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US2015278038A1_Description_20260222_1806
目标专利名称:200用于丢失功率检测的装置和方法CN107078519B
模型名称: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特征A:装置包括天线,所述天线被配置为:向放置在所述天线的充电区域内的可充电设备提供足以对所述可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或供电的无线功率。《直接公开》 | [0124]段:“The electric vehicle induction coil 116 can receive power when the electric vehicle induction coil 116 is located in an energy field produced by the base system induction coil 104A. The field corresponds to a region where energy output by the base system induction coil 104A can be captured by an electric vehicle induction coil 116. For example, the energy output by the base system induction coil 104A can be at a level sufficient to charge or power the electric vehicle 112 (e.g., to charge the battery unit 118).”(电动汽车感应线圈116当位于基座系统感应线圈104A产生的能量场中时可以接收功率。该场对应于基座系统感应线圈104A输出的能量可以被电动汽车感应线圈116捕获的区域。例如,基座系统感应线圈104A输出的能量可以处于足以对电动汽车112进行充电或供电的水平(例如,对电池单元118充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基座系统感应线圈(相当于天线)产生能量场(即充电区域),该能量场足以对电动汽车(即可充电设备)进行充电或供电。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特征,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特征B:接收机,所述接收机被配置为:从所述可充电设备接收所述可充电设备在第一时间段内所接收的第一能量数量的测量结果。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描述了车辆与充电站之间的通信(例如,通过蓝牙、CAN总线等),但并未提及从可充电设备接收关于其在特定时间段内所接收的能量数量的测量结果。因此,特征B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C:其中,所述第一能量数量是基于所述可充电设备在所述第一时间段内所接收的功率量的连续时间积分来确定的。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通过连续时间积分来确定能量数量的任何方法或电路。因此,特征C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D:以及处理器,所述处理器被配置为:基于所述天线在第二时间段内所提供的功率量的连续时间积分,确定所述天线在第二时间段内所提供的第二能量数量。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通过连续时间积分来确定天线所提供的能量数量的任何方法或电路。因此,特征D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E:将从所述可充电设备接收的所述第一能量数量与所述天线在所述第二时间段内所提供的所述第二能量数量进行比较。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将可充电设备接收的能量数量与天线提供的能量数量进行比较的操作。因此,特征E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F: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将所述第一能量数量和所述第二能量数量进行比较,确定是否除所述可充电设备之外的物体正在吸收经由所述天线提供的功率。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提及了异物检测(FOD)和活物检测(LOP)功能,用于检测可能干扰充电的物体,但并未公开通过比较发射能量和接收能量来确定是否有物体吸收功率的具体方法。因此,特征F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与所述第二时间段基本相同。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用于能量测量的时间段,也未提及两个时间段基本相同。因此,特征G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H: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包括大于250毫秒的时间段。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能量测量所涉及的具体时间段长度。因此,特征H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I:其中,所述处理器还被配置为:以特定时间间隔来对所述天线所提供的所述功率进行采样。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以特定时间间隔对天线提供的功率进行采样的操作。因此,特征I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时间段包括:比用于对所述天线所提供的所述功率进行采样的所述时间间隔大的时间段。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采样时间间隔与能量测量时间段之间的关系。因此,特征J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K:其中,所述处理器还被配置为:至少部分地通过确定第一时间处的第一电流值和第一电压值的乘积与第二时间处的第二电流值和第二电压值的乘积之和,来确定所述天线在所述第二时间段内所提供的所述功率量的所述积分。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通过电流和电压值的乘积之和来计算功率积分的任何方法。因此,特征K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L:其中,所述处理器包括乘法器单元和积分器电路。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处理器包含用于功率或能量计算的专用乘法器单元和积分器电路。因此,特征L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M:其中,所述乘法器单元包括吉尔伯特乘法器单元。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吉尔伯特乘法器单元。因此,特征M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N:其中,所述处理器还被配置为:当从所述可充电设备接收的所述第一能量数量与所述天线所提供的所述第二能量数量之间的差值满足门限时,确定除所述可充电设备之外的物体正在吸收经由所述天线提供的功率。 | 未发现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基于发射能量与接收能量之间的差值满足门限来确定有物体吸收功率的方法。因此,特征N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特征O:其中,所述天线还被配置为:当所述处理器确定除所述可充电设备之外的所述物体正在吸收经由所述天线提供的功率时,减少或中止向所述可充电设备提供功率。《隐含公开》 | [0170]段:“a living object protection (LOP) unit or a foreign object detection (FOD) unit in the electric vehicle 402 or charging station 404 can detect the living objects 625 and the foreign object 630 and interrupt the charging process to avoid any harmful exposure to the living objects 625 or overheating to the charging system.”(活物保护(LOP)单元或异物检测(FOD)单元在电动汽车402或充电站404中可以检测活物625和异物630并中断充电过程,以避免对活物625造成伤害或充电系统过热。)以及[0213]段等描述了在检测到活物时关闭无线充电。 | 对比文件多次公开了当检测到活物或异物时,系统会中断充电过程。这意味着当处理器(例如ICU或通过FOD系统)确定有非充电物体存在时,充电系统(包括天线)会中止提供功率。尽管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吸收功率”的表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异物检测(FOD)的目的正是防止物体吸收功率导致发热或危险。因此,可以合理推断出:当确定有物体(非可充电设备)正在吸收功率(或存在吸收功率的风险)时,天线会减少或中止功率传输。特征O被隐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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