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JP2006528259A 发明专利 “Dimming primer composition having impact resistance and transparent substrate this is coated”
目标专利名称:CN103890113B “水性组合物、包含其的光学膜、使用该光学膜的偏光板和使用该偏光板的液晶显示器件”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AI专利评估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其包含位于丙烯酸系膜的至少一个表面上的底漆层<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记载:“透明基材の表面上に前記プライマー組成物をコーティング及び硬化せしめてなるプライマー層が設けられた調光性透明基材を提供する。”以及“透明基材の材料としては、プラスチックやガラスが挙げられるが、このうちでプラスチックレンズは、...アクリルまたはポリチオウレタン等が主に用いられる。”<br>【翻译】“提供一种调光性透明基材,其在透明基材表面上设有通过涂布并固化所述底漆组合物而形成的底漆层。”以及“透明基材的材料包括塑料或玻璃,其中塑料透镜主要使用丙烯酸或聚硫氨酯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底漆层位于透明基材表面上,且该透明基材可以是丙烯酸树脂。目标专利中的“丙烯酸系膜”属于丙烯酸树脂的一种形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比文件的记载能毫无疑义地得出底漆层位于丙烯酸系膜表面上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形成在所述底漆层上的取向层<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取向层。 | 对比文件底漆层上形成的是硬涂层,未公开任何取向层,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特征,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底漆层通过使用一种水性底漆组合物形成<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所有实施例均使用有机溶剂(如甲基乙基酮、乙基纤维素乙酸酯等),未提及水。 | 对比文件的底漆组合物为溶剂型,使用有机溶剂而非水,不满足“水性”要求,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所述水性底漆组合物包含100重量份的聚氨酯树脂<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记载:“a)ブレンステッド塩を含有するポリウレタン5〜90重量部”(以组合物100重量部计,含有布朗斯特盐的聚氨酯5-90重量部)。 | 对比文件公开了聚氨酯树脂作为底漆成分,但未公开以100重量份聚氨酯为基准的比例,且其含量范围表达方式与目标专利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直接得到或合理推断出“100重量份聚氨酯树脂”这一特定基准用量,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E**:1-100重量份的聚乙烯醇<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聚乙烯醇。 | 对比文件未包含任何聚乙烯醇成分,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0.1-10重量份的水分散性颗粒<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中未包含水分散性颗粒。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未添加任何水分散性颗粒,硬涂层中的无机氧化物溶胶不属于底漆层,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余量的水<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使用有机溶剂,未使用水。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不含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取向层通过包含光反应聚合物、多官能单体、引发剂和溶剂的组合物形成<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取向层。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取向层,更未公开其具体组成,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水性底漆组合物,固体含量的量为1-50重量份<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固体含量。 | 对比文件为有机溶剂体系,未涉及固体含量范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聚氨酯树脂的重均分子量为10,000-200,000的范围内<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聚氨酯树脂的重均分子量。 | 对比文件虽提及聚氨酯的软段和硬段,但未给出任何具体分子量数值或范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聚氨酯树脂包含羧基<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记载:“ブレンステッド酸としては、ホスホン酸、ホスフィン酸、またはスルホン酸があり”(布朗斯特酸包括膦酸、次膦酸或磺酸)。 | 对比文件公开的聚氨酯含有布朗斯特盐,但该盐由磺酸、膦酸等提供,并非羧基,故未公开聚氨酯包含羧基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聚氨酯树脂是通过多元醇与异氰酸酯的反应获得的<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记载:“前記ブレンステッド塩を含有するポリウレタンは、イソシアネートとポリオールとの反応生成物である”(所述含有布朗斯特盐的聚氨酯是异氰酸酯与多元醇的反应产物)。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聚氨酯树脂由异氰酸酯与多元醇反应获得,与技术特征L完全相同,故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聚乙烯醇的重均分子量为2,000-40,000<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包含聚乙烯醇。 | 对比文件未涉及聚乙烯醇,更未公开其分子量范围,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水分散性颗粒为选自氧化硅、氧化钛、氧化铝、氧化锆和氧化锑的至少一种材料的无机颗粒<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中无任何水分散性颗粒。 | 对比文件未公开水分散性颗粒,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水分散性颗粒为选自基于硅的树脂、基于氟的树脂、(甲基)丙烯酸系树脂、交联聚乙烯醇和三聚氰胺树脂的至少一种材料的有机颗粒<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中无任何有机颗粒。 | 对比文件未公开水分散性颗粒,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水分散性颗粒的平均直径为10nm至200nm<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底漆组合物中无任何水分散性颗粒。 | 对比文件未公开水分散性颗粒,故未公开其粒径。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底漆层的厚度为50nm至1,000nm<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2]段记载:“乾燥された被覆物の厚さは、0.1〜40μmであればよく、好ましくは、1〜10μmであり、より好ましくは、2〜5μmである。”(干燥后涂层的厚度为0.1-40μm,优选1-10μm,更优选2-5μm)。 | 对比文件公开的底漆层厚度范围为0.1-40μm(即100nm-40000nm),虽覆盖了100-1000nm,但未公开50-100nm的下限部分,且其明确下限为0.1μm,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出50nm的厚度,故未公开技术特征Q的全部范围。 |
| **技术特征R**:其进一步包含形成在所述取向层上的液晶层<br>《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液晶层。 | 对比文件底漆层上形成的是硬涂层,未公开液晶层,故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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