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1996-09-03_US5553296A_发明授权_US5553296A Touch screen power control in a computer system
目标专利的名称:951触摸屏CN101405682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模型(基于深度思考的模拟分析)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第一信息单元(1)和传感器单元(3),所述传感器单元被调整为当触摸装置(4)在所述第一信息单元的附近时感应所述触摸装置的位置。 **《直接公开》** | “所述触摸屏(40)被定位成与中央处理系统(20)的显示设备相关联,使得在显示设备上生成的图像通过触摸屏(40)可见。”(第10段)<br>“触摸屏(40)和触摸屏控制器(30)提供用于将X和Y定位信息输入到中央处理系统(20)的手段。”(第12段)<br>“用户通过指向显示设备显示表面的一部分并物理接触触摸屏(40)的表面,生成X、Y、Z输入到中央处理系统(20)。”(第14段) | 对比文件公开了传感器单元(触摸屏40)用于感应触摸装置(手指或笔)的位置(X、Y坐标)。触摸屏40与第一信息单元(显示设备)关联,且触摸屏被调整为在触摸装置靠近第一信息单元表面时(通过物理接触)感应位置。目标专利中第一信息单元可以是显示器,对比文件的显示设备即为第一信息单元。该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用于输入定位信息,与目标专利中感应触摸位置的作用相同。 |
| **技术特征B**: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包括显示器,并且所述模块还包括第二信息单元(2)。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仅提及一个显示设备(作为第一信息单元),未公开或暗示包含第二信息单元。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第一信息单元(显示设备),但未公开“模块还包括第二信息单元”。对比文件中的计算机系统仅配备一个与触摸屏关联的显示设备,没有设置第二个独立的信息单元(如第二显示器、键盘等)。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是显示器。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的存在,更未限定其为显示器。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无法满足“第二信息单元是显示器”的限定。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传感器单元(3)被调整为当所述触摸装置(4)在所述第二信息单元的附近时感应所述触摸装置的位置。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因此无法涉及传感器单元感应其在第二信息单元附近的位置。 | 对比文件仅描述了传感器单元(触摸屏)在单一显示设备前的感应操作,未涉及任何第二信息单元附近的感应功能。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包括键盘(1b)。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信息单元包含键盘。对比文件中输入设备是触摸屏本身,未将键盘作为信息单元的组成部分。 | 目标专利中键盘作为信息单元(例如永久图像或显示器的一部分),对比文件中的触摸屏仅作为输入装置,而非与信息单元(如显示器)集成或作为独立信息单元。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特征在于所述传感器单元(3)是电感式传感器单元。 **《直接公开》** | “对于另一个实施例,触摸屏(40)包括电感式触摸屏。”(第16段)<br>“用户将笔靠近触摸屏(40)表面以在触摸屏(40)中感应电信号。”(第16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传感器单元的一种实施例为电感式触摸屏,并描述了其使用方式(笔靠近感应)。这与目标专利中传感器单元为电感式传感器单元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该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用于感应触摸输入,与目标专利中用于检测触摸装置位置(包括距离)的作用一致。 |
| **技术特征G**: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和所述第二信息单元(1、2)有操作面和背面,并且在所述模块中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的所述背面朝向与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的所述背面相对的方向。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双面结构或两个信息单元的相对背面朝向。 | 对比文件仅涉及单一显示设备与触摸屏的组合,所有组件朝向同一方向(朝向用户),没有涉及两个信息单元背面相对的双面配置。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的所述操作面和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的所述操作面基本平行。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且未涉及操作面平行的配置。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无法满足两个操作面基本平行的限定。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用户接口模块。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符合权利要求1-5的用户接口模块(因其缺少第二信息单元等特征)。 | 权利要求1-5限定的用户接口模块需包含至少两个信息单元(第一信息单元为显示器,第二信息单元为显示器或键盘等)及特定结构,对比文件仅有一个信息单元,不符合模块定义。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是移动电话。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为“计算机系统”,未提及移动电话。 | 对比文件明确说明其涉及个人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机系统,但未将其限定为移动电话。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是个人数字助理PDA。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个人数字助理(PDA)。 | 对比文件未公开设备类型为PDA。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是相机。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相机。 | 对比文件未公开设备类型为相机。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特征在于:所述设备是包括所述用户接口模块的可折叠设备。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可折叠设备结构。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折叠或翻盖设计,也未公开设备包括前述用户接口模块。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N**:所述设备被配置成识别所述设备的可折叠外壳的位置并且相应地标识所述第一信息单元和所述第二信息单元中的哪一个正在使用。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可折叠外壳或识别外壳位置的功能。 | 对比文件未公开设备外壳的折叠状态识别及信息单元标识功能。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O**:包括:当触摸装置(4)在第一信息单元(1)的附近时由传感器单元感应所述触摸装置的位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包括显示器,并且所述方法还包括当所述触摸装置(4)在第二信息单元(2)的附近时由所述传感器单元感应所述触摸装置的位置,所述第二信息单元是显示器。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当触摸装置在显示设备附近时由触摸屏感应位置的方法,但未公开针对第二信息单元(显示器)的感应步骤。 | 对比文件的方法仅涉及单一显示设备,未包含感应第二信息单元附近触摸位置的步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包括键盘。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信息单元包括键盘。 | 对比文件中触摸屏充当输入设备,未将键盘作为信息单元集成。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触摸装置在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或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附近时感应地执行所述触摸装置的定位。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电感式触摸屏的感应定位,但仅涉及单一显示设备。 | 对比文件公开了“感应地执行定位”(电感式实施例),但未涉及两个信息单元(第一或第二信息单元)。由于缺少第二信息单元,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和所述第二信息单元(1、2)有操作面和背面,并且在模块中,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的所述背面朝向与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的所述背面相对的方向。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双面结构或背面相对配置。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两个信息单元及其背面相对的结构。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信息单元(1)的所述操作面和所述第二信息单元(2)的所述操作面基本上平行。 **《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信息单元及操作面平行结构。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两个信息单元及其操作面平行的配置。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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