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2021218503A1_Description_20260105_0058_+++B_C_D_E_F_a_g_h_i_j_k_l_m_n_o_p_q+++.docx

**对比文件名称**:US2021218503A1_Description_20260105_0058

**目标专利名称**:上行链路冲突处置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最新版本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第一栏: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第二栏: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第三栏: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一种用于无线通信的用户装备(UE),包括: 存储器;以及 操作地耦合至所述存储器的一个或多个处理器,<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第[0033]段:<br>“The wireless device may include a housing that houses components of the wireless device, such as processor components and/or memory components. In some aspects, the processor components and the memory components may be coupled together.”<br>(无线设备可包括容纳其组件(例如处理器组件和/或存储器组件)的外壳。在一些方面,处理器组件和存储器组件可被耦合在一起。)对比文件虽未使用“操作地耦合”这一术语,但其描述了无线设备包含处理器组件和存储器组件,且这些组件被耦合在一起。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明确理解,为实现无线设备(UE)的功能,处理器和存储器必然以可操作的方式连接,以便处理器能够访问和执行存储在存储器中的指令。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B**:标识第一上行链路传输与第二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to resolve collision between UL transmissions”<br>(以解决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对比文件直接、明确地描述了需要“解决上行链路传输之间的冲突”。解决冲突的前提必然是能够识别或标识出存在冲突。这与目标专利中“标识...冲突”的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完全相同,都是为了检测多个上行链路传输在时域上的重叠问题。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是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when a high-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overlaps with a low-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in a slot”<br>(当一个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与一个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在一个时隙中重叠时)对比文件明确使用了“high-priority UL transmission”(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这一术语,直接公开了上行链路传输具有高优先级属性的概念。这与目标专利中为解决传输冲突而定义的“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特征在作用和含义上完全一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是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when a high-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overlaps with a low-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in a slot”<br>(当一个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与一个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在一个时隙中重叠时)对比文件明确使用了“low-priority UL transmission”(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这一术语,直接公开了上行链路传输具有低优先级属性的概念。这与目标专利中为解决传输冲突而定义的“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特征在作用和含义上完全一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阈值延迟时段来取消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the UE may be expected to cancel the low-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starting from Tproc,2 + d1 after the end of PDCCH scheduling the high-priority transmission”<br>(UE可被期望从调度高优先级传输的PDCCH结束后的Tproc,2 + d1时刻开始取消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在特定时间点(“Tproc,2 + d1 after the end of PDCCH”)取消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这里的“Tproc,2 + d1”定义了一个具体的时间段,该时间段从触发事件(调度高优先级传输的PDCCH结束)开始计算,实质上构成了一个“阈值延迟时段”。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与在目标专利中相同,即确定何时执行取消操作以优先保证高优先级传输。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阈值延迟时段至少部分地基于UE处理能力和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where Tproc,2 is corresponding to UE processing time capability for the carrier; Value d1 is the time duration corresponding to 0, 1, 2 symbols reported by UE capability (d_2,1=0 may be for cancellation); the minimum processing time of the high priority channel may be extended by d2 symbols (value d2 may be the time duration corresponding to 0, 1, 2 symbols reported by UE capability).”<br>(其中Tproc,2对应于该载波的UE处理时间能力;值d1是对应于UE能力报告的0、1、2个码元的时间持续时间(d_2,1=0可能用于取消);高优先级信道的最小处理时间可被延长d2个码元(值d2可以是对应于UE能力报告的0、1、2个码元的时间持续时间)。)对比文件明确将取消低优先级传输的起始时间点定义为“Tproc,2 + d1”。其中,Tproc,2被明确描述为“UE processing time capability”(UE处理时间能力)。参数d1和d2被描述为基于“UE capability”(UE能力)报告的时间值。虽然对比文件未使用“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这一术语,但其提到的“minimum processing time of the high priority channel”(高优先级信道的最小处理时间)以及基于UE能力确定的d1/d2,共同构成了与“处理时间线能力”相关的参数集。因此,阈值延迟时段的计算明确基于UE处理能力(Tproc,2)和与处理时间线相关的可配置参数(d1,可能还有d2)。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的作用与目标专利中相同,都是用于计算确定性的取消时间。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G**:并且其中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在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第一交叠码元之前被取消。<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br>“the UE may be expected to cancel the low-priority UL transmission starting from Tproc,2 + d1 after the end of PDCCH scheduling the high-priority transmission”<br>(UE可被期望从调度高优先级传输的PDCCH结束后的Tproc,2 + d1时刻开始取消低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对比文件明确指出取消操作从“Tproc,2 + d1”这一时刻“开始”(starting from)。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为了使取消操作有效,即为了避免高优先级和低优先级传输在实际传输时发生交叠,UE必须在第一个实际发生交叠的码元(即“第一交叠码元”)之前完成取消操作或至少开始取消流程。对比文件描述的“从...时刻开始取消”这一行为,其目的和必然结果就是在交叠发生前进行处理。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要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的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讨论Tproc,2与特定载波上行链路副载波间隔的关系。在无线通信领域,特别是在NR中,UE的处理时间(如Tproc,2)通常定义为特定数量的绝对时间(例如毫秒),但其对应的码元数量会根据所使用的子载波间隔(SCS)而变化。子载波间隔越大,码元长度越短。因此,当提到基于某个载波的处理能力时,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理解,该处理能力必然与该载波配置的子载波间隔相关联,因为子载波间隔是定义该载波基本时间单位(码元)的关键参数。对比文件虽未明言,但基于公知常识可以合理推断出这种关联性。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载波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并且其中所述载波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基于载波集最小副载波间隔确定UE处理能力的具体规则。在载波聚合或多载波场景下,当需要确定一个统一的处理时间线时,选择相关载波中最严格的(即最小的)子载波间隔作为基准是一种常见且合理的设计原则,因为这能保证在所有相关载波上都满足处理时限。对比文件提到了“for the carrier”(针对该载波),暗示了可能存在多载波场景。虽然未明确给出选择最小SCS的规则,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基于对多载波定时对齐和保证最坏情况处理时间的普遍理解,可以合理推断出这种可能性。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是上行链路共享信道处理能力,并且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和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相关联的载波集的一个或多个定时能力。<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提到了“Tproc,2”和“minimum processing time”,并与“UE capability”相关联。在NR标准中,Tproc,2 特指PUSCH的处理时间能力,即“上行链路共享信道处理能力”。对比文件明确使用了Tproc,2这一术语,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直接识别其标准含义。同时,对比文件将Tproc,2和d1/d2等参数与“UE capability”关联,而UE能力报告中包含对不同载波、不同处理场景(如cap#1, cap#2)的定时能力配置。因此,可以合理推断Tproc,2的计算会考虑与冲突传输相关的载波的配置和能力。该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是针对要在其上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载波集所确定的UE处理能力集中的最小UE处理能力。<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从一组UE处理能力中选择最小值的规则。当存在多个载波上的低优先级传输需要取消时,为了确保所有传输都能在冲突发生前被及时取消,选择所有相关载波处理能力要求中“最严格”的一个(即最小处理能力,对应最短的可用处理时间)是一种保障性的设计策略。这可以看作是对特征I中“选择最小副载波间隔”原则在时间维度上的延伸应用。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基于系统设计的稳健性原则进行合理推断。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L**:其中针对所述UE处理能力集的副载波间隔是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其中所述信道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该具体规则。此特征是对特征I和特征K中逻辑的进一步具体化,明确了用于确定UE处理能力所依据的副载波间隔,是来自一个更广泛“信道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该信道集扩展到了PDCCH、PUSCH等。其技术思想核心仍是“取最严格(最小)的子载波间隔作为基准”,以保证跨多种信道和载波场景下的处理时限。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列出这些信道,但考虑到冲突场景可能涉及调度PDCCH、目标PUSCH/PUCCH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确定基准SCS时可能需要考虑这些相关实体。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针对信道集的副载波间隔集中的最小副载波间隔,并且其中所述信道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描述该具体规则。此特征与特征L类似,是“基于最小副载波间隔”原则的另一种表述,所列出的信道集略有不同。其技术本质和推理过程与特征L相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所选载波集。<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第[0242]段将处理时间与“for the carrier”关联。对比文件提到Tproc,2是“for the carrier”(针对该载波)。这暗示了处理时间能力是基于特定载波(或载波集)的。在存在多个可能载波的情况下,“所选载波集”的概念是自然而然的延伸。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体现在Tproc,2和d1/d2的值上)会根据所考虑的载波集合的配置(例如,这些载波配置了capability#1还是capability#2)而有所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所选载波集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者:所有经配置的载波,要传递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的一个或多个载波,或与高优先级准予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载波,并且其中所述最小处理时间线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与所述所选载波集有关的上行链路处理能力和下行链路处理能力的配置。<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明确列出“所选载波集”的具体选项。此特征是对特征N中“所选载波集”可能范围的具体举例。这些举例(所有配置载波、涉及的低优先级传输载波、涉及的高优先级传输载波)都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实现冲突处理逻辑时可能合理选择的评估范围。对比文件提到了“UE capability”,而UE能力报告包含上行链路(如n2)和下行链路(如n1)处理能力。可以合理推断,在确定最终使用哪个能力值(cap#1 n2 或 cap#2 n2)时,会检查“所选载波集”中载波的能力配置情况。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针对与所述第一上行链路传输或所述第二上行链路传输中的至少一者相关联的载波的下行链路处理能力或上行链路处理能力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讨论UE处理能力与下行链路处理能力(n1)的关系。在NR中,上行链路冲突处理的触发事件是接收到一个调度高优先级上行链路传输的PDCCH(下行链路)。因此,整个处理时间线可能同时涉及下行链路处理(接收和解码PDCCH)和上行链路处理(准备并可能取消上行链路传输)。虽然Tproc,2本身是上行链路处理能力,但确定使用哪个n2值(cap#1或cap#2)时,如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述,可能会考虑相关载波是否配置了更高级别的下行链路处理能力(cap#2 n1)。对比文件虽未明言,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复杂的多载波能力配置下,确定最终处理时间参数时综合考虑上行和下行能力是一种可行的设计方案。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Q**:其中所述UE处理能力至少部分地基于第一信道的第一UE处理能力或第二信道的第二UE处理能力中的至少一者。<br>**公开性判断**:隐含公开对比文件未直接讨论基于不同信道的处理能力进行选择。此特征是特征P思想的进一步具体化,明确指出可能基于不同“信道”的处理能力。这里的“信道”可以理解为承载不同传输(高优先级PUCCH、低优先级PUSCH等)的逻辑或物理实体。其核心思想仍是:在计算最终用于取消定时器的UE处理能力时,可能需要考虑冲突双方所涉及信道的处理能力要求,并取其中较严格者。这延续了之前特征中“取最严格条件保证同步”的设计逻辑。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进行合理推断。因此,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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