静默期开始控制消息可包含一个字段,以信标周期的数量表示持续时间)。

    • 分析: D1完全且毫无疑义地公开了特征C。这是本专利在时间同步参数上的核心特征。

  • 关于特征B(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 D1不足: D1的消息主要指示节点在时间段内“静默(停止传输)”以进行频谱感测([0107]段),未明确指示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这是区别技术特征。

    • D3公开(技术启示): D3第[0007]-[0008]、[0028]段公开了在宏蜂窝/飞蜂窝网络中,处于基站覆盖范围内但没有访问权限的移动局(即**“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文中称为“非成员MS”),如果完全被禁止接入会造成严重干扰。为了解决此问题,D3教导必须允许这些非关联设备与基站建立“受限连接(Restricted Connection)”,并在此期间传输信令信息(即“与装置通信”)**。

3. 显而易见性(创造性)推演

  • 技术问题: 基于区别特征B,本专利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在基于时间分段管理的无线网络中,如何处理非关联设备(新设备或无权限设备)的接入与干扰管理。

  • 结合动机:

    • D1提供了一个基于时间分段(静默期)的频谱管理架构。然而,在实际的无线网络部署中(特别是异构网络),仅有“静默”是不够的,必然面临非关联设备的干扰或接入需求(正如D3所指出的)。

    •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施D1方案时,为了完善系统的抗干扰能力或接入管理能力,有强烈的动机参考D3的解决方案。

    • D3明确给出了策略:允许非关联设备在受限条件下进行通信。

  • 结合实施:

    • 技术人员将D3的策略(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应用到D1的架构中,最自然的方式就是利用D1已有的“控制消息”机制。

    • 即:利用D1公开的消息格式(特征A/D),设定其持续时间为若干信标周期(特征C),并将该时间段的属性配置为“允许非关联设备接入”(特征B),以实现D3所述的受限连接功能。

  • 结论: 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是D1(架构与参数)与D3(功能与策略)的显而易见结合,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因此缺乏创造性。

四、 总结

权利要求1 D1 (WO2011060376A1) D3 (JP2012517128A) 结论
特征 A, D 公开(DSM生成传送消息) - 公开
特征 C 完全公开(Duration in number of beacon periods) - 公开
特征 B 未公开(侧重静默) 公开(允许非成员设备建立受限连接并通信) 结合显而易见

最终结论:权利要求1相对于D1结合D3缺乏创造性,应予无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可以反驳。

虽然你之前的辩护逻辑(基于“反向教导”和“功能互斥”)在防守方立场上非常有力,但作为无效请求人(进攻方),我们完全可以从**“技术手段通用性”和“问题-解决方案方法(Problem-Solution Approach)”**的角度进行强有力的反驳。

以下是针对该辩护结论的专业反驳逻辑:


反驳核心观点

权利要求1的本质不在于“静默”还是“通信”,而在于“利用基于信标计数的控制消息来划分时间资源”。
D1提供了时间划分的工具(手段),D3提供了改变时间用途的动机(策略)。将通用的工具用于新的策略,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能力,不具备创造性。


详细反驳逻辑展开

1. 反驳“功能本质差异”论点(最关键的反击)

  • 辩护方观点:D1是为了“静默”,权利要求1是为了“通信”,两者功能互斥,构成反向教导。

  • 进攻方反驳:

    • 手段与目的分离:D1的核心技术贡献在于**“如何定义一个精准的时间窗口”(即使用“Start Time + Duration in Beacon Intervals”的消息格式)。这是一种资源调度机制(Container)。至于在这个窗口内是让设备“闭嘴(Silence)”还是“说话(Communicate)”,属于配置策略(Content)**。

    • 无反向教导:D1并没有教导“永远不要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D1只是说“在为了频谱感测的那个特定窗口内要静默”。

    • 显而易见的复用:在无线通信协议设计中,复用相同的消息格式来定义不同用途的时间片是标准做法(例如LTE中的子帧配置,或802.11中的各种IFS)。当D3教导了“需要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时,技术人员不需要重新发明一种定义时间的方法,而是自然会直接沿用D1系统中已有的、高精度的“信标计数消息机制”来定义这个新的通信窗口。

    • 结论:将D1的消息从“指示静默”修改为“指示允许通信”,仅是更改了消息中的一个标志位或功能字段,而保留了D1核心的“基于信标计数的时间定义结构”。这种修改是基于D3需求的常规适配。

2. 反驳“技术领域差异”论点

  • 辩护方观点:D1是认知无线电(CR),D3是飞蜂窝(Femtocell),领域不同,结合困难。

  • 进攻方反驳:

    • 上位概念统一:两者都属于**“无线网络中的干扰管理与资源分配”**。D1的DSM(动态频谱管理器)和D3的基站,本质上都是控制中心。

    • 问题同源:D1和D3面临的共同问题是**“如何在时域上管理不同设备的接入权限”**。

    • 技术通用性:D1中公开的“信标(Beacon)”和“信标区间(Beacon Interval)”是IEEE 802.11/WLAN体系的通用术语。将一种在CR-WLAN中高效的时间定义方法(D1),应用到另一种需要精细化管理的WLAN/Femtocell场景(D3)中,不存在技术障碍。

3. 重构“显而易见性”链条

我们使用**“问题-解决方案”**方法重新推演:

  • 步骤1:现有技术D1

    • D1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工具:中心节点可以通过发送消息,精确地切分出一个基于信标周期计数的时间段。目前D1用它来做频谱感测(静默)。

  • 步骤2: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 在运行D1系统的过程中,技术人员发现(如D1第[0109]段暗示,及D3明确指出)存在“非关联设备”的干扰问题或入网需求。因此,技术问题是:如何调度时间资源来处理非关联设备的接入?

  • 步骤3:技术启示D3

    • D3明确建议:不要完全禁止非关联设备,要给它们一个**“受限连接”**的机会来进行通信。

  • 步骤4:显而易见的结合

    • 技术人员手里有D1的“切分时间段的刀”(基于信标计数的消息),脑子里有D3的“切一块时间给非关联设备用”的想法。

    • 必然选择:技术人员会自然地使用D1的“刀”,切出一个时间段(特征A/C/D),并规定这个时间段用于D3建议的“非关联设备通信”(特征B)。

    • 这不需要创造性,只需要逻辑顺延。

总结

虽然之前的辩护结论在逻辑上是自洽的,但它过分强调了应用层面的“用途差异”,而忽略了底层“技术手段”的同一性。

反驳的核心口号:
“利用D1公开的‘精准时间定义机制’(手段),来实现D3建议的‘非关联设备接入策略’(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工程设计选择。”

因此,D1结合D3完全有可能无效权利要求1。在口审或无效程序中,这是审查员极有可能采纳的观点。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结论:该结论是正确的。**

你提出的反驳逻辑非常专业且具有很强的杀伤力,能够有力地动摇之前的防御结论(即“不能毫无异议地无效权利要求1”)。在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这种基于**“问题-解决方案”**和**“手段通用性”**的攻击策略是攻方最核心且有效的论证路径。

以下是对你所提供的反驳逻辑的详细验证和强化分析:

### 1. 驳动“手段-目的”剥离论的合理性

你指出 **D1(WO2011060376A1)提供了“定义时间的刀”**,而 **D3(JP2012517128A)提供了“切时间的动机”**,这是一个非常精准的拆解。

*   **防御方的弱点**:之前的防御过分依赖于“功能互斥”,即D1是静默(禁止通信),本申请是允许通信,认为这是反向教导。
*   **你的强攻点**:D1的实质性贡献在于**“一种高精度的时域资源划分机制”**(即使用信标区间计数来定义窗口的起止和长度)。至于这个窗口是用来“静默”还是“通信”,仅是消息中特定字段(如Duration字段的含义或一个标志位)的配置差异。
*   **法律/技术逻辑支撑**:在无线通信协议设计中,**复用已有的消息格式**来承载新的控制信令是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例如,802.11协议中,同一个Action Frame格式通过改变Category/Action字段可以承载完全不同的控制功能。因此,将D1中定义的“基于信标计数的消息结构”拿来承载D3教导的“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指示,属于常规的协议适配,不具备创造性。

### 2. “问题-解决方案”重构的有效性

你利用PSA(Problem-Solution Approach)重构了显而易见性的链条,逻辑非常闭环,且容易获得审查员的认同。

*   **客观技术问题**:如何有效地管理和调度网络中的时间资源,以解决非关联设备的接入或干扰问题?(由D3提出)。
*   **现有技术手段**:利用控制消息,以信标区间为基准来精确划分时间片(由D1公开)。
*   **结合的必然性**:当技术人员面对D3提出的问题(需要给非关联设备划分时间),并查阅到D1提供的高效时间划分手段时,自然会想到:**“为什么不用D1这个精确的基于信标计数的方法,来定义D3所需要的这个通信窗口呢?”**
    *   这种结合不需要克服技术障碍,仅需要将“静默窗口”这一特定应用场景替换为“通信窗口”。
    *   这直接推导出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A生成消息、B指示允许通信、C基于信标计数、D传送消息)。

### 3. 技术领域鸿沟的弥合

针对防御方提出的“D1是认知无线电,D3是毫微微蜂窝”的领域差异论调,你的反驳切中要害。

*   **共同的上位概念**:两者本质上都是**无线资源管理(RRM)**。D1中的DSM(动态频谱管理器)和D3中的基站,其角色都是网络中的控制中心。
*   **术语体系的通用性**:正如你所指出,“信标”和“信标区间”是IEEE 802.11标准体系下的通用术语。D1虽然是CR网络,但明确使用了802.11管理帧来承载其控制消息(参见D1段落[00175])。这意味着D1的技术手段天然属于WLAN/802.11技术领域,或者至少是该领域可复用的通用机制。
*   **D3的自认**:D3本身在其说明书中就声称该方法适用于“任何具有接入控制的无线接入网络”,明确列举了IEEE 802.11(参见D3段落[0009])。这实际上自己打通了与D1(基于802.11帧)结合的通道。

### 总结

之前的防御结论试图通过强调“功能字面差异”来构建“毫无异议”的防御墙。而你通过**深入底层逻辑**,指出:

1.  **功能差异仅是配置差异**:从“静默”到“通信”是参数配置,而非手段创新。
2.  **结合动机明确**:D3给出了需求,D1给出了最优工具,结合是显而易见的工程选择。
3.  **技术手段通用**:基于信标计时的消息格式是通用资源调度工具,不局限于CR网络。

因此,你的反驳**完全可以推翻**“不能毫无异议地无效权利要求1”这一结论。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这种基于技术手段通用性和公知常识结合的攻击逻辑,往往能够成功说服审查员或合议组认定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即不具备创造性)。你的进攻策略非常有效。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将基于您提供的说明书内容对权利要求1进行解释,并据此严谨论证D6(WO2010121073A1)是否可以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以及其是否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A、B、D。

一、 结论先行

  1. D6可以,且应当被选定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相较于D1-D5,D6在技术领域(无线通信MAC层协议)、解决的技术问题(高效的接入与关联)以及公开的技术特征数量上均最接近权利要求1。特别是D6公开了D1-D5所缺失的核心特征——“允许非关联设备在特定时间段通信”。

  2. D6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A、B、D。
    基于说明书对权利要求术语的广义支持,D6中的“关联S-CAP”机制在功能和效果上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中关于生成消息、指示非关联设备通信以及传送消息的特征。


二、 详细逻辑论证

为了论证D6是否公开了特征A、B、D,我们首先需要依据本申请的说明书,明确权利要求1中各术语的解释范围。

1. 对技术特征A的分析

权利要求1: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

  • 说明书解释:
    根据说明书[0008]段和[0182]段,“受限接入窗(RAW)”被定义为“接入点声明为被保留用于所选无线站群的时间段”。说明书[0200]段进一步指出,该消息可以指示“该时间段将仅被用于站的关联”。
    结论: “受限接入窗消息”的本质是一个定义了特定保留时间段的控制消息,该时间段可用于特定目的(如关联)。

  • D6的披露:
    D6在[0067]段披露了PNC(第一装置)发送“准全向信标(quasi-omni beacons)”。该信标定义了**“关联子竞争接入期间(Association S-CAPs)”**。
    D6在[0054]段指出,信标包含用于时间同步和超帧结构的信息。

  • 对比分析:
    D6中的“信标”即为“消息”。D6中的“关联S-CAP”即为PNC声明保留的一个特定时间段(Time Period)。虽然D6使用的是“S-CAP”而非“RAW”这一术语,但在专利法意义上,两者功能相同:都是由中心节点划分出的、供特定设备使用的保留时间窗。
    判定:D6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A。

2. 对技术特征B的分析(核心争议点)

权利要求1: “消息指示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装置通信”

  • 说明书解释:
    说明书[0200]段明确记载:“该消息可以指示该时间段将仅被用于站的关联。在这一方面,仅非关联站可以在由该消息所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该装置通信。”
    结论: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机制,即通过消息告知设备:“如果你还没有关联,你可以在这个时间窗口内发消息”。

  • D6的披露:
    D6在[0067]段明确记载:“第二装置可以在任何**关联S-CAP(association S-CAPs)中使用其发射全向方向之一发送关联请求命令(Association Request CMD)**帧。”
    D6在[0012]段和[0066]段描述了关联过程:发送关联请求 -> 接收关联响应。

  • 对比分析:

    1. “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在D6中,发送“关联请求”的设备,其状态必然是“未关联(Non-associated)”。如果已关联,就不需要发送关联请求了。因此,D6中的第二装置对应权利要求1中的“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

    2. “被允许在...时间段期间通信”:D6的信标定义了“关联S-CAP”。顾名思义,这个时间段就是专门分配给设备进行关联操作的。PNC发送包含S-CAP定义的信标,就是在指示所有侦听该信标的未关联设备:“你们可以在这个S-CAP时间段内发送关联请求”。

    3. 毫无异议性:D6不仅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而且是专门为此目的设立了S-CAP。这与说明书[0200]段所述的“仅被用于站的关联”的实施例完全吻合。

    **判定:D6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B。**这是D6区别于D1-D5(通常要求先关联再通信)的关键点,也是确立D6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核心理由。

3. 对技术特征D的分析

权利要求1: “以及由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 D6的披露:
    D6在[0067]段记载:“第一装置可以以第一装置的多个发射方向传送准全向信标”。

  • 对比分析:
    “传送准全向信标”即为“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判定:D6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D。


三、 总结与建议

1. D6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6不仅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而且通过公开“关联S-CAP”机制,解决了“如何让未关联设备接入网络”这一技术问题。它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除特征C以外的所有特征(A、B、D),特别是公开了其他对比文件未涉及的特征B。因此,D6是评判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最佳起点。

2. 权利要求1的有效性防线(特征C):
尽管D6公开了A、B、D,但D6并未公开特征C(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D6的时间机制: D6是基于IEEE 802.15.3c(60GHz)标准,其时间分配(CTA/CAP)是在微秒(μs)级别精确调度的(见D6 [0110]段),通常在一个超帧(Super-frame)内结束。

  • 权利要求1的特征C: “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意味着窗口持续时间跨越多个信标周期(例如持续5个信标间隔)。这是针对低功耗、长周期应用(如说明书背景中的802.11ah)的特定设计。

最终策略:
在针对审查意见或无效宣告的答辩中,应大方承认D6公开了特征A、B、D,确立D6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然后,集中火力论证特征C的区别及其非显而易见性:

  • 指出D6的高速、短帧结构(微秒级)与特征C的粗粒度、长周期计数(信标级)存在技术构思上的本质冲突。

  • 强调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动机将D6的微秒级调度修改为基于信标计数的调度,因为这在D6的应用场景(高速多媒体传输)下会导致严重的延迟和效率低下。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好的,我将再次仔细分析对比文件 WO2010121073A1 (以下简称“D1”),看它可能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哪些技术特征。虽然在严格的“毫无疑义”标准下D1未完全公开所有特征,但在评价创造性时,我们需要识别出D1已经公开或教导了哪些内容。

以下是对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的详细分析:

1. 技术特征A: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

  • D1的公开内容:

    • D1描述了一个无线通信系统(如IEEE 802.15.3c),其中包含一个网络协调器(PNC,Piconet Coordinator)。

    • PNC会生成并发送“信标(beacon)”消息(段落[0054]、[0067])。

    • 信标中定义了超级帧(super-frame)的结构,包括竞争接入周期(CAP)和信道时间分配周期(CTAP)(段落[0004]、[0080]、图5)。

    • D1特别提到了“关联子竞争接入周期(association S-CAPs)”(段落[0067]、图5中的506)。这是一个专门用于设备关联的时间段。

  • 分析:

    • 虽然D1没有使用“受限接入窗(Restricted Access Window, RAW)”这个特定的术语(这是IEEE 802.11ah中的术语),但“关联S-CAP”在功能上与RAW非常相似:它是由中心装置(PNC)定义的一个特定时间段,用于特定的目的(关联)。

    • 结论: D1公开了“由一装置(PNC)生成消息(信标)”,该消息定义了一个特定的接入时间段。虽然名称不同,但在功能上,D1公开了生成定义特定接入窗口的消息这一上位概念或功能性特征。

2. 技术特征B:消息指示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装置通信

  • D1的公开内容:

    • 段落[0067]明确描述:“At 606, the second apparatus may send Association Request CMD frames in any of association sub-contention access periods (S-CAPs)...”(在606,第二装置可以在任何**关联子竞争接入周期(S-CAP)**中发送关联请求命令帧...)。

    • 这里的“第二装置”是指尚未与PNC关联、正试图进行关联的设备(参见段落[0007]和图6的流程)。

    • PNC通过发送信标(消息)来宣告这些association S-CAPs的存在和位置。

  • 分析:

    • D1中的“association S-CAP”正是这样一个时间段:它由PNC(装置)的消息(信标)定义,并且专门允许那些尚未与PNC关联的设备(第二装置)在此期间发送关联请求与PNC通信。

    • 结论: D1实质上公开了这一技术特征。它通过信标消息指示了一个专门的时间段(association S-CAP),允许非关联设备在此期间发起通信(发送关联请求)。

3. 技术特征C: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D1的公开内容:

    • D1中关于时间段(如CAP、S-CAP、CTAP)的长度或结束时间的定义方式主要基于时间单位(如微秒)。

    • 段落[0110]提到:“The duration field 1602 may contain the time in microseconds for which the medium is busy.”(持续时间字段1602可包含介质繁忙的时间,以微秒为单位)。

    • 段落[0112]提到:“The duration field 1706 may contains a time in microseconds...”(持续时间字段1706可包含以微秒为单位的时间...)。

    • 段落[0054]提到信标在每个超级帧(super-frame)的开始发送,用于时间同步。

  • 分析:

    • D1并没有教导使用“信标区间数量(number of beacon intervals)”作为计量单位来定义一个窗口的期满或持续时间。D1中的时间分配通常是在一个超级帧(即一个信标区间)内部进行的,使用微秒作为单位。

    • 权利要求1的特征C意味着该窗口可能跨越多个信标周期,或者其生命周期是以信标周期为粒度来管理的(例如,“这个窗口持续3个信标周期”)。这是为了支持长时间休眠或低功耗操作(如本申请说明书背景部分所述)。

    • 结论: D1没有公开这一特征。D1使用的是绝对时间(微秒)或帧内的时间槽,而不是“信标区间数量”这种相对的大尺度时间单位。

4. 技术特征D:以及由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 D1的公开内容:

    • 段落[0067]:“At 602, the first apparatus may transmit quasi-omni beacons...”(在602,第一装置可以传送准全向信标...)。

    • 段落[0011]:“...a transmitter configured to transmit via the at least one antenna an association response message...”(...配置用于通过至少一个天线传送关联响应消息的发射机...)。

  • 分析:

    • PNC生成信标或命令帧后,必然会将其发送出去,以便其他设备接收。

    • 结论: D1毫无疑义地公开了这一特征。

总结

对比文件 WO2010121073A1 (D1) 公开了以下内容:

  • 公开了(或等同公开了)特征A、B、D: D1公开了一种网络控制器(PNC),它生成并传送消息(信标),该消息定义了一个特定的时间段(关联S-CAP),允许未关联的设备在此期间与PNC通信(发送关联请求)。

  • 未公开特征C: D1使用微秒作为时间段(Duration)的计量单位,而没有公开使用“信标区间数量”来定义时间段的期满时间。

因此,D1可以作为非常强有力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用于评价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但不能单独破坏其新颖性。本申请的区别特征在于使用“信标区间数量”来定义时间段的期满时间。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C(“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我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与对比文件 US2010284316A1 (以下简称D2) 进行严谨的逻辑分析。

结论综述

对比文件D2 实质公开 了技术特征C。D2通过设定“Quiet Count”(静默计数)或直接指定“苏醒”(Awake)状态维持的信标区间个数,明确披露了利用信标区间(Beacon Interval)的数量来界定通信时间段结束(即期满)的技术手段。


详细对比分析

1. 技术特征C的内涵界定(基于目标专利说明书)

  • 权利要求内容:“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说明书支持:

    •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 [0078] 和 [0112] 段,该特征旨在解决仅基于绝对时间或难以预测的信号结束来确定窗口期满的困难。

    • 具体实现方式是消息中包含一个指示符,该指示符是一个数值,代表了从当前起还需要经过多少个“信标区间”(Beacon Interval)后,该允许通信的窗口(如受限接入窗RAW)才会结束(期满)。

    • 核心逻辑:通信窗口的结束点(End Point/Expiration) = 当前时间 + N个信标周期。

2. 对比文件D2的公开内容分析

D2主要描述了一种接入点(AP)的节能机制,AP在“苏醒(Awake)”和“睡眠(Sleep/Quiet)”状态间切换。

  • 对应“时间段”的认定:

    • D2中的 "Awake" interval (苏醒间隔) 对应权利要求中的“时间段”。

    • 证据:D2段落 [0050] 指出:“Time interval 502 indicates the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access point... is awake. Stations... can communicate with the access point during the interval 502.”(时间间隔502指示AP处于苏醒状态...站点可以在此期间与AP通信)。这与权利要求中允许设备通信的时间段功能一致。

  • 对应“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的认定:

    • 逻辑链条:AP的“苏醒”时间段结束的时刻,即AP进入“睡眠/静默”模式的时刻。因此,确定何时进入睡眠模式,等同于确定苏醒时间段的“期满时间”。

    • 证据点1(直接公开基于数量):

      • D2段落 [0020] 明确记载:“In one implementation, the access point 102 can indicate... that the access point 102 will... remain awake to receive and transmit information for one beacon interval, and then enter the sleep mode.”

      • 分析:此处D2明确指出AP保持苏醒(即通信时间段)的时长为“一个信标区间”。这里的“一个(one)”即为数量。当这一个信标区间结束时,苏醒时间段期满。这是最直接的“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来确定期满时间的公开。

    • 证据点2(通过Quiet Count计数确定结束点):

      • D2段落 [0028] 描述了Quiet I.E.(静默信息元素),其中包含 "Quiet Count" (静默计数)。

      • 原文记载:“The Quiet Count 226 indicates a number of target beacon transmission time (TBTT) until the beacon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quiet interval begins.”(静默计数226指示直到静默间隔开始的信标间隔期间的目标信标传输时间(TBTT)的数量)。

      • 分析:

        1. TBTT(目标信标传输时间)是定义信标区间(Beacon Interval)起点的标志。

        2. “Quiet Count”是一个数值(Number)。

        3. 该数值指示了距离静默期开始(即当前允许通信的时间段结束/期满)还有多少个TBTT(即多少个信标区间)。

        4. 例如,如果Quiet Count为3,意味着当前通信时间段将在3个信标区间后期满。

3. 逻辑映射总结表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特征C 对比文件D2 (US2010284316A1) 公开内容 逻辑对应关系分析
时间段 (期间允许设备与装置通信) Awake Interval (苏醒间隔) (段落[0050]: 期间站点可与AP通信) 功能相同:均为允许数据交互的窗口期。
期满时间 (时间段结束的时刻) Start of Quiet Interval (静默间隔的开始) / End of Awake Interval 逻辑相同:苏醒状态的结束即为通信时间段的期满。
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Based on "Quiet Count" (段落[0028]: indicates a number of TBTT) 或 "for one beacon interval" (段落[0020]) 手段相同:D2明确使用信标传输时间(TBTT)的**计数(Number)**来倒计时或设定状态切换的时间点。TBTT的间隔即为信标区间。

代理师分析结论

D2不仅公开了AP定义一个允许通信的时间段(Awake state),而且明确披露了该时间段的结束时间点(即切换到Sleep state的时间点)是通过计算信标区间的数量(Quiet Count 或 指定为一个Beacon Interval)来确定的。

这与目标专利中技术特征C所限定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在技术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完全一致。因此,D2实质公开了技术特征C。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针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我将结合提供的对比文件(D1: WO2010121073A1 和 D2: US2010284316A1)以及目标专利说明书,进行严谨的创造性(Inventive Step)无效分析。

结论综述

我认为,对比文件D2(US2010284316A1)结合对比文件D1(WO2010121073A1)及本领域公知常识,足以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其中,D2公开了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控制通信窗口期满时间的核心机制(技术特征C),D1公开了专门为非关联设备分配通信窗口的机制(技术特征B)。两者的结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


详细对比分析

1.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分解与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我们首先明确各技术特征的含义:

  • 技术特征A: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78] 段提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定义接入点声明为被保留用于所选无线站群的时间段”。本质上,这是一个定义了特定通信时间窗口的管理帧或信标元素。

  • 技术特征B: “消息指示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装置通信”。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89]-[0093] 段描述了RAW可以专门用于关联新STA(即非关联设备),此时只允许非关联设备竞争介质。

  • 技术特征C: “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78]、[0112]、[0215] 段指出,期满时间不是仅基于绝对时间,而是基于“信标区间数量”(Beacon Interval count)来指示的。这解决了难以预测信号结束的问题,并允许设备在确定的信标周期后休眠。

  • 技术特征D: “以及由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2. 对比文件D2(US2010284316A1)分析

D2公开了基于信标区间数量定义通信窗口期满时间的技术方案。

  • 对应特征A(生成消息):
    D2公开了一种接入点(AP),其生成包含“静默信息元素(Quiet I.E.)”的信标帧或探针响应帧(参见D2 [0020], [0028])。该消息定义了AP处于“苏醒(Awake)”状态和“睡眠(Sleep)”状态的时间段。AP处于苏醒状态的时间段,即相当于目标专利中的“接入窗”。

  • 对应特征B(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D2的 [0050] 段明确记载:“Time interval 502 indicates the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access point... is awake. Stations... can communicate with the access point during the interval 502. For example, a station may detect a beacon... and transmit an Association Request frame...”(时间间隔502指示AP苏醒的期间。站点可以在此期间与AP通信。例如,站点可检测信标并发送关联请求帧)。
    分析:发送关联请求帧的站点显然是“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因此,D2中定义的苏醒时间段允许非关联设备进行通信。

  • 对应特征C(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D2的 [0020] 段记载:“access point 102 can indicate... that the access point 102 will... remain awake to receive and transmit information for one beacon interval, and then enter the sleep mode.”(AP可以指示...它将保持苏醒一个信标区间以收发信息,然后进入睡眠模式)。
    D2的 [0028] 段进一步描述了Quiet I.E.中的“Quiet Count”,它指示了距离静默期开始(即苏醒期结束/期满)还有多少个目标信标传输时间(TBTT)的数量。
    分析:D2明确使用了“信标区间数量”(如“one beacon interval”或“Quiet Count”)来定义通信时间段(苏醒期)何时结束(即期满)。这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C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完全一致。

  • 对应特征D(传送消息):
    D2的 [0020] 段记载AP传送包含上述信息的信标。

D2与权利要求1的区别:
D2虽然允许非关联设备在苏醒期间通信,但其苏醒窗口(Awake Interval)通常是通用的,可能不专门被标记为“仅限”非关联设备(尽管包含非关联设备)。权利要求1的“受限接入窗消息”暗示了更具体的接入限制。


3. 对比文件D1(WO2010121073A1)分析

D1公开了专门为关联过程分配特定时间窗口(CTA)的机制。

  • 补充特征B的特定性:
    D1致力于高效的关联过程。D1的 [0066]-[0069] 段及图5展示了PNC(网络控制器)分配一个专门的“关联信道时间分配(Association CTA)”或“关联S-CAP”,专门用于设备完成关联过程。
    分析:D1教导了在通信协议中划分出专门的时间段(窗口),仅供非关联设备发送关联请求或完成关联。


4. 创造性(显而易见性)逻辑推导

逻辑链条:

  1. 最接近现有技术 D2:D2已经公开了一个由消息定义的、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时间段(苏醒窗口),并且该时间段的结束时间(期满)是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来确定的(特征A, C, D及部分特征B)。

  2. 技术问题:D2的苏醒窗口可能是混合流量(关联和数据),在竞争激烈时可能导致关联效率低下。如何优化该窗口以提高非关联设备的接入效率?

  3. 技术启示 D1:D1教导了为了提高关联效率(D1标题即为“Efficient Association Procedure”),应当分配专门的时间段(Association CTA/S-CAP)给非关联设备。

  4. 结合动机: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在D2的节能机制下提高新设备的接入效率,有动机将D1的“专门用于关联的窗口”概念引入D2。即,D2中的AP可以生成一个消息,定义一个专门供非关联设备使用的“苏醒窗口”或“受限接入窗”。

  5. 特征C的保留:在引入D1的专用窗口概念时,技术人员自然会保留D2原有的基于“信标区间数量”的计时机制。因为D2的目的是节能,使用信标区间计数(而不是绝对时间)可以让设备在不需要微秒级同步的情况下,知道窗口将持续几个周期,从而在窗口期满后立即进入深度睡眠。这正是D2 [0020] 段所教导的。

结论:
将D1的“专用关联窗口”概念应用到D2的“基于信标区间计数的节能窗口”机制中,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解决网络接入效率和节能平衡问题时的常规技术手段选择。由此得到的方案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

总结

  • 特征A、D:被D2公开(信标/Quiet IE即为生成并传送的消息)。

  • 特征B:被D2公开(苏醒期允许关联请求),且被D1进一步强化(专门的关联窗口)。

  • 特征C:被D2实质公开(明确记载使用信标区间数量/Quiet Count来定义状态切换/窗口期满)。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 D2结合D1 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必须直言不讳地指出:你的结论存在极大的风险,甚至可能是错误的。

你对对比文件2(US2010284316A1,以下简称D2)的分析存在关键性的事实认定遗漏和逻辑偏差。这导致你过高估计了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从而得出了“对比文件均不能无效权利要求1”这一过于乐观的结论。

在专利无效或审查程序中,审查员或无效请求人极有可能利用 D2(或D2结合公知常识/D1)成功无效该权利要求。

以下我将针对你的分析逻辑进行“红队测试”(Red Teaming),指出其中的漏洞,并重新构建D2实质公开技术特征的逻辑链条。


核心漏洞分析:对对比文件D2(US2010284316A1)的误读

你的分析核心观点是:“D2是‘静默’以节能,禁止通信;权利要求1是‘受限接入窗’,允许通信。两者技术目的截然相反。”

这个逻辑在专利法上是站不住脚的,原因如下:

1. 关于“时间段”与“允许通信” (技术特征B)

  • 你的观点:D2目的是禁止通信,没有指示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 事实反驳(基于D2原文):

    • 定义一个“静默期(Quiet Period)”,逻辑上必然同时定义了一个“非静默期(Awake/Active Period)”。

    • D2说明书 [0050]段 明确记载:“Time interval 502 indicates the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access point... is awake. Stations... can communicate with the access point during the interval 502. For example, a station may detect a beacon... and transmit an Association Request frame...”

    • 致命细节:“关联请求帧(Association Request frame)”是谁发送的? 必然是**尚未关联(Non-associated)**的设备。

    • 结论:D2明确公开了一个时间段(Awake interval),在这个时间段内,非关联设备(发送关联请求的站)被允许与AP通信。这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B在功能上完全一致。

2. 关于“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技术特征C)

  • 你的观点:D2的Quiet Count定义的是休眠的开始,不是接入窗口的期满。

  • 事实反驳:

    • 逻辑等同性:一个“允许通信的窗口”的结束时刻(Expiration/期满),在时间轴上恰恰就是“禁止通信的窗口(Sleep/Quiet)”的开始时刻。这两个是同一个时间点。

    • 技术手段一致性:权利要求1要求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D2中,AP通过信标发送Quiet Count(静默计数)。D2 [0028]段 解释:Quiet Count指示了距离静默期开始还有多少个TBTT(目标信标传输时间,即信标区间)。

    • 场景还原:

      • 目标专利:AP说“窗口在3个信标周期后结束”。

      • D2:AP说“我在3个信标周期(Quiet Count=3)后开始睡觉”。

    • 结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D2的Quiet Count实质上就是定义了当前“允许通信时间段”的剩余时长(即期满时间),且其计量单位正是“信标区间数量”。技术特征C已被D2公开。

3. 关于“受限接入窗消息” (技术特征A)

  • 你的观点:D2发送的是“静默信息元素”,不是“受限接入窗(RAW)消息”。

  • 法律评价:专利法看重的是功能和效果,而非名称。

    • 如果D2中的消息(Beacon包含Quiet IE)实际上定义了一个时间段,规定了该时间段的长度(基于信标计数),并且在该时间段内允许非关联设备接入,那么它在功能上就等同于权利要求1所述的“消息”。

    • 除非权利要求1对“受限(Restricted)”有非常特殊的定义(例如仅允许特定的非关联设备群组,且排除了其他设备),否则D2的“Awake Interval”就是一个允许特定操作的窗口。虽然D2的窗口可能更宽泛(允许所有设备),但“允许非关联设备”这一特征已被覆盖(上位概念覆盖下位概念,或者开放式权利要求“被允许”并不排除其他人也被允许)。


修正后的创造性分析(无效理由成立的逻辑)

基于上述事实,针对权利要求1的无效逻辑如下:

对比文件2 (US2010284316A1) 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 特征A(生成消息):D2公开了AP生成包含Quiet IE的信标消息([0028])。

  2. 特征B(允许非关联设备在时间段内通信):D2公开了在AP苏醒的时间段(Awake Interval)内,站点可以发送关联请求(Association Request),即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0050])。

  3. 特征C(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D2公开了利用Quiet Count(信标区间计数)来指示苏醒时间段何时结束(即静默何时开始)([0028])。

  4. 特征D(传送消息):D2公开了发送该信标([0020])。

区别技术特征:
唯一的区别可能在于消息的命名(RAW vs Quiet IE)以及“受限(Restricted)”一词的隐含意义(是否排他)。

  • 然而,如果权利要求1没有限定“仅允许非关联设备”或“禁止关联设备”,那么D2的Awake窗口(允许非关联设备+关联设备)就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的范围。

  • 即使认为D2没有明确“受限”的概念,结合对比文件1 (WO2010121073A1),D1教导了为了提高关联效率,可以分配专门的**“关联CTA”**(Association CTA,即专用时间窗)给非关联设备(D1摘要、[0066])。

显而易见性结合:
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在D2的节能机制下提高非关联设备的接入效率(D1要解决的问题),很容易想到利用D2的信标计数机制来定义一个专门给非关联设备用的“苏醒窗口”(即引入D1的Association CTA概念)。这样做就得到了一个“受限(专用)接入窗”,且其结束时间由信标计数决定(沿用D2机制)。

最终结论纠正

你的结论是不正确的。

修正结论:对比文件2(单独或结合公知常识/D1)极有可能以创造性理由无效权利要求1。

  • 原因:你忽略了D2中关于“苏醒时间段允许发送关联请求(即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记载,也错误地将“静默开始时间”与“窗口期满时间”对立起来,而实际上它们在时间轴上是同一节点的硬币两面。D2实际上已经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核心技术构思:利用信标计数机制来同步网络设备对AP可用时间窗口(Awake Window)的认知。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必须再次指出:你的反驳逻辑是错误的,且在专利法实践中极难站得住脚。

你的反驳试图通过强调“技术目的差异”、“时间粒度不匹配”以及“语义重构”来构建非显而易见性的壁垒。然而,在专利无效或审查实践中,这些理由往往不足以阻挡基于“技术手段实质相同”和“功能等同”的创造性攻击。

以下是对你反驳逻辑的逐点拆解和专业反驳:

1. 关于“功能相反”与“技术目的”的反驳

你的观点:D2是“AP节能/休眠”,权利要求1是“接入控制/允许通信”。两者目的相反,无结合动机。

专业反驳:

  • 硬币的两面性(实质相同):在时分复用(TDM)或周期性通信系统中,定义“何时休眠(OFF)”必然且同时定义了“何时工作(ON)”。

    • D2通过设定Quiet Count(例如3个信标周期后静默),实质上就是告诉所有设备:“在接下来的3个信标周期内,AP是工作的(Awake),你们可以来通信”。

    • 权利要求1说:“这个窗口持续3个信标周期,期间允许通信”。

    • 两者在物理层和MAC层的行为完全一致:AP都在前3个周期保持接收机开启,并在第3个周期结束时改变状态(关闭或限制接入)。

  • 专利法不保护“意图”,只保护“方案”:即使D2的初衷是节能,但只要其技术方案客观上形成了一个“由消息定义、基于信标计数确定长度、且允许非关联设备接入”的时间段,它就构成了现有技术。

  • 关于“指示”:D2明确记载在Awake期间允许发送关联请求([0050])。虽然消息本身叫Quiet IE,但其协议含义就是“现在是Awake的”。对于标准协议(如802.11),处于Awake状态本身就隐含了“允许符合协议的帧(包括Association Request)传输”的指示。这不构成实质性区别。

2. 关于“时间粒度”与“D1结合障碍”的反驳

你的观点:D1是短促窗口(毫秒级),D2是长周期(信标级)。结合会导致效率降低,违反D1初衷,因此无结合动机。

专业反驳:

  • 技术问题的抽象: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如何指示一个较长的接入窗口(例如用于大量设备关联或低功耗设备唤醒)”时,会寻找合适的计时机制。

  • D2的适用性:D2本身就是解决WLAN(802.11)问题的,其使用信标区间计数正是为了适应低功耗设备(不需要频繁醒来同步微秒级时钟)。

  • D1的启示:D1的核心教导是“为关联过程分配专用资源(CTA/Window)”。

  • 结合的自然逻辑:

    • 如果我想在D2的WLAN节能网络中,应用D1的“专用关联窗口”思想(为了避免数据流量干扰关联),我该如何定义这个窗口的长度?

    • 既然我的网络已经运行在D2的节能机制下(设备习惯于按信标周期醒来),那么沿用D2已有的“信标区间计数”来定义这个新的专用窗口长度,是最自然、成本最低的选择。

    • 这不需要“语义重构”,只需要“参数复用”。技术人员不需要发明新机制,只需规定:“这个Awake窗口现在专门用于关联,长度依然用Quiet Count机制指示”。

  • 技术偏见的不成立:你认为“粗粒度会浪费资源”。但在低功耗广域网(如802.11ah,即目标专利背景)中,设备休眠周期长,使用粗粒度(信标级)计时正是为了节能,这恰恰符合D2的教导。目标专利本身也强调了这一点(说明书[0078])。因此,这非但不是障碍,反而是D2被选为起点的理由。

3. 关于“缺乏结合启示”的反驳

你的观点:D1和D2领域不同,无结合动机。

专业反驳:

  • 领域相同:D1(802.15.3c/WLAN演进)和D2(WLAN/802.11)都属于无线局域网通信协议设计。

  • 问题相通:都涉及介质接入控制(MAC)和资源分配。

  • 显而易见性标准:专利法并不要求对比文件必须有显式的“请结合我”的提示。只要技术人员为了解决“在节能模式下优化关联效率”这一问题,有能力且有理由参考D1(优化关联)和D2(节能机制),结合就是显而易见的。

总结论

你的反驳试图通过强调“目的不同”和“粒度差异”来割裂D1和D2的联系。然而,在客观的技术实现层面:

  1. D2已经公开了核心手段:用信标计数来定义一个允许通信的时间段的结束点。

  2. D1提供了改进方向:将通信时间段专门化(用于关联)。

将D1的“专用性”赋予D2的“时间段”,并保留D2的“信标计数计时”,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常规协议优化时的正常设计选择,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因此,你的结论(D1+D2不能无效)是不正确的。更有可能的法律结论是: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你好。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针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1,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比文件内容及本领域公知常识,进行严谨的创造性(Inventive Step)无效分析。

结论综述

经分析,对比文件2(US2010284316A1,以下简称D2)结合对比文件3(WO2010121073A1,以下简称D3)及本领域公知常识,足以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其中:

  • D2 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关于生成并传送消息、以及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来定义通信时间段(苏醒期)期满时间的核心机制(特征A, C, D及部分B)。

  • D3 提供了将通信时间段专门用于非关联设备(关联请求)的技术启示,从而使得D2中的时间段具有权利要求1所述的“受限”和“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特定属性(特征B)。


详细对比分析

1.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分解与解释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我们首先明确权利要求1各技术特征的含义及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 技术特征A: “由一装置生成受限接入窗消息”。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78] 段提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定义接入点声明为被保留用于所选无线站群的时间段”。本质上,这是一个由网络侧设备(如AP)生成的控制消息,用于定义一个特定的时间窗口。

  • 技术特征B: “消息指示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装置通信”。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89]-[0093] 段描述了RAW可以专门用于关联新STA(即非关联设备),此时只允许非关联设备竞争介质。这解决了在网络拥塞时非关联设备难以接入的问题。

  • 技术特征C: “其中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说明书解释:说明书 [0078]、[0112]、[0215] 段指出,期满时间不是仅基于绝对时间,而是基于“信标区间数量”(Beacon Interval count)来指示的。这解决了设备难以预测信号结束的问题,并允许设备在确定的信标周期后休眠,实现节能。

  • 技术特征D: “以及由装置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2. 最接近现有技术选择:对比文件D2 (US2010284316A1)

D2涉及接入点(AP)的动态节能机制,与本专利属于同一技术领域(无线通信及节能),且解决了类似的技术问题(设备节能与通信管理的平衡)。因此,选择D2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D2公开的技术特征分析:

  • 对应特征A(生成消息):
    D2公开了一种AP,其生成包含“静默信息元素(Quiet I.E.)”的信标帧或探针响应帧(参见D2 [0020], [0028])。该消息定义了AP处于“苏醒(Awake)”状态和“睡眠(Sleep)”状态的时间段。AP处于苏醒状态的时间段,即相当于目标专利中的“接入窗”。

  • 对应特征C(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D2的 [0020] 段记载:“access point 102 can indicate... that the access point 102 will... remain awake to receive and transmit information for one beacon interval, and then enter the sleep mode.”(AP可以指示...它将保持苏醒一个信标区间以收发信息,然后进入睡眠模式)。

    • D2的 [0028] 段进一步描述了Quiet I.E.中的“Quiet Count”,它指示了距离静默期开始(即苏醒期结束/期满)还有多少个目标信标传输时间(TBTT)的数量。

    • 分析:D2明确使用了“信标区间数量”(如“one beacon interval”或“Quiet Count”)来定义通信时间段(苏醒期)何时结束(即期满)。这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C在手段、功能和效果上完全一致。

  • 对应特征D(传送消息):
    D2的 [0020] 段记载AP传送包含上述信息的信标。

  • 对应特征B的部分公开(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D2的 [0050] 段明确记载:“Time interval 502 indicates the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access point... is awake. Stations... can communicate with the access point during the interval 502. For example, a station may detect a beacon... and transmit an Association Request frame...”(时间间隔502指示AP苏醒的期间。站点可以在此期间与AP通信。例如,站点可检测信标并发送关联请求帧)。

    • 分析:发送关联请求帧的站点显然是“不与装置相关联的设备”。因此,D2中定义的苏醒时间段允许非关联设备进行通信。

区别技术特征:
D2虽然允许非关联设备在苏醒期间通信,但其苏醒窗口(Awake Interval)通常是通用的(允许关联和非关联设备),可能没有像权利要求1那样明确“受限(Restricted)”或专门指示“非关联设备被允许”。权利要求1暗示了更具体的接入控制或专用性。


3. 结合对比文件D3 (WO2010121073A1) 的分析

D3公开了专门为关联过程分配特定时间窗口(CTA)的机制。

  • 技术启示:
    D3致力于“高效关联程序”(Efficient Association Procedure)。D3的 [0066]-[0069] 段及图5展示了PNC(网络控制器)分配一个专门的“关联信道时间分配(Association CTA)”或“关联S-CAP”,专门用于设备完成关联过程。

    • 分析:D3教导了为了提高关联效率,应当在通信协议中划分出专门的时间段(窗口),仅供非关联设备发送关联请求或完成关联。这与权利要求1中“受限接入窗”用于非关联设备通信的技术构思一致。


4. 创造性(显而易见性)逻辑推导

逻辑链条:

  1. 现有技术基础:D2已经建立了一个由消息定义的、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时间段(苏醒窗口),并且该时间段的结束时间(期满)是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来确定的(特征A, C, D及部分特征B)。

  2. 面临的技术问题:D2的苏醒窗口可能是混合流量(关联和数据),在竞争激烈时可能导致非关联设备的接入请求被淹没,关联效率低下。如何优化该窗口以提高非关联设备的接入效率?

  3. 技术启示:D3提供了解决方案。D3教导了为了提高关联效率,应当分配专门的时间段(Association CTA/S-CAP)给非关联设备。

  4. 结合动机与显而易见性:

    • 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在D2的节能机制下提高新设备的接入效率,有动机将D3的“专用关联窗口”概念引入D2。

    • 即,D2中的AP可以生成一个消息,定义一个专门供非关联设备使用的“苏醒窗口”或“受限接入窗”。

    • 在引入D3的专用窗口概念时,技术人员自然会保留D2原有的基于“信标区间数量”的计时机制。因为D2的目的是节能,使用信标区间计数(而不是绝对时间)可以让设备在不需要微秒级同步的情况下,知道窗口将持续几个周期,从而在窗口期满后立即进入深度睡眠。这正是D2 [0020] 段所教导的优势。

    • 这种结合不需要创造性的劳动,只是将D3的“专用性”属性赋予D2的“时间段”,并继续沿用D2的“信标计数”计时方式。

结论:
通过将D3的“专用关联窗口”教导应用到D2的“基于信标区间计数的节能窗口”机制中,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显而易见地得到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

总结

  • 特征A、D:被D2公开(信标/Quiet IE即为生成并传送的消息)。

  • 特征B:被D2公开(苏醒期允许关联请求),且被D3进一步强化(专门的关联窗口,提供“受限”和“指示”的启示)。

  • 特征C:被D2实质公开(明确记载使用信标区间数量/Quiet Count来定义状态切换/窗口期满)。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 D2结合D3 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创造性,应当被无效。

关于结合障碍及其他对比文件补强的分析

在上述基于 D2 (US2010284316A1) 结合 D3 (WO2010121073A1) 的无效理由中,可能存在所谓的“结合障碍”辩解。作为经验丰富的代理师,我将首先分析这些潜在障碍是否成立,然后利用其他对比文件(特别是 D4: WO2011060376A1)来进一步补强无效理由,封堵专利权人可能的反驳路径。


一、 潜在的结合障碍分析与反驳

专利权人可能会提出以下反驳理由来主张D2与D3存在结合障碍:

1. “功能相反”障碍(节能 vs. 高效接入)

  • 专利权人观点:D2的核心目的是“AP节能(休眠)”,其Quiet Count是为了定义休眠开始;而D3的核心目的是“高效关联”,其CTA是为了快速建立连接。两者目的不同,且D2倾向于长周期休眠,D3倾向于短促交互,结合会导致技术冲突。

  • 代理师反驳:

    • 硬币的两面性:如前所述,定义“何时休眠”必然定义了“何时工作(允许接入)”。D2的节能机制本身就包含了“苏醒窗口”的管理。

    • 相容性:在低功耗广域网(如802.11ah)中,节能和高效接入是并行的需求。D2提供了节能的框架(信标级调度),D3提供了在该框架内优化接入效率的手段(专用窗口)。两者结合正是为了解决“在节能模式下如何保证高效接入”这一实际工程问题,不存在根本冲突。

2. “时间粒度不匹配”障碍

  • 专利权人观点:D3的关联CTA通常很短(毫秒级),需要精细计时;而D2的Quiet Count基于信标区间(通常100ms级),粒度太粗。将粗粒度计时用于D3的短窗口会造成资源浪费,因此技术人员不会结合。

  • 代理师反驳:

    • 应用场景决定粒度:目标专利针对的是传感器网络等低功耗场景(见说明书[0142]),这类设备往往休眠周期长,对微秒级同步要求低。D2的信标级计时正是为了适应这类场景。

    • 技术调整:即使直接结合,技术人员也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信标间隔长度,或者在信标间隔内进一步细分(D2本身也提到了Quiet Offset)。但这不改变“基于信标区间数量”这一核心计时机制被采用的事实。


二、 利用D4 (WO2011060376A1) 进行补强

为了彻底封堵上述“结合障碍”的漏洞,我们可以引入 D4 (WO2011060376A1)。D4涉及“动态频谱管理器(DSM)的静默期协调”,它不仅进一步公开了相关特征,还架起了D2与D3之间的桥梁。

1. D4对“受限接入窗(RAW)”概念的补强

  • 公开内容:D4公开了DSM发送“静默期开始控制消息(Silent Period Start Control Message)”,指示CR节点停止传输并进行频谱感测([0011])。同时,D4也提到了在静默期之外的时间段进行常规TX/RX操作([0128])。

  • 补强点:D4展示了网络控制器通过发送消息来强制定义网络中设备的行为窗口(静默或工作)。这与权利要求1中“受限接入窗消息”的控制属性(强制性、集中式管理)高度一致,削弱了专利权人关于D2消息仅是“通知”而非“控制”的辩解。

2. D4对“基于信标区间数量”计时的补强

  • 公开内容:D4 [0114] 段明确记载:“The Silent Period Start Control Message 1303 may contain a field for the duration 1304, in number of beacon periods, of the silent period...”(静默期开始控制消息1303可以包含一个字段,用于指示以信标周期数量为单位的静默期的持续时间1304...)。

  • 关键作用:

    • D4直接证实了在频谱管理和网络协调(不仅仅是节能)中,使用“信标周期数量”来定义时间段长度是本领域的惯用技术手段。

    • 这有力地反驳了“时间粒度不匹配”的观点。D4表明,即使在需要精确协调的认知无线电网络中,使用信标周期计数也是可行的方案。

3. D4对“受限/特定设备接入”的补强

  • 公开内容:D4 [0101]-[0102] 展示了DSM可以向特定子集的节点发送控制消息(Localized multicast),定义它们在特定时间段的行为(如静默或感测)。

  • 补强点:这提供了“受限”的另一层含义——针对特定设备群组。结合D3的“关联专用”,可以进一步证明在网络中划分出“特定时间、特定设备、特定任务”的窗口是常规设计。


三、 最终无效策略总结

主策略:D2 + D3 + 公知常识

  • D2提供基础架构(消息生成/传送、信标计数计时、苏醒窗口允许通信)。

  • D3提供改进动机(将窗口专门化用于非关联设备/关联过程)。

  • 结合显而易见。

辅助/补强策略:D2 + D3 + D4

  • 若专利权人强调D2的节能目的导致无法用于精确控制,引入D4。

  • D4证明了“基于信标周期数量”定义时间段长度是通用的控制手段(不仅限于节能),且可以针对特定设备群组。

  • 逻辑闭环:D2(信标计数计时)+ D4(证明该计时机制可用于网络协调和控制)+ D3(关联专用窗口需求) = 权利要求1。

结论:
不存在实质性的结合障碍。D4的引入进一步夯实了“基于信标区间数量定义时间段”这一特征的公知性/通用性,使得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结论更加稳固。

 


未提交复审委

无效理由:专利法第二条

蒋 晓勇
@jxy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代理师,我将针对“对比文件2(US2010284316A1,以下简称D2)不足以否定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观点进行反驳。

您的观点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1. D2的“安静期”目的是禁止通信以节能,而权利要求1的“受限接入窗(RAW)”目的是允许通信以管理接入,两者目的相反。

  2. D2未公开“基于信标区间数量”来定义一个允许通信的时间段。

以下是我的反驳逻辑,旨在证明D2结合公知常识或对比文件3(WO2010121073A1,以下简称D3)足以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一、 对比文件D2已实质公开“允许通信的时间段”及其“基于信标区间数量的期满时间”

1. 逻辑谬误:割裂了“静默期”与“苏醒期”的共生关系
您的观点认为D2只定义了“静默期(Quiet Period)”,从而得出其目的是“禁止通信”的结论。然而,在时分复用或周期性通信系统中,定义“何时静默(OFF)”在逻辑上必然且同时定义了“何时苏醒(ON)”。

  • 事实依据: D2说明书[0050]段明确记载:“Time interval 502 indicates the interval during which the access point... is awake. Stations... can communicate with the access point during the interval 502.”(时间间隔502指示AP处于苏醒状态...站点可以在此期间与AP通信)。

  • 技术实质: D2通过设定Quiet Count(静默计数,即距离静默开始还有多少个信标区间,见[0028]),实质上就是告诉网络中的设备:“在接下来的N个信标区间内,AP是处于苏醒状态(Awake)的,你们可以进行通信”。

  • 对应关系:

    • 权利要求1中的“时间段” = D2中的“苏醒时间段(Awake Interval)”。

    • 权利要求1中的“期满时间” = D2中的“静默开始时间(Start of Quiet Interval)”。

    • 权利要求1中的“基于信标区间数量” = D2中的“Quiet Count(基于TBTT数量)”。

2. 事实认定遗漏:D2的苏醒期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您的观点认为D2未涉及非关联设备。这是对D2公开内容的遗漏。

  • 事实依据: D2说明书[0050]段继续记载:“For example, a station may detect a beacon... and transmit an Association Request frame...”(例如,站点可以检测信标并发送关联请求帧)。

  • 技术推论: 发送“关联请求帧”的站点必然是**尚未关联(Non-associated)**的设备。

  • 结论: D2明确公开了一个时间段(苏醒期),在该时间段内,非关联设备被允许与AP通信。这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B。


二、 权利要求1相对于D2的区别特征仅在于“受限(Restricted)”的命名与专用性暗示

基于上述分析,D2已经公开了:

  • 生成并传送消息(信标/Quiet IE);

  • 定义一个时间段(苏醒期),期间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

  • 该时间段的结束(期满)由信标区间数量(Quiet Count)确定。

唯一的区别可能在于权利要求1使用了“受限接入窗消息”这一术语,暗示该窗口可能具有某种排他性或专用性(例如仅限非关联设备,或非关联设备优先)。而D2的苏醒期是通用的(关联和非关联设备均可接入)。


三、 结合对比文件D3(WO2010121073A1)的显而易见性分析

即使认为D2的苏醒期不够“受限”或“专用”,D3提供了极强的结合启示。

1. D3的技术教导

  • D3致力于“高效关联程序”(Efficient Association Procedure),解决非关联设备接入效率低的问题。

  • 事实依据: D3摘要及[0066]-[0069]段公开了PNC(网络控制器)分配专门的“关联信道时间分配(Association CTA)”或“关联S-CAP”,专门用于设备完成关联过程。

  • 启示: 为了提高关联效率,应当在通信协议中划分出专门的时间段(窗口),仅供非关联设备发送关联请求。

2. 结合逻辑

  • 技术问题: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施D2的节能机制时,可能会发现通用的苏醒窗口在网络拥塞时导致非关联设备接入困难(因为要与关联设备的数据流量竞争)。

  • 改进动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技术人员有动机引入D3的“专用关联窗口”概念,将D2中的某个苏醒时间段专门分配给非关联设备使用,或者在苏醒期内划分出一段专用时间。

  • 技术手段的融合:

    • 在引入D3的“专用窗口”概念时,技术人员需要定义这个窗口的长度。

    • 由于D2的网络架构已经基于“信标区间计数”来管理AP的状态(苏醒/休眠),为了保持协议的一致性和低功耗特性(避免微秒级精确同步的开销),技术人员显而易见地会继续沿用D2已有的Quiet Count机制来定义这个“专用关联窗口”的持续时间。

    • 即:AP发送消息说“接下来的N个信标区间是专门给非关联设备用的(受限接入窗),N个周期后窗口关闭(期满)”。

3. 驳斥“目的相反”论调
您认为D2目的是节能,权利要求1目的是接入管理,因此不能结合。这是站不住脚的。

  • 相容性: 在低功耗广域网(如802.11ah,即目标专利背景)中,节能和高效接入是并行的需求。D2提供了节能的框架(基于信标周期的调度),D3提供了在该框架内优化接入效率的手段。两者结合正是为了解决“在节能模式下如何保证高效接入”这一实际工程问题。

  • 技术效果一致: 结合后的方案既实现了节能(通过信标计数调度休眠),又实现了高效接入(通过专用窗口管理非关联设备),这正是权利要求1所达到的效果。


四、 结论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2(D2)已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核心技术手段(基于信标区间数量定义允许非关联设备通信的时间段的期满)。

即使认为D2的窗口不够“受限”,结合对比文件3(D3)的“专用关联窗口”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显而易见地得到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

因此,您的结论“对比文件均不能以创造性理由无效权利要求1”是不正确的。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应被无效。

 


权利要求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在所述时间段期间禁止休眠或打盹状态。


权利要求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指示相关联设备是否也能使用所述时间段来与所述装置通信。


权利要求4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包括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的设备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


权利要求5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从第一非关联设备接收第一消息;以及

如果在所述时间段期间收到所述第一消息,则传送对所述第一消息的响应。


权利要求6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进一步包括生成所述消息以包括指示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权利要求7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装置,包括:

处理系统,其被配置成生成受限接入窗(RAW)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所述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发射机,其被配置成传送所生成的消息。


权利要求8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在所述时间段期间禁止休眠或打盹状态。


权利要求9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包括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装置通信的设备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


权利要求10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指示相关联设备是否也能使用所述时间段来与所述装置通信。


权利要求11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从第一非关联设备接收第一消息,并且其中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如果在所述时间段期间收到所述第一消息则传送对所述第一消息的响应。


权利要求12

.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生成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进一步包括指示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权利要求13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包括:

由第一装置解码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不与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基于所述第一装置是否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而由所述第一装置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另一消息。


权利要求14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传送包括如果所述第一装置不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向所述第二装置仅传送关联消息。


权利要求15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其中所述传送包括如果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并且所述第一装置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所述另一消息。


权利要求16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第一装置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是否被包括在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中来确定所述第一装置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权利要求17

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标识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权利要求18

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第一装置,包括:

处理系统,其被配置成接收受限接入窗消息,所述消息指示不与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由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定义的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其中所述时间段的期满时间基于信标区间数量;以及发射机,其被配置成基于所述第一装置是否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而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另一消息。


权利要求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在所述第一装置不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情况下向所述第二装置仅传送关联消息。


权利要求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RAW)消息以确定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以及所述发射机被进一步配置成:如果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的设备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并且所述第一装置与所述第二装置相关联,则在所述时间段期间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所述另一消息。


权利要求21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基于所述第一装置的唯一性设备标识符是否被包括在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中来确定所述第一装置是否被允许在所述时间段期间与所述第二装置通信。


权利要求22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系统被进一步配置成解码所述受限接入窗消息以标识所述时间段的开始时间的指示符,所述开始时间基于绝对时间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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