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09-08-18_发明授权_US07577199B1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performing surveillance using motion vectors
目标专利的名称:用于视频处理的系统和方法 CN10802896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处理器,其经配置以产生关于视频内容的索引数据,所述索引数据包含概要帧和元数据,所述概要帧与所述视频内容的一部分相关联且说明包含在所述视频内容的所述部分中的对象的多个表示<br>**《未公开》** | 第0019段:`The event detector 116 operates as a motion detector by detecting movement of the object 128.` <br>第0021段:`In response to the detected movement, the event recorder 120 transfers at least a portion of the stored video data from the memory 112 to the memory 124, which stores the transferred video data.` <br>第0022段:`The event notifier 122 generates an event notification in response to the detected movement of the object 128. ... In some instances, the event notification can include video data representing a sequence of images of the object 128 as tracked by the event tracker 118.` | 对比文件公开了处理器(如事件检测器116、事件记录器120和事件通知器122)用于检测运动(对象128)并产生事件通知,该通知可以包含表示对象序列的图像的视频数据。然而,对比文件并未公开“概要帧(summary frame)”这一特定概念,即一个单一的图像帧(frame)中说明(illustrate)了从视频内容部分中提取的对象的“多个表示(multiple representations)”。对比文件中的“视频数据(video data)”通常指的是多个连续的视频帧序列,而不是将多个关键时刻的对象图像(表示)组合到一个单一的概要帧中。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中毫无疑义地得出“产生概要帧”这一技术特征。同时,虽然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检测运动、存储视频数据和生成通知,但缺少将多个对象表示组合到单一帧中的教导或启示,因此也无法通过合理推断得出该特征,故技术特征A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存储器,其经配置以存储所述索引数据<br>**《直接公开》** | 第0017段:`The input interface 110 provides the encoded video data to the memory 112, which stores the encoded video data.` <br>第0021段:`... the event recorder 120 transfers at least a portion of the stored video data from the memory 112 to the memory 124, which stores the transferred video data.`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存储器(memory 112 和 memory 124)被配置为存储视频数据。在目标专利中,“索引数据”包含概要帧和元数据,其本质也是与视频内容相关的数据。对比文件中存储的“视频数据”(特别是被事件记录器120转移存储的部分)对应于检测到运动事件的视频片段,其作用与目标专利中存储索引数据以用于后续检索和播放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存储器经配置以存储与视频事件相关的数据(即索引数据)”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B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显示器,所述显示器经配置以:呈现对应于所述视频内容的第一时间表,所述第一时间表包括对应于所述概要帧的标记<br>**《未公开》** | 第0023段:`... the output interface 126 ... converts the stored video data into a format suitable for display by the display device 106.` | 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设备(display device 106)可以用于显示存储的视频数据。然而,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时间表(timeline)”这一用户界面概念,更没有公开在时间表上呈现“对应于概要帧的标记(mark)”。目标专利中的时间表和标记是用于导航和定位视频内容的特定GUI元素。对比文件仅涉及视频的播放显示,而未涉及这种基于时间线的索引和标记界面。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直接公开。同时,对比文件也未提供任何关于创建或呈现带有标记的时间表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通过合理推断得出该特征,故技术特征C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以及响应于选择所述标记,呈现在所述显示器上的第一区处表示的所述概要帧,在所述显示器上的第二区处表示的所述第一时间表以及在显示器上与所述第一区偏移的第三区处表示的第二时间表,所述第二时间表对应于所述视频内容的一部分,所述第二时间表具有链接到与所述对象的所述多个表示的第一表示相关联的所述视频内容的第一存储位置的第一时间标记,所述第二时间表具有链接到与所述对象的所述多个表示的第二表示相关联的所述视频内容的第二存储位置的第二时间标记,所述第一时间标记对应于所述概要帧中描绘的第一对象表示,且所述第二时间标记对应于所述概要帧中描绘的第二对象表示。<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这是一个非常具体且复杂的图形用户界面(GUI)交互方案,涉及多个显示区域(第一区、第二区、第三区)、两个时间表(第一时间表、第二时间表)、以及时间标记与视频存储位置及概要帧中对象表示的精确关联和链接。对比文件全文没有描述任何类似的用户界面布局、交互逻辑或链接机制。其仅提及通过显示设备106显示视频,以及通过网络130发送可能包含视频数据的通知(第0022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特征,也无法通过对比文件已公开的内容进行合理推断。技术特征D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元数据包含指示所述视频内容的播放位置的标记数据,所述播放位置与所述概要帧相关联,其中所述视频内容的所述部分对应于包含在所述视频内容中的运动事件,且其中所述播放位置对应于所述运动事件的开始。<br>**《直接公开》** | 第0035段:`For example, the event recorder can generate a time stamp or other indication to mark a time interval associated with the transferred video data.`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事件记录器可以生成“时间戳(time stamp)或其他指示(other indication)”来标记与所转移视频数据相关联的时间间隔。在目标专利中,“标记数据”是指示视频内容播放位置(如运动事件开始点)的元数据。对比文件中的“时间戳”正是这样一种标记数据,用于标识视频数据中特定事件(如运动开始)的时间位置。两者作用相同,都是为视频片段提供时间索引。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元数据包含指示视频内容(与运动事件相关部分)的播放位置(如开始时间)的标记数据(如时间戳)”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E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响应于选择所述第一时间标记,所述处理器经配置以在与所述多个表示的所述第一表示相关联的位置处起始所述视频内容的播放。<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描述了输出接口126将存储的视频数据转换格式以在显示设备106上显示(第0023段),这隐含了视频播放功能。然而,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选择时间标记”这一用户交互动作,更没有公开响应于此选择而在与概要帧中特定对象表示相关联的位置(即视频中的特定帧)开始播放。该特征依赖于技术特征D中定义的特定GUI交互,而该GUI在对比文件中未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直接公开。基于对比文件已公开的简单视频播放功能,无法合理推断出这种基于精细时间标记和对象表示关联的交互式播放控制。技术特征F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标记与链接到所述视频内容的所述第一存储位置的统一资源定位符URL相关联。<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提到事件通知可以通过网络130发送到计算设备108(第0022段),但未提及使用“统一资源定位符(URL)”来链接到视频内容的存储位置。URL是网络资源定位的特定方式。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使用URL作为链接机制的内容。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技术特征G未被直接公开。虽然通过网络传输数据可能隐含使用某种地址,但具体到URL这种标记数据的形式,并非必然且无明文教导,故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响应于选择所述第二时间标记,所述处理器经配置以在与所述多个表示的所述第二表示相关联的位置处起始所述视频内容的播放。<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与技术特征F同理,该特征依赖于未被公开的GUI交互(选择时间标记)和未被公开的概要帧内对象表示与视频位置的关联。对比文件没有相应公开内容。因此,技术特征H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索引数据包含与所述视频内容的第二部分相关联的第二概要帧且说明包含在所述视频内容的所述第二部分中的第二对象的多个表示。<br>**《未公开》** | 第0021段:`By archiving video data upon detection of movement, the illustrated embodiment promotes efficient use of the memory 124 by reducing the likelihood of archiving large amounts of uninteresting video data.` | 对比文件公开了可以响应于检测到的运动而存档视频数据,这意味着可能存档多个运动事件的视频数据。然而,“第二概要帧”是目标专利中“概要帧”概念的延伸,而“概要帧”本身(即单一帧包含对象的多个表示)并未被对比文件公开(参见特征A的论述)。因此,在缺乏“概要帧”这一基础概念的情况下,“第二概要帧”自然也未被公开。对比文件仅提及存储多个视频片段(视频数据),而非生成多个概要帧。技术特征I未被直接公开,也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得出,故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时间表包括对应于所述第二概要帧的第二标记。<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该特征依赖于技术特征C(第一时间表及标记)和技术特征I(第二概要帧)均被公开。如前所述,这两个特征均未被对比文件公开。因此,技术特征J也必然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无相应内容。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一区是第一图形用户接口视窗,且其中所述第二区是第二图形用户接口视窗。<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任何“图形用户接口视窗(GUI window)”的概念或其划分。其用户界面仅限于通过显示设备106播放视频。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直接公开。从对比文件的基本视频播放功能,无法合理推断出多视窗GUI布局的具体设计。技术特征K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区对应于呈现所述概要帧的概要帧区,且其中所述显示器还经配置以呈现在所述显示器上的第四区处表示的视频剪辑。<br>**《未公开》** | 第0022段:`In some instances, the event notification can include video data representing a sequence of images of the object 128...` <br>第0023段:`... the output interface 126 ... converts the stored video data into a format suitable for display by the display device 106.` | 对比文件公开了事件通知可以包含视频数据(视频剪辑),并且视频数据可以在显示设备上显示。然而,“第一区(概要帧区)”和“第四区(视频剪辑区)”的划分,以及“概要帧”本身(参见特征A),均未被对比文件公开。对比文件没有描述在同一显示器上分区同时显示概要帧和视频剪辑的界面布局。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直接公开。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发送和显示视频剪辑,但无法推断出与概要帧并列显示的具体GUI设计。技术特征L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响应于选择所述第一时间标记,所述视频剪辑包括与所述对象的多个表示中的第一表示相关联的视频内容的片段。<br>**《未公开》** | 无相应公开内容。 | 该特征涉及基于时间标记的选择来动态决定视频剪辑的内容,且该内容与概要帧中的特定对象表示相关联。这依赖于技术特征D、F等描述的复杂交互逻辑,而这些逻辑在对比文件中均未公开。对比文件中的视频剪辑(如事件通知中包含的视频数据)是预先生成和传输的,而非根据用户对时间标记的选择动态生成或截取的特定片段。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与所述概要帧相关联的所述元数据的一部分包括指示与所述概要帧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播放位置的标记数据。<br>**《直接公开》** | 第0035段:`For example, the event recorder can generate a time stamp or other indication to mark a time interval associated with the transferred video data.`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可以生成时间戳或其他指示(即标记数据)来标记与所存储视频数据(对应于事件)相关联的时间间隔。这些标记数据指示了视频的特定播放位置(如事件开始或发生的时间点)。虽然对比文件未公开“概要帧”,但其公开的“标记数据”与视频事件相关联的原理,和目标专利中“元数据包含指示播放位置的标记数据”是相同的。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得出“与视频事件相关的元数据包括指示一个或多个播放位置的标记数据”这一技术特征。技术特征N被直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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