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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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电子设备(200),包括:多个壁(204、206、208);印刷电路板(501);两个分段槽(230),在所述多个壁的一个壁上;其中,所述两个分段槽中的每一个具有恒定的中空形状;其从所述一个壁向内延伸;并且配置成在所述电子设备的组装期间保持所述印刷电路板的边缘的角部;两个分段槽的所述恒定的中空形状是具有开口部的U形、V形或C形;所述开口部或两个分段槽彼此面对;以在所述电子设备的组装期间相对于所述一个壁垂直地保持所述印刷电路板;同时,一旦所述电子设备被装配,则所述印刷电路板定位成平行于所述一个壁。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两个分段槽处于位于所述印刷电路板的上边缘之上的横向位置。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两个分段槽处于位于所述印刷电路板的上边缘之上并位于天线支架下方的横向位置。
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还包括:在所述印刷电路板上的多个天线连接器(606);所述天线连接器定位成更靠近所述印刷电路板的上边缘并远离所述天线支架;并且配置成与从每个天线延伸的多个天线导线(604)连接。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印刷电路板的上边缘至少部分地位于所述天线支架下方;并且所述天线连接器位于所述印刷电路板的部件侧面(504)上。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天线的每个天线导线布置到所述天线支架的一侧;并且所述天线支架通过将所述天线支架的一侧附接到所述一个壁而被安装到所述一个壁;并且其中,所述印刷电路板的部件侧面向所述一个壁。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设备,其中,所述电子设备是垂直定向的机顶盒或垂直定向的网关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