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US2021051649A1_Description_20260105_0057
**目标专利名称**:上行链路冲突处置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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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用户装备(UE),包括: 存储器;以及 操作地耦合至所述存储器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076]段:“The UE 106 may include a processor that is configured to execute program instructions stored in memory.”<br>第[0082]段:“The UE 106 may include a processor that is configured to execute program instructions stored in memory. The UE 106 may perform any of the method embodiments described herein by executing such stored instructions.”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UE包含处理器和存储器,且处理器被配置为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程序指令,以执行所描述的方法。这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包括存储器和操作地耦合至存储器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构成UE的基本硬件架构以执行无线通信方法,与目标专利中的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标识第一上行链路传输与第二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27]段:“The UE may detect and resolve any (e.g., inter-priority and/or intra-group) collisions (806), according to some embodiments. A collision may be an instance when multiple transmissions are overlapped in the time domain.”<br>第[0172]段:“According to certain aspects of this disclosure, in the case of collision between UL transmissions with different priority orders…” | 对比文件在多处明确描述了UE检测并解决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并将冲突定义为多个传输在时域重叠。这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标识第一上行链路传输与第二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的技术特征完全相同。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触发后续的冲突解决机制,与目标专利中为解决上行链路传输冲突而进行标识的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是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07]段:“...the latency and reliability targets/requirements for URLLC service may be many times higher (e.g., stricter or more stringent) than for eMBB service.”<br>第[0123]段:“For example, the UL transmission of URLLC service may be indicated with a higher priority, e.g., via POI or another indication, compared to the corresponding eMBB service...”<br>第[0130]段:“...a higher priority 1 (P1) and a lower priority 2 (P2)...”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不同服务类型(如URLLC与eMBB)具有不同的优先级,URLLC传输的优先级高于eMBB传输,并可以通过POI(优先级顺序指示符)字段来指示。在示例中,P1代表高优先级传输。这与目标专利中“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的概念完全对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区分传输的紧迫性和可靠性要求,与目标专利中为优先处理特定传输而区分优先级的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是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07]段(同上)。<br>第[0123]段(同上)。<br>第[0130]段(同上)。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eMBB服务或通过POI指示为较低优先级的传输属于低优先级传输,在示例中用P2表示。这与目标专利中“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的概念完全对应。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与高优先级传输形成对比,是冲突解决中可能被延迟或取消的对象,与目标专利中的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E: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阈值延迟时段来取消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31]段:“The P2 transmissions may be dropped (e.g., delayed for a later time) during the 3rd through 12th symbols of the slot, e.g., to allow for the transmission of the P1 group of transmissions.”<br>第[0113]段:“...the UE may transmit an indication of a minimum processing time (e.g., N′ symbols) of a UL transmission of a higher priority... Further, the UE may transmit a separate value d⟩=0, indicating an additional amount of time (e.g., measured in symbols) on top of N′ symbols that is necessary to perform operations as further described below, e.g., to drop or interrupt the overlapped uplink transmissions of a lower priority.”<br>第[0133]段:“In some embodiments, the minimum processing time of the UL channel with the higher priority order (e.g., P1, e.g., associated with URLLC services) may be increased by a number, d, of symbols (e.g., d⟩=0), accounting for the interruption time for the dropping operation...” | 对比文件明确教导了在发生冲突时,UE会丢弃(drop)低优先级(P2)传输以让路给高优先级(P1)传输(第[0131]段)。同时,对比文件描述了UE可以向网络指示一个最小处理时间N’,以及一个额外的符号数d,d是执行丢弃低优先级重叠上行链路传输等操作所需的时间(第[0113]段)。第[0133]段进一步说明,高优先级UL信道的最小处理时间可以增加d个符号,以计入丢弃操作所需的中断时间。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UE在决定是否以及何时执行丢弃操作时,需要考虑一个由处理能力(如N‘)和额外操作时间(d)共同决定的“阈值延迟时段”。这个时段就是高优先级传输被调度后,到实际执行丢弃低优先级传输操作之间所需的时间。这与目标专利中“至少部分地基于阈值延迟时段来取消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技术特征在原理和目的上一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阈值延迟时段至少部分地基于UE处理能力和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13]段:“...the UE may transmit an indication of a minimum processing time (e.g., N′ symbols) of a UL transmission of a higher priority... Further, the UE may transmit a separate value d⟩=0, indicating an additional amount of time (e.g., measured in symbols) on top of N′ symbols that is necessary to perform operations as further described below, e.g., to drop or interrupt the overlapped uplink transmissions of a lower priority.”<br>第[0133]段:“In some embodiments, the minimum processing time of the UL channel with the higher priority order (e.g., P1, e.g., associated with URLLC services) may be increased by a number, d, of symbols (e.g., d⟩=0), accounting for the interruption time for the dropping operation, e.g., due to sharing the processing capability at the UE side.” | 对比文件明确将UE的“最小处理时间”(minimum processing time,即N’符号)与UE的“处理能力”(processing capability)联系起来(第[0133]段)。同时,用于执行丢弃操作所需的额外时间d也被定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决定何时执行丢弃操作的“阈值延迟时段”至少部分地由这个“最小处理时间”(代表UE处理能力)和用于执行丢弃操作的额外时间(d)构成。虽然对比文件没有使用“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这一术语,但其描述的“最小处理时间N’”正是UE处理特定上行链路传输所需的最短时间线能力,其内涵与目标专利中的“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一致。因此,“阈值延迟时段至少部分地基于UE处理能力和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这一特征可以被本领域技术人员从对比文件的内容中合理推断出来。因此,该技术特征被**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G:并且其中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在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一交叠码元之前被取消**<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第[0172]段:“According to certain aspects of this disclosure, in the case of collision between UL transmissions with different priority orders, the UL transmission with lower priority order may be dropped, e.g., transmission of the lower priority may be stopped starting from the first overlapped symbols.” | 对比文件明确且直接地公开了解决方案:当不同优先级的UL传输发生冲突时,低优先级传输可以被丢弃,并且丢弃是从第一个重叠的符号(the first overlapped symbols)开始的。这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第二上行链路传输在第一上行链路传输和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一交叠码元之前被取消”的技术特征描述完全一致。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是确保高优先级传输不受干扰地开始,与目标专利中的作用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要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的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载波的“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Uplink Subcarrier Spacing)与UE处理能力之间的关联。对比文件第[0113]、[0133]段提到的处理时间(N’)和额外时间(d)是用符号数衡量的,但未揭示其计算基础与特定载波的副载波间隔有关。 | 目标专利说明书中(如第[0060]段)详细说明了在多载波部署中,UE处理能力Tproc,2可基于承载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的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来确定。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这一具体的技术细节。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明确或隐含地得出“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要传递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的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这一技术特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载波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并且其中所述载波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br>其上传递触发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第一载波,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二载波,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三载波,或<br>其上传递触发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第四载波。**<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载波集”、“副载波间隔集”、“最小副载波间隔”等概念,也未讨论基于多个载波的副载波间隔来确定UE处理能力。对比文件对处理时间的讨论停留在符号数量层面,未深入到副载波间隔这一物理层参数的选择和计算。 | 目标专利说明书(如第[0062]-[0064]段)详细阐述了在多载波场景下,如何根据一组相关载波(如触发高优先级传输的PDCCH所在载波、承载高低优先级传输的载波等)的副载波间隔中的最小值来确定用于计算UE处理能力的副载波间隔。这是一个非常具体和细化的技术方案。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这一层面的技术内容,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推导出该特征。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是上行链路共享信道处理能力,并且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相关联的载波集的一个或多个定时能力。**<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明确将“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定义为“上行链路共享信道处理能力”(如与PUSCH处理能力n2相关联)。虽然提到了“处理能力”(processing capability),但未将其与特定信道类型(如PUSCH)的定时能力(如n1, n2, cap#1, cap#2)挂钩,也未提及基于“载波集的一个或多个定时能力”来确定。 | 目标专利说明书(如第[0063]-[0065]段)明确指出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是上行链路共享信道处理能力(如n2),并且其确定需要考虑与相关传输关联的载波集所配置的特定定时能力(cap#1, cap#2等)。这是一个针对5G NR多载波、多能力配置场景的特定技术方案。对比文件未提供任何关于信道类型特定定时能力(n1, n2)或能力配置(cap#)的信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是针对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集所确定的UE处理能力集中的最小UE处理能力。**<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载波集”、“UE处理能力集”以及从该集合中选取“最小UE处理能力”的概念。对比文件对处理能力的描述是单一化的,没有涉及为多个载波分别计算处理能力再进行比较和选择的过程。 | 目标专利说明书(如第[0062]段)描述了当有多个载波承载低优先级传输时,可以分别为这些载波确定UE处理能力,然后取其中的最小值。这是一个具体的优化计算规则。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这一规则。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针对所述UE处理能力集的副载波间隔是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其中所述信道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其上传递触发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第一信道,或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信道。**<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UE处理能力集的副载波间隔”、“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以及在这些集合中取“最小副载波间隔”的技术细节。 | 该特征是技术特征I和K的进一步细化和组合,阐述了为计算“UE处理能力集”而选择副载波间隔的具体规则。如前所述,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基于多个信道/载波的副载波间隔来确定处理能力相关的基础内容,因此更不可能公开这一具体规则。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针对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并且其中所述信道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br>其上传递触发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第一信道,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二信道,其上传递触发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物理下行链路控制信道的第三信道,或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的第四信道。**<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以及从中选取“最小副载波间隔”来确定UE处理能力。 | 该特征与技术特征I类似,但扩展了“信道集”所包含的信道类型。其核心仍是基于一组相关信道的最小副载波间隔来确定UE处理能力。如对特征I的分析,对比文件未公开这一技术思想。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所选载波集。**<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根据“所选载波集”来确定“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 | 目标专利说明书(如第[0063]段)提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n2)的确定可以基于一个选定的载波集合(如所有配置的载波、有低优先级传输的载波等)。对比文件对处理能力的描述是通用和单一的,没有这种基于不同载波集合进行选择的机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所选载波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所有经配置的载波,<br>要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载波,或<br>与高优先级准予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载波,并且<br>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所选载波集有关的上行链路处理能力和下行链路处理能力的配置。**<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所选载波集”的具体构成(如所有配置载波等),也未提及基于该载波集的“上行链路处理能力和下行链路处理能力的配置”来确定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 | 该特征是对特征N的进一步限定,明确了载波集的可能选项以及确定能力时所依据的配置(上行/下行处理能力配置,如cap#1, cap#2)。如对特征J和N的分析,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与这些具体配置和选择规则相关的内容。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针对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或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载波的下行链路处理能力或上行链路处理能力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下行链路处理能力”(如与PDSCH处理相关的n1)或“上行链路处理能力”(如与PUSCH处理相关的n2)这些具体的定时能力参数,更未提及基于这些能力来确定UE处理能力。 | 目标专利说明书(如第[0066]段)提到UE处理能力的确定可以考虑与相关传输关联的载波的下行或上行处理能力。对比文件对“处理能力”的描述是笼统的,没有区分上下行,也没有关联到具体的标准定时能力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第一信道的第一UE处理能力或第二信道的第二UE处理能力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为不同“信道”分别计算“第一UE处理能力”和“第二UE处理能力”,并基于其中之一来确定最终UE处理能力。 | 该特征描述了UE处理能力可以基于为不同信道分别计算的处理能力(如高优先级信道和低优先级信道的处理能力)中的最大值或其他值来确定(结合说明书第[0062]段)。对比文件没有涉及这种为不同信道分别计算并比较处理能力的机制。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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