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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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光学透视玻璃型显示设备,包含:图像投影仪;投射虚拟图像;第一光学元件;被配置为引导虚拟图像的光;第二光学元件;被置于所述第一光学元件和周围场景之间;具有用于反射回通过所述第二光学元件的前表面出来的光的第一反射表面;以及用于向后反射通过所述第二光学元件的后表面出来的光的第二反射表面;在所述第二光学元件的第一反射表面和第二反射表面之间 formed;形成的至少一个间隙;以及供应液体以填充所述间隙并且从所述间隙去除液体的液体供应器/去除器;所述液体具有能够禁止在所述第二光学元件的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上的反射的折射率;其中;所述第二光学元件在允许在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上的反射的第一状态与禁止在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上的反射的第二状态之间是可切换的。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间隙被分割成以矩阵形式布置的多个间隙;并且其中;所述液体供应器/去除器单独地供应液体以填充每个间隙以及从每个间隙去除液体。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液体供应器/去除器不对与存在虚拟图像的第一光学元件的区域叠加的间隙供应液体;并且所述液体供应器/去除器对不与所述区域叠加的间隙供应液体。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显示设备,其中;所述液体供应器/去除器包含:贮存器;用于容纳液体;泵;用于将液体注入到间隙中以及从间隙中抽出;以及控制器;控制所述泵以及到间隙的液体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