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们开始评估。首先,明确您要求的信息和调用的模型名称。
**对比文件名称:** WO2016158266A1_Description_20260704_0110
**目标专利名称:** 2130移动通信网络中的多跳中继CN112690038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未指定(作为AI,我基于通用专利分析模型进行判断)
接下来,我严格按照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划分,创建特征比对表格,并基于对比文件WO2016158266A1的内容进行严谨的公开性判断。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接收器(3)** <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100]段(对应原文段落“信号受信部102は、他のユーザ装置UE又は基地局eNBから各種の信号を無線受信し、受信した物理レイヤの信号からより上位のレイヤの信号を取得する機能を含む。信号受信部102は、D2D通信の受信機能とセルラ通信の受信機能を有する。”)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信号受信部102”,该部件用于接收无线信号,是接收器的具体实现。目标专利中的“接收器(3)”是用于接收无线信号的功能单元,对比文件中的“信号受信部102”在结构、功能上与目标专利的接收器完全等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发送器(5)** <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99]段(对应原文段落“信号送信部101は、リレー端末100から送信されるべき上位のレイヤの信号から、物理レイヤの各種信号を生成し、無線送信する機能を含む。また、信号送信部101は、D2D通信の送信機能とセルラ通信の送信機能を有する。”)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信号送信部101”,该部件用于生成并发送无线信号,是发送器的具体实现。目标专利中的“发送器(5)”是用于发送无线信号的功能单元,对比文件中的“信号送信部101”在结构、功能上与目标专利的发送器完全等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C:至少一个处理器(1)** <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98]段(对应原文段落“リレー端末100は、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等のプロセッサ、RAM(Random Access Memory)やROM(Read Only Memory)等のメモリ装置、ハードディスク等の記憶装置等から構成された情報通信端末でもよい。例えば、リレー端末100の各機能等は、プロセッサと記憶装置又はメモリ装置とによって構成され、記憶装置又はメモリ装置に記憶されているデータやプログラムをプロセッサが実行することによって実現されてもよい。”)以及第[0118]段(对应リモート端末200的类似描述)。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用户装置(リレー端末100及リモート端末200)包括“プロセッサ”(处理器),并通过该处理器执行程序来实现各功能。目标专利中的“处理器(1)”是执行程序和逻辑运算的核心部件,对比文件中的“プロセッサ”在结构、功能上与目标专利的处理器完全等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D: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被配置为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发送器(5)向中继设备(14)发送中继请求** <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28]段(对应原文段落“リモート端末UE2は、リレー端末UE1に接続要求を送信し”),第[0033]段(对应图5的说明,特别是步骤S103/S105:“リモート端末UE2は、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を元のリレー端末UE1と別のリレー端末UE3に送信する”),以及第[0070]段(对应图5步骤S103/S105)。 | 对比文件描述了リモート端末(远程终端)向リレー端末(中继设备)发送“接続要求”(连接请求)或“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中继端变更请求)。这些请求本质上是一种请求中继设备提供中继服务的消息,即“中继请求”。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使用“中继请求”这个术语,但其“接続要求”或“変更要求”的功能与目标专利中的“中继请求”完全相同,都是请求中继设备建立或变更中继连接。目标专利的处理器被配置为发送该请求,对比文件中的リモート端末同样通过处理器控制发送部发送该请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E:所述中继请求包括标识所述客户端设备(13)的第一设备标识符** <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33]段(对应图5的说明,リモート端末UE2发送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以及第[0056]段(对应图8的说明,リレー端末UE1向リレー端末UE3发送コンフィギュレーション情報,包括“リモート端末UE2のレイヤ2/レイヤ3のアドレス情報”)。 | 对比文件在描述中继变更请求时,虽然没有明确列出请求消息的内容,但为了识别リモート端末(客户端设备),请求消息必然包含能够唯一标识该终端的标识符(如レイヤ2/レイヤ3アドレス)。在实际通信中,任何连接建立或变更请求都必须包含发送方的标识信息,否则中继设备无法识别请求来源。对比文件在第[0056]段明确提到中继设备之间传输包含“リモート端末UE2のレイヤ2/レイヤ3のアドレス情報”的配置信息,这进一步佐证了标识符的必要性。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通信常识和对比文件的内容,可以合理推断出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F:和标识一个或多个链路的一个或多个第一链路标识符** <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56]段(对应图8的说明,リレー端末UE1向リレー端末UE3发送コンフィギュレーション情報,包括“D2Dリレーのためのコンフィギュレーション情報(グループキャストID、リモート端末UE2のレイヤ2/レイヤ3のアドレス情報、D2D通信のリソース情報等)”)以及第[0070]段(对应图5的说明,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 | 对比文件中的“コンフィギュレーション情報”包含了用于标识链路(如グループキャストID、リソース情報)的标识符。在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中,为了明确变更的是哪个链路(例如与特定中继设备的链路),请求消息必然包含链路标识信息。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描述“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的内容,但根据上下文,该请求需要指示涉及哪条链路(原中继链路和/或新中继链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G:所述一个或多个链路中的至少一个链路经由所述客户端设备(13)将另一设备(12)与网络节点链接起来** <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15]段(对应原文段落“基地局eNBのカバレッジ内において信号中継機能を有するユーザ装置UE(以降、”リレー端末“と呼ぶ)が、基地局eNBのカバレッジ外のユーザ装置UE(以降、”リモート端末“と呼ぶ)から受信したデータを基地局eNBに中継し、基地局eNBから受信したデータをリモート端末UEに中継すること(以降、”D2Dリレー“と呼ぶ)により、リモート端末UEが基地局eNBと通信することが可能になる。”)以及图1的说明。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中继系统:リレー端末(中继设备)作为客户端设备(リモート端末)与基地局(网络节点)之间的中继节点,将数据从リモート端末中继到基地局,从而将リモート端末(另一设备)与基地局(网络节点)链接起来。目标专利中的“另一设备(12)”对应对比文件中的リモート端末(远程终端),“网络节点”对应基地局eNB,“客户端设备(13)”对应リレー端末(中继终端)。该链路经过客户端设备(中继端)连接另一设备与网络节点,与对比文件中的中继链路完全一致。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H:通过所述至少一个接收器(3)从所述中继设备(14)接收接受所述中继请求的接受消息** <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33]段(对应图5的说明,特别是步骤S107/S111:“変更要求に対する応答をリモート端末UE2に送信し”),以及第[0070]段(对应图5步骤S107/S111)。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リモート端末(远程终端)在发送“リレー端末の変更要求”后,会从リレー端末(中继设备)接收“応答”(响应)。该“応答”是对请求的接受确认,也就是接受消息。目标专利中的“接受消息”正是对该请求的肯定响应。虽然对比文件未使用“接受消息”一词,但其“応答”在功能上与接受消息完全等同,都是表示中继设备接受请求。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I:根据接收到所述接受消息** <br>《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33]段(对应图5的说明,步骤S109/S113:“接続が確立される”、“接続が解放される”),以及第[0070]段(对应图5步骤S109/S113)。 | 对比文件描述了リモート端末在接收到応答后,会执行后续的“接続を確立する”(建立连接)或“接続を解放する”(释放连接)等动作。这表明リモート端末是根据接收到的响应来执行下一步操作的,即“根据接收到所述接受消息”进行后续处理。目标专利中的“根据接收到所述接受消息”正是触发后续发送数据动作的条件,对比文件中的响应同样触发了后续的建立连接等动作。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J: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发送器(5)向所述中继设备(14)发送与所述一个或多个链路相关联的数据** <br>《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说明书第[0058]段(对应图8的说明,ステップS205:“リモート端末UE2は、リレー端末UE1から通知されたグループキャストIDに従って、リレー端末UE1及びUE3に対してデータをグループキャスト送信する”),以及第[0099]段(对应信号送信部)。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リモート端末(远程终端)通过发送部(信号送信部)向リレー端末(中继设备)发送数据(データ)。在目标专利中,该数据是与链路相关联的,对比文件中的数据也是通过中继链路传输的,与链路相关联。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地、毫无疑义地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该技术特征。 |
### 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对比文件WO2016158266A1直接或隐含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
具体代码输出如下:
<<<A>>><<<B>>><<<C>>><<<g>>><<<j>>><<<d>>><<<e>>><<<f>>><<<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