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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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与无线通信相关联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确定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和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在第一时隙中重叠;其中所述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和所述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分别与第一混合自动重传请求确认(HARQ‑ACK)码本和第二HARQ‑ACK码本相关联;确定所述第一HARQ‑ACK码本具有比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更高的优先级;经由所述第一时隙中的所述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来传输所述第一HARQ‑ACK码本;确定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第一子码本和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第二子码本;以及经由所述第一时隙中的所述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来传输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一子码本;其中使用所述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的非重叠部分来传输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一子码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处理器被进一步配置为在第二时隙中传输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二子码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确定所述第一HARQ‑ACK码本具有比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更高的优先级基于与所述第一HARQ‑ACK码本相关联的服务类型和与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相关联的服务类型。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确定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一子码本和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二子码本是基于不与所述第一时隙中的所述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重叠的所述第一时隙中的所述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的符号的数量。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中确定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一子码本和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所述第二子码本是基于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可靠性要求。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二HARQ‑ACK码本的可靠性要求包括误块率目标。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为经调度的物理上行链路控制信道传输或经调度的物理上行链路共享信道传输。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经调度的第一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为一个或多个经调度的第一资源;并且其中所述经调度的第二物理上行链路信道传输为一个或多个经调度的第二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