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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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设备,包括光电电路;被配置为在第一电路和第二电路之间提供电流隔离;其中;所述光电电路包括至少一个非反相缓冲器;位于光电晶体管的集电极和发光二极管的阳极之间;以及金属半导体二极管;位于所述光电晶体管的集电极和所述至少一个非反相缓冲器之间。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至少三个非反相缓冲器位于所述光电晶体管的集电极和所述发光二极管的阳极之间。
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路和所述第二电路中的至少一个是内部集成电路。
根据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电路和所述第二电路中的至少一个被耦合至高压AC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