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2004147245A1_Description_20260428_0925_+++A_I+++.docx

对比文件的名称:US2004147245A1_Description_20260428_0925

目标专利的名称:1136在通信网络中对服务计费CN10205762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在服务器处提供服务,从用户接收对服务的第一请求,所述请求包含用于向所述通信网络注册的用户标识符**<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服务请求消息1被发送到服务提供商节点DAK……中间节点ZK使用‘cookie’向服务请求消息1添加用户的明确标识。该明确标识可以是用户的MSISDN、他的SIP地址或一个特殊的伪标识(与归属网络运营商约定)。然后服务请求消息1被转发到DAK。”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商节点DAK接收来自用户的服务请求消息1,该消息包含由中间节点添加的用户标识符(MSISDN、SIP地址等),这些标识符正是用于在通信网络(如UMTS网络)中注册的用户标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从用户接收对服务的第一请求,所述请求包含用于向所述通信网络注册的用户标识符”。该标识在对比文件中用于识别用户以进行后续计费,与目标专利中标识用户以进行认证和计费的作用相同。因此特征A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响应所述第一请求,向所述用户发送经其能够获得服务的受限地址**<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服务提供商节点DAK然后能够通过向用户的网络计算机NR发送消息(http响应)来为用户提供服务。该消息可以用于将信息或文件传输给用户。”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商在接收第一请求后,通过计费流程后直接向用户发送http响应以提供服务,并未发送一个需要后续通过证书才能访问的“受限地址”。目标专利中的受限地址是控制用户访问服务的关键要素,用于后续通过中间网络获取证书后才能访问,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类似的受限地址。因此特征B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C:在用户装置处,向中间网络发送第二请求消息,所述中间网络是与所述用户在其处注册的另外的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具有信任关系的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所述第二请求消息包含所述受限地址,所述中间网络与所述服务器具有信任关系**<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用户网络计算机NR发送服务请求消息1到服务提供商节点DAK(经过中间节点ZK)。对比文件[0039]记载通信终端KEG发送支付标记消息42到其归属网络TKN1。对比文件中,用户装置(网络计算机或通信终端)发送的消息(服务请求消息1或支付标记消息42)的目的地是服务提供商节点DAK或归属网络TKN1,而不是一个与用户注册网络不同的、具有信任关系的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中间网络)。消息中也不包含“受限地址”(对比文件无此概念)。此外,虽然对比文件中的TKN2与TKN1具有信任关系,但用户并不直接向TKN2发送消息。因此特征C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D:在所述中间网络处,认证所述用户标识符**<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账户管理设备KFE根据用户标识识别信用账户;对比文件[0021]记载用户与归属网络TKN1有合同。对比文件中,对用户标识符的认证(如识别账户)发生在用户的归属网络TKN1(通过账户管理设备KFE),而不是在中间网络(如进一步的电信网络TKN2)。TKN2的计费设备AE仅负责路由计费消息,并不执行对用户标识符的认证。目标专利要求由中间网络(与服务器有信任关系的IMS网络)执行认证,对比文件未公开这一特征。因此特征D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E:从所述中间网络向所述服务器发送第三请求,所述第三请求包含所述用户的身份和所述受限地址**<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计费设备AE向服务提供商节点DAK发送预留确认6;对比文件[0037]记载计费设备AE向中间节点ZK发送支付标记确认24。对比文件中,中间网络(TKN2)的计费设备AE向服务提供商节点DAK发送的是预留确认或类似的消息,这些消息不包含用户的身份和受限地址。目标专利中第三请求包含了用户的身份和受限地址,用于请求证书以允许用户访问受限区域,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种包含身份和地址的请求。因此特征E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F:在所述中间网络处从所述服务器接收响应消息,所述响应消息包含可用于从所述受限地址获得所请求的服务的证书**<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服务提供商节点DAK向计费设备AE发送预留消息3和计费消息7;对比文件[0037]记载DAK向AE发送计费消息27。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商节点向中间网络发送的是预留或计费请求消息,而不是包含证书的响应消息。对比文件没有“证书”的概念,也没有提及服务器向中间网络发送可用于访问受限区域的证书。因此特征F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G:在所述中间网络处,为所请求的服务对所述用户计费**<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账户管理设备KFE从信用账户K中扣除相应金额(计费)。”对比文件[0037]记载:“账户管理设备KFE然后使用信用账户K对服务计费。”对比文件中,计费动作(从用户信用账户扣费)由归属网络TKN1中的账户管理设备KFE执行,而不是由中间网络TKN2执行。TKN2的计费设备AE仅参与计费消息的路由和转发,不直接对用户计费。目标专利中由中间网络(与服务器有信任关系的IMS网络)为用户计费,对比文件未公开这一特征。因此特征G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H:向所述用户发送可用于经由所述受限地址来接入服务的所述证书**<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服务提供商节点DAK通过向用户的网络计算机NR发送http响应来提供服务。”对比文件[0037]记载:“服务提供商节点DAK发送提供服务消息29(http响应)。”对比文件中,用户获得服务是通过服务提供商直接发送的http响应(提供信息或文件),而不是通过中间网络发送的证书。目标专利中中间网络向用户发送证书,用户凭证书通过受限地址访问服务,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证书的发送。因此特征H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通信网络是基于会话发起协议的通信网络**<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08]记载:“使用一种称为‘会话发起协议’的消息传输协议。”对比文件[0022]记载:“在UMTS电信网络中建立SIP会话。”对比文件明确表明其通信网络(如UMTS网络)使用会话发起协议(SIP)作为信令协议,用于建立和控制通信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中的通信网络是基于SIP的。因此特征I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和所述用户在其处注册的所述另外的IP多媒体子系统网络经由中间人运营商来通信**<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2]记载:“进一步的电信网络TKN2能够使用S-CSCF2建立到第一电信网络TKN1中S-CSCF1的连接。该通信连接使用电信连接控制信令系统(SIP)建立。”对比文件中,用户的归属网络(TKN1)与进一步的电信网络(TKN2)之间直接通过SIP会话通信,并未提及经由中间人运营商。目标专利中两个IMS网络可以通过中间人运营商交互,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因此特征J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K:还包括:响应所述第一请求,除了所述受限地址外,还从所述服务器向所述用户发送计费信息,并使用所述计费信息来对所述用户计费**<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服务提供商节点DAK通过向用户的网络计算机NR发送http响应来提供服务。”对比文件没有提及服务器向用户发送计费信息。对比文件中,服务器响应第一请求时直接向用户提供http响应(服务内容),不发送计费信息。计费信息在服务器与计费设备之间交换,不发送给用户。目标专利中服务器在响应第一请求时(除受限地址外)还发送计费信息用于后续计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步骤。因此特征K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包括:除了认证所述用户外,还执行与所述用户相关的信用核查**<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记载:“账户管理设备KFE从该信用账户可用的信用中预留对应于预留金额的金额。如果信用账户持有相应信用,则预留成功。”对比文件[0028]记载了可选的确认请求(用户确认扣费)。对比文件中存在预留步骤(信用核查),由归属网络的账户管理设备KFE执行,但该步骤之前没有明确公开对用户进行认证的步骤。虽然用户标识被使用,但对比文件未描述认证用户标识的过程。目标专利要求“除了认证所述用户外,还执行信用核查”,即认证与信用核查必须同时存在且由相关网络执行。对比文件不能毫无疑义地得出认证步骤,也不容易合理推断出认证与信用核查的组合(因为对比文件中认证可能隐含但未明确,且信用核查由归属网络执行而非中间网络)。因此特征L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其中从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所述证书具有预定的使用期**<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证书及其使用期。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证书的内容,更不存在使用期的特征。因此特征M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第二请求消息是会话发起协议消息,并且所述第三请求消息是超文本传输协议消息**<br>**【未公开】**对比文件[0023]中用户发送的服务请求消息1(相当于第一请求)是HTTP消息;服务提供商与计费设备之间的通信(如预留消息3)通过OSA/Parlay协议;计费设备与归属网络之间的通信为SIP消息。对比文件中,如果尝试对应目标专利中的“第二请求”(用户向中间网络)和“第三请求”(中间网络向服务器),则第二请求对应HTTP(用户到DAK),第三请求对应OSA/Parlay(非HTTP)。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第二请求为SIP且第三请求为HTTP的组合。因此特征N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第二和所述第三请求消息都是超文本传输协议消息**<br>**【未公开】**同上。对比文件中,第二请求(用户到DAK)是HTTP,但第三请求(DAK到AE)不是HTTP(是OSA/Parlay)。因此没有公开两者均为HTTP。因此特征O未被公开。

根据上述比对,对比文件US2004147245A1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和技术特征I。技术特征B、C、D、E、F、G、H、J、K、L、M、N、O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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