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申请_US20220052839A1 RECORDING DATA ASSOCIATED WITH AN UNMANNED AERIAL VEHICLE_+++A_C_E_L_N_b_d_f_g_h_i_j_m_o_p+++.docx

**对比文件名称**:发明申请_US20220052839A1 RECORDING DATA ASSOCIATED WITH AN UNMANNED AERIAL VEHICLE

**目标专利名称**:无人驾驶飞行器类别报告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R1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一种由无人驾驶飞行器(UAV)执行的无线通信的方法<br>**直接公开**无特定段落,全文多处描述UAV执行无线通信。例如,[0023]段描述了UAV与地面控制设备之间的通信系统;[0025]段描述了UAV的通信电路(communication circuitry (116)),用于发送和接收消息。对比文件通篇描述了一个涉及UAV通信的系统和方法。UAV(102)被明确描述为具有通信电路(116),用于发送和接收消息(例如,交易消息),这构成了无线通信的方法。该特征在对比文件中是UAV的基本功能和组成部分,与其在目标专利中作为方法执行主体的作用相同。
**技术特征B**:包括:发送与向移动网络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通信,所述移动网络将在所述UAV的飞行期间向所述UAV提供服务<br>**隐含公开**[0025]段:“The communication circuitry (116) includes a transmitter and a receiver or a combination thereof (e.g., a transceiver).”(通信电路(116)包括发射器和接收器或其组合(例如,收发器)。)<br>[0059]段:“Readers of skill in the art will realize that the server (140) can communicate with a UAV (102) using a variety of methods. For example, the UAV (102) may transmit and receive data using Cellular, 5G, Sub1GHz, SigFox, WiFi networks...”(本领域技术人员将认识到,服务器(140)可以使用多种方法与UAV(102)通信。例如,UAV(102)可以使用蜂窝网络、5G、Sub1GHz、SigFox、WiFi网络等发送和接收数据...)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UAV配备有通信电路,并且可以使用包括蜂窝网络(如5G)在内的各种移动网络进行通信。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使用“注册(register)”一词,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任何用户设备(包括UAV)在使用蜂窝网络等移动网络的服务前,必须执行网络接入和注册流程(如附着、位置更新等),这是设备接入网络并获得服务的前提。对比文件描述了UAV通过移动网络传输数据(如遥测数据、交易消息),这隐含了UAV已经完成了向该移动网络注册或与之建立了连接,从而能在飞行期间获得网络服务。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C**:提供与所述UAV的特性和所述UAV的飞行的特性相关联的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以与所述注册相关联,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至少包括所述UAV的任务优先级和飞行控制类型<br>**直接公开**[0023]段:“The flight of a UAV may operate with various levels of autonomy including under remote control by a human operator or autonomously by onboard or ground computers.”(UAV的飞行可以在不同级别的自主性下运行,包括由人类操作员遥控或由机载或地面计算机自主控制。)<br>[0050]段:“As another example, the control device or the server many determine that the priority level or concerns of the user have changed and thus the route needs to be changed.”(作为另一个例子,控制设备或服务器可以确定用户的优先级或关注点已经改变,因此需要更改路线。)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UAV的“飞行控制类型”,即不同级别的自主性(远程控制或自主)。同时,对比文件也提及了“任务优先级(priority level)”的概念,服务器或控制设备会根据用户优先级的变化来调整飞行路线。这些特性(自主性级别、优先级)是与UAV及其飞行相关联的。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将这些信息标记为“初始类别”或在“注册”时提供,但其描述了UAV自身具备的飞行控制特性以及在系统决策中考虑的任务优先级,这些信息构成了UAV和其飞行的相关类别。在对比文件中,这些信息用于飞行路径规划、冲突解决等,与目标专利中用于网络资源优先化的目的虽不完全相同,但都属于对UAV进行分类以支持相关操作。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根据业务优先级从所述移动网络获得服务,所述业务优先级是至少部分地基于提供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的<br>**隐含公开**[0033]段:“...determining, by a deconfliction module, whether the first flight path conflicts with at least one second flight path of at least one second UAV... and providing, in dependence upon the determination, first navigation instructions for one or more UAVs.”(...通过冲突解决模块确定第一飞行路径是否与至少一个第二UAV的至少一个第二飞行路径冲突...并根据该确定,为一个或多个UAV提供第一导航指令。)<br>[0050]段:“...the control device or the server many determine that the priority level or concerns of the user have changed and thus the route needs to be changed.”对比文件描述了系统(如控制设备或服务器)会根据飞行路径冲突、用户优先级等因素,为UAV提供导航指令或更改其路线。这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某些“类别”或“属性”(如路径冲突状态、用户优先级)来调整UAV所获“服务”(此处指飞行路径引导和空域管理服务)的行为。虽然对比文件的服务是空域管理而非移动网络通信服务,但逻辑是相通的:基于UAV的某些属性(如优先级)来差异化地提供服务。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如果将类似的优先级或类别信息(如技术特征C中公开的飞行控制类型和任务优先级)提供给移动网络,移动网络同样可以基于这些信息来优先化其通信资源(如带宽、时延),从而使UAV获得不同等级的网络服务。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E**: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还包括以下各项中的至少一项:飞行类别,任务类别,操作区域类别,或其组合<br>**直接公开**[0023]段(飞行控制类型/类别):见技术特征C引用。<br>[0050]段(任务优先级/类别):见技术特征C引用。<br>[0057]段(操作区域相关信息):“The memory (194) of the topographical data server (190) may include operating instructions (196)... to provide the topographical data that indicates information about terrain, places, structures, transportation, boundaries...”(地形数据服务器(190)的存储器(194)可以包括操作指令(196)...以提供指示地形、地点、结构、交通、边界等信息的地形数据。)<br>[0058]段提及FAA提供的“Special Use Airspace information, and Temporary Flight Restrictions (TFR) information”(特殊用途空域信息和临时飞行限制信息)。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飞行类别”(即自主性级别,可视为一种飞行类别)、“任务类别”(即优先级)以及与“操作区域类别”密切相关的信息,如地形数据、特殊用途空域、临时飞行限制等,这些信息定义了不同区域的操作特性或限制。虽然“操作区域类别”在对比文件中没有作为一个离散的“类别”标签出现,但其所包含的信息(空域限制、地形)实质上是用于对操作区域进行分类和评估的关键因素。因此,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构成这些类别的具体信息和属性。
**技术特征F**: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被提供给UAV服务供应商,以允许所述UAV服务供应商将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提供给所述移动网络<br>**隐含公开**[0041]段:“The blockchain manager (155) also includes computer program instructions that when executed by the processor (152) cause the processor to receive from a user, a request for information regarding the UAV; in response to receiving the request, retrieve from a blockchain data structure associated with the UAV, data associated with the information requested; and based on the retrieved data, respond to the user.”<br>[0065]段描述了“provider participant device (450)”用于记录和传输与UAV相关的服务信息。对比文件描述了区块链管理器可以响应用户请求,从区块链中检索与UAV相关的数据并返回给用户。同时,系统存在“服务提供者参与者(provider participant)”,他们使用特定设备记录服务信息(如维护记录)并广播到网络。UAV服务供应商(如维护商、保险公司)可以视为一种“provider participant”或“用户”。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UAV的相关数据(包括其特性、飞行计划等,其中蕴含了技术特征C/E所述的类别信息)可以存储在区块链等共享数据结构中。当UAV服务供应商(例如,负责飞行计划审批或维护的实体)需要时,可以访问这些数据。进一步地,如果移动网络需要这些类别信息,服务供应商在获得这些信息后,可以将其转发给移动网络。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数据流。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G**: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向所述UAV服务供应商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的<br>**隐含公开**[0065]段:“A provider participant device may be a device that is used by a provider participant to log and transmit a record of the service that is performed and associated with a UAV.”(提供者参与者设备可以是供提供者参与者用来记录和传输与UAV相关的已执行服务记录的设备。)<br>结合[0041]段关于区块链存储和检索UAV信息的描述。对比文件描述了服务提供者参与者(可类比为UAV服务供应商)会记录和传输与服务相关的信息。虽然没有明确描述UAV向服务供应商“注册”的步骤,但在实际应用中,UAV与服务供应商建立关系(如提交飞行计划、请求服务)时,必然涉及通信和信息交换。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在与服务供应商建立关系(可视为一种广义的“注册”或“登记”)的通信过程中,UAV可以提供其相关信息和类别。这与对比文件中服务提供者记录服务信息的场景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H**: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被提供给所述移动网络<br>**隐含公开**[0025]段:UAV具有通信电路。<br>[0059]段:UAV可以使用蜂窝网络(如5G)通信。<br>结合技术特征C/E,UAV具有相关类别信息。对比文件已公开UAV能够通过移动网络(如5G)进行通信,并且UAV具备相关的特性和类别信息(如飞行控制类型、任务优先级)。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很容易地推断,为了优化网络服务或满足特定通信需求,UAV可以将其自身的一些关键类别信息通过其通信电路发送给为其提供服务的移动网络。这是一个常规的设备与网络之间的信息交互场景。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I**: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所述UAV的所述注册相关联的所述通信来提供的<br>**隐含公开**同技术特征B和H的引用。如技术特征B所述,UAV向移动网络注册是隐含的步骤。结合技术特征H(UAV可以将类别信息提供给移动网络),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在UAV执行向移动网络注册的通信过程中(例如,在附着或位置更新流程中),可以一并携带或提供其相关的初始类别信息。这是一种高效且常见的实现方式。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J**: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是利用与所述UAV对所述移动网络的订阅相关联的通信来提供的<br>**隐含公开**同技术特征B和H的引用。此特征与技术特征I类似,区别在于“订阅”而非“注册”。“订阅”可以理解为UAV与移动网络运营商建立服务合同关系。对比文件已公开UAV使用移动网络(如5G)服务。本领域技术人员知道,设备使用运营商的网络服务通常基于某种订阅关系。在建立或管理该订阅关系的通信过程中,UAV同样可以提供其类别信息。这与技术特征I的逻辑推理一致。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K**:与向所述移动网络注册所述UAV相关联的所述通信包括指示符,所述指示符触发所述移动网络取回利用与所述UAV的所述订阅相关联的所述通信提供的所述一个或多个初始类别<br>**未公开**无相关描述。对比文件没有描述任何关于在注册通信中包含特定“指示符(identifier)”以触发移动网络从其他地方(如之前的订阅通信)取回UAV类别信息的机制。这是一个相对具体的信令交互细节。对比文件公开了UAV可以存储信息在区块链中,也公开了其他实体可以请求这些信息,但没有描述移动网络在UAV注册时通过一个指示符主动触发取回已存储类别信息的流程。该特征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L**:向UAV服务供应商发送飞行计划,所述飞行计划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飞行计划的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以及从所述UAV服务供应商接收对所述飞行计划的批准<br>**直接公开**[0033]段:“The deconfliction instructions (139) are further configured for receiving a flight path approval request and providing a flight path approval response to the first UAV.”(冲突解决指令(139)还被配置为接收飞行路径批准请求并向第一UAV提供飞行路径批准响应。)<br>[0030]段:“The route information (110) may indicate a flight path for the UAV (102) to follow.”(路线信息(110)可以指示UAV(102)要遵循的飞行路径。)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UAV发送“飞行路径批准请求(flight path approval request)”(即飞行计划)以及从系统(可视为一种服务,例如冲突解决服务,由控制设备或服务器执行,其功能可类比为UAV服务供应商的部分职能)接收“飞行路径批准响应(flight path approval response)”的过程。飞行计划本身(route information)包含路径信息,而路径的选择和批准可能基于多种因素(如技术特征E中提到的空域类别、优先级等),这些因素可以构成“经更新类别”的一部分。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M**:所述飞行计划包括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并且所述飞行计划被发送给所述UAV服务供应商以允许所述UAV服务供应商向所述移动网络提供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br>**隐含公开**[0033]段:接收飞行路径批准请求。<br>[0049]段:“...the control device or the server may transmit to the UAV, updated route information, control data, or navigation information. Transmitting... may include broadcasting a transaction message that includes the updated route information... to the network (118). The blockchain manager (155)... stores the information within the transaction message in the blockchain (156).”对比文件公开了飞行计划(路径)可以更新,并且更新后的信息会通过交易消息广播到网络并存储在区块链中。UAV服务供应商(如提供批准服务的实体)可以访问这些信息(如技术特征F所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如果移动网络需要最新的UAV类别信息(例如,基于更新后的飞行计划得出的新优先级或操作区域类别),UAV服务供应商在批准飞行计划并获取了这些更新信息后,可以将其提供给移动网络。这是一个连贯的数据流转过程。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N**:还包括向所述移动网络发送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br>**直接公开**[0049]段:“...broadcasting a transaction message that includes the updated route information, control data, or navigation information to the network (118).”(...将包含更新路线信息、控制数据或导航信息的交易消息广播到网络(118)。)<br>结合[0059]段,网络可以是蜂窝网络。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将更新后的信息(如路线信息)通过广播交易消息的方式发送到网络。虽然消息内容被具体称为“updated route information”等,但其本质是UAV相关的更新数据。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这些更新数据中很可能包含了因飞行计划变更而产生的更新后的UAV状态或属性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对应于“经更新类别”。消息发送的目标是“the network (118)”,而该网络可以包括移动网络(如[0059]段所述的蜂窝网络)。因此,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O**:还包括从所述移动网络接收接入类的指示符,所述接入类的指示符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一个或多个经更新类别、所述飞行计划的所述批准或其组合中的至少一项<br>**隐含公开**[0033]段:提供导航指令给UAV。<br>[0049]段:控制设备或服务器向UAV发送更新路线信息、控制数据或导航信息。对比文件描述了UAV可以从控制设备或服务器(这些实体可能通过移动网络与UAV通信)接收指令或信息,如导航指令、更新路线。这些指令或信息的生成,可能基于飞行计划、冲突检测、优先级等因素(即基于某些“类别”的评估)。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使用“接入类(access class)”这一术语,但“接入类”在通信领域通常指设备接入网络的优先级类别。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移动网络在获知UAV的更新类别或批准的飞行计划后(如技术特征N/M所述),可以基于这些信息为UAV分配一个相应的网络接入优先级(即接入类指示符),并通过网络发送给UAV,以便UAV在后续通信中使用。这是一个符合通信系统逻辑的扩展。因此,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P**:还包括使用所述接入类从所述移动网络获得优先化的服务<br>**隐含公开**同技术特征O的引用,以及技术特征D的论述。如技术特征O所述,UAV可以接收基于其类别分配的网络接入类指示符。本领域技术人员公知,在蜂窝网络中,设备可以使用其接入类在网络拥塞时获得优先接入权或更高质量的服务。因此,如果UAV获得了这样的接入类指示符,它自然可以使用该接入类来尝试从移动网络获得优先化的服务(如更低的接入延迟、更高的调度优先级)。虽然对比文件未描述UAV具体使用“接入类”接入网络的情景,但这是接入类机制的标准用途。结合对比文件已公开的UAV接收网络指令以及基于优先级调整服务(技术特征D)的逻辑,该特征被隐含公开。

**结尾代码**: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C、E、L、N。

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B、D、F、G、H、I、J、M、O、P。

技术特征K未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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