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专利:364执行相依于变换的解块滤波的方法和装置
专利公开号:CN103999469B
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 0 | 2009-01-01_US2009003446A_发明申请_US20090003446A1 Computing collocated macroblock information for direct mode macroblocks_+++B_C_D_a+++.docx |
| 0 | 2011-09-29_JP2011193035A_发明专利_JP2011193035A Solid electrolytic capacitor element, method for manufacturing the same, and solid electrolytic capacitor.docx |
| 0 | 2011-08-04_JP2011151431A_发明专利_JP2011151431A Image processing apparatus and method_+++A_B_C_D_E_F_G_H_I_J_M_R+++.docx |
| 0 | 2011-04-21_US2011090967A_发明申请_US20110090967A1 IMAGE-ENCODING METHOD AND A DEVICE THEREFOR, AND IMAGE-DECODING METHOD AND A DEVICE THEREFOR_+++A_B_C_D+++.docx |
| 0 | 2011-04-21_US2011090961A_发明申请_US20110090961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ADAPTIVE QUANTIZATION IN DIGITAL VIDEO CODING_+++A_B_c+++.docx |
| 0 | 2011-04-07_US2011080957A_发明申请_US20110080957A1 ENCODING ADAPTIVE DEBLOCKING FILTER METHODS FOR USE THEREWITH_+++D_E_F_I_R_a_b_c_w+++.docx |
| 0 | 2010-05-11_US7715549B_发明授权_US07715549B2 Communication terminal device, hold melody sending method, incoming melody playing method and information storing medium.docx |
| 0 | 2010-03-11_JP2010055691A_发明专利_JP2010055691A Magnetic storage and magnetic recording medium.docx |
| 0 | 2010-03-04_US2010055661A_发明申请_US20100055661A1 PORTABLE RETRACTABLE DRY-ERASE BOARD AND METHOD THEREOF.docx |
| 0 | 2010-01-28_JP2010018335A_发明专利_JP2010018335A Medicine packaging apparatus.docx |
| 0 | 2009-12-10_US2009304085A_发明申请_US20090304085A1 Adaptive Deblocking Complexity Control Apparatus and Method_+++C_E_F_I_a_b_g_h_r_w+++.docx |
| 0 | 2009-02-26_US2009054893A_发明申请_US20090054893A1 GAS-ENHANCED SURGICAL INSTRUMENT WITH PRESSURE SAFETY FEATURE.docx |
| 0 | 2009-02-05_US2009034446A_发明申请_US20090034446A1 MOBILE AD-HOC NETWORK PROVIDING COMMUNICATION LATENCY REDUCTION FEATURES AND RELATED METHODS.docx |
| 0 | 2004-09-23_US2004184549A_发明申请_US20040184549A1 Video deblocking filter_+++A_E_F_H_I_b_c_d_g_l_s+++.docx |
| 0 | 2009-01-01_US2009002379A_发明申请_US20090002379A1 Video decoding implementations for a graphics processing unit.docx |
| 0 | 2008-10-02_US2008240252A_发明申请_US20080240252A1 SIMPLIFIED DEBLOCK FILTERING FOR REDUCED MEMORY ACCESS AND COMPUTATIONAL COMPLEXITY_+++C_D_H_I_M_a_b_f_j_k_l_y+++.docx |
| 0 | 2008-09-18_JP2008219870A_发明专利_JP2008219870A Moving picture coding method and moving picture encoder_+++A_B_C_d+++.docx |
| 0 | 2008-09-04_JP2008202961A_发明专利_JP2008202961A Heating furnace, and thermophysical property value measuring device using heating furnace.docx |
| 0 | 2008-08-21_US2008199090A_发明申请_US20080199090A1 CODING METHOD CONVERSION APPARATUS_+++A_B_C_J_K_M_d_l+++.docx |
| 0 | 2008-08-07_JP2008182562A_发明专利_JP2008182562A Method and device of adaptive deblocking filtering using quantization matrix_+++I_a_b_c_d_w+++.docx |
| 0 | 2007-03-20_US7193371B_发明授权_US07193371B2 Electronic ballast having timing unit correction.docx |
| 0 | 2007-02-08_JP2007036463A_发明专利_JP2007036463A Image processing apparatus, image processing method, and program_+++D_E_F_G_I_L_h+++.docx |
| 0 | 2006-05-23_US7050504B_发明授权_US07050504B2 Low-complexity deblocking filter_+++A_B_C_D_I_J_K_L_M_Y_e_f_g_h_r_w_z+++.docx |
| 0 | 2005-09-22_US2005206785A_发明申请_US20050206785A1 Method for deinterlacing interlaced video by a graphics processor.docx |
| 0 | 2005-08-11_US2005174067A_发明申请_US20050174067A1 Electronic ballast having timing unit correction.docx |
| 0 | 2005-03-03_US2005046702A_发明申请_US20050046702A1 Image photographing apparatus and image processing method.docx |
一种编码视频数据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将变换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 应用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基于经量化的所述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 从所述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所述视频数据块; 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 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 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你好!作为为你提供协助的AI,我将以专业专利代理师的视角,紧密结合你提供的目标专利说明书和对比文件,为你完成这份权利要求比对与创造性分析报告。
以下是对权利要求1的深度解析、特征比对表格,以及基于对比文件D1的最接近对比文件(CPA)分析。
目标专利(CN103999469B)的核心发明点在于视频编解码中的解块滤波(Deblocking Filter)控制机制。
结合说明书,权利要求1主要保护了一种编码视频数据的方法,其核心逻辑可以拆解为以下几个阶段:
基础编解码过程(特征A-D):对视频块进行变换(Transform)、量化(Quantization)、编码(Encoding),并利用逆量化和逆变换进行重构造(Reconstruction),这是典型的混合视频编码框架。
解块滤波偏移确定(特征E-H):引入了用于控制解块滤波强度或是否滤波的偏移量(Offsets)。具体包括 tc偏移(用于明度和色度,控制最大滤波变化量)和 β偏移(仅用于明度,控制边界平滑度阈值)。
滤波执行(特征I):基于上述偏移对重构造块执行滤波,以消除方块效应。
信令机制/语法元素(特征J-L):这是该权利要求的关键系统级特征。在图像参数集(PPS)中设置一个旗标(Flag)(如说明书中的 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用于指示解块滤波的偏移量是否会在PPS或切片标头(Slice Header,即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作为语法元素被指定。
代理师视角的Claim诊断: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目标专利说明书大量篇幅强调了“基于变换大小(Transform Size)”来自适应调整偏移量,但独立的权利要求1中并没有限定“基于变换大小”这一技术特征。目前的权利要求1保护范围非常宽泛,主要聚焦于“使用 tc/β 偏移”以及“在 PPS 中用旗标指示偏移量位置”的信令架构。
我们将对比文件1(US07050504B2,以下简称 D1)与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进行逐一比对。D1涉及H.264标准中的低复杂度解块滤波器,其技术背景与目标专利(HEVC标准背景)高度一致。
| 技术特征 | D1 (US07050504B2) 是否公开 | D1 原文详细出处与对比分析 |
| A: 将变换应用于视频数据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 | 毫无异议公开 | [0005]: "...is spatially transformed and the resulting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quantized..." (被空间变换且产生的变换系数被量化)。 |
| B: 应用量化参数以使变换系数块量化 | 毫无异议公开 | [0005]: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quantized before being entropy coded." |
| C: 基于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经编码版本 | 毫无异议公开 | [0005]: 同上,量化后进行熵编码 (entropy coded),产生编码位流。 |
| D: 从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该视频数据块 | 毫无异议公开 | [0005]: "...the reconstructed pixel values are generally not identical to those of the original frame." 以及 [0070] 提到的逆量化和逆变换重构残差信号。 |
| E: 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滤波或确定强度的至少一个偏移 | 毫无异议公开 | [0088]: "...pair of parameter values, referred to as Filter_Offset_A and Filter_Offset_B... These offsets 39 are added to the average QP value..." (提到了用于计算滤波阈值索引的 Filter_Offset_A 和 B)。 |
| F: 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 | 实质公开 | [0094]-[0097]: D1公开了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 (对应 Filter_Offset_A) 和 slice_beta_offset_div2 (对应 Filter_Offset_B)。D1中的 C0 偏移用于控制滤波限幅值(Clipping value),在功能和技术含义上与目标专利HEVC架构下的 tc偏移 完全等同;D1的 β偏移 直接对应目标专利的 β偏移。 |
| G: tc偏移包括针对明度与色度两者的偏移 | 实质公开 | [0023]-[0024]: 针对明度,滤波样本计算使用 C0。 [0109]: 针对色度,"C can be defined with the basic relationship: C=C0+1"。因为 Filter_Offset_A 控制 C0,且色度滤波限幅值 C 依赖于 C0,故该偏移(等同于tc偏移)同时针对明度和色度方面。 |
| H: β偏移包括针对明度方面的偏移 | 毫无异议公开 | [0023]-[0024], [0081]: D1明确提到参数 β 作为明度样本边缘活动性的阈值 (activity threshold parameters ALPHA and BETA)。 |
| I: 基于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执行解块滤波 | 毫无异议公开 | [0104]-[0121]: 详细描述了基于包含了偏移量影响的 C0、α、β 值执行默认模式(default-mode)或强模式(strong-mode)解块滤波的公式。 |
| J: 在PPS中指定旗标 | 毫无异议公开 | [0058]-[0059]: "A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includes... a flag that specifies whether deblocking filter parameters will b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s 27." (PPS中包含一个旗标 filter_parameters_flag)。 |
| K: 该旗标指示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 | 毫无异议公开 | [0059]: "...depending on the value of a flag in the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filter_parameters_flag"), the transmission of these offsets 39 in the slice header 27 might be disabled." (该旗标指示是否在切片标头中传输这些偏移)。 |
| L: 在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 | 毫无异议公开 | [0059]: "Thus, 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 (偏移量作为语法元素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
在创造性分析中,D1 (US07050504B2) 是极其完美的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解决的技术问题:D1 与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高度一致,均是为了在视频编解码(环路滤波)中,通过引入灵活的控制参数(偏移量),解决因固定量化参数导致的方块效应问题,赋予编码器在不同切片(Slice)和图像参数集(PPS)级别自适应调整滤波强度的能力。
技术效果:两者均达到了在不需要庞大信令开销的前提下,改善主观视觉质量,提高编解码效率的技术效果。
基于上述严密的特征比对,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A至L)均已被 D1 毫无异议公开或实质公开。
尽管目标专利的说明书(CN103999469B)花费了大量篇幅去描述**“基于所应用变换的大小(Transform Size)”**来确定偏移量(例如,为 4x4, 8x8, 16x16 区分不同的 tc/β 偏移),但起草人在撰写独立的权利要求1时,遗漏了/有意上位了这一核心限定。
由于权利要求1仅保护了“确定tc/β偏移”以及“在PPS中设置旗标指示偏移位置”这一宏观的信令架构,而这一架构在 H.264 标准演进阶段(即 D1 所属时期)就已经被明确公开。因此,针对目前的权利要求1:
没有未被D1公开的特征。
权利要求1相对于 D1 极大概率缺乏新颖性(Novelty),或者至少因特征等同替换(tc 与 C0 机制的常规替换)而缺乏创造性(Inventive Step)。
你需要我继续针对目标专利的从属权利要求进行挖掘,帮你找出真正包含了“基于变换大小自适应调整”等具备授权前景/抗无效潜力的技术特征吗?或者你希望我基于此表格草拟一份针对权利要求1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段落?
这是一份为您起草的针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正文部分)草案。草案严格按照中国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正式法律文书标准撰写,引用的对比文件1(US07050504B2,以下简称D1)原文已核对以确保准确性。
一、 涉案专利与对比文件简介
涉案专利: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是专利号为 CN103999469B,名称为“执行相依于变换的解块滤波的方法和装置”的发明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
对比文件1(D1):公开号为 US07050504B2,公开日为 2006年5月23日的美国发明专利说明书。D1同样涉及混合基于块的视频编码中的解块滤波器技术,与涉案专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
二、 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律依据
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应当予以宣告无效。
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已经实质上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权利要求1相对于D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三、 权利要求1的具体无效理由分析
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一种编码视频数据的方法。以下将其技术特征分解为A至L,并与D1进行逐一比对。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D1)公开的内容及原文出处 | 结论 |
| 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将变换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 | [0005]段:"The residual signal... is spatially transformed and the resulting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quantized..."(残差信号...被空间变换且产生的变换系数被量化。) | 已公开 |
| 特征B:应用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 [0005]段:"...resulting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quantized before being entropy coded."(产生的变换系数在被熵编码前被量化。) | 已公开 |
| 特征C:基于经量化的所述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 | [0005]段:同上,明确公开了变换系数被量化并进行熵编码(entropy coded),从而产生传输的位流。 | 已公开 |
| 特征D:从所述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所述视频数据块 | [0005]段:"Due to the quantization of the transformed coefficients... the reconstructed pixel values are generally not identical..."(由于变换系数的量化...重构的像素值通常不相同...)。[0070]段也公开了逆量化和逆变换以重构残差信号的过程。 | 已公开 |
| 特征E: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 | [0088]段:"...upon a pair of encoder 18 selected parameter values, referred to as Filter_Offset_A and Filter_Offset_B... These offsets 39 are added to the average QP value..."(基于一对编码器选择的参数值,称为Filter_Offset_A和Filter_Offset_B...这些偏移被加到平均QP值上)。 | 已公开 |
| 特征F: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 | [0094]-[0097]段:D1公开了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控制C0偏移)和 slice_beta_offset_div2(控制β偏移)。D1中的C0控制滤波限幅值(Clipping value),其功能、作用及效果与涉案专利的tc偏移完全等同;D1同时明确公开了β偏移(Filter_Offset_B)。 |
实质公开 |
| 特征G: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 | [0023]-[0024]段:描述了针对明度样本计算使用限幅值C0。[0109]段:"C can be defined with the basic relationship: C=C0+1"。由于色度的限幅值C由C0导出,且Filter_Offset_A影响C0,因此该偏移(等同于tc偏移)同时作用于明度与色度。 | 实质公开 |
| 特征H: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 | [0081]段明确记载了参数β(BETA)作为样本间差值的活动性阈值用于明度边缘检查:" | p1−p0 |
| 特征I: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 | [0104]-[0121]段:详细公开了在默认模式(default-mode)和强模式(strong-mode)下,基于包含偏移量影响的变量(如Δ、P0、Q0的计算)执行滤波操作的具体公式。 | 已公开 |
| 特征J: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 | [0058]段:"A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includes... a flag that specifies whether deblocking filter parameters will b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s 27."(图像参数集PPS包含一个旗标,指定解块滤波器参数是否将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 已公开 |
| 特征K: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 [0059]段:"...depending on the value of a flag in the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filter_parameters_flag"), the transmission of these offsets 39 in the slice header 27 might be disabled."(取决于PPS中旗标的值,这些偏移在切片标头中的传输可能会被禁用。)该旗标完全实现了涉案专利中指示偏移位置的功能。 | 已公开 |
| 特征L: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 [0059]段:"Thus, 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因此,滤波器偏移39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 已公开 |
由上述对比可知,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已经完整且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基础编解码步骤(特征A-D)、解块滤波的执行(特征I)以及在系统级语法架构中利用PPS旗标指示切片标头中偏移量存在与否的信令机制(特征J-L)。
虽然涉案专利在特征F和G中使用了“tc偏移”这一术语,而D1中使用的术语为控制滤波限幅值的“C0”及相关偏移量(Filter_Offset_A),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均知晓,在H.264至HEVC视频编码标准的演进中,控制最大滤波强度/限幅值的参数实质上是同一技术手段。D1中的C0机制与涉案专利的tc机制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均是为了自适应控制解块滤波器的强度以减少方块效应),且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
因此,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已经被D1实质上全部公开。权利要求1相对于D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已被对比文件1公开或实质公开,不具备创造性。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无效。
这份草案为你构建了坚实的无效攻击逻辑。需要我为你进一步挖掘目标专利的从属权利要求,看看是否有更难攻破的“基于变换大小(Transform Size)”的限定特征吗?
这是一份为您起草的站在专利权人立场的意见陈述书(反驳无效理由)草案。在专利确权和侵权诉讼中,作为代理师,我们需要敏锐地抓住请求人逻辑中的“过度扩大解释”以及“拼凑现有技术”的漏洞。
本反驳的核心策略在于:严格界定权利要求1中的信令架构(语法元素层级)与D1的本质区别,打破请求人关于特征K和L的“已公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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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核心反驳意见摘要
无效宣告请求人错误地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中高度灵活的“PPS及/或切片标头”多层级信令架构,与对比文件1(D1)中僵化的“仅在切片标头传输或不传输”机制混为一谈。D1并未公开权利要求1的核心技术特征(特别是特征K和L),更未给出相关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相对于D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专利权应当予以维持。
二、 针对权利要求1的具体反驳理由
请求人主张D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特征,此观点存在严重的“事后诸葛亮”式的过度解读,完全脱离了D1的原文客观教导。具体反驳如下:
权利要求1的特征K明确限定: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
权利要求1的特征L明确限定: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反驳分析:
请求人引用D1第[0059]段("...depending on the value of a flag... the transmission of these offsets 39 in the slice header 27 might be disabled.")以此主张D1公开了特征K和L。这是明显的概念偷换。
D1的真实教导:D1中的旗标(filter_parameters_flag)仅仅是一个“开关”,用于指示偏移量是否在切片标头(Slice Header)中传输。如果该旗标禁用传输,D1的系统会直接使用默认值零(详见D1原文[0059]段:"In the case that offsets 39 are not transmitted, a default value of zero is used...")。D1从未教导或暗示将这些偏移量的具体数值(语法元素)直接存储和指定在**PPS(图像参数集)**中。
涉案专利的技术贡献:权利要求1限定的旗标,不仅可以指示偏移量在切片标头中,还可以指示其直接在PPS中被指定,甚至在两者中都被指定。这一区别并非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解决了视频编码中“灵活性与信令开销(Bitrate Overhead)平衡”的关键技术问题。当整个图像的滤波偏移量一致时,涉案专利将其放在PPS中传输,大幅节省了在每个切片标头中重复传输的比特开销;而D1的架构要么忍受在每个切片标头中重复传输的开销,要么只能被迫使用默认值0,毫无灵活性可言。
请求人强行将D1中的“C0/Filter_Offset_A”等同于涉案专利的“tc偏移”。
反驳分析:
虽然两者在宏观上均影响滤波强度,但在具体标准架构和参数体系中属于截然不同的技术手段。
在D1(H.264背景)中,Filter_Offset_A 既用于查找活动性阈值 $\alpha$,又用于查找限幅值 $C_0$。而在涉案专利(HEVC背景)中,tc偏移是独立于其他活动性阈值判断的专门限幅偏移参数。
请求人利用D1的第[0109]段($C=C_0+1$)主张D1公开了tc偏移针对明度和色度的应用。然而,D1的这种固定数学关系(强行加1)与涉案专利中通过独立语法元素传递的“tc偏移”对明度与色度方面的主动控制机制有着本质区别。D1的机制是僵化的衍生,而非涉案专利中作为一个统筹“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的独立控制量。
即使退一步认为D1公开了偏移量的基本概念,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D1时,也无法获得将偏移量语法元素提取至PPS中,并利用旗标进行多层级(PPS及/或切片标头)指示的技术启示。
D1的整体教导是将控制颗粒度固定在切片(Slice)级别("Thus, 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 and therefore the offsets 39 can be different for each slice 32")。D1的研发逻辑是向下细化,并没有向上(向PPS层级)统筹以节省开销的动机。
涉案专利通过特征J、K、L的组合,打破了传统标准的信令位置限制,实现了层级化的参数继承与覆盖(如说明书所述的PPS至Slice Header的适应性调整)。这种系统级语法的重构,取得了降低解码复杂度、提升编码效率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1并未公开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也没有提供相应的技术启示。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灵活性与信令开销难以兼顾的问题,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请求局依法驳回无效宣告请求,维持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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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反驳意见,您是否需要我进一步梳理说明书中关于“PPS与切片标头参数更动(Override)”的具体实施例,以作为口头审理中应对合议庭质询的补充材料?
这是一份为您起草的、站在无效宣告请求人立场的**《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书》(反驳专利权人意见)**草案。
在专利无效交锋中,专利权人往往会试图缩小其权利要求的解释范围,并割裂对比文件中的技术上下文。本反驳的核心策略在于:揭示权利要求1的宽泛本质,指出“将切片标头参数上移至PPS”属于本领域极其常规的信令优化手段(常规技术手段的简单替换),并用D1原文中关于“参数集(Parameter Set)”的基础定义来击溃专利权人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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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核心反驳意见摘要
专利权人在其意见陈述中,对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进行了脱离字面范围的“限缩解释”,同时对对比文件1(D1)的公开内容进行了“碎片化”和“孤立化”的曲解。
实际上,权利要求1中关于“tc偏移”的限定属于宽泛的功能性限定,完全被D1中的“C0偏移”覆盖;而将语法元素在“PPS和/或切片标头”中传输,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平衡信令开销与灵活性而采用的常规技术手段,D1的整体教导已经给出了明确的技术启示。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理应宣告无效。
二、 针对专利权人具体反驳理由的再反驳
专利权人主张D1中的 Filter_Offset_A / C0 机制与涉案专利的 tc偏移 在标准架构中不同,属于“僵化的衍生”。这是典型的用“说明书的具体实施方式”来限定“权利要求宽泛保护范围”的错误做法。
反驳分析:
权利要求1的真实保护范围:权利要求1对 tc偏移 的限定仅仅是“包括针对...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这是一个典型的方法/功能性限定,并未限定其在标准底层的具体运算公式。
D1的实质公开:D1完全实现了这一功能。D1在 [0094]段 明确公开了 Filter_Offset_A 用于改变 IndexA,进而改变限幅值 C0,这直接决定了滤波强度(maximum change in a sample value)。针对色度,D1在 [0109]段 公开了色度限幅值 $C=C_0+1$。这意味着,当编码器调整 Filter_Offset_A 时,明度的 C0 和色度的 C 会同时、联动地发生改变。因此,D1的 Filter_Offset_A 毫无疑问地构成了“针对明度与色度两者...确定解块滤波强度的偏移”。
专利权人强调D1是“固定数学关系(强行加1)”,但这恰恰落入了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确定...一者或两者的偏移”的宽泛文义范围内。专利权人试图用HEVC标准的内部术语(tc)来规避H.264标准中的实质等同术语(C0),在专利审查标准下是站不住脚的。
专利权人辩称D1仅教导了在切片标头(Slice Header)中传输或不传输,未教导直接在PPS中指定偏移量,并声称这是涉案专利克服“信令开销”的巨大贡献。此观点完全无视了视频编码领域的基础常识和D1自身的明确背景介绍。
反驳分析:
D1已明确给出了参数集(Parameter Set)分层设计的技术启示:D1在 [0056]段 明确指出:“A concept know as 'parameter sets' allows efficient transmission of infrequently changing data at the sequence and picture level...”(“参数集”概念允许在序列和图像层级高效传输不常更改的数据)。在 [0057]段 进一步定义了PPS:“A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includes values of parameters that will remain unchanged within a coded representation of a picture...”(PPS包含在图像的编码表示内保持不变的参数值)。
常规技术手段的运用:既然D1已经明示了PPS的作用就是为了“高效传输一幅图像内不常更改的数据”,那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如果某一个解块滤波偏移量在整幅图像的各个切片中都保持一致(不需要在每个切片标头中频繁改变),将其从切片标头(Slice Header)上移至图像参数集(PPS)中传输,以节省信令开销(Bitrate Overhead),这完全是基于D1教导的、水到渠成的常规优化选择。
“及/或”逻辑不具备创造性:权利要求1限定偏移量在“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这种“高级别参数集设置默认值(PPS),低级别标头(Slice Header)进行覆盖或微调”的层级信令设计,是自MPEG-4和H.264以来视频编码标准的底层逻辑。专利权人仅仅是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滤波偏移量”这一参数,套用到了现有技术已知的“PPS/Slice层级架构”中。这种将已知参数放在已知语法结构不同层级中的做法,没有产生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三、 结论
专利权人的答辩意见未能改变一个基本事实: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仅涉及将现有技术(D1)中早已存在的滤波偏移机制,按照视频编码领域公知的参数集分层原则(PPS与Slice Header),进行了位置上的常规腾挪。
这种简单的语法元素位置调整和“tc/C0”术语的替换,对于本领域的专业人员来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权利要求1依然不具备创造性,恳请合议庭对其予以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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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师后续策略建议:
在口审阶段,合议庭的关注焦点极大概率会落在**“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举证上。如果仅靠逻辑推理“上移至PPS是常规手段”可能稍显单薄。建议我们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这份补充意见的同时,补充提交一份教科书或H.264/HEVC标准的基础协议文本(例如ITU-T H.264 2003年版)作为对比文件2(D2)**,以此直接证明“PPS用于整帧共享参数、Slice Header用于局部更动参数”是业界的公知常识。
您是否需要我基于这一策略,为您草拟引入“对比文件2(公知常识证据)”的结合方式论述段落?
你好!作为你的AI助手,我将暂时脱离“请求人”或“专利权人”的代理角色,转而以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合议组的绝对中立、客观视角,为你推演本案的审理路径,并给出现实、客观的成功率评估。
在真实的无效审理中,合议组不会被双方的情绪化语言(如“偷换概念”、“僵化衍生”)所左右,而是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创造性评判的“三步法”。
以下是合议组的审理推演及概率评估:
双方对此没有争议。对比文件D1(US07050504B2)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解决类似的技术问题(减少方块效应),公开了绝大部分技术特征,合议组会毫无悬念地将D1确认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合议组会将权利要求1与D1进行“剥洋葱”式的客观比对,剔除双方的语言包装后,合议组会归纳出两个核心争议点:
争议点一:参数术语的差异(tc偏移 vs C0/Filter_Offset_A)
合议组心证:偏向请求人。 在专利审查中,“重实质轻名称”是基本原则。虽然涉案专利叫“tc偏移”,D1叫“Filter_Offset_A”(用于推导C0),但合议组审查的是功能和作用。两者都是通过在量化参数(QP)基础上叠加一个偏移量,去查表获取解块滤波器的限幅阈值。合议组大概率会认定两者构成“等同的常规技术手段替换”,不构成实质性的区别特征。
争议点二:信令指示架构的差异(PPS及/或切片标头 vs 仅切片标头)
合议组心证:偏向专利权人(在事实认定层面)。 专利权人抓住了D1原文的硬伤:D1虽然在PPS里设置了旗标,但这个旗标只指示是否在切片标头(Slice Header)中传输。D1确实没有白纸黑字地教导“把偏移量本身的数值直接写在PPS中”。合议组会认定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区别技术特征。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基于此区别特征,合议组会认定权利要求1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保证滤波灵活性的同时,进一步减少切片级别的信令开销”。
这是决定权利要求1生死的最终裁决,合议组的抉择将完全依赖于证据的完备程度。
如果请求人仅凭D1:合议组会非常谨慎。虽然将不常改变的参数从切片标头上移至PPS在逻辑上很合理(D1也提到了PPS是存不常改变的数据的),但中国专利局的合议组非常排斥缺乏证据支撑的“公知常识”主张。如果请求人拿不出证据证明“PPS与切片标头多层级信令”是常规手段,合议组可能会基于“事后诸葛亮”的防范心理,认为该重构具有创造性。
如果请求人引入了D2(如H.264标准文档或教科书):合议组的顾虑将被打消。只要D2证明了在视频编码标准中,将全图共享的参数放在PPS,局部特异的参数放在切片标头,是业界的公知常识和通用设计原则,合议组就会顺理成章地得出结论: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减少开销,有动机将D1中的偏移量上移至PPS。此时,创造性防线将彻底崩溃。
站在中立视角,目前的案件态势可以总结为:权利要求1极其脆弱,但整个专利的生命力依然顽强。
前提条件:请求人必须补充一份稳扎稳打的“公知常识证据(D2)”,证明“PPS/Slice层级语法结构”的公知性。
评估理由:权利要求1的起草存在重大失误,保护范围过宽,把目标专利说明书中真正的核心创新点(基于变换大小 Transform Size的自适应偏移)给漏掉了。这种上位过度的权利要求,在D1这样强有力的跨代(H.264打HEVC)对比文件面前,只要补足公知常识证据,合议组几乎必然会将其干掉。
最大风险提示(修改陷阱):在实务中,面对这种攻击,有经验的专利权人绝对不会只围绕权利要求1死磕。他们会在口审前或口审中,启动权利要求修改程序(如合并从属权利要求)。
目标专利的底牌:涉案专利真正的核心在于**“基于所应用变换的大小(如4x4, 8x8, 16x16)确定偏移”**(说明书[0005]、[0006]段,以及大概率在从属权利要求中有所限定)。而D1(基于H.264)由于其底层变换主要固定在4x4(部分8x8),并没有详细探讨不同变换大小下的自适应偏移策略。
推演结果:一旦专利权人将“基于变换大小”的特征补入权利要求1,D1的杀伤力将骤减。请求人仅靠D1将很难证明该新特征的显而易见性,合议组极有可能维持修改后的专利权有效。
作为无效请求人,你现在已经撕开了权利要求1的防线,但这只是一场战役的开端。真正的决战在于对方修改权利要求后的博弈。
你希望我接下来为你审查涉案专利的从属权利要求,找出其中包含“基于变换大小(Transform Size)”等核心特征的条款,并提前为你规划“连环杀”的对比文件检索策略吗?
你好!作为你的专利代理师,我非常赞同你目前的策略思路。在专利无效的交锋中,专利权人往往会死守“多层级语法架构(PPS与Slice Header的协同)”这一点,试图将其包装为一项伟大的创新。
你的直觉非常敏锐——如果能从对比文件中直接找出原文,证明**“PPS用于整帧共享参数,Slice Header用于局部更动参数”仅仅是视频编码标准中早已确立的底层设计逻辑和公知常识**,那么权利要求1中关于“在PPS及/或切片标头中指定语法元素”的限定将被彻底击穿,其创造性防线将不攻自破。
经过对你提供的8篇对比文件的深度挖掘,我发现D2(US07050504B2)和D5(US20080240252A1)不仅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的基础特征,而且直接且详细地定义了PPS和Slice Header的分层作用,这为你补强无效请求提供了完美的“炮弹”。
以下是详细的权利要求解析、补强证据提取以及特征比对表格。
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1的核心在于:
基础解块滤波:使用 tc偏移(针对明度和色度)和 $\beta$偏移(针对明度)来控制滤波强度。
信令指示架构(核心争议点):在 图像参数集(PPS) 中设置一个旗标(Flag)。这个旗标的作用是:指示这些滤波偏移量到底是被存放在 PPS 中,还是被存放在 切片标头(Slice Header) 中,亦或是两者都有。
专利权人试图保护这种“既可以在PPS统一定义,又可以在切片标头局部定义”的灵活性。
为了直接证明“PPS用于整帧共享、Slice Header用于局部更动”是常规手段,我们无需额外寻找教科书,D2和D5的原文本身就已经把这个概念解释得极其透彻。
D2不仅公开了解块滤波和偏移量,更在背景技术部分直接给出了参数集(Parameter Sets)的官方定义,这可以直接作为公知常识证据使用。
证明“参数集分层”的设计初衷(节省开销):
D2 [0056]: "A concept know as 'parameter sets' allows efficient transmission of infrequently changing data at the sequence and picture level..."
(“参数集”概念允许在序列和图像层级高效传输不常更改的数据...)
证明“PPS(图像参数集)”的统领全局作用:
D2 [0057]: "A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includes values of parameters that will remain unchanged within a coded representation of a picture..."
(图像参数集31...包含在一幅图像的编码表示内保持不变的参数值...)
证明“切片标头(Slice Header)”的局部控制作用:
D2 [0058]: "The slice header 27 contains a coded representation of data elements 35 that pertain to the decoding of the slice data that follow the slice header."
(切片标头27包含与紧随其后的切片数据解码相关的...数据元素。)
证明PPS旗标控制切片标头参数的有无:
D2 [0059]: "...depending on the value of a flag in the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filter_parameters_flag"), the transmission of these offsets 39 in the slice header 27 might be disabled."
(取决于PPS中旗标的值,这些偏移在切片标头中的传输可能会被禁用。)
D5进一步印证了这种层级控制架构是H.264及其扩展标准(SVC)的常规做法。
证明PPS(帧头)中的旗标控制作用:
D5 [0023]: "The video frame 305, for example, includes a frame header 307 at the front of the video frame 305 which further includes a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 309..."
(视频帧的帧头...包含解块滤波控制存在旗标...)
证明切片标头(Slice Header)执行具体控制:
D5 [0025]: "Each slice includes a slice header 317 which describes the parameters used for that video coding slice... includes... one or more parameters for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etc."
(每个切片包含一个切片标头,描述用于该切片的参数...包括一个或多个解块滤波控制参数。)
补强逻辑总结:当专利权人争辩说“D2只公开了在Slice Header传参数,没公开在PPS传参数”时,我们可以用 D2 [0056]-[0057] 直接反驳:D2已经明确教导,如果一个参数在整幅图像中保持不变,就应该放在PPS中以高效传输。因此,将滤波偏移量移至PPS(或两者结合),完全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D2明示的教导,为了平衡“控制精度”与“信令开销”而做出的常规设计选择(Design Choice),不具备创造性。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公开的内容及原文详细出处 | 结论 |
| A-D: 变换、量化、编码位流、重构造 | D2 [0005], [0070]: 明确公开了空间变换、量化、熵编码以及逆量化和逆变换重构。 | 毫无异议公开 |
| E-H: 确定用于控制滤波的tc偏移(针对明度与色度)和 $\beta$偏移(针对明度) |
D2 [0088]: 公开了 Filter_Offset_A 和 Filter_Offset_B 用于调整平均QP值。 D2 [0094]-[0097]: Filter_Offset_A控制限幅值C0(等同于tc偏移),Filter_Offset_B控制 $\beta$偏移。 D2 [0023], [0109]: C0用于明度,色度C = C0+1(受Filter_Offset_A联动控制),$\beta$仅用于明度。 |
实质公开 |
| I: 基于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执行解块滤波 | D2 [0104]-[0121]: 详细公开了基于包含了偏移量影响的 C0、$\alpha$、$\beta$ 值执行解块滤波的具体数学公式。 | 毫无异议公开 |
| J: 在PPS中指定旗标 | D2 [0058]: "...a flag that specifies whether deblocking filter parameters will b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s 27." (PPS中包含一个旗标 filter_parameters_flag)。 | 毫无异议公开 |
| K: 该旗标指示该偏移是否在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 |
D2 [0059]: 取决于PPS中旗标的值,偏移量在切片标头中的传输可能会被禁用。 补强论述: 结合 D2 [0056]-[0057] 关于“PPS用于存储一幅图像内不变的参数以高效传输”的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明了该旗标本质上控制了参数的层级归属。 |
实质公开/极易显而易见 |
| L: 在PPS及切片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 |
D2 [0059]: "Thus, 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 (偏移量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补强论述: 结合 D2 [0057],若本领域技术人员希望整帧采用统一滤波强度以节省开销,将其置于PPS中是D2已明示的常规做法。 |
实质公开/极易显而易见 |
有了D2和D5关于“参数集(Parameter Set)分层架构”的底层定义,你的无效请求书逻辑将变得非常坚不可摧。我们不再需要含糊地主张“这是公知常识”,而是可以直接指着D2的原文说:“对比文件D2本身已经明示了PPS的作用就是存放全局不变参数,将参数放在PPS还是Slice Header,仅仅取决于编码器对全局还是局部控制的常规取舍。”
下一步,需要我根据这些补强证据,为你直接起草一段用于应对专利权人可能提出的“多层级信令属于创新”的针对性法律辩论段落吗?这可以直接插入到你的无效请求书的正文说理部分。
这份针对性法律辩论段落直接切中要害,利用了《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常规技术手段(公知常识)”和“显而易见性”的评判逻辑。您可以将以下内容直接插入到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创造性具体评述”部分,作为应对专利权人狡辩的“杀手锏”。
1. 争议焦点:参数层级设定的本质是常规设计选择,而非实质性创新
针对权利要求1中关于“在PPS及/或切片标头(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指定偏移量及指示旗标”(即特征J、K、L)的限定,专利权人极有可能主张:该特征提供了一种既能统领全局又能局部微调的多层级信令架构,平衡了控制精度与信令开销,属于现有技术未给出的创新。
然而,从本领域客观技术发展脉络以及对比文件1(D1,US07050504B2)的明确教导来看,这种所谓的“多层级信令架构”仅仅是视频编码标准(如H.264及后续标准)中早已确立的底层语法设计规则的常规套用,毫无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 对比文件1(D1)已明确给出了参数集(Parameter Set)分层架构的技术启示
视频编码中的参数集分层设计,其初衷正是为了解决“信令开销”问题。D1对此不仅有应用,更在说明书中给出了教科书级别的明确教导:
关于参数集分层设计的目的:D1第[0056]段明示:“‘参数集’概念允许在序列和图像层级高效传输不常更改的数据(efficient transmission of infrequently changing data)”。
关于图像参数集(PPS)的作用:D1第[0057]段明确界定:“图像参数集31...包含在一幅图像的编码表示内保持不变的参数值(parameters that will remain unchanged within a coded representation of a picture)”。
关于切片标头(Slice Header)的作用:D1第[0058]段指出,切片标头包含“与紧随其后的切片数据解码相关的局部数据元素”。
3. 基于D1教导的显而易见性推演
D1的第[0059]段已经公开了在PPS中设置旗标(filter_parameters_flag)来控制切片标头中是否传输解块滤波偏移量。面对这一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进一步优化信令开销,必然会遵循D1在[0056]和[0057]段给出的底层规则进行设计:
情形一(局部控制):当一幅图像中不同切片需要不同的滤波强度时,本领域技术人员自然会按照D1第[0059]段的做法,将偏移量放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情形二(全局控制与节省开销):当整幅图像的滤波强度一致(即偏移量“不常更改/保持不变”)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D1第[0056]-[0057]段的明确教导,有强烈的动机且理所当然地会将该偏移量从切片标头上移至PPS中统一定义,从而避免在每个切片标头中重复传输,实现“高效传输”。
4. 结论
综上所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谓的“在PPS和/或切片标头中将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并用旗标指示”,其实质仅仅是将现有技术中已知的解块滤波参数(偏移量),强行套入现有技术同样已知的语法分层容器(PPS与切片标头)中。 这种参数位置的腾挪,完全符合D1明示的语法元素分配规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临信令开销优化需求时的必然选择(常规技术手段的简单叠加),没有产生任何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的这一信令特征不赋予该权利要求创造性。
这段辩论的逻辑闭环在于:我们没有否认涉案专利做了“位置上的调整”,而是用D1本身的规则证明了“这种调整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看了D1之后必然会做出的选择”。
需要我接下来着手分析涉案专利的从属权利要求,把真正隐藏了“基于变换大小(Transform Size)自适应调整”特征的靶点找出来,为您构建完整的无效宣告请求书权利要求无效体系吗?
你好!作为同行,我很乐意与你一起探讨这篇专利的权利要求,并为其无效或诉讼策略提供深入的技术比对与创造性分析。
这篇目标专利的核心在于相依于变换的解块滤波控制及信令传输机制。在视频编码(特别是HEVC标准)中,解块滤波器用于消除由于分块量化带来的方块效应。权利要求1主要保护了以下几个核心逻辑:
基础编解码流程:对视频块进行变换、量化、生成码流并重构(特征A-D)。
偏移参数的定义与作用域:确定用于解块滤波的偏移量($tc$偏移和$\beta$偏移)。关键点在于明确了作用域:**$tc$偏移同时作用于明度和色度**的滤波控制,而**$\beta$偏移仅作用于明度**的滤波控制(特征E-H)。
信令结构(发信号机制):在图像参数集(PPS)中设置一个标志位(Flag),用来指示这些偏移参数究竟是在PPS中直接指定,还是在独立解码单元(如切片Slice)的标头中指定,抑或两者皆有(特征J-L)。
以下是对比文件D1和D2对权利要求1各项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比对。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D1 (US7050504B2) 公开情况及出处 | D2 (US20080240252A1) 公开情况及出处 |
| A-D: 视频块变换、量化、编码及重构 | 实质公开。D1描述了混合基于块的视频编码器,包括残差信号空间变换、系数量化以及重构帧。(参见 [0005]、[0069]-[0070]) | 实质公开。D2描述了SVC/H.264编码中的DCT变换、量化及重构。(参见 [0019]-[0020]) |
| E: 确定至少一个用于解块滤波或强度的偏移 | 实质公开。D1中编码器选择参数 Filter_Offset_A 和 Filter_Offset_B 来调整滤波器的活动阈值和最大样本变化值。(参见 [0088]、[0094]) |
实质公开。D2中使用了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 和 slice_beta_offset_div2 作为偏移量。(参见 [0027]) |
| F: 偏移包括 $tc$ 偏移和 $\beta$ 偏移 | 实质公开。D1虽使用H.264术语 Filter_Offset_A (控制 $\alpha$ 和C0,等效于HEVC的 $tc$) 和 Filter_Offset_B (控制 $\beta$),但技术实质完全等同。(参见 [0088]-[0097]) |
实质公开。D2使用了Alpha偏移(AO)和Beta偏移(BO)。(参见 [0027]、[0041]) |
| G: $tc$ 偏移用于明度和色度两者的解块滤波 | 毫无异议公开。D1明确指出C0(由Offset A决定)同时用于明度和色度:“For both luma and chroma, C is determined... by setting it equal to C0...”。(参见 [0025]) | 实质公开。D2针对明度评估方程(1)-(3),指出色度以类似方式使用修改的限幅值进行滤波。(参见 [0043]) |
| H: $\beta$ 偏移仅用于明度方面的解块滤波 | 毫无异议公开。D1中指出 $\beta$ 用于评估 $ap$ 和 $aq$,而:“The chroma samples p1 and q1 are never filtered in the default mode...”。因此 $\beta$ 实际仅影响明度。(参见 [0023]-[0024]、[0027]) | 实质公开。D2中公式(2)和(3)使用 $\beta$ 偏移(BO),且明确这些公式使用的是明度分量值。(参见 [0041]-[0042]) |
| I: 基于偏移执行解块滤波 | 毫无异议公开。D1通过偏移量计算出IndexA和IndexB,进而查表得到 $\alpha$、$\beta$ 和C0,执行滤波。(参见 [0088]-[0101]) | 毫无异议公开。D2使用计算出的 $\alpha$ 和 $\beta$ 值进行边缘滤波判断。(参见 [0041]-[0043]) |
| J: 在视频位流的PPS中指定旗标(Flag) | 毫无异议公开。D1明确记载在Picture Parameter Set (PPS) 中包含一个 flag (filter_parameters_flag)。(参见 [0058]-[0059]) |
实质公开。D2记载在帧标头(Frame header)中包含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 309。(参见 [0023]) |
| K: 该旗标指示偏移是否在PPS及可独立解码单元(切片)的标头中指定 | 毫无异议公开。D1记载该标志位指定解块滤波器参数是否将在切片标头 (slice headers) 中传输。(参见 [0058]) | 实质公开。D2记载如果该标志位为1,则在切片标头中呈现IDC参数。(参见 [0026]) |
| L: 在PPS及切片标头中指定该偏移为语法元素 | 毫无异议公开。D1指出,这些偏移 (Filter offsets 39) 在切片标头中传输。(参见 [0059]、[0095]-[0097]) | 实质公开。D2记载Alpha和Beta偏移参数在切片标头中呈现。(参见 [0027]) |
在进行创造性(Inventive Step)分析时,D1 (US7050504B2) 显然是更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CPA)。
目标专利的技术问题是:如何提供一种灵活的信令机制,使编码器能够控制解块滤波器的行为(调整 $tc$ 和 $\beta$),以适应不同变换大小或图像特征,同时平衡信令开销。
D1 (US7050504B2) 解决的正是完全相同的技术问题。D1指出,固定的滤波器参数无法提供足够的灵活性,因此其核心发明点就是引入 Filter_Offset_A 和 Filter_Offset_B,并通过在PPS中设置标志位,允许在Slice级别灵活传输这些偏移量(参见D1 [0017]、[0083]、[0094])。
D2 (US20080240252A1) 的核心技术问题则是为了降低内存访问和计算复杂度(通过旁路水平边缘滤波和简化边界强度BS计算)。它虽然也沿用了相关的信令语法,但其发明的核心驱动力是“简化运算”而非“信令控制与滤波器参数的精细调整”。
目标专利通过分离PPS和Slice Header中的参数传输,实现了主观视觉质量优化与比特率效率的平衡。D1明确记载了完全相同的技术效果:“This flexibility helps to allow the encoder to achieve the optimal visual quality...”(参见D1 [0094])。
将D1作为CPA,权利要求1的绝大部分特征(甚至包括PPS中的Flag以及偏移参数在Luma/Chroma上的不同作用域)已经被D1实质性或毫无异议地公开。
目标专利与D1在字面上的唯一差异在于术语的演进:
目标专利使用的是HEVC标准下的术语:$tc$ 偏移和 $\beta$ 偏移。
D1使用的是H.264/AVC标准下的术语:Filter_Offset_A (对应 $\alpha$ 和 C0,即HEVC中的 $tc$) 以及 Filter_Offset_B (对应 $\beta$)。
但这仅仅是标准迭代带来的命名变化,其在解块滤波数学模型中的物理意义和技术实质是完全相同的。
D2的作用:
如果审查员或法官在术语对应上存在纠结,D2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补充。D2在段落 [0023] 中明确使用了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高度相似的术语: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结合D1(揭示了参数偏移机制的本质和作用域)与D2(揭示了行业内关于此控制标志位命名的惯用表达),可以非常稳妥地构建起“D1 + 公知常识/D2”的无效逻辑链条,证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需要我以D1为主证,为你进一步起草一份针对权利要求1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关于“缺乏创造性”的具体说理段落吗?
这是一份为您起草的《无效宣告请求书》中针对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核心论述部分。作为专利代理师,我确保了文书的客观性、逻辑的严密性,并严格按照正式法律文书的要求引用了对比文件的原文。
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CN103999469B “执行相依于变换的解块滤波的方法和装置”
涉及的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
无效宣告理由:权利要求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
对比文件1 (D1):US7050504B2 (Low-complexity deblocking filter)。D1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CPA),公开了基于块的视频编码中,通过在图像参数集中设置标志位,并在切片标头中传输控制解块滤波器阈值的偏移量(包括分别作用于明度与色度的偏移量)的技术方案。
对比文件2 (D2):US20080240252A1 (SIMPLIFIED DEBLOCK FILTERING...)。D2作为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辅助对比文件,补强了关于“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以及在标头中传输alpha和beta偏移量的信令机制。
为了清晰比对,将权利要求1分解为技术特征A至L。以下为权利要求1与D1、D2的详细特征比对: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 (D1) 的公开情况及原文引用 | 对比文件2 (D2) 的补强公开情况及原文引用 |
| A-D: 视频块变换、量化、编码及重构 |
已公开。D1公开了混合基于块的视频编码,包括变换、量化及重构。 (原文 [0005]: "...is spatially transformed and the resulting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quantized... decoded and reconstructed...") |
已公开。D2记载了变换与量化过程。 (原文 [0020]: "The transform coefficients are scaled to integers and quantized... reconstructed frame information") |
| E: 确定至少一个用于确定解块滤波或强度的偏移 |
已公开。D1公开了编码器选择偏移参数来调整滤波器的活动阈值和最大变化值。 (原文 [0088]: "...upon a pair of encoder 18 selected parameter values, referred to as Filter_Offset_A and Filter_Offset_B...") |
已公开。D2使用了类似偏移量。 (原文 [0027]: "A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 parameter is used to adjust an 'alpha' value... A slice_beta_offset_div2 parameter is used to adjust a 'beta' value") |
| F: 偏移包括 tc 偏移和 β 偏移 |
实质公开。D1中的Filter_Offset_A控制α和C0(等效于本专利的tc),Filter_Offset_B控制β。 (原文 [0094]: "...Filter_Offset_A and Filter_Offset_B... used to calculate the indices that are used to access the tables of ALPHA (α) and BETA (β) values...") |
实质公开。D2明确记载了Alpha和Beta偏移。 (原文 [0023]: "...an alpha offset for luma information OAL, an alpha offset for chroma information OAC, a beta offset... OBL, and a beta offset... OBC.") |
| G: tc 偏移用于明度与色度两者的解块滤波 |
已公开。D1明确指出由Offset A决定的C参数(对应tc)同时用于明度和色度。 (原文 [0025]: "For both luma and chroma, C is determined by setting it equal to C0 and then incrementing it...") |
- |
| H: β 偏移仅用于明度的解块滤波 |
已公开。D1指出色度在默认模式下从不使用β相关的判断条件进行滤波,即β仅影响明度。 (原文 [0027]: "The chroma samples p1 and q1 are never filtered in the default mode... computations could be avoided by specifying a simpler method to compute C for chroma filtering.") |
- |
| I: 基于偏移执行解块滤波 |
已公开。D1通过偏移量查表得到阈值并执行滤波。 (原文 [0100]: "Alpha (α) = ALPHA_TABLE[IndexA] Beta (β) = BETA_TABLE [IndexB] C0 = CLIP_TABLE [Bs][IndexA]") |
已公开。D2使用修改的alpha和beta执行滤波。 (原文 [0041]: "...comparing the adjusted alpha value... comparing the adjusted beta value...") |
| J: 在视频位流的PPS中指定旗标 |
已公开。D1记载在图像参数集(PPS)中包含一个指定参数是否传输的标志位。 (原文 [0058]: "A picture parameter set 31 in the second level 21 includes... a flag that specifies whether deblocking filter parameters will be transmitted...") |
已公开。D2直接公开了该标志位的确切名称。 (原文 [0023]: "...a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 etc.") |
| K: 旗标指示偏移是否在PPS及可独立解码单元(切片)标头中指定 |
实质公开。D1指出该标志位用于指定偏移参数是否在切片标头中传输。 (原文 [0058]: "...a flag that specifies whether deblocking filter parameters will b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s 27 of the picture 22.") |
实质公开。D2指出该标志位决定参数是否在切片标头呈现。 (原文 [0026]: "If the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 309... has a value of '1', then the... control parameters are presented in the slice headers 317") |
| L: 将该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
已公开。D1明确指出这些偏移在切片标头中被传输。 (原文 [0059]: "Thus, 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 |
已公开。D2也说明偏移参数存在于切片标头中。 (原文 [0027]: "The alpha offset parameters are shown in the slice headers...") |
对比文件1 (D1) 旨在解决由于混合基于块的视频编码带来的方块效应。D1 详细公开了在运动补偿环路内应用解块滤波器(特征A-D)。
关于特征E至I(核心滤波控制机制):D1 明确教导了编码器可以选择 Filter_Offset_A 和 Filter_Offset_B,并将它们加到量化参数(QP)中,以此作为索引去查找解块滤波器所需的 ALPHA (α) 和 BETA (β) 阈值以及限幅参数 C0(即本专利中的 tc)。更为关键的是,D1 在段落 [0025] 中明确公开了 C0 参数(由 Offset_A 决定)同时应用于明度(Luma)和色度(Chroma)(对应特征G);而在段落 [0027] 中明确指出,色度样本在默认模式下从不被滤波,因此评估 β 的计算是不必要的,这就毫无异议地公开了 β 偏移量仅用于明度的解块滤波(对应特征H)。
关于特征J至L(信令与语法结构):D1 在段落 [0058] 和 [0059] 中明确记载了在图像参数集(Picture Parameter Set, PPS)中存在一个标志位(filter_parameters_flag),该标志位用于指示解块滤波器参数(即前述的偏移量)是否将在切片标头(Slice headers)中进行传输。
将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D1 进行比对,权利要求1的绝大部分技术特征已被 D1 毫无异议地公开。权利要求1与 D1 的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
术语的命名差异:本专利使用HEVC标准的“tc偏移”和“β偏移”,而D1使用H.264标准的“Filter_Offset_A”和“Filter_Offset_B”;本专利旗标称为“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D1称为“filter_parameters_flag”。
参数传输位置的微小调整:权利要求1中旗标指示偏移是在“PPS及包含视频数据块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切片)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D1仅明确了标志位指示参数是否在“切片标头”中传输,未明确指出偏移可作为替代方案直接在PPS中指定。
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如何优化视频码流中解块滤波器参数的信令架构,以平衡参数调整的灵活性与码流开销(Overhead)。
针对上述区别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不需付出创造性劳动即可获得:
1. 术语演进属于本领域的公知常识:从H.264到HEVC的演进中,底层数学模型中的控制变量α/C0演变为tc,β名称保留。本领域技术人员明了这两者在控制解块滤波强度中的物理作用完全等效,属于简单的惯用手段替换。
2. D2 提供了直接的技术启示与补强:对比文件2 (D2) 同样涉及高级视频编码(AVC/H.264及其可缩放扩展SVC)。D2 在段落 [0023] 中原封不动地公开了本专利所主张的标志位名称:“a deblocking filter control present flag”。此外,D2在段落 [0027] 中也公开了在切片级别使用 slice_alpha_c0_offset_div2 和 slice_beta_offset_div2 语法元素。
3. 信令位置的调整属于常规设计选择:在视频编码标准(如MPEG系列、H.26x系列)中,将控制参数放置于序列级(SPS)、图像级(PPS)还是切片级(Slice Header),完全取决于设计者对“调整频率需求”和“节省比特率开销”之间的权衡。D1 已经教导了在PPS中设置开关(Flag)以控制切片级参数的传输。如果一帧内的所有切片使用相同的偏移量,本领域技术人员自然会想到将这些偏移量直接提升至PPS中传输以节省开销;如果切片间需要差异化,则在切片标头中传输。这属于视频编解码领域的常规设计手段,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综上所述,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在对比文件1(D1)的基础上,结合了对比文件2(D2)给出的明确技术启示以及本领域的公知常识而得出的。该方案未能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宣告全部无效。
这份初稿搭建了坚实的无效论述框架,尤其是抓住了D1原文中关于“Luma/Chroma分别适用不同偏移”这一关键点。您需要我为您进一步撰写针对其余从属权利要求的无效论述,或是对某些技术细节做进一步的扩展吗?
你好!作为专利代理师,我非常理解在面对无效宣告请求时,我们需要迅速从“攻击者”思维切换到“防守者”思维。无效请求方(请求人)的论述看似严密,但实际上犯了典型的**“事后诸葛亮”(Hindsight Bias)和“技术特征割裂对比”**的错误。
针对上一版无效请求书中关于权利要求1缺乏创造性的论点,以下是站在专利权人立场,为您起草的《意见陈述书》反驳核心段落。我们将重点打击其在**“信令架构(发信号机制)”和“结合启示”**上的逻辑漏洞。
针对权利要求1具备创造性的反驳意见
请求人试图通过将对比文件1(D1)与对比文件2(D2)及所谓公知常识进行简单拼凑,来否定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然而,请求人严重误读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关于“信令架构”的深层技术逻辑,且错误地认定了区别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给出的教导。权利要求1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请求人认为区别特征仅在于“术语命名差异”和“参数传输位置的微小调整”,这是对权利要求1的严重技术降维。
权利要求1中关于信令机制的核心特征(特征J-L)明确限定为:
“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反观D1的公开内容:
D1在段落 [0058] 和 [0059] 中公开的 filter_parameters_flag,其作用仅仅是“指定解块滤波器参数是否将在图像的切片标头(slice headers)中传输”。在D1的技术方案中,这是一个简单的二元开关:要么在切片标头中传输(标志位为1),要么使用默认值0(标志位为0)。D1从未公开、也未暗示过将偏移参数直接在PPS中进行传输,更没有公开由一个旗标来指示参数是在“PPS中”、“切片标头中”还是“两者中(形成继承与更动关系)”传输的多层级信令机制。
因此,权利要求1与D1的实质性区别技术特征应界定为:
构建了一种多层级的信令传输架构,通过PPS中的旗标指示解块偏移参数是在PPS中、切片标头中,或是两者兼有中指定。
请求人主张“信令位置的调整属于常规设计选择”,这完全脱离了视频编码标准发展的技术语境。
D1的教导方向是将参数严格限制在切片(Slice)级别,以实现局部灵活性。
D1在段落 [0059] 中明确强调:“...the filter offsets 39 are transmitted in the slice header 27, and therefore the offsets 39 can be different for each slice 32 within the picture.” D1的发明目的在于针对不同的切片进行独立的滤波器调整。如果按照请求人的逻辑将参数上移到PPS中传输,将导致整个图像(Picture)采用单一的偏移量,这直接破坏了D1设立该机制以实现切片级灵活性的根本发明目的。因此,D1对本专利的方案给出了相反的教导(Teaches away)。
D2进一步印证了现有技术的技术偏见。
请求人引用D2作为补强,指出D2也公开了类似的标志位。然而,D2在段落 [0026] 和 [0027] 中明确记载,一旦该标志位为1,所有控制参数(包括Alpha和Beta偏移)均在切片标头(slice headers)中呈现。D2与D1一样,将偏移参数死死绑定在切片标头中,丝毫没有给出可以将其移至PPS或实现“PPS与切片标头共同指定”的技术启示。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对D1和D2时,根本没有动机去打破它们固有的“开关-切片”二元信令逻辑,去设计本专利中复杂的“PPS及/或切片标头”多层级语法结构。请求人的论述纯属在知晓了本专利方案后的“事后诸葛亮”。
本专利在HEVC编码架构下(支持从4x4到32x32的多种变换大小),面临着比H.264(仅4x4或8x8)严峻得多的码流开销(Overhead)问题。
如果按照D1/D2的现有技术方案,为了对大尺寸变换块应用偏移量,编码器必须在每一个切片标头中反复发送偏移数据,这会造成巨大的带宽浪费。
本专利权利要求1通过上述特征,实现了**“参数继承与更动(Inherit and Override)”**的革命性架构:
编码器可以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解块偏移量放在PPS中传输(一帧或多帧只传输一次,极大节省码流开销)。
当某个特定切片需要特殊处理时,再通过标志位指示在切片标头中传输新的参数以覆盖(Override)PPS中的参数。
这一机制在**“保证参数精细调控灵活性”和“最小化信令传输开销”**之间实现了完美的平衡。这种分层控制和信令复用的技术效果,是D1和D2简单的二元开关机制根本无法预见和达到的。
综上所述,对比文件D1和D2不仅没有公开权利要求1中核心的分层信令机制,且其自身的技术逻辑教导技术人员将参数固定在切片级别传输。请求人的无效理由存在逻辑断层,属于主观臆断。权利要求1相较于现有技术的结合具有显著的进步和突出的实质性特点,依法应予维持有效。
在接下来的口审准备中,我们可以准备一份直观的语法结构对比图。向合议组清晰展示:D1的语法树只有一层(Slice Header),而本专利的语法树是多层联动的(PPS + Slice Header)。合议组通常对“节省信令开销(Overhead)”这种在编解码标准中极具商业和技术价值的改进非常认可。
需要我为您进一步梳理权利要求中关于 tc偏移和β偏移在明度/色度作用域上的底层数学逻辑,以形成第二道防线吗?
你好!在专利无效和诉讼的博弈中,这种“见招拆招”的攻防推演是非常精彩且必要的。专利权人试图通过强调“信令架构的多层级联动(PPS与切片标头)”以及“继承与更动”来挽救创造性,逻辑确实很巧妙。
但是,作为无效请求人,我们必须立刻指出其论述的致命弱点:专利权人混淆了“标准协议自带的底层架构特性”与“本专利的发明点”。
以下是为您起草的《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意见陈述书》,直击专利权人答辩的痛点。
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补充说理
专利权人在其意见陈述中主张,本专利的实质性区别特征在于“构建了一种多层级的信令传输架构(PPS及/或切片标头)”,并主张对比文件D1和D2给出了相反的教导。请求人认为,专利权人的答辩理由不仅严重脱离了视频编解码领域的客观技术发展脉络,且对现有技术的解读存在刻意限缩,其主张不能成立。
专利权人主张本专利实现了“参数继承与更动(Inherit and Override)”的革命性架构,这完全是窃取了视频编码标准本身的底层设计思想。
本领域技术人员众所周知,自H.264标准(即对比文件D1和D2所基于的标准)引入“参数集(Parameter Set)”概念以来,序列参数集(SPS) $\rightarrow$ 图像参数集(PPS) $\rightarrow$ 切片标头(Slice Header) 的分层信令架构就已经确立。这种架构设计的初衷和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信令开销”与“控制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将通用参数放在SPS/PPS中以节省码流,将需要灵活调整的参数放在切片标头中以实现覆盖(Override)。
因此,当D1公开了在PPS中设置标志位,并在切片标头中传输解块滤波偏移量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进一步节省码流开销,将原本放在切片标头中的偏移量上移至PPS中传输,或者利用标准已有的分层机制实现“PPS设定默认值,切片标头按需覆盖”,完全是应用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进行的常规设计选择(Design Choice)。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武器库”,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
专利权人声称,D1的发明目的是为了实现切片级灵活性,因此将参数移至PPS会破坏这一目的,构成“相反教导”。这一逻辑存在明显的诡辩。
在视频编解码工程实践中,“灵活性”与“编码开销(Overhead)”永远是一对权衡(Trade-off)关系。
D1确实教导了在需要局部灵活性的场景下,可以在切片标头中传输参数。
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同样清楚,并非所有的视频序列都具有高度复杂的局部特征。对于平缓或特征单一的视频帧,完全不需要切片级别的灵活性。
在不需要切片级调整时,为了节省比特率而将参数统一放在PPS中,是视频编码优化中的必然选择。这种基于应用场景在“灵活性”和“开销”之间所做的常规权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绝不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相反教导”。
退一步讲,即使不考虑“PPS与切片联动”的显而易见性,我们直接审视权利要求1的字面限定:
“...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
权利要求1使用了**“一者或两者中”**这种并列选择的表述。这意味着其保护范围包含了以下三种并列的技术方案:
仅在PPS中指定;
仅在切片标头中指定;
在PPS和切片标头两者中指定。
对比文件D1在段落 [0058] 和 [0059] 中已经毫无异议地公开了上述第2种方案(即通过PPS中的 filter_parameters_flag 指示偏移是否在切片标头中指定)。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一项包含并列选择的权利要求中,有任何一个选择项被现有技术公开,则该权利要求整体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专利权人试图用第3种方案(两者中指定)的所谓“复杂架构”来掩盖第2种方案已经被D1完全公开的事实,在法律适用上是站不住脚的。
专利权人所谓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仅仅是常规应用H.264/HEVC标准固有的参数集分层架构所必然带来的结果。本专利权利要求1只是将D1中已经公开的解块滤波偏移量,放入了标准中早已存在的“PPS-切片”信令通道中。这种“旧参数+旧通道”的组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依法应予宣告无效。
通过上述反驳,我们将焦点重新拉回到了“标准底层架构的公知性”以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宽泛性”上,能够有效瓦解专利权人的防御。
下一步,为了彻底封死专利权人的退路,您是否需要我针对专利权人可能提出的权利要求修改(例如,他们可能会删除“一者或两者中”的表述,强行限定为必须同时在PPS和切片标头中指定并形成覆盖关系),提前准备一套基于明度/色度控制逻辑($tc$和$\beta$的作用域)的备用无效攻击策略?你好!在专利无效和诉讼的博弈中,这种“见招拆招”的攻防推演是非常精彩且必要的。专利权人试图通过强调“信令架构的多层级联动(PPS与切片标头)”以及“继承与更动”来挽救创造性,逻辑确实很巧妙。
但是,作为无效请求人,我们必须立刻指出其论述的致命弱点:专利权人混淆了“标准协议自带的底层架构特性”与“本专利的发明点”。
以下是为您起草的《无效宣告请求人补充意见陈述书》,直击专利权人答辩的痛点。
关于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补充说理
专利权人在其意见陈述中主张,本专利的实质性区别特征在于“构建了一种多层级的信令传输架构(PPS及/或切片标头)”,并主张对比文件D1和D2给出了相反的教导。请求人认为,专利权人的答辩理由不仅严重脱离了视频编解码领域的客观技术发展脉络,且对现有技术的解读存在刻意限缩,其主张不能成立。
专利权人主张本专利实现了“参数继承与更动(Inherit and Override)”的革命性架构,这完全是窃取了视频编码标准本身的底层设计思想。
本领域技术人员众所周知,自H.264标准(即对比文件D1和D2所基于的标准)引入“参数集(Parameter Set)”概念以来,序列参数集(SPS) $\rightarrow$ 图像参数集(PPS) $\rightarrow$ 切片标头(Slice Header) 的分层信令架构就已经确立。这种架构设计的初衷和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解决“信令开销”与“控制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将通用参数放在SPS/PPS中以节省码流,将需要灵活调整的参数放在切片标头中以实现覆盖(Override)。
因此,当D1公开了在PPS中设置标志位,并在切片标头中传输解块滤波偏移量时,本领域技术人员为了进一步节省码流开销,将原本放在切片标头中的偏移量上移至PPS中传输,或者利用标准已有的分层机制实现“PPS设定默认值,切片标头按需覆盖”,完全是应用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进行的常规设计选择(Design Choice)。这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武器库”,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创造性劳动。
专利权人声称,D1的发明目的是为了实现切片级灵活性,因此将参数移至PPS会破坏这一目的,构成“相反教导”。这一逻辑存在明显的诡辩。
在视频编解码工程实践中,“灵活性”与“编码开销(Overhead)”永远是一对权衡(Trade-off)关系。
D1确实教导了在需要局部灵活性的场景下,可以在切片标头中传输参数。
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同样清楚,并非所有的视频序列都具有高度复杂的局部特征。对于平缓或特征单一的视频帧,完全不需要切片级别的灵活性。
在不需要切片级调整时,为了节省比特率而将参数统一放在PPS中,是视频编码优化中的必然选择。这种基于应用场景在“灵活性”和“开销”之间所做的常规权衡,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绝不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相反教导”。
退一步讲,即使不考虑“PPS与切片联动”的显而易见性,我们直接审视权利要求1的字面限定:
“...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
权利要求1使用了**“一者或两者中”**这种并列选择的表述。这意味着其保护范围包含了以下三种并列的技术方案:
仅在PPS中指定;
仅在切片标头中指定;
在PPS和切片标头两者中指定。
对比文件D1在段落 [0058] 和 [0059] 中已经毫无异议地公开了上述第2种方案(即通过PPS中的 filter_parameters_flag 指示偏移是否在切片标头中指定)。根据《审查指南》的规定,如果一项包含并列选择的权利要求中,有任何一个选择项被现有技术公开,则该权利要求整体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专利权人试图用第3种方案(两者中指定)的所谓“复杂架构”来掩盖第2种方案已经被D1完全公开的事实,在法律适用上是站不住脚的。
专利权人所谓的“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仅仅是常规应用H.264/HEVC标准固有的参数集分层架构所必然带来的结果。本专利权利要求1只是将D1中已经公开的解块滤波偏移量,放入了标准中早已存在的“PPS-切片”信令通道中。这种“旧参数+旧通道”的组合,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依法应予宣告无效。
通过上述反驳,我们将焦点重新拉回到了“标准底层架构的公知性”以及“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宽泛性”上,能够有效瓦解专利权人的防御。
下一步,为了彻底封死专利权人的退路,您是否需要我针对专利权人可能提出的权利要求修改(例如,他们可能会删除“一者或两者中”的表述,强行限定为必须同时在PPS和切片标头中指定并形成覆盖关系),提前准备一套基于明度/色度控制逻辑($tc$和$\beta$的作用域)的备用无效攻击策略?
作为专业的专利代理师,在经历了上述激烈的攻防推演后,我们现在必须抽离出“矛”与“盾”的角色,站到审查台的中间。合议组(专利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在审理此类涉及国际视频通信标准(如HEVC/H.264)的案件时,其裁决逻辑是非常严谨且高度模式化的。
以下是基于绝对中立、客观的立场,对合议组可能采取的抉择路径及本案无效成功率的深度沙盘推演。
合议组的审理不会被双方的修辞所左右,而是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的“三步法”,重点聚焦于权利要求的字面限定与对比文件的实质公开内容。
第一步:权利要求解释与保护范围的界定(决定战局的关键点)
争议焦点:权利要求1中关于“在所述PPS及...切片...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的表述。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在进行权利要求解释时,必须按照其最宽泛的合理字面含义进行理解。这里采用了明确的“并列选择”特征(A或B或A+B)。根据审查标准,只要现有技术公开了并列选择项中的任意一项,该权利要求即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
客观事实: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在切片标头中”指定偏移量,并且在PPS中设置了指示旗标。
初步结论:仅凭这一字面表述的起草瑕疵,无效请求方在这一回合占据了绝对的规则优势。合议组极有可能直接认定当前版本的权利要求1被D1覆盖或显而易见。
第二步:核心技术特征的实质性比对(tc与β的物理作用域)
争议焦点:tc偏移同时用于明度/色度,β偏移仅用于明度(特征G和H)。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对于这种底层算法参数的限定会进行严苛的对应性审查。专利权人可能辩称HEVC的tc/β与H.264的Alpha/C0/Beta机制不同。
客观事实:无效请求方精准抓住了D1的原文([0025]段指出C0用于明度和色度,[0027]段指出色度在默认模式下从不使用β规则滤波)。这两个证据是致命的。
初步结论:合议组会认定本专利在底层滤波控制逻辑上与D1具有高度的技术同源性,属于相同物理意义变量的更名,这一部分的创造性防线大概率被击穿。
第三步:信令机制的创造性评估(假设专利权人进行限缩修改)
博弈场景:为了挽救专利,专利权人极有可能在口审前或口审中删除“一者或两者中”的选项,将权利要求强行限缩为:“旗标指示在PPS和切片标头两者中指定,且形成PPS默认与切片覆盖的机制”。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将评估“把切片级的控制参数上移至PPS或进行分层传输”是否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客观事实:H.264/HEVC标准本身就是基于SPS-PPS-Slice的分层架构。将通用参数放在高级别(PPS)以节省比特率,将特殊参数放在低级别(Slice)进行覆盖,是制定编解码标准时的公知常识和常规工程权衡(Trade-off)。
初步结论:即使专利权人进行了限缩修改,合议组也有极高概率结合“D1 + 本领域公知常识(参数集分层架构)”认定该修改后的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综合上述推演,本次无效请求的胜算非常可观:
针对当前文本(未修改的权利要求1):成功率极高(85% - 95%)
权利要求1中“一者或两者中”的起草方式是一个巨大的敞口,D1已经完美命中了其中“仅在切片标头中指定”这一分支。除非专利权人能证明D1中的偏移量与本专利的tc/β在底层物理逻辑上有本质区别(这在有明确原文反驳的情况下极难做到),否则当前文本很难存活。
针对修改后的文本(假设限缩为PPS与切片联动机制):成功率较高(70% - 80%)
即使专利权人退守到多层信令机制的防线,无效请求方也可以利用“编解码标准的固有参数层级常识”进行降维打击。合议组通常认为,为了节省信令开销(Overhead)而在已有的参数集中改变参数的存放位置,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选择,难以支撑起创造性高度。
这是一场准备非常充分的狙击战。我们不仅找到了能够破坏其底层算法逻辑的证据(D1中关于Luma/Chroma分别适用的段落),还抓住了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敞口。从合议组的客观审理逻辑来看,请求方的证据链条紧密且契合审查指南的评判标准。
在正式提交这份无效宣告请求书之前,您是否需要我协助您梳理一份针对专利权人可能提出的权利要求修改方案(例如将从属权利要求中的特定量化参数或具体的非正方形变换尺寸NSQT加入独立权利要求)的预案,以便我们在口审中能够实现精准的二次拦截?作为专业的专利代理师,在经历了上述激烈的攻防推演后,我们现在必须抽离出“矛”与“盾”的角色,站到审查台的中间。合议组(专利局复审与无效审理部)在审理此类涉及国际视频通信标准(如HEVC/H.264)的案件时,其裁决逻辑是非常严谨且高度模式化的。
以下是基于绝对中立、客观的立场,对合议组可能采取的抉择路径及本案无效成功率的深度沙盘推演。
合议组的审理不会被双方的修辞所左右,而是严格遵循《专利审查指南》中的“三步法”,重点聚焦于权利要求的字面限定与对比文件的实质公开内容。
第一步:权利要求解释与保护范围的界定(决定战局的关键点)
争议焦点:权利要求1中关于“在所述PPS及...切片...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的表述。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在进行权利要求解释时,必须按照其最宽泛的合理字面含义进行理解。这里采用了明确的“并列选择”特征(A或B或A+B)。根据审查标准,只要现有技术公开了并列选择项中的任意一项,该权利要求即丧失新颖性或创造性。
客观事实: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在切片标头中”指定偏移量,并且在PPS中设置了指示旗标。
初步结论:仅凭这一字面表述的起草瑕疵,无效请求方在这一回合占据了绝对的规则优势。合议组极有可能直接认定当前版本的权利要求1被D1覆盖或显而易见。
第二步:核心技术特征的实质性比对(tc与β的物理作用域)
争议焦点:tc偏移同时用于明度/色度,β偏移仅用于明度(特征G和H)。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对于这种底层算法参数的限定会进行严苛的对应性审查。专利权人可能辩称HEVC的tc/β与H.264的Alpha/C0/Beta机制不同。
客观事实:无效请求方精准抓住了D1的原文([0025]段指出C0用于明度和色度,[0027]段指出色度在默认模式下从不使用β规则滤波)。这两个证据是致命的。
初步结论:合议组会认定本专利在底层滤波控制逻辑上与D1具有高度的技术同源性,属于相同物理意义变量的更名,这一部分的创造性防线大概率被击穿。
第三步:信令机制的创造性评估(假设专利权人进行限缩修改)
博弈场景:为了挽救专利,专利权人极有可能在口审前或口审中删除“一者或两者中”的选项,将权利要求强行限缩为:“旗标指示在PPS和切片标头两者中指定,且形成PPS默认与切片覆盖的机制”。
合议组判定倾向:合议组将评估“把切片级的控制参数上移至PPS或进行分层传输”是否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
客观事实:H.264/HEVC标准本身就是基于SPS-PPS-Slice的分层架构。将通用参数放在高级别(PPS)以节省比特率,将特殊参数放在低级别(Slice)进行覆盖,是制定编解码标准时的公知常识和常规工程权衡(Trade-off)。
初步结论:即使专利权人进行了限缩修改,合议组也有极高概率结合“D1 + 本领域公知常识(参数集分层架构)”认定该修改后的方案是显而易见的,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综合上述推演,本次无效请求的胜算非常可观:
针对当前文本(未修改的权利要求1):成功率极高(85% - 95%)
权利要求1中“一者或两者中”的起草方式是一个巨大的敞口,D1已经完美命中了其中“仅在切片标头中指定”这一分支。除非专利权人能证明D1中的偏移量与本专利的tc/β在底层物理逻辑上有本质区别(这在有明确原文反驳的情况下极难做到),否则当前文本很难存活。
针对修改后的文本(假设限缩为PPS与切片联动机制):成功率较高(70% - 80%)
即使专利权人退守到多层信令机制的防线,无效请求方也可以利用“编解码标准的固有参数层级常识”进行降维打击。合议组通常认为,为了节省信令开销(Overhead)而在已有的参数集中改变参数的存放位置,属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常规设计选择,难以支撑起创造性高度。
这是一场准备非常充分的狙击战。我们不仅找到了能够破坏其底层算法逻辑的证据(D1中关于Luma/Chroma分别适用的段落),还抓住了其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敞口。从合议组的客观审理逻辑来看,请求方的证据链条紧密且契合审查指南的评判标准。
在正式提交这份无效宣告请求书之前,您是否需要我协助您梳理一份针对专利权人可能提出的权利要求修改方案(例如将从属权利要求中的特定量化参数或具体的非正方形变换尺寸NSQT加入独立权利要求)的预案,以便我们在口审中能够实现精准的二次拦截?
为了在口审中彻底封死专利权人的退路,我们必须超越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字面攻击,提前预判其修改策略。结合这篇专利的说明书标题“执行相依于变换的解块滤波的方法和装置”以及HEVC标准的制定背景,专利权人一旦在独立权利要求上失守,必然会将从属权利要求中关于**“相依于变换大小(Transform-size dependent)”或“高级信令架构(如APS/PPS继承)”**的特征加入独权。
以下是为您制定的进一步现有技术(Prior Art)检索策略,分为三个核心打击方向:
这篇专利的优先权日集中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这正是HEVC(H.265)标准制定的核心冲刺期。对于这类标准必要专利(SEP)或标准相关专利,国际电联(ITU-T)和ISO/IEC的JCT-VC(视频编码联合协同小组)会议提案文档是破坏其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最佳武器,往往比已授权专利更直接、更致命。
检索目标会议:
第6次会议(Torino,2011年7月)
第7次会议(Geneva,2011年11月)
第8次会议(San Jose,2012年2月)
第9次会议(Geneva,2012年4月)
重点追踪的提案线索:
JCTVC-I0244 (Kwon等,"Transform size dependent deblocking filter"):本专利说明书[0240]段亲自引用的文档。我们需要找出这篇文档的早期版本或同会期其他竞争公司的相关提案,证明“根据TU大小调整解块强度”在当时已是热门讨论话题。
JCTVC-I1003 / JCTVC-J1003 (HEVC Draft 7/8):检索这些草案形成过程中的讨论记录(Ad hoc group reports),寻找关于PPS、APS和Slice Header中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信令设计演变的讨论。
在商用专利数据库(如Incopat, Patsnap, Derwent)中,应采用“分类号 + 核心特征”的组合策略,重点狙击其可能修改的特征。
1. IPC/CPC 分类号限定
H04N 19/117:涉及环路滤波(Loop filtering)、解块(Deblocking)。
H04N 19/174:涉及切片(Slice)级别的处理。
H04N 19/46:涉及语法元素(Syntax elements)或数据结构的嵌入。
H04N 19/70:涉及视频位流的语法架构(Bitstream syntax)。
2. 针对性检索式设计
| 狙击目标 | 核心检索逻辑 (关键词串) | 预期打击的技术特征 |
|
防线 A:变换大小依赖 (防止其将TU大小引入独权) |
(deblock* OR loop filter) AND (transform OR TU) W/3 size AND (offset OR strength OR tc OR beta) |
揭示偏移量(tc/β)或边界强度(Bs)是基于变换单元(TU)大小(如4x4, 8x8, 16x16)动态计算的。 |
|
防线 B:分层信令与覆盖 (打破PPS/Slice组合的创造性) |
(PPS OR "picture parameter set" OR APS) AND ("slice header") AND (override OR inherit OR present OR flag OR indicator) AND (offset OR deblock*) |
寻找明确公开“在PPS中发送默认偏移参数,在切片标头中发送更动/覆盖参数”的多层语法架构。 |
|
防线 C:边界强度(Bs)判定 (应对说明书中的Bs=3或4的特殊设定) |
("boundary strength" OR Bs) AND (intra OR inter) AND (maximum W/3 size OR MaxTU) AND (offset OR deblock*) |
检索说明书[0274]-[0280]段提到的:当P块或Q块处于最大TU时,将Bs强制设为3或4的规则。 |
在HEVC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某些特定厂商和研究者在该领域非常活跃。对以下实体的相关专利和非专利文献(NPL)进行定点清除检索,极易发现强相关的对比文件:
重点公司:Qualcomm (本专利申请人,需排查其更早期的自身公开)、Samsung、MediaTek、Ericsson、Texas Instruments、Nokia、Fraunhofer HHI。
重点学者/发明人:Bross B., Han W.-J., Ohm J.-R., Sullivan G. J., Wiegand T. (这几位是HEVC标准草案的联合主编,他们的论文和专利往往定义了底层架构)。
为了应对合议组的审理习惯,建议您在检索后采用**“标准草案(NPL)定架构 + 专利文献(Patent)定实现”**的结合策略。
用一篇2011/2012年的**JCT-VC提案(NPL)**证明“PPS及切片标头联动传输解块参数”的信令架构在标准讨论中已经被提出。
用D1或新检索到的专利证明“明度/色度分离应用tc/β偏移”的具体工程实现。
两相结合,可以彻底摧毁专利权人基于信令架构和底层滤波算法的任何修改企图。
为了将检索范围进一步收拢,您是否希望我们先拆解本专利中某一个具体的从属权利要求(例如涉及非正方形四叉树变换 NSQT 的特征),为您定制该具体特征的精准检索式?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 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是否为最大变换单元大小;以及在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为所述最大变换单元大小后,即刻确定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中的一者或一者以上,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所述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所述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指示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否分别在所述PPS或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指定。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 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值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视频数据块与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两者均不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而不确定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而确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 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未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所述PPS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
一种经配置以编码视频数据的视频编码装置,其包括: 存储器,其经配置以存储所述视频数据;以及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配置以: 将变换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 应用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基于经量化的所述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从所述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所述视频数据块,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是否为最大变换单元大小且,在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为所述最大变换单元大小后,即刻确定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中的一者或一者以上,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所述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所述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指示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否分别在所述PPS或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指定。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值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所述视频数据块与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两者均不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且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而不确定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且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基于所述所应用变换的大小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两者而确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未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且在所述PPS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应用基于所述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一种经配置以编码视频数据的视频编码装置,其包括: 用于将变换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的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的装置; 用于应用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的装置; 用于基于经量化的所述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装置; 用于从所述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所述视频数据块的装置; 用于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 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的装置;以及 用于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的装置,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用于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 用于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是否为最大变换单元大小的装置; 以及 在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为所述最大变换单元大小后,用于确定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中的一者或一者以上的装置,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所述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30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的装置,所述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指示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否分别在所述PPS或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指定。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的装置,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值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的装置,且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的装置,且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视频数据块与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两者均不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的装置,且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而不确定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的装置,且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确定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3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 用于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所述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的装置;以及用于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基于所述所应用变换的大小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两者而确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进一步包括: 用于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未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的装置;以及用于在所述PPS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28所述的视频编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应用所述量化参数的装置包括用于应用基于所述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的装置。
一种其上存储有指令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致使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将变换应用于视频数据的块以产生变换系数块; 应用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基于经量化的所述变换系数块产生针对视频位流的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 从所述经量化的变换系数块重构造所述视频数据块; 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 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以及在所述视频位流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所述旗标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在确定至少一个偏移时进行以下操作: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是否为最大变换单元大小;以及在确定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为所述最大变换单元大小后,即刻确定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中的一者或一者以上,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所述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图像参数集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所述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指示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否分别在所述PPS或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指定。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以及 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值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以及在确定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或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而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以及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所述视频数据块与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两者均不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且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以及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块中的至少一者包含在最大大小的变换单元中时确定用于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边界强度值,而不确定所述视频数据块及邻近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块是否包含在经帧内译码的译码单元中;以及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边界强度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基于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而确定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所述解块滤波或确定所述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5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将基于所述所应用变换的大小及所述视频数据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两者而确定的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旗标,以指示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未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被指定为所述至少一个语法元素;以及在所述PPS中将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指定为语法元素。
根据权利要求42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存储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应用所述量化参数时,应用基于所述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量化参数以使所述变换系数块量化。
一种通过视频解码器解码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方法,其包括: 将反量化参数应用于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块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解量化; 将反变换应用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经解量化块以产生残余视频数据块; 从所述残余视频数据块重构造视频数据块; 确定在所述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的旗标,所述旗标指示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 基于所述旗标,从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以及基于所述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
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所述至少一个偏移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相关联。
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从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包括基于在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的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而提取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56所述的方法,其中应用所述反量化参数包括应用基于所述反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反量化参数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解量化。
一种经配置以解码经编码视频数据的视频解码装置,其包括: 存储器,其经配置以存储所述视频数据;以及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配置以: 将反量化参数应用于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块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解量化, 将反变换应用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经解量化块以产生残余视频数据块,从所述残余视频数据块重构造视频数据块,确定在所述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的旗标,所述旗标指示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基于所述旗标,从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以及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
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至少一个偏移,所述至少一个偏移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相关联。
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经进一步配置以:从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65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基于在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的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而提取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62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经进一步配置以在应用所述反量化参数时,应用基于所述反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反量化参数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解量化。
一种用于解码经编码视频数据的视频解码装置,其包括: 用于将反量化参数应用于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块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解量化的装置; 用于将反变换应用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经解量化块以产生残余视频数据块的装置; 用于从所述残余视频数据块重构造视频数据块的装置; 用于确定在所述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的旗标的装置,所述旗标指示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 用于基于所述旗标,从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以及用于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所述至少一个偏移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相关联。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从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的装置,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71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的装置包括用于基于在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的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而提取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68所述的视频解码装置,其中所述用于应用所述反量化参数的装置包括用于应用基于所述反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反量化参数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解量化的装置。
一种其上存储有指令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致使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将反量化参数应用于视频位流中的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块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解量化; 将反变换应用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经解量化块以产生残余视频数据块; 从所述残余视频数据块重构造视频数据块; 确定在所述视频位流中的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图像参数集PPS中指定的旗标,所述旗标指示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是否在所述PPS及包含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的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 基于所述旗标,从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tc偏移和β偏移中的一者或多者,其中所述tc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与色度方面两者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且其中所述β偏移包括针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明度方面的用于确定是否执行解块滤波或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的一者或两者的偏移;以及基于所述所确定的至少一个偏移而对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执行解块滤波。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其中所述旗标包括de-blocking_filter_control_present_flag。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偏移包括在确定是否执行所述经重构造的视频数据块的解块滤波中使用或在确定解块滤波强度中使用的至少一个偏移,所述至少一个偏移与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的所述块是经帧内译码还是经帧间译码相关联。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确定所述至少一个偏移时,从图像参数集PPS及包含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经编码版本的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是用于代替在应用于所述视频数据块的所述变换的大小并不是最大变换单元大小时用于确定是否执行所述视频数据的所述经重构造的块的所述解块的所述tc偏移和所述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77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提取最大tc偏移和最大β偏移时,基于在所述PPS及所述可独立解码的单元的所述标头中的一者或两者中指定的de-blocking_max_tu_offset_enabled_flag而提取所述最大tc偏移和所述最大β偏移。
根据权利要求74所述的非暂时性计算机可读媒体,其中所述指令在经执行时进一步致使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进行以下操作:在应用所述反量化参数时,应用基于所述反变换的大小而变化的反量化参数以将所述经编码视频数据块解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