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0-10-06_CN101855305A_发明公开_CN101855305A 用于减反射的涂料组合物和通过使用该涂料组合物制备的减反射膜
目标专利名称:1763防眩涂料组合物及使用该组合物制造的防眩膜CN103748180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AI助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100重量份的具有第一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提到“丙烯酸酯树脂的实例可以包括...”,但未规定其用量为100重量份,也未限定分子量。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以100重量份的特定分子量(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作为基准,也未公开第一分子量的概念,因此技术特征A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B:5至30重量份的具有第二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两种不同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也未公开第二分子量化合物及其用量。 | 对比文件没有区分第一分子量和第二分子量,也没有公开第二分子量化合物的用量范围,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第二分子量高于第一分子量(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分子量高低比较。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分子量比较的信息,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D:5至30重量份的无机纳米颗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高折射微细粒子(如金属氧化物),但未给出其相对于(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用量份数。 | 对比文件虽公开了无机纳米颗粒作为高折射材料,但未限定其用量为5-30重量份(基于100份第一分子量化合物),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E:1至30重量份的中空颗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中空颗粒。 | 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中空颗粒,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5至25重量份的聚合引发剂(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明确记载:“基于100重量份的丙烯酸酯树脂,所述光敏引发剂的用量优选为1~20重量份。” | 对比文件公开了光敏引发剂相对于丙烯酸酯树脂的用量范围为1-20重量份,目标专利的引发剂用量为5-25重量份,两者范围重叠,且目标专利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与对比文件的丙烯酸酯树脂实质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的教导,可以合理调整引发剂用量至5-25重量份,因此技术特征F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100至500重量份的溶剂(未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记载:“基于100重量份的低折射UV固化材料,所述溶剂的优选用量为10~90重量份。” | 对比文件公开的溶剂用量基准和目标不同,其基准是低折射UV固化材料整体,而非100重量份的第一分子量化合物,且范围差异大,无法直接或合理推断出100-500重量份,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第一分子量小于600(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分子量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第一分子量数值的信息,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I:所述第二分子量为600至100,000(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第二分子量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第二分子量的数值范围,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具有第一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为一种或多种选自以下的化合物(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丙烯酸酯树脂的实例可以包括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季戊四醇三/四丙烯酸酯、三亚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乙二醇二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公开的化合物属于目标专利所列化合物的一部分,且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这些化合物通常具有较低分子量(如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分子量约524,小于600),可用于作为第一分子量化合物。因此,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标注“第一分子量”,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这些化合物可以用于实现该特征,技术特征J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K: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季戊四醇三/四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季戊四醇三丙烯酸酯,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季戊四醇三(甲基)丙烯酸酯,因此技术特征K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L:季戊四醇四(甲基)丙烯酸酯(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季戊四醇三/四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季戊四醇四丙烯酸酯,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季戊四醇四(甲基)丙烯酸酯,因此技术特征L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M: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二季戊四醇六丙烯酸酯,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二季戊四醇六(甲基)丙烯酸酯,因此技术特征M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N:三亚甲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三亚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三亚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三亚甲基丙烷三(甲基)丙烯酸酯,因此技术特征N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O: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乙二醇二丙烯酸酯”。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乙二醇二丙烯酸酯,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二(甲基)丙烯酸乙二醇酯,因此技术特征O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P:9,9-二[4-(2-丙烯酰氧基乙氧基)苯基]芴(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化合物。 | 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该特定化合物,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Q:二(4-甲基丙烯酰氧基苯硫基)硫醚(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化合物。 | 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该特定化合物,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R:二(4-乙烯基苯硫基)硫醚(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该化合物。 | 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该特定化合物,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S:还包括被一个或多个氟原子取代的氟基(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低折射UV固化材料”部分公开了“氟化的丙烯酸酯”,并具体列举了式1至式5表示的化合物,这些化合物均被一个或多个氟原子取代。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氟基(甲基)丙烯酸酯化合物,且其作用也是在低折射层中降低折射率,与目标专利作用相同,因此技术特征S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具有第二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包括一种使具有第一分子量的(甲基)丙烯酸酯类化合物的两个或更多个分子通过连接基相连的化合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类结构。 | 对比文件没有描述通过连接基连接多个(甲基)丙烯酸酯分子形成高分子量化合物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U:其中所述连接基包括氨基甲酸酯键(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连接基的具体类型。 | 对比文件未涉及连接基的概念,因此技术特征U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V:硫醚键(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硫醚键。 | 对比文件未涉及硫醚键,因此技术特征V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W:醚键或酯键(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醚键或酯键作为连接基。 | 对比文件未涉及此类连接基,因此技术特征W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X:其中所述溶剂的介电常数(25℃)为20至30(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溶剂的介电常数。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溶剂的介电常数参数,因此技术特征X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Y:偶极矩为1.7至2.8(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溶剂的偶极矩。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溶剂的偶极矩参数,因此技术特征Y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无机纳米颗粒的数均直径为5至50nm(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在“具体实施方式”中公开了“高折射微细粒子的直径在1,000nm以下,优选为1~200nm,更优选为2~100nm,且最优选为10~50nm”。 | 对比文件公开了无机纳米颗粒(高折射微细粒子)的直径范围,最优选10-50nm,与目标专利的5-50nm范围部分重叠,且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对比文件的教导,可以合理选择5-50nm的直径范围,因此技术特征Z被隐含公开。 |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K、L、M、N、O、S;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F、J、Z。其他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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