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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2009066637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244_+++A_B_N+++.docx

好的,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示,对对比文件US2009066637A1是否公开目标专利CN105556431B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进行严谨的评估。

**对比文件名称:** US2009066637A1_Description_20260426_1244

**目标专利名称:** 749显示器的显示角度的确定CN10555643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DeepSeek-R1

以下是根据目标专利权利要求划分的技术特征进行的特征比对表格。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 包括:至少一个显示器 《直接公开》**段落[0014]:** “FIG. 1 is block diagram of an exemplary handheld electronic device 20 including a motion-controlled display 22 (e.g., a liquid crystal display).”<br><br>**中文翻译:** “图1是示例性手持电子设备20的框图,其包括运动控制的显示器22(例如,液晶显示器)。”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手持电子设备20包括一个显示器22(例如,液晶显示器)。该显示器用于显示信息,与目标专利中的“至少一个显示器”在结构和功能上完全相同,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 至少一个处理器 《直接公开》**段落[0014]:** “...handheld electronic device 20 comprises at least one motion sensor 24 and a controller 26 having a memory 28 associated therewith.”<br><br>**段落[0015]:** “Controller 26 may comprise any processing device suitable for performing the various methods, process, tasks, calculations, and display functions described herein below.”<br><br>**中文翻译:** <br>段落[0014]:“手持电子设备20包括至少一个运动传感器24和与其相关联的具有存储器28的控制器26。”<br>段落[0015]:“控制器26可以包括适用于执行下文描述的各种方法、过程、任务、计算和显示功能的任何处理设备。”对比文件公开了控制器26,其被明确描述为用于执行各种处理任务的处理设备,即处理器。该控制器是设备的核心处理单元,与目标专利中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在结构和功能上完全相同,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成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以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的确定 《未公开》**段落[0014]:** “...controller 26 having a memory 28 associated therewith.”<br>**段落[0016]:** “Motion sensor 24 comprises any device suitable for measuring the movement of handheld electronic device 20, including, for example, various gyroscopes and accelerometers.”<br>**段落[0023]:** “In this particular exemplary embodiment, motion sensor 24 (FIG. 1) of keyfob 40 is configured to measure the movement of keyfob 40 within a first plane 84; i.e., along a longitudinal axis 86 and a first transverse axis 88.”<br><br>**中文翻译:** <br>段落[0014]:“...与其相关联的具有存储器28的控制器26。”<br>段落[0016]:“运动传感器24包括任何适用于测量手持电子设备20的移动的设备,例如,各种陀螺仪和加速度计。”<br>段落[0023]:“在该特定示例性实施例中,钥匙扣40的运动传感器24(图1)被配置为测量钥匙扣40在第一平面84内的移动;即,沿着纵轴86和第一横轴88。”对比文件公开了存储器28和控制器26(处理器),以及用于检测设备运动(包括平移和旋转)的运动传感器24。然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基于设备在平面内的平移或绕设备自身轴的旋转运动来控制显示视场(FOV)的滚动或缩放。它并未公开或教导确定“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显示角度”。对比文件中的运动是相对于设备自身坐标系或地面平面的,而不是相对于重力方向来确定显示器的具体角度。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毫无疑义地从对比文件中得出“确定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显示角度”这一技术特征。
**技术特征D:**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进行的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的确定 《未公开》**段落[0024]:** “...when motion sensor 24 indicates that keyfob 40 is being moved along longitudinal axis 86 in a first direction..., controller 26 scrolls the FOV of display 22 upward.”<br><br>**中文翻译:** “...当运动传感器24指示钥匙扣40正沿着纵轴86在第一方向(图6中向上)移动时,控制器26向上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由于技术特征C未被公开,即对比文件未确定“相对于重力的第一显示角度”。因此,也就不可能“至少部分基于第一显示角度”来确定信息的序列布置的第一连续子集。对比文件中视场的滚动是基于设备在空间中的平移或旋转,而非基于一个确定的、相对于重力的显示器角度。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E:**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一操作的执行 《未公开》**段落[0024]:** “...controller 26 scrolls the FOV of display 22 upward.”<br><br>**中文翻译:** “...控制器26向上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该特征依赖于技术特征D。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第一显示角度确定的第一连续子集”,因此其执行的“滚动视场”操作并非基于此。对比文件中的操作是基于设备的物理移动,而非基于显示角度确定的子集。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F:** 所述显示器的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的确定,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不同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 《未公开》**段落[0028]:** “...when motion sensor 24 detects that keyfob 40 has been rotated about longitudinal axis 86 in a first direction..., controller 26 may scroll the FOV of display 22 to the right.”<br><br>**中文翻译:** “...当运动传感器24检测到钥匙扣40已绕纵轴86在第一方向(由箭头94指示)旋转时,控制器26可以向右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与技术特征C的论述相同,对比文件所有关于显示控制的依据都是设备的移动或旋转,其检测的是运动本身,而不是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角度。虽然设备可以旋转到不同方位,但对比文件并未确定或利用“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这一参数。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进行的所述序列布置的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未公开》**段落[0028]:** “...Display 22 may thus transition from FOV 68 to FOV 76 (FIG. 5).”<br><br>**中文翻译:** “...显示器22因此可以从视场68转变到视场76(图5)。”该特征依赖于技术特征F。由于对比文件未确定“相对于重力的第二显示角度”,因此其确定的“第二连续子集”(即第二个视场)是基于设备的物理旋转,而不是基于一个不同于第一显示角度的第二显示角度。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 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二连续子集进行的第二操作的执行 《未公开》**段落[0028]:** “...controller 26 may scroll the FOV of display 22 to the right.”<br><br>**中文翻译:** “...控制器26可以向右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该特征依赖于技术特征G。对比文件中执行的“滚动到新视场”的第二操作是基于设备的旋转,而非基于由第二显示角度确定的第二连续子集。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 其中所述显示器无论是以所述第一显示角度被放置还是以所述第二显示角度被放置,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的、被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至少一部分都保持在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 《未公开》全文未提及。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中,显示的内容(如地图)是固定在设备屏幕上的。当用户旋转设备时,地图会随之旋转,其方位相对于设备屏幕是固定的,但相对于重力会发生变化。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或暗示任何机制来使显示的信息内容本身相对于重力保持竖立。目标专利的这一特征是其核心创新点之一,用于保证用户旋转设备时,看到的文字或图像始终是正的。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此特征。
**技术特征J:** 并且其中当所述信息的序列布置内的元素被竖立显示时,所述第一操作和所述第二操作在选择所述元素时被执行 《未公开》全文未提及。该特征与技术特征I紧密相关。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信息保持相对于重力的竖立方位”,因此其操作(选择元素)的前提条件(元素被竖立显示时)在对比文件中不存在。对比文件中的选择操作(如利用滚动轮选择菜单)与设备方位无关。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K:** 其中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第一显示角度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 《未公开》**段落[0028]:** “...when motion sensor 24 detects that keyfob 40 has been rotated about longitudinal axis 86 in a first direction (indicated by arrow 94), controller 26 may scroll the FOV of display 22 to the right.”<br><br>**中文翻译:** “...当运动传感器24检测到钥匙扣40已绕纵轴86在第一方向(由箭头94指示)旋转时,控制器26可以向右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对比文件公开了基于设备的旋转运动(即角度变化)来滚动视场(即确定第二连续子集)。然而,此处的“角度变化”指的是设备绕其自身轴的旋转角度,而不是目标专利中明确限定的“第一显示角度与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角度变化”。目标专利中的角度变化是基于重力参考系的,而对比文件是基于设备本体参考系的。虽然两者都涉及角度变化,但参考系不同,导致技术构思和实现方式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其角度变化与显示器的显示角度有任何关联。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 其中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一位置对应,并且至少部分基于所述角度变化和所述第一连续子集进行的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幅度的确定,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第二位置的确定,以及所述第二连续子集的确定以使得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与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对应 《未公开》**段落[0029]:** “Motion sensor 24, in conjunction with controller 26, may also be configured to recognize motion speed and acceleration to determine the required distance and speed necessary to acquire a new FOV. That is, the speed and/or acceleration of the movement imparted to the keyfob 40 by the user may be proportional to the virtual distance to the second FOV.”<br><br>**中文翻译:** “运动传感器24与控制器26相结合,还可以被配置为识别运动速度和加速度,以确定获取新视场所需的距离和速度。也就是说,用户施加给钥匙扣40的移动的速度和/或加速度可以与到第二视场的虚拟距离成比例。”对比文件公开了利用运动的幅度(速度/加速度)来确定新视场的位置(虚拟距离),这似乎与目标专利有相似之处。但是,目标专利中的“角度变化的幅度”特指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角度变化量,并且“第二位置”是基于“第一位置”和该“角度变化的幅度”来确定的。对比文件中的“幅度”是设备移动的速度/加速度,而非角度变化的幅度。虽然两者都用了“幅度”这个概念,但指代的对象和物理意义完全不同。对比文件并未公开“角度变化的幅度”这一关键限定。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 其中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包括:所述角度变化的方向的确定,以及至少部分基于所述第一位置、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幅度以及所述角度变化的所述方向进行的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内的所述第二位置的确定 《未公开》**段落[0028]:** 描述了基于旋转方向(如箭头94和96所示)来滚动视场(向左或向右)。<br><br>**中文翻译:** 描述了基于旋转方向(如箭头94和96所示)来滚动视场(向左或向右)。对比文件公开了根据旋转方向来确定滚动方向。然而,与技术特征K和L的论述一致,此处的“方向”指的是设备绕自身轴的旋转方向,而非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角度变化方向。目标专利中明确限定了“角度变化的方向”是基于显示器相对于重力的第一和第二显示角度之间的变化方向。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一限定。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 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信息的虚拟屏幕,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一区域,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虚拟屏幕的第二区域,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一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虚拟屏幕的所述第二区域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 《直接公开》**段落[0002]:** “However, due to the size and resolution of the display, it is often the case that the entire map cannot be clearly produced on the device's display at one time. Therefore, the generated image may have a field of view (FOV) that encompasses only a portion of the stored map. The user may then manipulate the FOV of the display...”<br>**段落[0024]:** “...when motion sensor 24 indicates that keyfob 40 is being moved along longitudinal axis 86 in a first direction..., controller 26 scrolls the FOV of display 22 upward.”<br><br>**中文翻译:** <br>段落[0002]:“然而,由于显示器的尺寸和分辨率,整个地图通常无法一次清晰地显示在设备显示器上。因此,生成的图像可能具有仅包含存储地图一部分的视场(FOV)。然后用户可以操纵显示器的FOV...”<br>段落[0024]:“...当运动传感器24指示钥匙扣40正沿着纵轴86在第一方向移动时,控制器26向上滚动显示器22的视场。”对比文件明确将“信息的序列布置”定义为一张地图(虚拟屏幕),将“连续子集”定义为地图的一部分,即视场(FOV)。用户通过设备移动来控制视场的滚动,从而在显示器上依次显示地图的不同区域(第一区域、第二区域)。该操作即为显示虚拟屏幕的不同区域。这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N完全对应,属于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O:** 其中信息的所述序列布置为阵列元素的阵列,所述第一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一阵列元素,所述第二连续子集为所述阵列的第二阵列元素,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阵列元素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阵列元素的选择 《未公开》**段落[0019]:** “As indicated in FIG. 2, a user may select a desired map from a library of stored maps utilizing a selection menu 62...A user may select amongst this list of text labels by, for example, rotating scroll wheel 60 until a text label designating a desired map is highlighted...”<br><br>**中文翻译:** “如图2所示,用户可以利用选择菜单62从存储的地图库中选择所需的地图...用户可以通过例如旋转滚轮60来选择这些文本标签列表,直到指示所需地图的文本标签被高亮显示...”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菜单(阵列)选择元素(地图),但选择操作是通过物理滚轮60完成的,而不是通过确定显示器的显示角度。虽然菜单本身可以看作是一种阵列,但对比文件并未公开基于显示角度的变化来选择不同的阵列元素。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 其中所述阵列为菜单项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菜单项,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菜单项,所述第一操作包括所述第一菜单项的选择,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所述第二菜单项的选择 《未公开》**段落[0019]:** “A user may select amongst this list of text labels by, for example, rotating scroll wheel 60 until a text label designating a desired map is highlighted...”<br><br>**中文翻译:** “用户可以通过例如旋转滚轮60来选择这些文本标签列表,直到指示所需地图的文本标签被高亮显示...”与技术特征O的论述相同,对比文件中的菜单选择是通过手动操作滚轮实现的,而非通过显示器显示角度的变化。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Q:** 其中所述阵列为程序标识符的阵列,所述第一阵列元素为第一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二阵列元素为第二程序标识符,所述第一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一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一程序的调用,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对所述第二程序标识符所标识的第二程序的调用 《未公开》全文未提及。对比文件中,选择地图(调用地图程序)是通过菜单和滚轮实现的。没有公开通过设备旋转(显示角度的变化)来直接调用不同程序(如锁车、解锁等)的功能。虽然对比文件设备具有多种功能按钮,但选择这些功能是通过物理按钮,而非通过显示角度的变化来选择程序标识符。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R:** 其中所述第一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一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一显示角度对应,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包括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视觉信息在所述显示器的中央部分的显示,以使得由所述第二程序引起被显示的所述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所述第二显示角度对应 《未公开》全文未提及。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视觉信息的表示的方位与显示角度对应”的内容。如技术特征I所述,对比文件中的显示内容方位是随设备旋转而旋转的,不具备保持相对于重力竖立的特性,更没有将视觉信息方位与显示角度关联起来的技术构思。该特征未在对比文件中直接或隐含公开。

### 结论代码

根据以上严谨的比对分析,对比文件US2009066637A1直接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A、B和N。

<<<A>>><<<B>>><<<N>>>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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