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专利创造性评估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根据您提供的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各技术特征进行公开性判断。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令,逐项分析,并创建特征比对表格。
首先,明确本次评估的基本信息:
- **对比文件名称**:WO2010083692A1 METHOD AND SYSTEM FOR CORRELATING CHARGING INFORMATION (计费信息关联方法及系统)
- **目标专利名称**:1147IMS网络中的计费ID相关CN103650471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假设)
以下为特征比对表格及详细论述。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由第二用户从第一用户接收包括第一IMS计费标识符ICID的第一SIP消息 <br><br> **《直接公开》** | “MSC Server在接收到SIP消息时(如终呼呼叫中接收到IMS网元发送的SIP INVITE消息,该SIP INVITE消息中携带有IMS网元生成的ICID),从该SIP INVITE消息头的‘P-Charging-Vector’头域中提取该ICID”(说明书第6页第2段)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终呼呼叫场景下,代表第二用户(被叫用户)的MSC Server接收来自IMS网元(代表第一用户/主叫侧)的SIP INVITE消息,且该消息中包含IMS网元生成的第一ICID。这与目标专利中“由第二用户从第一用户接收包括第一IMS计费标识符ICID的第一SIP消息”的技术方案完全一致,因此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通过生成包括包含第二ICID的第二SIP消息的新呼叫分支,将所述第一SIP消息重定向到第三用户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通过生成新呼叫分支将SIP消息重定向到第三用户的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主要解决IMS域与CS域之间的计费信息关联问题,例如在起呼/终呼时,由MSC Server生成ICID并发送给IMS网元。整个方案聚焦于不同网络域间的信令交互与计费关联,并未涉及在IMS网络内部,由于通信转移(CDIV)等业务触发的SIP消息重定向操作,更没有公开重定向到第三用户的技术内容。 |
| **技术特征C**:将对所述第一ICID的引用插入所述第二SIP消息中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将对原消息中ICID的引用插入到新生成消息中的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中,MSC Server在生成新的SIP INVITE消息时,虽然会将ICID放入P-Charging-Vector头域,但该ICID是自身生成的(起呼场景)或从接收消息中提取并直接使用的(终呼场景),而不是作为对“前一消息的ICID的引用”这一新参数插入。对比文件未公开在重定向场景下,需要将原ICID作为引用(如orig-icid参数)传递给后续分支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基于所述第一ICID和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有关的信息和与所述第二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基于“对第一ICID的引用”来关联不同SIP消息信息的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中的计费关联是基于“相同的ICID值”实现的。例如,MSC Server生成的ICID被IMS网元使用,计费系统通过匹配该ICID值来关联不同域的计费信息。而目标专利的核心在于通过“原ICID的引用”(orig-icid)将原消息与新消息关联。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这种基于引用的关联机制。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的所述重定向在执行重定向操作的服务于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的所述第二用户的应用服务器或另一IMS网络实体执行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重定向操作,亦未公开重定向由应用服务器(AS)或其他IMS网络实体执行。 | 对比文件中的信令交互主要在MSC Server、MGCF、CSCF和AS之间进行,用于建立CS与IMS域的呼叫连接,未描述任何由AS或IMS实体执行的重定向操作。 |
| **技术特征F**:还包括通过生成包括第三ICID的第三SIP消息将所述第二SIP消息重定向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对SIP消息进行多次重定向的相关描述。 | 对比文件不包含SIP消息重定向的技术方案,自然也未能公开多次重定向并生成第三ICID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G**:将对所述第二ICID的引用插入所述第三SIP消息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多次插入ICID引用的相关描述。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重定向及插入引用,此特征无对应内容。 |
| **技术特征H**:基于所述第二ICID和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基于多次引用进行信息关联的相关描述。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多次重定向及插入引用,此特征无对应内容。 |
| **技术特征I**:还包括基于所述第一ICID和第二ICID和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中对所述第一ICID和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信息相关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多次重定向场景下的全局关联。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多次重定向及插入引用,此特征无对应内容。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所述第二用户,并且所述第一SIP消息的重定向在服务于所述第二用户的终止AS执行,而所述第二SIP消息的重定向在服务于所述第二用户的始发AS执行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终端AS和始发AS链式重定向的特定场景。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AS执行重定向的细节,更未涉及终止AS与始发AS在执行重定向时的具体分工。 |
| **技术特征K**:其中作为SIP邀请的所述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被引导到与所述第一SIP消息被引导到的所述第二用户不同的用户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重定向到不同用户的技术方案。 | 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呼叫建立过程,目标用户是固定的,没有将呼叫重定向到其他用户的场景。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SIP消息和/或第二SIP消息的所述重定向包括应用以下之一:通信转移CDIV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通信转移(CDIV)服务。 | 对比文件以ICS、VCC等业务为背景,未涉及CDIV服务,更未将其与ICID的引用机制相关联。 |
| **技术特征M**:免打扰服务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免打扰服务。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免打扰服务相关的内容。 |
| **技术特征N**:通信分发服务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通信分发服务。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通信分发服务相关的内容。 |
| **技术特征O**:灵活提示服务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灵活提示服务。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灵活提示服务相关的内容。 |
| **技术特征P**:会议服务或任何其它重定向服务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会议服务或其他重定向服务。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形式的SIP重定向服务。 |
| **技术特征Q**:其中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包括计费信息 <br><br> **《直接公开》** | “向计费系统上报包含所述计费关联标识的计费信息”(说明书第4页第5段);“计费系统接收到MSC Server和IMS网元发送的CDR,根据CDR中的字段识别计费关联标识字段...并进行关联处理”(说明书第6页第5段) | 对比文件的发明目的和核心内容就是计费信息的关联,通篇都在描述如何生成、传递和关联计费信息。因此,公开了“信息包括计费信息”这一基础特征。但是,需要明确指出,对比文件中的计费信息关联是基于相同的计费标识(如ICID、PSI DN等),而非目标专利中基于“对原始ICID的引用”。 |
| **技术特征R**: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计费信息与在所述第一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一ICID、在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二ICID和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以及在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三ICID和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一起转发到计费数据功能CDF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将计费信息连同“对原始ICID的引用”一起发送给CDF的具体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将计费信息(包含ICID)发送给CDF,但其发送的内容不包含“对原始ICID的引用”(orig-icid)。目标专利的核心改进点在于转发了这些引用信息以支持关联,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 **技术特征S**:其中所述CDF将所述计费信息与收到的包括对应ICID或引用的ICID的其它计费信息相关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CDF基于“引用的ICID”进行信息关联的描述。 | 对比文件中的计费系统(CDF)是基于相同的ICID值来关联话单,没有揭示基于“对原ICID的引用”这一机制来处理信息。 |
| **技术特征T**:其中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包括计费信息 <br><br> **《直接公开》** | 同技术特征Q的论述。 | 同技术特征Q的论述。 |
| **技术特征U**:所述方法还包括将所述计费信息与在所述第一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一ICID、在所述第二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二ICID和对所述第一ICID的所述引用以及在所述第三SIP消息中包含的所述第三ICID和对所述第二ICID的所述引用一起转发到在线计费系统OCS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提及在线计费系统(OCS)或通过Ro接口进行计费信息交互。 | 对比文件明确使用离线计费系统(CDF/CGF),未涉及在线计费系统(OCS)。因此,所有与OCS相关的特征(U、V)均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V**:其中所述OCS将所述计费信息与收到的包括对应ICID或引用的ICID的其它计费信息相关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OCS进行信息关联的描述。 | 对比文件未公开OCS及其关联机制。 |
| **技术特征W**:其中将与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有关的所述信息相关包括使用所述第一SIP消息、第二SIP消息和第三SIP消息中的所述ICID,执行网络跟踪 <br><br> **《未公开》** | 全文未涉及将ICID用于网络跟踪的用途。 | 对比文件全程仅围绕“计费”这一目的进行描述,并未提及ICID可用于网络跟踪、业务监视等非计费用途。 |
## 结论
经过严谨比对,对比文件WO2010083692A1主要解决的是**IMS域与CS域之间**的计费信息关联问题,其技术手段是通过在不同域的网元间传递并使用**相同的计费标识**(如ICID、PSI DN、CR)来实现关联。
而目标专利CN103650471B解决的是**IMS网络内部**,在发生**SIP消息重定向**(如通信转移)时,如何将重定向前后不同呼叫分支的计费信息关联起来。其核心技术手段是在重定向生成的新SIP消息中,插入对**前一个消息的ICID的引用**(orig-icid),并基于这些引用来实现关联。
因此,对比文件仅公开了最基础的“接收包含ICID的SIP消息”(技术特征A)和“信息包括计费信息”(技术特征Q)这两个特征。对于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即“重定向”、“插入对原始ICID的引用”以及“基于引用进行关联”等一系列技术特征(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R, S, U, V, W),对比文件均未直接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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