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18_AU765329B_发明专利_AU765329B2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gated transmission in a CDMA communication system_+++f_j_q_u_x+++.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3-09-18_AU765329B_发明专利_AU765329B2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gated transmission in a CDMA communication system

目标专利名称:196多图案技术的混合着色方法CN10774359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包括:将颜色分配给标准单元的至少一个特征,以形成部分着色的单元<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涉及在移动通信系统中,当没有用户数据需要传输时,对专用物理控制信道(DPCCH)进行门控(间歇性)传输。例如,在说明书第[2]部分描述了“控制专用子状态”,以及“门控传输”是指“仅根据预定的时间模式在特定的功率控制组(或时隙)中发送控制信息”。**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标准单元”、“特征”、“颜色分配”或“部分着色的单元”。这些是集成电路设计和多图案光刻技术中的特定概念。对比文件中的“门控传输”是指通信信号在时间上的开关模式,与将几何图案分配不同颜色以对应不同光刻掩模的技术方案在目的、手段和效果上均无任何关联。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毫无疑义地从中得出技术特征A。<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描述的是无线通信中的信道状态管理和信号传输控制,其目的是在无数据期间节省功率和减少干扰。而技术特征A是在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工具中,为后续多图案光刻分解做准备,在标准单元设计阶段预先分配掩模颜色的步骤。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解决不同的技术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通过推理从对比文件的通信信道门控内容,联想到集成电路光刻的颜色分配。因此,技术特征A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B**:接收集成电路布局信息,所述集成电路布局信息包括特征集合以及多个颜色中的、用于所述特征集合的第一特征子集中的每个特征的分配颜色<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基站和移动站之间交换控制消息,例如“门控消息”或“状态转换消息”,以协调进入或退出门控传输模式(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8A-8D及相关描述)。**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信息”或“消息”是指用于协调通信设备间门控传输的信令(例如,门控开始时间、模式),完全不涉及“集成电路布局信息”、“特征集合”或“颜色的分配”。这些概念是半导体物理设计领域的专有内容。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接收消息以协调操作是许多技术领域的通用概念,但技术特征B限定了接收的是特定于集成电路制造的布局信息,且该信息包含已分配颜色的特征子集。对比文件中的信令消息内容与集成电路布局和颜色分解没有任何技术上的相似性或关联性。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进行任何合理的逻辑推理以得到技术特征B。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C**:基于所述集成电路布局信息和所述颜色分配来生成图形集成电路布局,生成所述图形集成电路布局包括合并所述部分着色的单元的至少两个实例中的所述标准单元的至少一个特征<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生成和传输包含DPCCH和DPDCH信号的帧结构(例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2A,2B,以及关于帧和时隙结构的描述)。**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生成”是指生成通信信号帧,其结构包括导频符号、TFCI、TPC等字段。而技术特征C中的“生成图形集成电路布局”是指基于单元库和布局信息创建用于光刻掩模生成的物理设计图形表示(如GDSII文件),并涉及单元实例的合并。两者在技术实质和目的上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基于信息生成某物”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但技术特征C限定了生成的是“图形集成电路布局”,并具体包括“合并部分着色单元的实例中的特征”。这是IC物理设计中布局编辑和单元实例化的特定操作。对比文件中的信号帧生成与IC布局生成在技术细节、操作对象和目标输出上毫无共通之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从对比文件隐含推导出技术特征C。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D**:以及对第二特征子集执行颜色分解以将颜色分配给第二特征子集中的特征,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包括所述特征集合中的、不被包括于具有所述分配颜色的所述第一特征子集中的特征。<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在“控制专用子状态”下,当没有DPDCH数据需要传输时,对DPCCH执行“门控传输”(gated transmission),即按照预定模式(如占空比1/2, 1/4)间歇性地发送控制信息(如说明书第[2]部分摘要、图6A、6B及相关描述)。**直接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执行门控传输”是一种通信信号传输控制方法,目的是在无数据期间减少干扰和功耗。技术特征D中的“执行颜色分解”是多图案光刻技术中的一种图形处理算法,目的是将布局中的几何特征分配至不同的掩模以满足间距规则。两者虽然都涉及“分配”或“处理”,但处理的对象(通信信号 vs. 几何图案)、依据的规则(时间模式 vs. 空间间距规则)和最终目的(节能 vs. 掩模分解)截然不同。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即使宽松地看,对比文件中的“门控传输”是按照模式选择性地发送/不发送某些控制信息,而“颜色分解”是按照规则选择性地将特征分配/不分配到某些掩模。但这种表面上的“选择性分配”类比过于抽象和牵强,忽略了具体技术领域和问题。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对比文件后,不可能将其门控传输方案理解为或联想到用于光刻的颜色分解步骤。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多图案工艺是具有n种颜色的n图案化工艺,所述特征集合包括p个特征,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包括q个特征,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包括p-q个特征,并且其中所述颜色分解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并且利用所述n种颜色的子集而被执行。<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不同的“门控速率”或“占空比”(Duty Cycle, DC),例如DC=1(全速率)、1/2、1/4、1/8等(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6A,6B,其中301为DC=1,302为DC=1/2,303为DC=1/4,304为DC=1/8)。**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E定义了多图案工艺中关于颜色数量(n)、特征总数(p)、预着色特征数(q)和未着色特征数(p-q)之间的数学关系,并限定颜色分解使用n种颜色的一个子集。对比文件中的“占空比”(如1/2)表示在门控传输期间,实际发送的时隙数占总时隙数的比例。这虽然是一个比例关系,但描述的是通信信号的时间密度,而非集成电路特征的数量与颜色数量之间的集合关系。两者在技术参数和含义上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提到了不同的传输密度(1, 1/2, 1/4, 1/8),技术特征E提到了颜色数量的子集。从最宽泛的角度,都可以视为“整体中的一部分”。然而,这种抽象层面的相似性不能构成技术方案的隐含公开。技术特征E中的n, p, q是用于光刻颜色分解规划的特定计数参数,与对比文件中用于描述信号时间分布的占空比在技术语境和目的上毫无关联。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的占空比合理推断出目标专利中颜色与特征数量的数学关系模型。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颜色分解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n种颜色而被执行。<br>**《未被公开》**同上,对比文件描述了不同的门控传输模式或占空比。**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F限定了颜色分解使用全部n种颜色。对比文件中的门控传输模式(包括全速率DC=1)描述的是控制信道信号的传输状态(连续或间歇),与“使用全部颜色集合”这一概念没有对应关系。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的“全速率传输”(DC=1)意味着所有时隙都发送信号。技术特征F中的“利用n种颜色”意味着使用全部可用颜色进行分配。在最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下,可以认为“全速率使用所有时隙”与“使用所有颜色”在“使用全部可用资源”这一抽象概念上存在类比。**然而,必须强调的是,这种类比跨越了完全不同的技术领域,且“颜色”在目标专利中是光刻掩模的隐喻,并非对比文件中的任何实体。** 从严谨的专利创造性评估角度看,这种基于极度抽象概念的“相似性”不足以构成技术方案的隐含公开,因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不会将通信信号的全速率传输理解为光刻工艺中的颜色分配。尽管如此,根据指令中“隐含公开判断标准非常宽松以避免遗漏”的要求,**从最宽泛、最有利于“隐含”解释的角度出发**,可以认为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使用全部可用资源(时隙)的概念”。但这与目标专利的具体技术手段(使用所有颜色进行光刻特征分解)在技术实质上仍完全不同。**为严格遵循指令中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此处记录为《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并且所述颜色分解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x种颜色而被执行,其中n-m≤x≤n。<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或“n-m≤x≤n”这种关系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G涉及预分配颜色种类数(m)与后续分解所用颜色数(x)之间的数学关系。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涉及此类关系。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技术特征G定义了颜色数量之间的约束关系(x大于等于n-m)。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内容可以与此关系进行类比或推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从对比文件隐含得出该数学关系。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其中x等于n-m。<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x等于n-m”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H是技术特征G的一个具体情形。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同技术特征G,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内容可以暗示或推理出x = n-m这一特定等式。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特征包括金属互连、金属切割、电力轨道、POLY栅极互连、POLY切割、过孔、金属POLY(MP)互连、金属POLY切割、金属扩散(MD)互连、金属扩散接触A(CA)互连或者金属扩散接触B(CB)互连中的至少一个。<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通信信道,如专用物理数据信道(DPDCH)、专用物理控制信道(DPCCH),以及其中的字段如导频符号、TFCI、TPC、FBI等(如说明书第[2]部分表1-3及图2A,2B)。**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I限定了“特征”的具体类型,这些全部是集成电路制造层中的物理结构(互连、切割、过孔等)。对比文件中的“特征”指的是通信信道或信号字段,属于信息传输领域,与半导体物理结构无关。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两个专利中的“特征”一词指代完全不同的技术实体。本领域技术人员不可能将通信信道的信号字段理解为或推理为集成电路的金属互连或过孔等物理部件。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中的每个特征的所述分配颜色由用户分配。<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基站和移动站根据系统设置、定时器或交换消息来协商或确定门控传输模式(如说明书第[2]部分关于状态转换和消息交换的描述)。**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J限定了颜色分配由用户进行。对比文件中门控模式的确定可能涉及系统参数或设备间协商,但未提及由“用户”(通常指IC设计工程师)进行分配。因此,技术特征J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中门控模式的确定可以基于预配置或信令,这可能涉及某种形式的“分配”或“设置”。然而,这种“分配”的主体是通信系统或设备算法,而非目标专利中的人类用户(设计者)。两者在主体和上下文上不同。但根据非常宽松的隐含公开标准,可以认为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为某种操作模式进行参数分配或设置的概念”。然而,这种概念过于上位和通用。**为严格遵循指令中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此处记录为《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包括至少一个电力轨道。<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电力轨道”或任何类似概念。**直接公开判断**:“电力轨道”是集成电路中为晶体管供电的特定结构。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此概念。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内容可以与“电力轨道”相关联或进行推理。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L**:包括:用于将颜色分配给标准单元的至少一个特征,以形成部分着色的单元的单元<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包含门控传输控制器(141, 241)的装置,用于控制DPCCH信号的传输(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4A,4B,10A,10B及相关描述)。**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L是装置权利要求,对应于方法特征A的功能单元。对比文件中的“门控传输控制器”用于控制通信信道信号的开关,与“用于分配颜色以形成部分着色单元”的单元在功能和结构上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A本身未被公开(无论是直接还是隐含),其对应的装置单元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门控传输控制器执行的是信号时间门控功能,无法通过推理得出其能执行IC设计中的颜色分配功能。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M**:用于接收集成电路布局信息的单元,所述集成电路布局信息包括特征集合以及多个颜色中的、用于所述特征集合的第一特征子集中的每个特征的分配颜色<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接收消息的单元,例如基站和移动站接收门控消息(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8A-8D中关于消息交换的描述)。**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M对应于方法特征B。对比文件中接收的是通信信令消息,而非集成电路布局信息。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B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单元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接收信令消息的单元与接收IC布局信息的单元在接收内容和处理目的上均无关联。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N**:用于基于所述集成电路布局信息和所述颜色分配来生成图形集成电路布局的单元,用于生成所述图形集成电路布局的单元包括用于合并所述部分着色的单元的至少两个实例中的所述标准单元的至少一个特征的单元<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生成和发送信号帧的发射机结构(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4A,4B,10A,10B)。**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N对应于方法特征C。对比文件中的发射机用于生成射频信号,而非图形集成电路布局。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C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单元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信号发射机与IC布局生成器在技术实现上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O**:以及用于对第二特征子集执行颜色分解以将颜色分配给所述第二特征子集中的特征的单元,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包括所述特征集合中的、不被包括于具有所述分配颜色的所述第一特征子集中的特征。<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门控传输控制器(141, 241),用于执行对DPCCH信号的门控传输(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4A,4B)。**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O对应于方法特征D。对比文件中的控制器执行信号门控,而非颜色分解。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D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单元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信号门控控制器与颜色分解器功能不同。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多图案工艺是具有n种颜色的n图案化工艺,所述特征集合包括p个特征,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包括q个特征,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包括p-q个特征,并且其中用于执行颜色分解的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所述n种颜色的子集来执行颜色分解。<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门控传输控制器可以根据不同的占空比(如1/2, 1/4)来配置门控模式(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6A,6B及相关描述)。**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P对应于方法特征E,是装置单元的配置限定。对比文件中的控制器配置为按特定占空比门控,这与“利用n种颜色的子集”进行分解的配置无关。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E未被公开,且占空比配置与颜色子集配置在技术上不相关,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Q**:其中用于执行颜色分解的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n种颜色来执行颜色分解。<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门控传输控制器可以配置为全速率(DC=1)传输模式(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6A中301)。**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Q对应于方法特征F。对比文件中的控制器配置为全速率发送信号,这与装置“配置为利用n种颜色”在技术领域和含义上不同。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基于与方法特征F同样的宽松逻辑,对比文件中的“全速率传输模式”可以被最宽泛地解释为“使用全部可用资源(时隙)的模式”。虽然技术实质不同,但根据指令中非常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以避免遗漏,**此处记录为《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并且用于执行颜色分解的单元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x种颜色来执行颜色分解,其中n-m≤x≤n。<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或“n-m≤x≤n”这种配置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R对应于方法特征G。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G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配置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S**:其中x等于n-m。<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x等于n-m”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S对应于方法特征H。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H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配置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特征包括金属互连、金属切割、电力轨道、POLY栅极互连、POLY切割、过孔、金属POLY(MP)互连、金属POLY切割、金属扩散(MD)互连、金属扩散接触A(CA)互连或者金属扩散接触B(CB)互连中的至少一个。<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通信信道,如DPDCH、DPCCH及其字段(如说明书第[2]部分表1-3)。**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T对应于方法特征I,是装置处理对象的限定。对比文件中的装置处理对象是通信信号,而非IC物理特征。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I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处理对象限定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U**: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中的每个特征的所述分配颜色由用户分配。<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系统或设备协商确定门控模式(如说明书第[2]部分关于状态转换和消息交换的描述)。**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U对应于方法特征J。对比文件中未提及由用户进行分配。因此,技术特征U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基于与方法特征J同样的宽松逻辑,对比文件中“系统或设备协商确定模式”可以最宽泛地解释为涉及某种“参数分配”。虽然主体不同,但根据非常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此处记录为《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V**: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包括至少一个电力轨道。<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电力轨道”。**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V对应于方法特征K。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V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K未被公开,其对应的装置限定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V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多图案工艺是具有n种颜色的n图案化工艺,所述特征集合包括p个特征,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包括q个特征,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包括p-q个特征,并且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所述n种颜色的子集来执行颜色分解。<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处理器或控制器(如门控传输控制器141,241)被配置为执行门控传输(如说明书第[2]部分图4A,4B)。**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W是系统权利要求中处理器的配置限定,对应于方法特征E。对比文件中的处理器配置为控制信号门控,而非利用颜色子集进行分解。因此,技术特征W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E未被公开,且处理器配置的门控功能与颜色分解功能不相关,因此技术特征W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X**:其中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n种颜色来执行颜色分解。<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描述了处理器或控制器可以被配置为全速率(DC=1)传输模式。**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X对应于方法特征F。对比文件中的处理器配置为全速率发送,与“利用n种颜色”配置不同。因此,技术特征X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基于与方法特征F同样的宽松逻辑,对比文件中的“全速率传输模式”可以被最宽泛地解释为“使用全部可用资源(时隙)的模式”。虽然技术实质不同,但根据指令中非常宽松的隐含公开判断标准,**此处记录为《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Y**:其中所述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并且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在所述第二特征子集内的所述p-q个特征上利用x种颜色来执行颜色分解,其中n-m≤x≤n。<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第一特征子集具有m种不同颜色”或“n-m≤x≤n”这种处理器配置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Y对应于方法特征G。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Y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G未被公开,其对应的处理器配置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Y未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Z**:其中x等于n-m。<br>**《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与“x等于n-m”相对应的内容。**直接公开判断**:技术特征Z对应于方法特征H。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内容。因此,技术特征Z未被直接公开。<br>**隐含公开判断**:由于方法特征H未被公开,其对应的处理器配置也不可能被隐含公开。因此,技术特征Z未被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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