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8-08_JP2003224618A_发明专利_JP2003224618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_+++A_F_I_g+++.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3-08-08_JP2003224618A_发明专利_JP2003224618A 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

目标专利名称:1903无线通信系统同步解密参数的方法及其相关装置CN101064594B

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或用户指定模型,此处按环境填写)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特征A:当一第二协议单元操作于确认模式时《直接公开》【0001】“本発明は、ワイヤレス通信システム(wireless communication system)に関するもので、特に、ワイヤレス通信環境における無線リンク制御(Radio link control、RLC)のリセット(reset)方法とシステムに関するものである。”<br>【0003】“一般のAM RLCリセット工程において”对比文件明确其涉及无线链路控制(RLC)的复位方法,且该RLC操作于确认模式(AM)。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技术特征“当第二协议单元操作于确认模式时”,即公开了前提条件。
特征B:设定一第一协议单元的一接收窗为推进式《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接收窗”或“推进式”等相关概念。对比文件仅涉及RLC复位过程中的HFN同步,未公开任何关于滑动窗类型、接收窗设定或推进式的技术内容,既未直接公开也不能合理推断。
特征C:所述接收窗大小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协议单元所使用的接收窗大小《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接收窗大小”或“滑动窗尺寸”等概念。对比文件完全不涉及接收窗大小的设定或比较,没有直接或隐含公开该特征。
特征D:所述第一协议单元是一解密单元《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解密”、“加密”或“解密单元”相关术语。对比文件描述的是RLC层的复位过程,不涉及解密或加密协议实体,没有公开第一协议单元是解密单元。
特征E:所述第二协议单元是所述第一协议单元的下层协议单元《无公开》对比文件未提及第一协议单元(解密单元),也未明确定义第二协议单元与任何上层实体间的上下层关系。对比文件仅描述了RLC(第二协议单元)自身的操作,未公开其相对于解密单元(第一协议单元)的层间关系,无法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特征。
特征F:所述第二协议单元是一无线链接控制单元《直接公开》【0001】“特に、ワイヤレス通信環境における無線リンク制御(Radio link control、RLC)のリセット方法とシステム”<br>【0003】“一般のAM RLCリセット工程”对比文件通篇以RLC(无线链接控制单元)作为核心协议实体,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第二协议单元即为无线链接控制单元。
特征G:所述第二协议单元是一媒体存取控制单元《隐含公开》【0004】“Reset PDUを、例えば、MAC(media access control)或いは物理層(Physical layer)などの低い通信層に伝送する。”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MAC(媒体存取控制)作为低层通信层,MAC是标准协议栈中的媒体存取控制单元。虽然未直接指定其为“第二协议单元”,但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通信系统常识可以合理推断MAC可以作为目标专利中的下层协议单元(第二协议单元),即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该特征,且可能与其他公知知识组合构成完整技术方案,因此隐含公开。
特征H:所述第二协议单元的接收窗为推进式《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出现“接收窗”或“推进式”概念。对比文件不涉及任何类型接收窗的设定或使用,无法直接或隐含公开该特征。
特征I:当所述第二协议单元操作于确认模式时《直接公开》【0001】、[0003](同特征A引用)。理由同特征A,对比文件公开了RLC操作于确认模式(AM)的前提,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特征J:所述第二协议单元将包删除的信息传送至所述第一协议单元《无公开》对比文件全文未涉及包删除信息的传送机制。对比文件RLC复位过程中不涉及“包删除通知”的传送,无法从公开内容中直接或合理推断出该特征。

### 公开性代码

直接公开:特征A、特征F、特征I

隐含公开:特征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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