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对您提供的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进行细致的特征比对和创造性评估。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示,进行深度思考并给出专业判断。
以下是我的评估分析:
首先,我已理解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在于:当已注册的UE(用户设备)发送SIP请求时,如果其先前分配的S-CSCF(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发生故障,P-CSCF(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不是简单地返回一个超时错误,而是主动向UE发送一个专门的“再注册消息”,迫使UE发起一个新的注册流程,从而在IMS网络中实现从S-CSCF故障中的恢复。这是一个由网络侧(P-CSCF)主动触发的、以UE为中心的故障恢复机制。
而对比文件WO2006136097A1主要关注的是在 **注册过程** 中,I-CSCF(查询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在将注册请求转发给S-CSCF后,因S-CSCF故障导致注册异常时的处理方案。其核心在于I-CSCF如何区分初始注册和重注册,并据此决定是重选S-CSCF还是返回失败消息。对比文件解决的是注册流程中网络侧的决策问题,而目标专利解决的是注册完成后,UE发起呼叫(或其他SIP请求)时,因S-CSCF故障导致服务中断的恢复问题。两者虽然都涉及S-CSCF故障,但触发的时机、执行的主体、采用的技术手段和达到的效果均不相同。
基于上述理解,我将逐一比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各技术特征。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在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处接收由用户设备发送的SIP请求,所述用户设备拥有先前向所述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注册的标识,并且已为所述标识选择了给定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IMS网络架构,包括P-CSCF、S-CSCF、I-CSCF和HSS等实体。对比文件指出:“P-CSCF是终端用户接入IMS的接入点,用于完成用户注册,服务质量(QoS)控制和安全管理等”。<br><br>对比文件的图2、图3及相关实施方式中,所有流程均从 **I-CSCF** 接收SIP注册请求开始。例如图2步骤1: “I-CSCF实体接收到SIP请求消息后向HSS发送Cx-UAR命令”。<br><br>对比文件的说明书第[0020]段提到:“用户首先接入3GPP的分组域... 当用户要使用IMS时,它首先会发出注册请求消息(register),这个消息经过中间实体转发后到达S-CSCF”。这里“中间实体”隐含了P-CSCF,但并未明确P-CSCF接收UE发送的SIP请求并对其进行处理,特别是未涉及UE在 **已注册状态下** 发送SIP请求的场景。 | 对比文件的核心内容围绕 **注册流程** 中的异常处理,其主体执行者是I-CSCF。虽然对比文件提到了P-CSCF作为IMS接入点,但其所有技术方案和流程描述均未涉及P-CSCF在 **注册完成后** 接收UE发送的 **非注册类SIP请求**(如INVITE)并对其进行处理。目标专利的特征A明确限定了“在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处接收由用户设备发送的SIP请求”,且该UE是 **已注册** 状态。对比文件并未公开这一由P-CSCF在注册后处理业务请求的场景。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B**:在所述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处确定所述给定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已发生故障或者因别的原因而不可达<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I-CSCF确定S-CSCF故障的场景。例如,说明书第[0026]段: “I-CSCF实体将SIP注册消息转发给指定的S-CSCF实体后,若出现异常情况,如,S-CSCF实体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原因,I-CSCF实体将接收不到指定的S-CSCF实体的回应消息,或I-CSCF实体接收到指定的S-CSCF返回3XX或480响应消息,即所选定的S-CSCF暂时不可用”。<br><br>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25]段也提到:“I-CSCF实体根据该回应消息确定一个S-CSCF实体并将SIP注册消息转发给该S-CSCF实体”。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I-CSCF确定S-CSCF故障的机制,但目标专利的特征B明确限定了执行主体是“**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P-CSCF)。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P-CSCF确定其已分配的S-CSCF发生故障的机制。在IMS标准架构中,P-CSCF负责路由UE的请求到S-CSCF,而对比文件并未描述P-CSCF如何感知或检测其上游S-CSCF的状态。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从所述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向所述用户设备发送再注册消息,所述再注册消息在所述用户设备处的接收迫使所述用户设备执行向所述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的注册过程。<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在注册异常时,I-CSCF向UE返回失败消息的情况。例如,说明书第[0027]段方式A: “I-CSCF实体向UE返回注册失败信息,如返回408(请求超时)或504(服务器超时)消息等”。<br><br>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28]段方式a也提到: “I-CSCF实体不重选S-CSCF实体,给用户返回408(请求超时)回应消息或504(服务器超时)回应消息。UE接收到该消息后,可自行决定后续如何处理。如,等待一段时间后重新发起注册或其他方法”。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I-CSCF返回 **失败响应消息**(如408/504),这只是一个通用的错误指示,其目的并非 **迫使** UE执行再注册。UE收到此消息后可以“自行决定”后续行为,可能注册也可能不注册。而目标专利的特征C明确是P-CSCF发送一个专门的 **“再注册消息”** ,其设计目的就是 **迫使** UE立即执行再注册。这两者在消息的性质(失败响应 vs 主动命令)、发送主体(I-CSCF vs P-CSCF)和功能效果(可选 vs 强制)上存在本质区别。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所述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在所述再注册消息内包括延迟值,所述延迟值使所述用户设备延迟发起再注册达规定的延迟。<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关于再注册消息中包含延迟值的技术内容。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延迟值”或类似概念。 | 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关于在失败消息或任何消息中包含延迟值来控制UE发起注册时间的技术教导或暗示。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E**:所述代理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在所述再注册消息内包括延迟值,所述延迟值使所述用户设备在成功的IP多媒体子系统注册之后延迟再发送所述SIP请求达规定的延迟。<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关于在再注册消息中包含延迟值,以控制UE在注册成功后延迟重发SIP请求的技术内容。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延迟值”或类似概念。 | 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关于控制UE在注册成功后延迟重发SIP请求的技术教导或暗示。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F**:包括:在所述用户设备处接收所述再注册消息并且随后执行向所述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的注册过程。<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UE接收失败消息后自行决定后续行为。如前述,说明书第[0027]段: “UE接收到该消息后,可自行决定后续如何处理。如,等待一段时间后重新发起注册或其他方法”。<br><br>对比文件公开了UE在收到重注册成功或失败消息后的处理,例如说明书第[0030]段: “若UE收到重注册成功消息... 若UE收到重注册失败消息...”。 | 特征F是特征C在UE侧的直接响应。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P-CSCF发送的、具有 **迫使** 性质的“再注册消息”(见特征C的论述),因此也不存在UE接收该特定消息并据此“执行”注册过程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中UE的注册行为是基于收到失败消息后的“自行决定”,而非被“迫使”。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G**:包括:在所述用户设备处,在发起所述注册过程的SIP注册消息内包括先前分配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已发生故障的指示。<br><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UE在注册消息中包含S-CSCF故障指示。但对比文件讨论了I-CSCF如何判断注册类型。例如,说明书第[0028]段: “通过SIP注册消息中某些特定字段的定义来区分初始注册消息和后续注册消息... 如:规定SIP注册消息中,参数Cseq值为1表示初始注册消息...此外还可包括定义一新头域,来显式区分初始注册消息和后续重注册消息”。<br><br>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29]段(情况1方式B)提到: “I-CSCF实体重新选择S-CSCF实体。此时I-CSCF实体将向HSS申明需要获得能为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S-CSCF实体的能力信息”。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UE在注册消息中主动添加“故障指示”。然而,在IMS网络中,当UE因故障被强制再注册时,其发起的注册消息必然是一个“重注册”。对比文件公开了区分初始注册和重注册的多种方法,这为UE在重注册消息中隐含地提供了“这是一个因故障触发的重注册”的信息。尽管对比文件没有明确到“先前分配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已发生故障的指示”这个程度,但通过区分注册类型,网络侧可以合理推断出注册的触发原因(非首次注册)。特别是,当I-CSCF收到一个重注册请求,而它知道原S-CSCF已不可达时,I-CSCF可以推理出该重注册是由S-CSCF故障触发的。考虑到隐含公开的判断标准宽松,且对比文件确实公开了注册消息类型(初始/重注册)可作为网络侧决策的依据,而故障正是触发重注册的原因之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在网络侧(I-CSCF)看来,一个来自已注册用户的、非初始注册的注册消息,本身就隐含了原注册状态出现异常(如S-CSCF故障)的指示。因此,该技术特征被 **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H**:包括:在所述用户设备处,在所述SIP注册消息内包括所述发生故障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的标识。<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UE在注册消息中包含故障S-CSCF标识的任何内容。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UE会获知或传递故障S-CSCF的标识。 | 对比文件仅涉及I-CSCF和HSS之间的交互,以及I-CSCF根据HSS信息选择S-CSCF。没有任何技术内容公开或暗示UE会在其发起的注册消息中携带“发生故障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的标识”。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I**:包括:在所述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的查询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处一接收到所述SIP注册消息,就从所述查询呼叫会话控制功能向归属用户服务器发送对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能力的请求,所述请求指示/识别所述发生故障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br><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I-CSCF在注册异常时向HSS请求S-CSCF能力信息。例如,说明书第[0029]段(情况1方式B): “I-CSCF实体将向HSS申明需要获得能为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S-CSCF实体的能力信息...”。<br><br>说明书第[0029]段(情况1方式A): “I-CSCF实体总是重新选择另一个S-CSCF实体,此时I-CSCF实体将向HSS申明需要获得能为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S-CSCF实体的能力信息”。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I-CSCF在判断需要进行S-CSCF重选时,会向HSS请求S-CSCF能力信息。但是,对比文件中的请求是为了“选择另一个S-CSCF”,其请求参数是“能为用户提供服务所需的S-CSCF实体的能力”。而目标专利的特征I明确限定,该请求中 **指示/识别了“发生故障的服务呼叫会话控制功能”** 。这是一个特定的、用于通知HSS故障信息的请求。对比文件中的请求并未包含这一“指示/识别故障S-CSCF”的功能,其目的是获取用于选择新S-CSCF的能力集,而不是向HSS报告故障。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本技术特征。 |
### 结论与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严谨的比对和论述:
* **技术特征G** 被对比文件 **隐含公开**。当UE因S-CSCF故障而发起重注册时,其重注册消息本身(区别于初始注册)可以被网络侧(I-CSCF)视为注册异常的一种隐含指示。尽管对比文件未明确描述UE添加“故障指示”,但其公开的区分初始/重注册的机制,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重注册消息本身在特定上下文中(原S-CSCF不可达)隐含地指示了故障情况。
* **技术特征A, B, C, D, E, F, H, I** 均 **未被对比文件直接或隐含公开**。
因此,在对比文件中被公开的特征仅有技术特征G(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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