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_JP2016195021A_发明专利_JP2016195021A 加熱方法、炭素繊維の製造方法及び炭素繊維並びに加熱装置_+++A_B_C_D_E_F_G_H_I_M_N_U_V_W+++.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16-11-17_JP2016195021A_发明专利_JP2016195021A 加熱方法、炭素繊維の製造方法及び炭素繊維並びに加熱装置

**目标专利名称**:1617利用微波制造碳纤维的装置CN110073041B

**本次调用的模型**:标准专利评估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所述装置包括**(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17]:“图3是碳纤维的制造工序的概略图。碳纤维使用作为前驱体纤维的precursor制造。”结合[0021]耐炎化炉3、[0022]第1碳化炉15和第2碳化炉17的记载,明确公开了包括热处理炉和碳化炉在内的碳纤维制造装置。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一种碳纤维制造装置,该装置包括耐炎化炉(相当于热处理炉)和碳化炉,与目标专利的装置整体构成相同,且均用于制造碳纤维,功能一致。因此,技术特征A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热处理炉**(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1]:“耐炎化工序利用炉内设定为200[℃]~350[℃]的氧化性气氛的耐炎化炉3进行。”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耐炎化炉(热处理炉),其功能是对前驱体纤维进行稳定化处理(耐炎化)。这与目标专利中热处理炉使前体稳定化的作用完全相同。因此,技术特征B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所述热处理炉使前体稳定化**(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1]:“耐炎化是通过使前驱体1a在空气气氛的耐炎化炉3内多次通过而进行的。”对比文件公开了耐炎化炉对前驱体纤维进行稳定化处理(耐炎化),该工艺与目标专利中热处理炉使前体稳定化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C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碳化炉**(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2]:“碳化通过使耐炎纤维1b通过第1碳化炉15,进而使通过第1碳化炉15的纤维1c通过第2碳化炉17而进行。”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第1碳化炉15和第2碳化炉17作为碳化炉,用于对稳定化后的纤维进行碳化处理。与目标专利的碳化炉功能相同。因此,技术特征D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所述碳化炉放置在所述热处理炉的一侧**(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2]结合图3:在耐炎化炉3的下游侧(一侧)设置第1碳化炉15和第2碳化炉17,纤维依次通过。对比文件的结构关系明显:碳化炉(第1、第2)设置在耐炎化炉(热处理炉)的一侧(下游),使稳定化的纤维离开热处理炉后直接进入碳化炉。这与目标专利中“碳化炉放置在热处理炉的一侧”完全相同。因此,技术特征E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F:并使稳定化的所述前体碳化**(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2]:“碳化工序是通过加热耐炎纤维1b使其产生热分解反应而进行碳化的工序。”对比文件明确碳化炉用于使稳定化后的纤维(耐炎纤维)碳化,与目标专利中碳化炉使稳定化的前体碳化的功能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F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碳化炉通过使用微波作为热源来使所述前体碳化**(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4]:“碳化工序中的碳化包括第1碳化工序,在第1碳化炉15内利用微波加热耐炎纤维1b使其进行热分解反应。”对比文件公开了第1碳化炉使用微波作为热源对耐炎纤维进行加热碳化。目标专利同样限定碳化炉使用微波作为热源使前体碳化。因此,技术特征G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碳化炉包括**(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9]~[0032]:第1碳化炉15包括加熱管(主体)、導波管、マイクロ波発振器(微型发射单元)等部件。对比文件公开的碳化炉内部结构包含多个部件,明确指示了碳化炉的组成。虽然目标专利后续具体列出的部件可能不同,但“碳化炉包括”这一上位概念已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碳化炉包括具体结构)。因此,技术特征H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I:主体**(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9]:“加熱管15具有一对短侧壁15a,15b和一对长侧壁15c,15d。”该加熱管即碳化炉的主体。对比文件中的加熱管15作为碳化炉的腔体,相当于目标专利中碳化炉的“主体”,用于容纳纤维和微波。因此,技术特征I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J:加热体**(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任何独立的“加热体”结构。目标专利的加热体是放置在主体内部、由微波加热后通过辐射热间接加热前体的独立部件。对比文件采用直接微波加热纤维的方式,从未提及或暗示存在此类加热体。因此,技术特征J既未直接公开,也无法合理推断得出。
**技术特征K:所述加热体放置在所述主体的内部**(无公开)对比文件无加热体相关记载。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加热体,自然也不涉及加热体放置于主体内部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L:稳定化的所述前体插入所述加热体中**(无公开)对比文件无加热体相关记载,且纤维直接进入加熱管内部而非另一部件。目标专利要求前体插入加热体中被间接加热。对比文件中纤维直接进入加熱管(主体)并被微波直接加热,不存在插入加热体的过程。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M:微型发射单元**(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32]:“微波振荡器108可以使用例如速调管、磁控管等微波电子管,或使用二极管等的微波半导体元件。”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微波振荡器(相当于微型发射单元),用于产生和发射微波。因此,技术特征M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N:所述微型发射单元放置在所述主体的内部或外部**(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31]~[0032]:微波振荡器108通过导波管102与加熱管15连接,振荡器位于主体(加熱管)的外部。对比文件公开了微波振荡器(微型发射单元)放置在主体外部,属于“外部”方案。因此,技术特征N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O:并向所述加热体发射微波**(无公开)对比文件中微波直接发射到加熱管(主体)内部,而非向加热体发射。由于对比文件不具有加热体结构,且微波直接作用于纤维,不存在单独的加热体作为微波接收对象。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加热体占所述主体的体积的0.1%至5%**(无公开)对比文件无加热体,亦未记载任何部件的体积比例。该特征以加热体存在为前提,对比文件既无加热体,也未公开类似的比例关系。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加热体的内侧设有氮气气氛**(无公开)对比文件[0040]:“加熱管15或导波管102设有用于使管内呈不活性气体气氛的导入口128……不活性气体可以使用氮气。”对比文件虽在加熱管内设置了氮气气氛,但该气氛位于主体(加熱管)内部,而非加热体的内侧(加热体不存在)。由于加热体缺失,无法直接或隐含对应。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加热体具有中空柱的形状**(无公开)对比文件无加热体结构,亦未提及中空柱形状。目标专利限定加热体为中空柱状,对比文件没有相应教导或暗示。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S:容纳所述前体的空间被分隔为两个或更多个空间**(无公开)对比文件[0030]~[0035]:加熱管15内为单一空间,纤维从一侧进入另一侧导出,无分隔。对比文件中的碳化炉内部未将容纳前体的空间进行分隔,而是单一通道。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T:供所述前体进入的入口和供取出所述前体的出口分别形成在分隔的空间中**(无公开)对比文件[0030]:加熱管15的短侧壁设有导入口15g和导出口15h,但位于同一连续空间的两端,非分隔空间。对比文件的入口和出口设置在同一未分隔的空间中,与该特征要求的分隔空间设置不同。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U:其中,一个或多个碳化炉放置在所述热处理炉的所述一侧**(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2]:“碳化通过至少2个碳化炉15,17进行。”且图3显示两个碳化炉均位于耐炎化炉下游侧。对比文件公开了多个碳化炉(第1、第2)串联设置在耐炎化炉(热处理炉)的一侧,符合“一个或多个碳化炉放置在热处理炉一侧”的限定。因此,技术特征U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V:其中,通过放置在所述热处理炉和所述碳化炉中的每一个的一侧和另一侧的辊执行连续工艺**(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21]:耐炎化炉入口设有辊5,7,出口设有辊9,11,13;[0024]:第1碳化炉入口侧设有辊19,第1与第2碳化炉之间设有辊21,第2碳化炉出口侧设有辊23。对比文件在热处理炉和碳化炉的入口和出口侧均配置了辊,实现了纤维的连续输送工艺。这与目标专利通过辊执行连续工艺的特征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V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碳化炉具有400℃至1500℃的碳化温度**(直接公开)对比文件[0048]:“加热开始后60秒,纤维表面温度达到约900[℃]”;[0051]:“温度调节可通过微波输出调整、纤维走行速度调整、加热管尺寸、TE模式变更等进行。”对比文件公开了碳化炉实际达到900℃(在400-1500℃范围内),并教导了温度调节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碳化炉可工作在400-1500℃的温度范围,以实现碳化。因此,技术特征W被直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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