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一种用于经由无线电访问接口将数据包传送至移动通信网络或者传送来自所述移动通信网络的数据包的通信终端,所述移动通信网络包括;无线电网络部分;包括用于经由所述无线电访问接口将数据包传送至移动通信终端或者传送来自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数据包的多个基站;以及;核心网络部分;被配置为将所述数据包从所述无线电网络部分传送至目标地址或者将所述数据包从源地址传送至所述无线电网络部分;所述移动通信网络被配置为建立用于经由所述无线电网络部分和所述核心网络部分将所述数据包传送至所述通信终端或者传送来自所述通信终端的数据包的一个或者多个通信承载;所述一个或者多个通信承载中的每一个均使用与从所述通信终端至所述目标地址;或者从所述源地址至所述通信终端的一个或者多个连接相关联的上下文信息来建立;其中配置所述通信终端中的一个;当在空闲状态中时;使用用于配置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发射器的预定参数;用于将短消息数据包作为使用用于配置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发射器的预定参数的信令消息传送至所述无线电网络部分的所述基站中的一个;所述预定参数与用于配置所述基站中的接收器以便接收所述短消息数据包的参数相对应;所述预定参数包括以下之一;设定发送表示所述短消息数据包的无线电信号所用的功率的功率控制水平;用于使用所述无线电信号将所述短消息数据包从所述移动通信终端传送至所述基站的所述短消息数据包的调制和编码;所述短消息数据包包括用于被所述移动通信网络使用以便将所述短消息数据包传送至所述移动通信网络的移动性管理器的上下文信息的指示。
根据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短消息中提供的所述上下文信息包括所述通信终端的标识符;当所述移动通信终端附接至所述移动通信网络的所述基站时;所述标识符通过所述移动通信网络被提供给所述通信终端。
根据权利要求2中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所述标识符是临时性国际移动用户识别码。
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短消息数据包包括识别发送至所述基站的所述短消息数据包的字段。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用于配置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所述发射器的;具有所述短消息数据包能够被传送至所述基站的效果的所述预定参数在所述通信终端与所述基站之间建立临时上下文;所述临时上下文提供通信承载用于在所述通信终端与所述基站之间传送所述短消息数据包。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终端被配置为在所述短消息已被所述基站接收后移除所述通信承载。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终端,其中;所述通信终端被配置为接收从所述移动性管理器传送的确认消息以确认通过所述移动性管理器接收所述短消息数据包;并且响应于所述确认消息以移除所述通信承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