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按照您的要求,对对比文件JP2007335360A是否公开目标专利CN103548188B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进行严谨的评估。
**对比文件名称:** 2007-12-27_JP2007335360A_发明专利_JP2007335360A Lithium secondary cell
**目标专利名称:** 1776具有增强的能量密度特性的高能量密度锂二次电池CN10354818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无(根据您的要求,此为我作为AI的分析结果)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含正极<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2]段:“正極、Liを吸蔵・放出する負極活物質を含む負極合剤を集電体箔の両面に形成した負極、およびリチウム塩を含む非水電解液により構成されたリチウム二次電池”。<br>翻译:由正极、在集电体箔两面形成含有吸藏/释放Li的负极活性物质的负极合剂而成的负极、以及含有锂盐的非水电解液构成的锂二次电池。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锂二次电池包含正极,该技术特征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A完全一致,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所述正极包含由下式(1)表示并具有层状结构的第一正极活性材料和由下式(2)表示并具有尖晶石结构的第二正极活性材料作为正极活性材料<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2]段:“正極活物質にはリチウム遷移金属複合酸化物を用いることができる。ニッケル酸リチウム、コバルト酸リチウムなどの正極活物質のNi、Coなどの一部を1種あるいはそれ以上の遷移金属で置換して用いることができる。”<br>翻译:正极活性物质可以使用锂过渡金属复合氧化物。可以使用镍酸锂、钴酸锂等正极活性物质的Ni、Co等的一部分被一种或多种过渡金属取代的物质。 | 对比文件公开了多种锂过渡金属氧化物,如LiNi0.8Co0.2O2、LiMn1/3Ni1/3Co1/3O2、LiMn0.5Ni0.5O2作为正极活性材料,但均为层状结构。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具有尖晶石结构的正极活性材料(如LiMn2O4),也未公开将层状结构与尖晶石结构两种材料混合使用的技术方案。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所述第一正极活性材料相对于容量具有0.03μm·g/mAh~0.1μm·g/mAh的平均粒径<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第一正极活性材料的平均粒径。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正极活性材料的粒径参数,特别是相对于容量的粒径参数。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也不能通过合理推断得出该特征。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所述第二正极活性材料相对于容量具有0.1μm·g/mAh~0.2μm·g/mAh的平均粒径<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第二正极活性材料。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第二正极活性材料,更未涉及该材料的粒径参数。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E:其中基于所述第一正极活性材料和第二正极活性材料的总重量,所述第一正极活性材料的量为40重量%~100重量%<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第二正极活性材料,未公开两种正极活性材料的混合比例。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单一正极活性材料的使用,未涉及两种正极活性材料的混合。因此,没有公开目标专利中限定的混合比例。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负极<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2]段:“負極、およびリチウム塩を含む非水電解液により構成されたリチウム二次電池”。<br>翻译:由负极以及含有锂盐的非水电解液构成的锂二次电池。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锂二次电池包含负极,该技术特征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F完全一致,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负极包含相对于容量具有0.005m²/mAh~0.013m²/mAh的比表面积的结晶性石墨作为负极活性材料<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2]段:“前記負極合剤が黒鉛、非晶質炭素材及び有機結着剤との混合物であり、前記混合物における黒鉛と非晶質炭素材の合計量に対する黒鉛の割合が20〜80重量%である”。<br>翻译:所述负极合剂为石墨、非晶质碳材料及有机粘结剂的混合物,该混合物中石墨相对于石墨和非晶质碳材料总量的比例为20~80重量%。 | 对比文件公开了负极活性材料包含石墨,但其核心方案是**石墨与无定形碳的混合物**,且石墨含量为20~80%,并非单独使用结晶性石墨。目标专利限定的是“结晶性石墨作为负极活性材料”,且限定了其相对于容量的比表面积。对比文件未公开石墨的比表面积,也未公开单独使用结晶性石墨的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H:隔膜<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2]段:“電池の構成上の必要性に応じて微孔性セパレータを用いても本発明の効果はなんら損なわれない。”<br>翻译:根据电池的构成上的需要,即使使用微孔性隔膜,本发明的效果也不会有任何损害。 | 对比文件明确提到了可以使用微孔性隔膜,这属于隔膜的一种。该技术特征与目标专利技术特征H一致,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结晶性石墨为选自如下石墨中的一种石墨或它们的混合物:相对于容量具有0.007m²/mAh~0.011m²/mAh的比表面积的第一种石墨,以及相对于容量具有0.007m²/mAh~0.010m²/mAh的比表面积的第二种石墨<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石墨的比表面积参数。 | 对比文件未公开结晶性石墨的比表面积,也未公开基于比表面积将石墨分为两种并选择使用或混合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J:Lix(NivMnwCoyMz)O2-tAt (1)<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的具体化学式。 | 目标专利的式(1)是一个复杂的、包含多种元素和特定比例的化学式。对比文件虽然公开了LiNi0.8Co0.2O2、LiMn1/3Ni1/3Co1/3O2、LiMn0.5Ni0.5O2等,但这些化学式与目标专利的通用式(1)在元素选择和比例范围上不同,且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所涵盖的A、M、t等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0.8<x≤1.3,0≤v≤0.9,0≤w≤0.9,0≤y≤0.9,0≤z≤0.9,x+v+w+y+z=2,且0≤t<0.2<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中各元素的取值范围。 | 基于技术特征J的论述,其从属的范围限定自然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M是指具有+2~+4氧化数的至少一种金属的阳离子<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中的M。 | 基于技术特征J的论述,其从属元素M的定义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A为单价或二价阴离子<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中的A。 | 基于技术特征J的论述,其从属元素A的定义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LiaMn2-bM'bO4 (2)<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任何化学式(2)所示的尖晶石结构材料。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具有尖晶石结构的正极活性材料,因此该化学式及其相关特征均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0.8<a≤1.3,0≤b≤0.5<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2)及其元素取值范围。 | 基于技术特征N的论述,其从属的范围限定自然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P:M'是指具有+2~+4氧化数的至少一种金属的阳离子<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2)及其中的M'。 | 基于技术特征N的论述,其从属元素M'的定义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第一种石墨在1.4g/cc~1.6g/cc的粉末密度下具有100S/cm以上且小于1000S/cm的粉末电导率<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石墨的粉末电导率。 | 对比文件未公开石墨的粉末电导率及其测量条件,也未提及基于粉末电导率对石墨进行分类。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第一种石墨为表面改性的石墨<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对石墨进行表面改性。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石墨表面改性的技术内容。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S:并基于XRD数据在2θ=43°下具有可识别为(101)面的菱形峰的3R和2H峰<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石墨的XRD衍射峰特征。 | 对比文件未公开石墨的XRD分析结果,也未提及3R、2H峰或菱形峰等晶体结构特征。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第二种石墨在1.4g/cc~1.6g/cc的粉末密度下具有10S/cm以上且小于200S/cm的粉末电导率<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石墨的粉末电导率。 | 与技术特征Q论述相同,对比文件未公开石墨的粉末电导率。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U:其中所述第二种石墨基于XRD数据在2θ=43°下具有作为(101)面的菱形峰的2H峰<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石墨的XRD衍射峰特征。 | 与技术特征S论述相同,对比文件未公开石墨的XRD衍射峰特征。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V:其中所述第一正极活性材料在2.65g/cc~2.85g/cc的粉末密度下具有1×10⁻³S/cm以上且小于10×10⁻³S/cm的粉末电导率<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记载正极活性材料的粉末电导率。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正极活性材料的粉末电导率及其测量条件。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第二正极活性材料在2.65g/cc~2.85g/cc的粉末密度下具有1×10⁻⁵S/cm以上且小于10×10⁻⁵S/cm的粉末电导率<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第二正极活性材料,未记载其粉末电导率。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二正极活性材料,更未涉及其粉末电导率。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X:其中在式(1)中,M为选自Al、Mg和Ti中的至少一种元素<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中的M,也未公开M的具体选择。 | 基于技术特征J的论述,其从属的M的具体选择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Y:在式(2)中,M'为选自Co、Mn、Ni、Al、Mg和Ti中的至少一种元素<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2)及其中的M'。 | 基于技术特征N的论述,其从属的M'的具体选择也未公开。 |
| 技术特征Z:其中在式(1)和(2)中,A和A'各自独立地为选自卤素、S和N中的至少一种元素<br>《不予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式(1)中的A和式(2)中的A'。 | 基于技术特征J和N的论述,其从属的A和A'的具体选择也未公开。 |
### 结论
根据以上对比分析,对比文件JP2007335360A仅直接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A、F、H。其他技术特征均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A>>><<<F>>><<<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