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 2013-05-01_CN102004393B_发明授权_CN102004393B 用于软光刻法的复合构图设备
**目标专利名称:** 1599光学装置CN112204462B
**调用模型名称:** GPT-4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带段落标号或部位)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第一外基板和第二外基板《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多次出现“基片”(substrate),如[0044]:“多种基片表面……塑料、玻璃、含碳表面、金属、织物、陶瓷或这些材料的组合物。”但未出现“外基板”或明确指示两个外基板夹持元件的结构。 | 对比文件中的“基片”是待构图的加工对象,用途为转印材料图案的载体;目标专利的“外基板”是封装液晶元件的外层保护/支撑板(如玻璃或塑料,厚度约0.3mm以上),二者功能和配置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两个外基板组成夹持结构的技术方案,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直接且毫无疑义地得出该特征,也未记载相关内容可合理推断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B:液晶元件《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液晶元件”“液晶层”“宾主效应”等与液晶显示或调光相关的术语。 | 对比文件涉及软光刻构图设备(印模、塑模、光掩模),用于在基片上制作微纳米图案,完全不涉及液晶材料、液晶盒结构或透射率可变的液晶元件。因此无任何直接或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液晶元件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第二外基板之间并且具有其中第一基础层、液晶层和第二基础层顺序层合的结构《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液晶元件,也未公开外基板之间的夹持配置。对比文件[0097]提及低杨氏模量第一聚合物层和高杨氏模量第二聚合物层的复合结构,但该结构是印模/塑模,并非液晶元件的基础层-液晶层-基础层顺序。 | 对比文件的多层聚合物层用于构图设备的凸起图案支撑与变形控制,目的为保真度与共形接触;而目标专利的液晶层是功能层(含二色性染料),基础层为液晶盒基板。两者层合顺序、材料、功能均不同,无直接公开亦无法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D:粘合膜《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09]提到“可以用粘合剂或连接层,例如薄金属层,将高模量第二聚合物层结合到第一聚合物层上。”但未明确形成膜状粘合层。 | 对比文件中的粘合剂仅作为层间结合的可选手段,且为金属或薄层,并非独立、连续的粘合膜。目标专利的粘合膜(如热塑性聚氨酯膜)用于封装光学装置,厚度约200-600μm,作用为粘合、密封与应力缓冲。二者材料、形态、作用均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粘合膜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E:所述粘合膜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以及所述第二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外基板、液晶元件及粘合膜的层合布局。 | 该特征建立在特征A、B、C、D均未被公开的基础上,且对比文件未披露任何类似的外基板-粘合膜-元件-粘合膜-外基板的层叠结构,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中的一者或更多者的如由以下方程式1表示的‑4抗弯刚度D为2.2*10 N·m或更大《未公开》 | 对比文件[0020]:“复合构图设备具有选自约1×10^-7 Nm至约1×10^-5 Nm的净抗弯刚度。”[0023]:“具有约7×10^-6 Nm的抗弯刚度的第二聚合物层”。这些数值均小于2.2×10^-4 N·m。 | 对比文件给出了净抗弯刚度(整体或层)的数值,但上限仅至1×10^-5 N·m,远小于目标专利要求的2.2×10^-4 N·m或更大。对比文件虽教导增大抗弯刚度可减少变形,但未教导或暗示达到这一特定数值,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得出或合理推断出该范围。 |
| 技术特征G:[方程式1]在以上方程式1中《直接公开》 | [0080]:“抗弯刚度可以表示为:D = Eh^3/(12(1-v^2))”。该式与目标专利的方程式1完全相同。 | 对比文件明确给出了抗弯刚度的定义式,该式在形式上与目标专利的方程式1完全一致,且应用背景均为材料力学性能的表征。本领域技术人员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数学关系已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D为所述基础层的抗弯刚度,E为所述基础层的杨氏模量,he为所述基础层的厚度,以及υ为所述基础层的泊松比。《直接公开》 | 同[0080]:“其中D为抗弯刚度,E为杨氏模量,h为厚度,v为泊松比。” | 对比文件在同一段落对公式中各符号的定义与目标专利完全一致(仅符号表示略有差异,如目标专利用he表示厚度,对比文件用h,但含义相同)。该定义被直接、明确地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4 2.2*10 N·m或更大的如由方程式1表示的抗弯刚度D。 《未公开》 | 同特征F,对比文件未给出该数值范围的抗弯刚度。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基础层的抗弯刚度达到该数值,且其教导的净抗弯刚度范围远小于要求值。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92 10 2 1*10N/m至1*10 N/m的杨氏模量。 《隐含公开》 | [0020]:“第二聚合物层的特征在于杨氏模量选自约1GPa至约10GPa范围内”(1GPa=1×10^9 N/m^2,10GPa=1×10^10 N/m^2)。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聚合物层(第二聚合物层)的杨氏模量范围完全落入目标专利要求内。虽然该层在对比文件中是构图设备的支撑层而非液晶元件的基础层,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在面临液晶元件基板材料选择时,完全有可能从对比文件获知该杨氏模量范围并加以选用。且对比文件还列举了聚酰亚胺等高模量材料,其杨氏模量正位于该区间。因此,该数值范围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具有10μm至1,000μm的厚度he。 《隐含公开》 | [0020]:“第二聚合物层的厚度选自10微米至100微米范围内”;“第一聚合物层的厚度选自1微米至100微米范围内”。 | 对比文件公开的聚合物层厚度(10-100μm)完全落在目标专利的10-1000μm范围内。尽管这些层在对比文件中是构图设备的功能层,但厚度数值本身已被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合理借鉴该厚度范围用于液晶元件基础层的设计。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各自独立地为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膜、聚酰亚胺膜、环烯烃聚合物膜、三乙酰纤维素膜、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膜或聚碳酸酯膜。 《隐含公开》 | [0085]:“示例性的高杨氏模量聚合物层可包含聚酰亚胺、聚酯、聚醚醚酮、聚醚砜、聚醚酰亚胺、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聚酮、聚苯硫醚”。其中“聚酰亚胺”即PI膜,“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即PET膜。 | 对比文件直接列举了PI膜和PET膜作为高杨氏模量聚合物层的材料。目标专利要求的基础层材料包括PI和PET,该部分内容被对比文件明确公开。其他材料虽未列出,但对比文件至少部分公开了该技术特征的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与其他公知常识组合获得全部方案,故整体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液晶层包含二色性染料客体。《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二色性染料”“液晶层”“宾主效应”等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不涉及液晶材料或染料,无直接或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液晶元件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基础层和所述第二基础层中的每一者上的导电层。《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11]提及在PDMS层上沉积钛、金薄膜,但该金属层用于冷焊结合或光掩模,并非液晶元件中用于施加电压的导电层(如ITO)。 | 对比文件的金属层作用为层间结合或光学掩蔽,而目标专利的导电层(如ITO)用于向液晶层施加电场。目的、材料、结构均不同,且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液晶元件导电层的教导。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液晶元件包括形成在所述导电层上的配向膜。《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配向膜”“取向层”等相关术语。 | 配向膜是控制液晶取向的专用层,对比文件未涉及液晶取向控制技术,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液晶元件能够切换第一取向状态和第二取向状态。《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液晶元件及其取向状态切换。 | 切换取向状态是液晶元件的基本功能,对比文件无液晶元件,亦无任何切换功能的暗示。 |
| 技术特征Q:还包括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第二外基板之间的偏振器。《未公开》 | 对比文件[0143]提及“偏振器”,但作为可选元件(“反射器、偏振器”等),位于构图设备中,并非光学装置的外基板之间。 | 对比文件的偏振器是列举的众多光学元件之一,用于光掩模系统,与目标专利中位于第一外基板与第二外基板之间且与液晶元件配合使用的偏振器完全不同。未公开该特定位置和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粘合膜定位在所述第一外基板与所述液晶元件之间、所述液晶元件与所述偏振器之间、以及所述第二外基板与所述偏振器之间。《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粘合膜、液晶元件、偏振器及外基板的特定层叠关系。 | 该特征建立在多个未公开特征之上,对比文件无任何类似的封装层叠结构,故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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