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一种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包括:一可弯曲发光层;所述可弯曲发光层包括发光元件的可寻址阵列;一可变形光学层;所述可变形光学层具有多个透镜区域;所述可变形光学层覆盖所述发光层;并且能够与所述发光层一起弯曲;其中所述可变形光学层被配置成使得所述透镜区域的光学功率响应于所述光学层的弯曲而改变;传感器;所述传感器操作以确定所述可变形光学层和所述发光层中的至少一者的弯曲程度;和控制电路;所述控制电路操作以基于所述弯曲程度选择2D显示模式或3D显示模式;以及根据所选显示模式控制所述发光元件以显示2D图像或3D图像。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可变形光学层被配置成使得当所述可变形光学层处于至少第一弯曲配置时,所述透镜区域形成柱面透镜的双凸透镜阵列。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可变形光学层被配置成使得当所述可变形光学层为基本上平坦的时,所述透镜区域的所述光学功率基本上为零。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显示设备,所述显示设备进一步包括多个挡板;所述多个挡板设置在相邻透镜区域之间;其中所述挡板比所述可变形光学层更刚性。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挡板为透明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控制电路操作以在所述显示设备具有介于第一阈值曲率水平与第二阈值曲率水平之间的弯曲程度时以具有有限视野的隐私模式显示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