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的名称:2016-01-16_TW201602678A_发明专利_TW201602678A 光學元件及天窗
目标专利的名称:1509光调制元件CN11333035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R1-32B(深度思考模式)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特征A**:包括第一光调制层(《直接公开》) | 「圖1展示包含存在於液晶層的兩側上的兩個複合層的光學元件,舉例而言,包含偏光層101、形成於偏光層上的液晶層102以及安置於液晶層的兩側上的兩個複合層103A以及複合層103B的光學元件。」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液晶层102,该层可通过施加外部信号改变光透射率,具有光调制功能,相当于目标专利中的第一光调制层。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包括第一光调制层”的技术特征。 |
| **特征B**: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包含向列型液晶、二色性染料和导电添加剂(《无公开》) | 「液晶層可包含液晶化合物以及各向異性染料。」「作為液晶化合物,可使用向列液晶化合物。」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第一光调制层(液晶层)包含向列型液晶和二色性染料(各向异性染料),但完全没有提及导电添加剂。因此,特征B中“包含导电添加剂”的内容未被公开,且无任何暗示或教导,不能直接或隐含公开。 |
| **特征C**:在其中施加电压的状态下实现散射模式(《无公开》) | 「當將外部信號施加至在初始狀態下以沿面配向狀態而配向的液晶層時,可藉由施加外部信號而將液晶層的配向狀態切換成垂面配向狀態,藉此增加透射率。」 | 对比文件的光学元件基于客主型偏光原理,施加电压后液晶由沿面配向变为垂面配向,透射率增加,实现的是透射率增大的“透明模式”,而非“散射模式”。全文未提及动态散射或类似光散射机制,故该特征未被公开。 |
| **特征D**:和第二光调制层(《无公开》) | 全文仅公开一个液晶层。 | 对比文件仅包括一个液晶层(光调制层),没有公开任何第二光调制层。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中得出包含第二光调制层的技术方案。 |
| **特征E**:所述第二光调制层包含向列型液晶、二色性染料和导电添加剂(《无公开》) | (同特征B引用)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光调制层,故特征E未公开。即使假设第一光调制层对应其液晶层,第二光调制层也不存在;且同样缺乏导电添加剂。 |
| **特征F**:在其中施加电压的状态下实现散射模式(《无公开》) | (同特征C引用) | 对比文件未实现散射模式,且无第二光调制层,故特征F未公开。 |
| **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各自为雾度可变层(《无公开》) | 全文未出现“雾度”或“雾度可变”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的光学元件通过偏光层与液晶层的组合实现透射率变化,未涉及雾度(散射/透明)变化。无雾度可变层的教导或暗示。 |
| **特征H**:其中根据外部能量的施加所述雾度可变层在雾度不同的第一状态与第二状态之间转换(《无公开》) | 同上。 | 对比文件未公开雾度概念,更未涉及雾度状态转换,故特征H未公开。 |
| **特征I**:所述第一状态与所述第二状态之间的雾度差为10%或更大(《无公开》) | 同上。 | 对比文件未提供任何雾度差值,故特征I未公开。 |
| **特征J**:其中所述导电添加剂包括反应性液晶元(《无公开》) | 全文未提及导电添加剂或反应性液晶元。 | 对比文件未公开导电添加剂,因此不可能公开其包含反应性液晶元。特征J未公开。 |
| **特征K**:其中将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设置成彼此重叠(《无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液晶层位于两个复合层之间,或液晶层位于偏光层与复合层之间。 | 对比文件仅有一个光调制层(液晶层),没有将两个光调制层重叠设置的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联想到两个光调制层重叠的方案。 |
| **特征L**:其中所述光调制元件的如通过以下方程式1计算的对比度CR为10或更大(《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定义或计算任何对比度(CR)值。 | 特征L要求CR≥10,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相关对比度数值或计算式,因此未公开。 |
| **特征M**:[方程式1] CR=T(0V)/T(60V)(《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出现该方程式。 | 特征M是公式本身,对比文件未公开该计算公式。 |
| **特征N**:其中T(0V)为在其中不向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施加电压的状态下所述光调制元件的以%计的总透射率(《无公开》) | 对比文件在评估实例中测量了透射率,但未定义T(0V)对应无电压下两个光调制层的状态。 | 对比文件未涉及双单元结构,也没有为两个光调制层分别定义无电压下的总透射率参数。 |
| **特征O**:T(60V)为在其中向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施加60V的电压的状态下所述光调制元件的以%计的总透射率(《无公开》) | 对比文件施加了电压(如評估實例1),但未指定60V,也未针对两个光调制层。 | 特征O未公开。 |
| **特征P**:其中所述光调制元件的如通过以下方程式2计算的雾度差ΔH为50%或更大(《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雾度或雾度差计算。 | 特征P未公开。 |
| **特征Q**:[方程式2] ΔH=H(60V)‑H(0V)(《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出现该方程式。 | 特征Q未公开。 |
| **特征R**:其中H(0V)为在其中不向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施加电压的状态下所述光调制元件的以%计的雾度(《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测量或定义雾度。 | 特征R未公开。 |
| **特征S**:H(60V)为在其中向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施加60V的电压的状态下所述光调制元件的以%计的雾度(《无公开》) | 对比文件未测量或定义雾度。 | 特征S未公开。 |
| **特征T**:其中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各自包含在其中不施加电压的状态下处于垂直取向状态的所述向列型液晶和所述二色性染料(《无公开》) | 「在初始狀態下,液晶化合物及/或各向異性染料可以沿面配向狀態或垂面配向狀態而存在。」(公开了垂面配向的可能性);但对比文件评估实例中初始为沿面配向。 | 对比文件虽提及垂面配向作为初始状态的一种可能,但仅针对一个液晶层,且未公开两个光调制层各自都处于垂直取向。更关键的是,对比文件没有双单元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出两个层在无电压下均处于垂直取向。特征T未公开。 |
| **特征U**:其中包含在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中的所述向列型液晶具有负的介电常数各向异性(《无公开》) | 「非常介電各向異性(在長軸方向上的介電各向異性;εe)與尋常介電各向異性(在短軸方向上的介電各向異性;εo)之間具有3或大於3的差值。」且举例εe约6‑50、εo约2.5‑7(εe>εo)。 | 对比文件所举例的介电各向异性均为正值(εe>εo),未教导或暗示可使用负介电各向异性的向列型液晶。特征U未公开。 |
| **特征V**:其中所述导电添加剂的电导率在2×10⁻⁴ μS/cm至5×10⁻³ μS/cm的范围内(《无公开》) | 全文未提及导电添加剂及其电导率。 | 特征V未公开。 |
| **特征W**:其中包含在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中的每一者中的所述二色性染料的浓度在0.01重量%至5重量%的范围内(《无公开》) | 「相對於複合層的第二氧化物層上的100重量份的液晶化合物處於1比3重量份的比率的液晶化合物(HPC21600,HCCH)與各向異性染料(X12,巴斯夫)的液晶層102。」(仅公开了一个具体比例1:3,即约25重量份染料/100重量份液晶,未给出浓度范围)。 | 对比文件仅给出一个具体的染料含量(相对液晶化合物为1:3重量份),未公开0.01‑5重量%的浓度范围,也未明确染料相对于液晶和导电添加剂总重的百分比。特征W未公开。 |
| **特征X**:其中所述第一光调制层和所述第二光调制层各自具有在4μm至25μm的范围内的厚度(《无公开》) | 「將液晶層分別形成達10μm以及15μm的厚度。」 | 对比文件公开了单个液晶层的厚度(10μm和15μm)落在4‑25μm内,但特征X要求第一和第二光调制层各自具有该厚度范围。对比文件仅有一个光调制层,未公开两个层,因此特征X整体未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也不能从中合理推断出两个层均采用此厚度。 |
| **特征Y**:其中所述第二基底和所述第三基底通过粘合剂附接(《无公开》) | 对比文件使用OCA层(例如EW1501‑D1‑UV)进行光学元件层压,但未定义第二基底和第三基底,也未将两个液晶单元附接。 | 对比文件的光学元件结构不涉及第二基底和第三基底(其液晶层位于偏光层与复合层之间或两个复合层之间,无独立基底用于两个液晶单元耦合)。特征Y未公开。 |
| **特征Z**:其中所述第二基底和所述第三基底通过压敏粘合剂附接(《无公开》) | 同上。 | 特征Z未公开。 |
根据以上特征比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没有其他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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