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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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自举引导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用于使得所述设备(101)与第一服务器(112)进行自举引导的装置;用于使得所述设备(101)请求所述第一服务器(112)从第二服务器(114)取得与所述设备(112)相关联的数据;其中;所述第二服务器(114)先前曾与所述设备(101)进行了自举引导;以及用于使得所述设备(101)将令牌提供到所述第一服务器(112)的装置;以授权从所述第二服务器(114)释放与所述设备(101)相关联的所述数据。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从所述第二服务器(114)接收所述令牌。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请求是由所述设备(101)在向所述第一服务器(112)注册期间执行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服务器(112)是由所述第二服务器(114)所推荐的用于将服务提供到所述设备(101)的多个服务器中的一个。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设备(101)包括网关服务能力层;设备服务能力层;网关应用;或设备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