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2-09-27_US2012246184A_发明申请_US20120246184A1 STORING AND RETRIEVING INFORMATION ASSOCIATED WITH A DIGITAL IMAGE
目标专利名称:281用于显示背景相关信息的嵌入式条形码CN105359547B
模型名称:DeepSeek最新版本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包括:光学检测器,其经配置以检测嵌入到视频文件中的不可感知的条形码<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描述了相机、移动电话等设备可以捕获和显示图像(参见段落[0021]),并提到了条形码可以作为元数据的一部分(参见段落[0026])。然而,对比文件中的条形码是作为可见的符号或元数据字段提及的(例如,用于提供关于图像的信息),并未描述一种“不可感知的条形码”(即对人类眼睛阈下或不可见,如目标专利所定义的)。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专门配置用于检测此类不可感知条形码的“光学检测器”。因此,该技术特征既未被直接公开,也未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及处理器,其经配置以:读取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且解码与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相关联的补充信息,<br>**未公开** | 段落[0027]:“...a bar code may be printed and/or decoded to provide information about the image to a user.”<br>段落[0040]:“The processor is operable to examine the metadata 24 and perform an operation based on the metadata 24.” | 对比文件公开了条形码可以被解码以提供关于图像的信息(段落[0027]),并且处理器可以检查元数据并基于元数据执行操作(段落[0040])。这对应于“读取条形码且解码与条形码相关联的补充信息”的处理功能。然而,对比文件中的条形码并非目标专利所定义的“不可感知的条形码”。虽然“解码条形码信息”这一处理步骤本身在对比文件中有所公开,但该步骤所作用的对象(不可感知条形码)并未公开。因此,该技术特征作为整体(即处理器解码“不可感知的条形码”的补充信息)未被直接公开。尽管处理功能相似,但由于核心对象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或合理推断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接入代表用户信息偏好的数据,<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描述了用户可以从多个通信选项中选择(例如段落[0034]),但并未公开一个存储“用户信息偏好”(例如,偏好的字幕语言、导演评论等)的数据集,以供处理器在显示信息前进行检索和接入。用户的选择是实时、交互式的,而非基于预先存储的偏好进行自动匹配。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将所述补充信息与所述用户信息偏好进行比较,<br>**未公开** | 无 | 如特征C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用户信息偏好”数据。因此,将补充信息与用户偏好进行比较的步骤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基础,也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及响应于确定所述补充信息匹配所述用户信息偏好,<br>**未公开** | 无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预存用户偏好进行匹配的步骤(特征C、D),因此“响应于确定匹配”这一条件性动作也无从谈起。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向所述用户显示所述补充信息的至少一部分。<br>**未公开** | 段落[0030]:“The applet enables the user to view metadata 24 by executing a metadata viewer...”<br>段落[0032]:“The user may then select any of the listed information to view or download.”<br>段落[0042]:“...a list of information materials associated with the image may also be displayed.” | 对比文件公开了向用户显示与图像相关的元数据或信息材料(例如音频、视频文件)。这涉及“向用户显示信息”。然而,在目标专利中,显示动作是前述一系列步骤(检测不可感知条形码、解码、匹配用户偏好)的结果。对比文件中的显示是基于用户对图像或热点的直接选择(如点击、悬停),而非基于对不可感知条形码的自动检测和与预存偏好的自动匹配。因此,该技术特征在目标专利特定上下文中的作用与对比文件中的作用不同。作为整体技术方案的一部分,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不可感知的条形码包括阈下条形码及不可见的条形码中的一者。<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提到的条形码(如段落[0026]所述)是常规的、可见的符号(如QR码)。全文未提及任何“阈下条形码”(例如,在视频帧间短暂显示)或“不可见的条形码”(例如,使用紫外/红外光)。这是目标专利的核心创新点之一,在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记载或暗示。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不可见的条形码包括紫外及红外光中的一者。<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使用紫外(UV)或红外(IR)光来形成或显示条形码。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紫外或红外光叠加在所述视频文件的至少一部分上。<br>**未公开** | 无 | 如特征H所述,对比文件未涉及紫外或红外光,更未描述将其叠加在视频文件上。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视频文件包括多个帧,且其中所述阈下条形码被拼接为所述多个帧的第一帧与后续帧之间的条形码帧。<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主要涉及静态数字图像或可能的一系列图像(“a series of images”,段落[0023]),但并未具体描述“视频文件”及其由“多个帧”构成的结构。更重要的是,完全没有提及将条形码作为独立的“条形码帧”插入或“拼接”在视频帧之间。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阈下条形码物理拼接在第一帧与下一帧之间。<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物理拼接”条形码的概念,这通常指在胶片电影介质上的操作。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阈下条形码数字拼接在所述第一帧与所述后续帧之间。<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数字拼接”条形码到视频帧之间的概念。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在以24帧每秒或更高的速率显示所述视频时显示所述条形码帧。<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涉及视频的帧速率,也未提及以特定高帧率显示条形码帧以实现“阈下”效果。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补充信息包括字幕及导演的评论中的一或多者。<br>**未公开** | 段落[0023]:“The metadata 24 of the image may be one of several standardized schemas for metadata...”, 段落[0032]:“These materials may include audio files, video files, text files...” | 对比文件公开了与图像关联的元数据或信息材料可以包括音频文件、视频文件、文本文件等。从广义上讲,“字幕”和“导演评论”可以视为特定类型的文本或音频文件。然而,对比文件并未明确列举“字幕”或“导演的评论”作为具体的补充信息类型。这些是目标专利在视听内容(如电影)背景下的具体应用示例。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补充信息可以包含文本和音频,但未明确公开“字幕及导演的评论”这一具体限定。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直接公开。考虑到其具体应用背景,也难以从对比文件中合理推断出来。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补充信息包括隐藏字幕。<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隐藏字幕”这一特定类型的补充信息。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用户信息偏好包括字幕语言偏好。<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与“字幕语言偏好”相关的用户偏好。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抬头显示器HUD或头戴式显示器HMD。<br>**未公开** | 无 | 对比文件列举的用户设备包括相机、移动电话、计算机、平板电脑等(例如段落[0021], [0055]),但未明确提及“抬头显示器(HUD)”或“头戴式显示器(HMD)”。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系统包括无线电话。<br>**直接公开** | 段落[0021]:“System 10 includes a camera 12 and/or a mobile phone 14...”, 段落[0055]:“...mobile phone 14...”。 | 对比文件明确将“mobile phone”(移动电话)作为系统的一部分进行描述。移动电话(或手机)通常就是“无线电话”。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认定对比文件中的“mobile phone”公开了“无线电话”这一设备。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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