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作为资深专利代理师,现在开始进行严谨的评估。
**对比文件的名称:** 2010-02-11_US2010037144A_发明申请_US20100037144A1 VARIABLE PATH MANAGEMENT OF USER CONTACTS
**目标专利的名称:** 979用于将应用事件与电子设备的联系人对照的装置和方法CN10410603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资深专利创造性评估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直接公开》 | [0024]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 112 may include one or more processing units 202...” (译文:电信设备112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202...)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电信设备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processing units 202),该处理器是执行程序代码、实现设备功能的必要硬件,与目标专利中的处理器作用完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直接公开》 | [0024]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 112 may also include system memory 204... The system memory 204 may store information which provides an operating system component 206, various program modules 208...” (译文:电信设备112还可以包括系统存储器204...系统存储器204可以存储提供操作系统组件206、各种程序模块208的信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至少一个存储器(system memory 204),并存储了程序模块(program modules 208),这些程序模块即为计算机程序代码。该存储器用于存储指令供处理器执行,与目标专利中存储器和代码的作用完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至少一个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一起使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操作:针对电子设备的多个联系人,标识各自的用户应用事件,所述用户应用事件涉及特定联系人《未公开》 | [0026] “The contact management module 222... for identifying at least one subset of contacts selected at least in part by a user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 112...” (译文:联系人管理模块222...用于识别至少一个由电信设备112的用户至少部分选择的联系人子集...) <br> [0027] “...a communication event...a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 event...a user event...” (译文:...通信事件...电信设备事件...用户事件...) | 对比文件公开了识别联系人子集,并提及了“通信事件”(communication event)和“用户事件”(user event)。然而,这些事件的识别目的是为了跟踪通信频率或触发界面显示,而非目标专利中所定义的“用户应用事件”(如接收电子邮件、短信、社交媒体更新等具体应用事件)。对比文件并未公开针对多个联系人,标识这些与应用相关的具体事件的操作。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D:将来自与在所述电子设备上可用的多个用户应用关联的用户应用事件的所述各自的用户应用事件与所述多个联系人的对应的所述特定联系人对照《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的核心在于管理联系人图形标识的排列和旋转,并未公开将来自多个应用的用户应用事件进行识别、收集并“对照”(collate/group)到对应特定联系人的操作。对比文件缺少对“用户应用事件”本身进行管理、分组和关联的过程。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E:展示单个通知屏幕,所述单个通知屏幕被配置为针对多个联系人中的至少一个联系人《未公开》 | [0046] “...cause the display of an arrangement of graphical identifiers...on a home page or idle screen...” (译文:...在主页面或空闲屏幕上显示图形标识的排列...) | 对比文件公开了在主屏幕或空闲屏幕上显示联系人图形标识的排列,但并未公开一个专门用于展示“用户应用事件通知”的“单个通知屏幕”。对比文件的界面是用于联系人管理的路径式界面,而非用于汇总和通知事件。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显示用户应用事件通知《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了显示与联系人关联的图形标识,并未公开在通知屏幕上显示具体的“用户应用事件通知”(如“未接来电”、“新消息”等)。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用户应用事件通知包括与所述至少一个特定联系人关联的对照的所述各自的用户应用事件的内容的至少一部分《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形式的用户应用事件通知,更遑论在通知中包括事件内容的至少一部分。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H:所述用户应用事件通知中的至少一个用户应用事件通知被配置为:跟随用户对所述用户应用事件通知中的所述至少一个用户应用事件通知的选择,作为对与所述用户应用事件通知中的所述至少一个用户应用事件通知相关联的所述用户应用事件的回复,允许所述至少一个特定联系人使用对应的用户应用被寻址。《未公开》 | [0040] “...a graphical identifier located in the focal position is selectable to initiat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user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 112 and the contact...” (译文:位于焦点位置上的图形标识是可选择的,以发起电信设备112的用户与联系人之间的通信...) |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选择焦点位置的图形标识来“发起通信”(initiate communication),这是一种主动发起新联系的行为。而目标专利的特征是作为对已发生事件的“回复”(reply),强调响应的上下文。此外,对比文件的发起通信是基于联系人标识,而目标专利的回复是基于事件通知。虽然都涉及寻址联系人,但启动方式和上下文不同,本质区别在于是否与特定事件通知相关联。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I:允许所述至少一个特定联系人使用对应的用户应用被寻址。《直接公开》 | [0041] “...the contact management module 222 can provide a communication screen for selecting any one or more identified types of communication...The types of communication can include, for example, a voice call, an SMS text message, an MMS multimedia message, an email, an instant message...” (译文:...联系人管理模块222可以提供通信屏幕,用于选择任何一种或多种已识别的通信类型...通信类型可以包括例如语音呼叫、SMS文本消息、MMS多媒体消息、电子邮件、即时消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用户可以通过选择联系人,进而通过多种用户应用(语音呼叫、SMS、电子邮件等)对该联系人进行寻址。这与目标专利中允许对特定联系人进行寻址的技术特征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装置被配置以使得需要滚动通过所述单个通知屏幕来查看针对所述多个联系人的所有对照的所述用户应用事件。《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单个通知屏幕”,也未公开任何与“滚动”查看“对照的用户应用事件”相关的特征。对比文件描述了通过导航输入(如方向键或切换)在不同联系人标识之间进行旋转切换,这与滚动的概念不同。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多个联系人是可使用所述多个用户应用中的至少一个用户应用寻址的。《隐含公开》 | [0041] “...a communication screen for selecting any one or more identified types of communication with a contact...The types of communication can include, for example, a voice call, an SMS text message, an MMS multimedia message, an email, an instant message...” (译文:...通信屏幕,用于选择与联系人进行通信的任何一种或多种已识别的通信类型...通信类型可以包括例如语音呼叫、SMS文本消息、MMS多媒体消息、电子邮件、即时消息...) | 对比文件虽然未直接使用“可寻址”一词,但其公开了用户可以从一个通信屏幕中选择多种通信类型(语音呼叫、SMS、电子邮件等)与联系人进行联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这些联系人可以通过多种用户应用中的至少一种被寻址。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可使用所述多个用户应用中的至少一个用户应用寻址的所述多个联系人各自具有关联的唯一标识符。《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联系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联系,但并未公开每个联系人都具有一个用于跨应用关联的“唯一标识符”(unique identifier)。目标专利中的唯一标识符用于将同一联系人在不同应用中的身份(如邮箱、电话、社交媒体账号)关联起来,对比文件未涉及此概念。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多个联系人不是可使用所述多个用户应用中的至少一个用户应用寻址的。《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讨论的均为可寻址的联系人,并未提及或描述任何“不可寻址的联系人”(如RSS新闻源)。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用户能够选择针对特定联系人对照所述多个用户应用事件中的哪些用户应用事件。《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用户选择“对照哪些用户应用事件”相关的设置或功能。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与所述多个联系人的一个或者多个特定联系人关联的所述对照的用户应用事件优先于来自一个或者多个其他联系人的对照的用户应用事件。《未公开》 | [0040] “A graphical identifier located in the focal position can be emphasized or otherwise distinguished from the graphical identifiers located in any of the other remaining non-focal positions.” (译文:位于焦点位置的图形标识可以被强调或以其他方式与位于任何其他剩余非焦点位置的图形标识区分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位于“焦点位置”(focal position)的联系人图形标识被优先强调,这是一种对联系人本身的视觉优先级。而目标专利的特征是对“对照的用户应用事件”进行优先级排序,即对已经与联系人关联的事件进行优先显示,这是对不同层级对象的操作。对比文件未公开事件的优先级。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对照的用户应用事件使用以下各项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的组合来显示:基于文本的列表、图标列表、下拉菜单、通知栏、弹出通知、横幅、通知菜单、放大框和事件屏幕。《未公开》 | 无直接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显示联系人图形标识的方式是围绕外部轴的路径式排列,而非目标专利所列举的列表、通知栏、弹出通知等标准通知界面元素。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用户应用是呼叫应用、基于文本的消息传送应用、电子邮件应用、社交媒体应用、新闻馈送应用或者聊天应用之一。《直接公开》 | [0041] “The types of communication can include, for example, a voice call, an SMS text message, an MMS multimedia message, an email, an instant message...” (译文:通信类型可以包括例如语音呼叫、SMS文本消息、MMS多媒体消息、电子邮件、即时消息...) | 对比文件明确列举了多种通信类型,这些类型对应于目标专利中的用户应用。例如,“voice call”对应呼叫应用,“SMS/MMS”对应基于文本的消息传送应用,“email”对应电子邮件应用,“instant message”对应聊天应用。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装置是便携电子设备、膝上型计算机、移动电话、智能电话、平板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数字相机、手表、服务器或者用于它们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的模块/电路。《直接公开》 | [0022]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s 112 can correspond to a wide variety of devic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ersonal computing devices, hand held computing devices... cellular telephones, smart phones, ... 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s, laptop computers...” (译文:电信设备112可以对应于各种各样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计算设备、手持计算设备...蜂窝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膝上型计算机...) | 对比文件明确列举了多种电信设备,这些设备涵盖了目标专利中所列的便携电子设备类型,如移动电话、智能电话、膝上型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等。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装置是非便携电子设备、桌面型计算机、监视器、服务器或者用于它们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的模块/电路。《未公开》 | [0022] “The telecommunications devices 112 can correspond to a wide variety of device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personal computing devices...” (译文:电信设备112可以对应于各种各样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计算设备...) | 对比文件虽然提到了“个人计算设备”(personal computing devices),但其上下文和后续列举(如蜂窝电话、智能电话、PDA等)均强烈指向便携式或手持设备。对比文件未明确或隐含地公开目标专利中定义的“非便携电子设备”(如桌面型计算机、监视器)。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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