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5_JP2007533073A_发明专利_JP2007533073A The stacked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evice having high efficiency and high luminance_+++A_C_D_J_L_M_S_T_U_V_W_X+++.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7-11-15_JP2007533073A_发明专利_JP2007533073A The stacked organic light emitting device having high efficiency and high luminance

目标专利名称:1800有机发光二极管及其制备方法CN102172103B

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 Chat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包括基板<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在透明玻璃基板2上形成阳极3”。对比文件明确记载了基板(玻璃基板),且基板是发光器件的基本组成,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B**:设置在所述基板上的透明阴极<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透明阴极设置在基板上的结构。对比文件始终采用阳极在基板侧、阴极在顶部的正置结构,阴极材料为金属(如LiF/Al)且未明确要求透明。目标专利为倒置结构,透明阴极作为底部电极。对比文件未给出任何将透明阴极置于基板上的技术教导或暗示,因此既未直接公开也不满足隐含公开条件。
**技术特征C**:阳极<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在透明玻璃基板2上形成阳极3”;“外部阳电极”。对比文件明确设置了阳极(外部阳电极),作为器件的基本电极之一,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设置在所述透明阴极和阳极之间的有机材料层<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在阳极3上形成发光部4(含有机材料层)”,整体结构为阳极/有机材料层/阴极(或内部电极/发光部/阴极)。对比文件虽未使用“透明阴极”一词,但其有机材料层(发光部)明确位于阳极与阴极(包括内部电极)之间,即两个电极之间。该结构特征与目标专利的有机材料层位于两电极之间实质相同,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所述有机材料层包括发光层和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br>《未公开》对比文件[2]:“发光部包括发光层、电子传输层等”,但未提及任何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对比文件未公开或暗示在电子传输层中进行n型掺杂,其电子传输层为未掺杂的常规材料(如式2化合物)。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F**: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包括电子传输材料和n型掺杂剂<br>《未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也未公开电子传输材料与n型掺杂剂的组合。同特征E,对比文件无n型掺杂层,故未公开。
**技术特征G**: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设置于所述透明阴极和发光层之间<br>《未公开》对比文件无n型掺杂层,亦无透明阴极,故该位置关系未公开。特征G依赖于特征B和E,既然对比文件未公开透明阴极和n型掺杂层,该特征自然未公开。
**技术特征H**:基于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材料的总重量,所述n型掺杂剂的含量为1至20wt%<br>《未公开》对比文件无n型掺杂层,无掺杂剂含量记载。未公开。
**技术特征I**:所述n型掺杂剂包括选自NaF、CsF、MgF2、CaF2、MgO、CaO、BaO、SrO、Na2O、K2O、Cs2O、Cs2CO3、Mg、Ca、Na、K、Cs、LiF和KF中的至少一种<br>《未公开》对比文件在阴极形成中使用了LiF(作为单独电子注入层),但未将其作为n型掺杂剂用于电子传输层中。对比文件中的LiF是独立层,并非掺杂在电子传输材料中,且未公开列表中的其他化合物作为掺杂剂。因此未公开。
**技术特征J**:所述透明阴极或阳极由具有2.7eV以上功函数的电极材料形成<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内部阳电极としては仕事関数が大きなインジウム錫酸化物または金(Au)など仕事関数が大きな伝導性の薄膜電極が使われ”(内部阳电极使用功函数大的ITO或金等导电薄膜);“外部陽極は…インジウム錫酸化物、インジウム亜鉛酸化物などの金属酸化物”(外部阳极为ITO、IZO等金属氧化物)。上述材料功函数均≥4.5eV,远高于2.7eV。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阳极(外部阳电极)由高功函数的透明金属氧化物(如IZO、ITO)形成,其功函数大于2.7eV。特征J为“透明阴极或阳极”,满足阳极条件即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K**:所述透明阴极由选自ITO(氧化铟锡)、IZO(氧化铟锌)和氧化锌(ZnO)中的至少一种透明金属氧化物形成<br>《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透明阴极,其阴极材料为金属(Al、LiF/Al等)或低功函数材料,不涉及ITO、IZO、ZnO透明氧化物。未公开。
**技术特征L**:所述阳极是透明的<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透明なガラス基板2の上にインジウム亜鉛酸化物を用いて1500Åの膜厚を有する透明な陽極をスパッタ工程により形成した”(在透明玻璃基板上用IZO溅射形成1500Å厚的透明阳极)。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透明阳极(IZO),因此特征L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M**:所述阳极为由选自ITO(氧化铟锡)、IZO(氧化铟锌)和氧化锌(ZnO)中的至少一种透明金属氧化物形成的透明阳极<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实施例:阳极使用“インジウム亜鉛酸化物(IZO)”形成透明阳极。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阳极由IZO形成,属于所列材料之一,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N**: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的电子传输材料包括含有选自咪唑基、噁唑基、噻唑基、喹啉和邻二氮杂菲中的至少一种官能团的化合物<br>《未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电子传输层材料(式2化合物),但未明确该化合物含有上述官能团,且该电子传输层未进行n型掺杂。对比文件未公开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也未限定电子传输材料的官能团为所列基团,故未公开。
**技术特征O**:所述n型掺杂剂具有根据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厚度的浓度梯度<br>《未公开》对比文件无任何关于掺杂剂浓度梯度的记载。未公开。
**技术特征P**:所述有机材料层进一步包括设置于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和发光层之间的电子传输层<br>《未公开》对比文件[2]:“発光層の上に…電子輸送層を形成した”(在发光层上形成电子传输层),但该电子传输层位于发光层与阴极之间,并非位于n型掺杂层与发光层之间(因对比文件无n型掺杂层)。由于对比文件无n型掺杂层,无法形成“设置于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和发光层之间”的电子传输层,故未公开。
**技术特征Q**:所述设置于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和发光层之间的电子传输层由与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的电子传输材料相同的材料形成<br>《未公开》对比文件未公开n型掺杂层,亦未公开该材料关系。未公开。
**技术特征R**:所述n型掺杂的电子传输层与所述透明阴极接触<br>《未公开》对比文件无透明阴极和n型掺杂层,故无该接触关系。未公开。
**技术特征S**:所述有机材料层进一步包括空穴传输层和空穴注入层中的至少一层<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正孔注入層を形成した”(形成空穴注入层,使用HAT);“正孔輸送層を形成した”(形成空穴传输层,使用NPB)。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空穴注入层和空穴传输层,因此特征S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T**:所述有机材料层包括置于最临近阳极的最上侧上<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陽極の上に…正孔注入層を形成した”(在阳极上形成空穴注入层);正孔注入层(HAT)为最临近阳极的有机材料层。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最临近阳极的有机材料层(空穴注入层),因此特征T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U**:所述有机材料层含有下式23的化合物<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公开了式1a化合物:ヘキサニトリルヘキサアザトリフェニレン(HAT),其结构式与目标专利式23完全一致。对比文件公开了式1a化合物(HAT),该化合物即为目标专利的式23化合物,且将其作为有机材料层(空穴注入层)使用,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V**:[式23]<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给出了式1a的结构式,与目标专利式23相同。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该结构式,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W**:其中,R1d至R6d各自选自氢、卤素原子、氰基(-CN)、硝基(-NO2)、磺酰基(-SO2R)、亚砜基(-SOR)、磺胺基(-SO2NR)、磺酸酯基(-SO3R)、三氟甲基(-CF3)、酯基(-COOR)、酰胺基(-CONHR或-CONRR’)、取代或未取代的直链或支链C1-C12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直链或支链C1-C12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香族或非芳香杂环、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单芳基胺或二芳基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芳烷基胺<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式中、R1〜R6はそれぞれ水素、ハロゲン原子、ニトリル(-CN)、ニトロ(-NO2)、スルホニル(-SO2R)、スルホキシド(-SOR)、スルホンアミド(-SO2NR2)、スルホン酸塩(-SO3R)、トリフルオロメチル(-CF3)、エステル(-COOR)、アミド(-CONHRまたは-CONRR')、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直鎖または分枝鎖のC1-C12アルコキシ、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直鎖または分枝鎖のC1-C12アルキル、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芳香族または非芳香族の異型環、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アリール、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モノまたはジアリールアミン、及び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アラルキルアミンよりなる群から選ばれ”。对比文件对R1-R6的定义与目标专利特征W完全一致,因此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X**:R和R’各自选自取代或未取代的C1-C6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芳基和取代或未取代的5-7元杂环中<br>《直接公开》对比文件[2]:“前記R及びR'はそれぞれ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C1-C60のアルキル、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アリール、置換または非置換の5-7元異型環よりなる群から選ばれる”。对比文件对R和R'的定义与目标专利特征X完全一致,因此直接公开。

### 结论代码

根据上述比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C、D、J、L、M、S、T、U、V、W、X,未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其他技术特征。

<<<A>>><<<C>>><<<D>>><<<J>>><<<L>>><<<M>>><<<S>>><<<T>>><<<U>>><<<V>>><<<W>>><<<X>>>

权利要求与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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