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12-02-01_CN102340599A_发明公开_CN102340599A 终端通话时的处理方法、终端以及处理系统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使用具有基于运动的模式转换的移动设备进行群通信的系统和方法 CN104521224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A:包括:以公开模式与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通信《隐含公开》 | 说明书[0006]:“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建立通话后...”;[0060]:“步骤11,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建立通话后...” | 对比文件公开了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之间建立通话并进行通信。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公开模式”这一术语,但其描述的“通话”状态,特别是结合其背景技术中提及的“免提状态”可能被第三方听到的问题([0003]),以及说明书中“免提状态”作为需要告知对方的一种工作模式([006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未特别说明为私密听筒模式时,默认的通话状态(尤其是免提状态)对应于一种声音可被周围环境听到的“公开”通信状态。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与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进行通信,且该通信处于一种可被视为“公开模式”的状态。 |
| B:检测与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用户将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从第一位置移动到第二位置相对应的第一运动《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通过检测移动设备的物理运动(如从一处移动到另一处)来触发任何操作。对比文件中改变终端状态(如切换到免提、听筒等模式)均是通过用户操作UI界面(如点击按钮)来实现(参见[0002], [0105], [0106])。因此,对比文件既未直接公开也未隐含公开基于设备位置移动的运动检测特征。 |
| C:响应于检测到的第一运动,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其中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包括重新分配资源《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设备运动的模式转换。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终端工作模式(如免提、听筒)可以改变([0014], [0066]),但这种改变是用户手动操作UI触发的,而非响应于设备运动。更重要的是,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在模式转换过程中涉及“重新分配资源”(如目标专利说明书[0046], [0080]所述重新分配带宽等资源)。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D:向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发送指示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的消息。《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08]:“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0012]:“当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变化后的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第二终端”;[0060]-[0061]:“步骤12,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例如,在第一终端的用户将第一终端的通话模式设置为免提模式时,第一终端自动将该状态信息发送给第二终端...当第一终端的用户对第一终端从免提模式调整为听筒模式,第二终端的用户可以及时获知”。 | 对比文件的核心发明点之一就是在终端状态(包括工作模式如免提、听筒)发生变化时,自动将变化后的状态信息发送给对端(第二终端)。这直接公开了向第二移动设备发送指示模式转换的消息。其中,“免提模式”对应于目标专利的“公开模式”(扬声器模式),“听筒模式”对应于“私密模式”(耳机模式)。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E: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运动对应于所述用户将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移动到接近所述用户的耳朵的位置。《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通过设备移动来检测用户行为的技术,更未具体公开将设备移动到接近耳朵位置这一特定动作。所有模式切换均通过用户界面操作完成。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F:其特征在于,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包括将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中的音频路径从扬声器模式改变为耳机模式。《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60]:“所述第一终端的工作模式为:处于漫游状态、处于免提状态...”;[0066]:“例如,第一终端的用户对第一终端从免提模式调整为听筒模式...”;[0105]:“本地用户通过UI界面上的某种通话功能模式通过选择按钮选择具体的通话功能模式”。 | 对比文件明确将“免提状态”和“听筒模式”作为终端的工作模式([0060]),并举例说明了用户可以从免提模式调整到听筒模式([0066])。免提模式即使用扬声器播放声音,听筒模式即使用靠近耳朵的听筒播放声音,这分别对应于目标专利的“扬声器模式”和“耳机模式”。虽然对比文件的模式转换是通过UI操作而非运动触发,但“从免提模式调整为听筒模式”这一技术手段本身,直接公开了音频路径从扬声器模式到耳机模式的改变。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G: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接收指示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已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的消息。《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28]:“第二终端和第一终端建立通话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0044]:“接收单元,用于第二终端和第一终端建立通话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0051]:“第二终端,用于接收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 | 对比文件描述了通信的双方(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是平等的,其技术方案同样适用于对方终端。说明书[0028]等段落虽然是从第二终端角度描述接收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但根据该方案的对等性,第一终端同样可以接收来自第二终端的状态信息。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毫无疑义地理解,为了实现相互通知状态的目的,第一终端也必然具备接收对端状态消息的功能。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H:其特征在于,所述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包括改变所述通信的安全性设置,其中改变安全性设置包括从未加密通信转换到已加密通信。《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仅涉及通话模式(如免提、听筒)和功能状态(如录音、静音)的告知,完全没有提及通信的安全性设置,更未涉及加密通信与未加密通信之间的转换。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I:其特征在于,从公开模式转换到私密模式包括从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的半双工通信转换到全双工通信。《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描述的通话场景是普通的电话通话,其默认是全双工通信。对比文件未提及半双工通信(如PTT),也未涉及在全双工与半双工通信模式之间进行转换。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J: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检测与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用户将所述第一移动设备从所述第二位置移动到第三位置相对应的第二运动《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同技术特征B,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基于设备物理运动的检测。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K:响应于检测到的第二运动,从私密模式转换到公开模式。《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由于对比文件未公开基于设备运动的检测(特征J),因此也不可能公开响应于此种运动的模式转换。虽然对比文件公开了模式可以反向转换(如从听筒到免提),但触发方式是UI操作,而非运动。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L: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运动对应于所述用户将所述设备从他或她耳边移开。《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同技术特征E,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设备移动到耳边或移开相关的运动检测。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M: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向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发送指示从私密模式转换到公开模式的消息。《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12]:“当所述第一终端检测到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发生变化时,将变化后的所述状态信息发送给第二终端”;[0066]:“例如,第一终端的用户对第一终端从免提模式调整为听筒模式,第二终端的用户可以及时获知”。 | 对比文件明确教导,当终端状态发生任何变化时(包括从听筒模式变为免提模式),都会将变化后的状态信息发送给对端。听筒模式对应私密模式,免提模式对应公开模式。因此,发送“从私密模式转换到公开模式”的指示消息这一行为,已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
| N: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移动设备接收指示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已转换到公开模式的消息。《直接公开》 | 说明书[0028]:“第二终端和第一终端建立通话后,所述第二终端接收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结合特征G的论述。 | 基于对比文件方案的对等性,第一终端可以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状态信息。当第二终端从听筒模式(私密)切换到免提模式(公开)并发送状态信息时,第一终端接收到的就是“第二移动设备已转换到公开模式的消息”。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O: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向所述第一移动设备的用户提供指示所述第二移动设备已转换到公开模式的反馈线索。《未公开》 | 说明书[0022]:“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第一终端的状态信息对所述第二终端的用户进行提示”。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第二终端在收到第一终端状态信息后,向第二终端的用户提供提示。但并未公开第一终端在收到第二终端状态信息后,向第一终端的用户提供提示或反馈线索。目标专利的特征O要求向“第一移动设备的用户”提供关于对方模式转换的反馈,这与对比文件公开的提示对象(第二终端的用户)相反。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P: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抑制所述第一移动设备处的通信,直至检测到用户顺应转换到公开模式的指示。《未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提及在收到对方模式转换通知后,需要抑制本方通信并等待用户顺应的机制。其解决方案仅限于告知对方状态,由对方用户自行调整谈话内容,而不涉及对本方通信的主动抑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D>>><<<F>>><<<G>>><<<M>>><<<N>>>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