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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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在一包括一无线传输/接收单元(WTRU)、一通用移动电信系统(UMTS)陆地无线电接入网络(UTRAN)以及一演进型UTRAN(E-UTRAN)的无线通信系统中用以支持该E-UTRAN的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所述WTRU侦听一UTRAN信道;所述UTRAN在该UTRAN的一涵盖范围中经由该UTRAN信道而发送一可用无线电接入技术(RAT)列表;其中;该列表包括相关于该E-UTRAN的信息;所述WTRU接收该列表;所述WTRU发送该WTRU的一多模/多RAT能力至所述UTRAN;其中;该多模/多RAT能力包括一支持正交频分多路复用(OFDM)模式的指示和支持UTRAN至E-UTRAN的切换的指示;以及;所述WTRU以所述列表和所述多模/多RAT能力为基础接收E-UTRAN服务。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列表经由一广播控制信道(BCCH)而进行发送。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列表包含在一小区信息列表消息中。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列表经由一专用信道而进行发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E-UTRAN的一RAT为正交频分多路复用(OFDM)。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E-UTRAN信息包括OFDM选择及重新选择信息;基地收发站台辨识码(BSIC);以及系统特有的测量信息的至少其中之一。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系统特定测量信息列举了所支持的频率;带宽;以及输出功率的至少其中之一。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所述UTRAN接收该WTRU的所述多模/多RAT能力。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多模/多RAT能力指示该WTRU的一E-UTRAN能力。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E-UTRAN能力包括一正交频分多路复用(OFDM)能力。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多模/多RAT能力包括OFDM无线电频率能力或OFDM测量能力的至少其中之一。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支持OFDM模式的指示列举了所支持的频率以及带宽。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多模/多RAT能力是经由一WTRU多模/多RAT能力消息;一WTRU无线电接入能力消息;以及一WTRU无线电接入能力延伸消息的至少其中之一而进行发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模/多RAT能力是于一依附程序期间进行发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多模/多RAT能力在由该UTRAN请求时进行发送。
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该UTRAN发送一测量能力消息至该WTRU;且该测量能力消息包括在一E-UTRAN信道上执行测量所必须的参数;该WTRU以该测量能力消息作为基础而执行测量;以及;该WTRU向该UTRAN报告测量结果。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该UTRAN以该等测量结果作为基础而起始一由该WTRU至该E-UTRAN的切换。
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测量能力消息包括用于正交频分多路复用(OFDM)测量的参数。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还包括;该WTRU以该列表作为基础而起始一自该UTRAN至该E-UTRAN的切换。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切换是藉由该WTRU的一使用者而加以触发。
根据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切换被自动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