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19_KR1020080055984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55984A 인산화당을 함유한 피부외용제_+++B_D_F_H_J_K_M_O_S_T_V_W_a_e+++.docx

**对比文件的名称**:2008-06-19_KR1020080055984A_发明公开_KR1020080055984A 인산화당을 함유한 피부외용제

**目标专利的名称**:1544皮肤屏障功能异常的改善用组合物CN112004516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DeepSeek-Chat(或当前使用的模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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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其中,基于**《隐含公开》对比文件[72]:“磷酸化糖的配合量,优选为皮肤外用剂**总重量**中的约0.01重量%以上”。对比文件虽未直接使用中文“基于”一词,但在规定成分含量时明确“以皮肤外用剂总重量为基础”,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理解该含量关系时必然推导出“基于总重量”的概念,因此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A。
**技术特征B:上述化妆料组合物的总重量,上述**《直接公开》对比文件[72]:“磷酸化糖的配合量,优选为皮肤外用剂**总重量**中的约0.01重量%以上”。对比文件明确引用了“皮肤外用剂总重量”,与特征B中的“组合物的总重量”直接对应,内容实质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乙酸异戊酯的含量为0.0001重量%至10重量%**《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乙酸异戊酯,也未公开任何关于乙酸异戊酯的含量范围,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D:其中,上述组合物具有**《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4]:“磷酸化糖,特别是磷酸化糖矿物盐,除了保湿效果外,通过增强皮肤成纤维细胞的胶原蛋白生成能力,对皮肤的弹性、改善皱纹、改善干燥和粗糙皮肤表现出显著作用。” 对比文件[15]:“通过磷酸化糖的保湿效果,表皮状态改善,皮肤再生被促进。”对比文件直接陈述了其组合物具有特定的效果(如保湿、促进再生),明确表达了“组合物具有”某种功能或性质,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选自由溶液、霜、泡沫、面膜、妆前底乳、精华、液体清洗料、入浴剂、悬浮液、乳浊液、膏、凝胶、露、粉末、皂、含有表面活性剂的清洗剂、油、粉末粉底、乳浊液粉底、蜡粉底、贴剂和喷雾组成的组中的剂型**《隐含公开》对比文件[200]:“化妆水、乳液、霜等护肤化妆品,粉底、眼影、口红、腮红等化妆品,毛发化妆品,润肤霜,润肤露,霜,霜状护发素,冷霜,香粉霜,露,面膜,凝胶,面膜,肥皂,沐浴皂,洗发水,护发素,洗发液,沐浴剂,沐浴品,洗面奶,剃须膏,发霜,发露,护发素,发膜,唇彩,唇膏,粉饼等。” 对比文件[205]:“剂型包括例如软膏、增稠凝胶系、化妆水、油包水型乳液、水包油型乳液、固体、片状、粉末型、凝胶型、慕斯型和喷雾型。”对比文件公开了极其广泛的剂型,覆盖了特征E列表中大部分具体形式(如霜、面膜、皂、洗面奶、入浴剂、粉末、喷雾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阅读对比文件后完全可以合理推断出其所用的组合物可制备为特征E中列举的常见化妆品剂型(包括未明确写出的精华、妆前底乳等),且这些剂型均属于本领域的常规选择,因此特征E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0]:“包含**磷酸化糖**的**皮肤外用剂**。” 其中韩文使用“상기”(所述)。对比文件中大量使用“상기”(所述)来限定前文提及的术语,其含义与中文“所述”完全相同,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G:促进表皮的分化、促进表皮的更替**《未公开》对比文件[15]:“通过磷酸化糖的保湿效果,表皮状态改善,皮肤再生被促进。” 但未提及分化或更替。对比文件仅泛泛提及“皮肤再生”,未明确指向表皮的分化或更替过程,更未将其与组合物的作用机制相关联,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H:和/或**《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7]:“从...组成的组中选择的至少一种...”。 对比文件多处使用“또는”(或)以及并列表述。对比文件在列举成分时采用辩证关系(如“또는”及并列连接),本领域技术人员直接理解为“和/或”的替代表达,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I:增加表皮的厚度**《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未提及表皮厚度的任何变化或增加,也未提供相关数据,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J:通过**《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4]:“通过增强皮肤成纤维细胞的胶原蛋白生成能力,表现出显著作用”。 对比文件频繁使用“통하여/에 의해”(通过)。对比文件直接使用“通过”这一介引手段来连接作用方式与效果,与特征J的功能相同,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K:激活**《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细胞激活效果(세포 부활효과)”。 对比文件[14]:“细胞活化”。 对比文件[186]:“细胞活化剂”。对比文件明确使用“激活”(活化)一词描述其成分或组合物对细胞的作用,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L:表皮角质形成细胞**《未公开》对比文件[14]及全文提到“皮肤成纤维细胞”“表皮”,但未具体到“角质形成细胞”。对比文件未公开“角质形成细胞”这一特定细胞类型,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M:的**《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0]:“包含**磷酸化糖**的**皮肤外用剂**”。 韩文中所有格助词“의”对应中文“的”。对比文件作为专利文献,其语言结构必然包含所有格助词,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N:自噬作用**《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全篇未提及自噬(autophagy)或任何相关术语,未公开。
**技术特征O:来实现**《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4]:“表现出显著作用”。 对比文件[53]:“以下详细说明本发明”。 在描述效果时常用“이루어지다/나타내다”(实现/表现)。对比文件通过“通过...表现出...效果”的句式公开了“通过某方式来实现某结果”的逻辑关系,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P:其特征在于,上述自噬作用**《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无自噬作用相关内容,未公开。
**技术特征Q:独立于**《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无关于mTOR或独立性限制的内容,未公开。
**技术特征R:mTOR(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途径**《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未提及mTOR途径或任何相关信号通路,未公开。
**技术特征S:其特征在于,上述化妆料组合物**《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7]:“以...为特征的皮肤外用剂”, 对比文件[20]:“包含磷酸化糖的皮肤外用剂。” 对比文件[18]:“为了达成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例如以下手段。”对比文件多处采用“특징으로 하는”(其特征在于)来界定组合物或方法,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T:增加**《直接公开》对比文件[14]:“增强皮肤成纤维细胞的胶原蛋白生成能力”(增强对应“증강/증가”)。对比文件明确使用“增强”“增加”等表述来描述效果,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U:LC3(轻链3)的量**《未公开》无相关内容。对比文件未涉及LC3蛋白或自噬标志物,未公开。
**技术特征V:其中,上述组合物为**《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0]:“包含磷酸化糖的**皮肤外用剂**。” 对比文件多处使用“상기 조성물은”类似表述。对比文件在指代前文定义的组合物时使用“所述组合物为”的句式,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W:营养化妆水剂型**《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16]:“配合磷酸化糖钾的化妆水(화장수)”。 对比文件实施例20-22均以“化妆水”形式制备并测试。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化妆水”这一剂型,而“营养化妆水”是化妆水的一种常见分类,本领域技术人员可毫无疑义地确认,因此直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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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性代码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的技术特征代码(大写)为:

<<<B>>> <<<D>>> <<<F>>> <<<H>>> <<<J>>> <<<K>>> <<<M>>> <<<O>>> <<<S>>> <<<T>>> <<<V>>> <<<W>>>

对比文件隐含公开的技术特征代码(小写)为:

<<<a>>>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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