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专利:650管理应用程序在便携式计算装置和便携式计算装置对接台处的执行的系统和方法
专利公开号:CN102362237B
专利权人:高通股份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一种管理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内的具有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应用程序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在选择所述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 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以及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这份专利权利要求分析报告严格基于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提供的8篇对比文件(D1-D8)的内容进行撰写。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及无效策略的深度解析。
在进行对比文件分析之前,必须严格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中的核心术语和技术方案进行界定:
“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与“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说明书[0168]和[0177]段的记载,第一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部分应用程序版本”或“标准应用程序版本”(例如功能简化、占用资源较少、适合小屏幕或低功耗的版本);第二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全应用程序版本”或“增强型应用程序版本”(例如功能完整、计算密集、适合大屏幕或扩展资源池的版本)。
核心逻辑(Feature B, C, D的内在联系):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基于对接状态和版本可用性的降级与回退(Fallback)执行机制。当便携式计算装置(PCD)未对接时,系统首选执行较轻量的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但如果该第一版本“不可用”(例如未安装或损坏),系统并非报错终止,而是回退执行计算要求更高的第二应用程序版本,以保证业务连续性。
通过对D1至D8的逐一比对,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公开情况与详细出处 | 公开性质 |
| 技术特征A: 在选择所述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 |
D7 (US2008270767A): D1 (US5721835A): D2 (CN1392490A): 说明书第4页。检测便携式电脑是否与扩充装置连接。 D6 (US2008253079A): |
实质公开 (D7为代表) |
| 技术特征B: 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
D1-D8 均未公开。 D7仅公开了在未对接(电池驱动)时,直接分配执行低功耗的解码程序模块202( D1 ( |
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 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
D1-D8 均未公开。 所有对比文件均未记载在未对接状态下,因轻量级程序版本不可用而强制回退执行完整版/增强版程序的设计。 |
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 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 D7 (US2008270767A): [0085]段。在未对接时,直接执行适用于该状态的GPU解码程序模块(相当于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但由于其缺乏前置的“可用性判断”步骤,仅能视为部分公开了执行结果。 |
部分实质公开 |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分析,D7 (US2008270767A) 最适合作为创造性评价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技术领域与解决的技术问题: D7与目标专利完全一致,均致力于解决便携式计算机在连接/断开对接台(Docking Station)时,如何根据系统资源(电源、硬件能力)的变化来动态管理和分配软件程序执行策略的问题。
技术方案的相似度: D7明确记载了同一个AV应用程序(AV application program 101)包含两个不同的程序模块(program module 201 for MPU / program module 202 for GPU),这实质上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的“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D7同样教导了根据对接状态([0083] block S201)来切换执行不同的程序模块([0084]-[0085])。
技术效果: 两者均实现了在对接时利用高性能版本,在未对接时利用低功耗/适配版本的技术效果。
备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2 (CN1392490A) 也可以作为备选。D2教导了便携式设备与扩展坞分离时运行第一操作系统(及对应应用),连接时运行第二操作系统(及对应应用)。但D2侧重于操作系统的切换,而D7侧重于同一应用程序下不同模块/版本的调度,D7的粒度与目标专利更匹配。
D7虽然公开了根据对接状态分配不同版本的应用程序模块,但未能公开技术特征B和C(即:在未对接时,不仅要选择第一版本,还要先检测其可用性,若不可用则作为容错/回退机制去执行第二版本)。
纵观其他对比文件(D1、D2、D3、D4、D5、D6、D8),也均未公开这一特定的回退容错机制。
D1的[045]-[046]段虽然提到了检查OS是否能够运行("capable of being run with the resources available"),但它针对的是OS加载逻辑,且如果不能运行,D1的处理方式是报错("message is displayed")并返回重新选择,并没有教导自动回退到另一应用程序版本的逻辑。
若针对本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权利要求1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B和特征C的组合(即可用性判断及回退执行机制)。
无效突破口: 既然所有对比文件均未直接给出特征B和特征C的字面公开,无效的重点必须落在**“公知常识”的举证和“禁止反言”**的适用上。
事实与理由的构建逻辑:
以D7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确立“基于对接状态选择应用程序版本”已被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
指出特征B和特征C实质上仅仅是软件工程中极为基础的**“错误处理(Error Handling)”或“异常回退(Fallback)”机制**。在软件开发领域,在调用某一模块或版本前,先检查该模块的句柄/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可用),若不存在则调用备用模块(第二版本)以防止程序崩溃,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
需着重论述:该回退机制并没有解决任何与“便携式装置硬件或对接物理结构”相关的特定技术难题,仅仅是通用的软件容错逻辑的直接套用,无法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对创造性的要求。
这份专利权利要求分析报告严格基于目标专利说明书以及提供的8篇对比文件(D1-D8)的内容进行撰写。以下是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及无效策略的深度解析。
在进行对比文件分析之前,必须严格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权利要求1中的核心术语和技术方案进行界定:
“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与“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说明书[0168]和[0177]段的记载,第一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部分应用程序版本”或“标准应用程序版本”(例如功能简化、占用资源较少、适合小屏幕或低功耗的版本);第二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全应用程序版本”或“增强型应用程序版本”(例如功能完整、计算密集、适合大屏幕或扩展资源池的版本)。
核心逻辑(Feature B, C, D的内在联系):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基于对接状态和版本可用性的降级与回退(Fallback)执行机制。当便携式计算装置(PCD)未对接时,系统首选执行较轻量的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但如果该第一版本“不可用”(例如未安装或损坏),系统并非报错终止,而是回退执行计算要求更高的第二应用程序版本,以保证业务连续性。
通过对D1至D8的逐一比对,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如下表所示:
| 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公开情况与详细出处 | 公开性质 |
| 技术特征A: 在选择所述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 |
D7 (US2008270767A): D1 (US5721835A): D2 (CN1392490A): 说明书第4页。检测便携式电脑是否与扩充装置连接。 D6 (US2008253079A): |
实质公开 (D7为代表) |
| 技术特征B: 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
D1-D8 均未公开。 D7仅公开了在未对接(电池驱动)时,直接分配执行低功耗的解码程序模块202( D1 ( |
未公开 |
| 技术特征C: 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
D1-D8 均未公开。 所有对比文件均未记载在未对接状态下,因轻量级程序版本不可用而强制回退执行完整版/增强版程序的设计。 |
未公开 |
| 技术特征D: 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 D7 (US2008270767A): [0085]段。在未对接时,直接执行适用于该状态的GPU解码程序模块(相当于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但由于其缺乏前置的“可用性判断”步骤,仅能视为部分公开了执行结果。 |
部分实质公开 |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分析,D7 (US2008270767A) 最适合作为创造性评价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技术领域与解决的技术问题: D7与目标专利完全一致,均致力于解决便携式计算机在连接/断开对接台(Docking Station)时,如何根据系统资源(电源、硬件能力)的变化来动态管理和分配软件程序执行策略的问题。
技术方案的相似度: D7明确记载了同一个AV应用程序(AV application program 101)包含两个不同的程序模块(program module 201 for MPU / program module 202 for GPU),这实质上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的“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D7同样教导了根据对接状态([0083] block S201)来切换执行不同的程序模块([0084]-[0085])。
技术效果: 两者均实现了在对接时利用高性能版本,在未对接时利用低功耗/适配版本的技术效果。
备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D2 (CN1392490A) 也可以作为备选。D2教导了便携式设备与扩展坞分离时运行第一操作系统(及对应应用),连接时运行第二操作系统(及对应应用)。但D2侧重于操作系统的切换,而D7侧重于同一应用程序下不同模块/版本的调度,D7的粒度与目标专利更匹配。
D7虽然公开了根据对接状态分配不同版本的应用程序模块,但未能公开技术特征B和C(即:在未对接时,不仅要选择第一版本,还要先检测其可用性,若不可用则作为容错/回退机制去执行第二版本)。
纵观其他对比文件(D1、D2、D3、D4、D5、D6、D8),也均未公开这一特定的回退容错机制。
D1的[045]-[046]段虽然提到了检查OS是否能够运行("capable of being run with the resources available"),但它针对的是OS加载逻辑,且如果不能运行,D1的处理方式是报错("message is displayed")并返回重新选择,并没有教导自动回退到另一应用程序版本的逻辑。
若针对本专利提出无效请求,权利要求1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B和特征C的组合(即可用性判断及回退执行机制)。
无效突破口: 既然所有对比文件均未直接给出特征B和特征C的字面公开,无效的重点必须落在**“公知常识”的举证和“禁止反言”**的适用上。
事实与理由的构建逻辑:
以D7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确立“基于对接状态选择应用程序版本”已被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熟知。
指出特征B和特征C实质上仅仅是软件工程中极为基础的**“错误处理(Error Handling)”或“异常回退(Fallback)”机制**。在软件开发领域,在调用某一模块或版本前,先检查该模块的句柄/文件是否存在(是否可用),若不存在则调用备用模块(第二版本)以防止程序崩溃,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无需创造性劳动即可想到的常规技术手段。
需着重论述:该回退机制并没有解决任何与“便携式装置硬件或对接物理结构”相关的特定技术难题,仅仅是通用的软件容错逻辑的直接套用,无法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符合专利法对创造性的要求。
这是一项需要高度严谨性和技术敏感度的专利无效分析工作。在进行权利要求比对和创造性评价时,我们将严格遵循“以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并深入对比文件原文,确保每一个技术特征的对比都具备坚实的依据。
以下是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详细技术特征比对与无效策略分析:
在进行对比之前,必须对权利要求1中的核心术语进行准确界定。
依据目标专利说明书(特别是第[0007]、[0008]、[0168]-[0170]段),**“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并非指代两个完全不相关的独立软件,而是指同一应用程序针对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在不同硬件资源状态下(对接与未对接)所适配的不同运行形态。
第一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部分应用程序版本”或“标准应用程序版本”,其计算能力要求较低、占用空间较小、用户接口较简单,适配于PCD未对接(便携状态)时的低功耗需求。
第二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全应用程序版本”或“增强型应用程序版本”,其具备更完整的功能和更广泛的用户接口,适配于PCD对接时(资源充足状态)的高性能需求。
核心逻辑:权利要求1不仅保护了基于对接状态切换应用版本,其核心创新点在于**“容错与后备(Fallback)机制”——在未对接时,系统预期运行低功耗的第一版本,但系统会“确定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若不可用,则退而求其次执行第二版本,从而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从整体技术方案来看,对比文件D4、D5和D10与本专利的构思最为接近,均涉及便携设备在对接/未对接状态下软件运行模式的切换。以下为详细的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 | D4 (US20030126335A1) 公开情况 | D5 (JP2003196096A) 公开情况 | D10 (US20070174531A1) 公开情况 |
| 特征A:在选择所述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 | 实质公开。D4公开了核心计算机(101)对接进入笔记本电脑(100)时,系统会识别对接状态以决定处理器的运行模式(段落[0011])。 | 实质公开。D5公开了通过检测是否连接到扩展站来决定启动何种OS的机制。 | 实质公开。D10公开了便携式处理单元(10)确定控制对接单元(20)的存在/对接状态(段落[0068]、[0075]-[0079])。 |
| 特征B: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 未公开。D4仅公开了未对接时运行Mini OS,并未公开去“确定”其是否可用的检测步骤。 | 未公开。D5仅公开未对接时启动Small OS,无可用性检测。 | 未公开。D10指出应用在独立运行时采用一种配置,未公开对配置或版本的可用性进行检测。 |
| 特征C: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 未公开。D4缺乏第一版本不可用时回退执行第二版本(Full OS)的教导。 | 未公开。D5缺乏在此情况下的后备执行逻辑。 | 未公开。D10未教导在一种配置缺失时回退到对接配置的逻辑。 |
| 特征D: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 实质公开。D4公开了在未对接(独立运行)时,核心计算机运行Mini OS(段落[0022])。 | 实质公开。D5公开了未对接时启动并执行Small OS。 | 实质公开。D10公开了便携处理单元独立操作时应用程序以第一种配置运行(段落[0068])。 |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分析,D10 (US20070174531A1) 和 D4 (US20030126335A1) 均非常适合作为评价创造性时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首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0 (US20070174531A1)
理由:D10不仅涉及硬件的对接,更直接深入到了**“应用程序 (Application)”**层面的配置切换。D10的说明书第[0067]-[0068]段明确记载:“an application executing o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may operate in one configuration whe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operates independently and may operate in another configuration whe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is coupled to the control docking unit 20”。这与本专利在“应用程序”层级区分“第一版本”和“第二版本”的解决思路高度一致。
备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4 (US20030126335A1)
理由:虽然D4主要讨论的是操作系统(Mini OS 与 Full OS)层面的切换(段落[0022]),但操作系统的本质也是广义的程序。D4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样是根据便携设备(Core computer 101)是否对接(Docked)来匹配适当的计算资源和软件规模,其整体逻辑和预期效果与本专利高度重合。
由上述分析可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0或D4)均未公开特征B和特征C(即:未对接时检测第一版本的可用性,若不可用则后备执行第二版本)。
进一步审视其余对比文件:
D1、D3、D7、D8、D9:主要涉及对接时的UI配置、电源管理、外设扩展或安全认证,并未涉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回退机制。
D2 (US20020023198A1):涉及数据备份。虽然其在段落[0010]提及了在第二存储设备未连接时如何处理数据并在连接后同步,但这属于存储数据的缓存与同步逻辑,完全未教导“应用程序版本”的可用性判定与交叉执行。
D6 (US20030224779A1):涉及事件驱动的应用切换(如电话响铃触发留言板应用),但未公开同一应用不同版本的后备容错机制。
结论:特征B和特征C未被本提示词提供的任何一篇对比文件(D1-D10)单独或结合公开。
在构建专利无效请求书时,我们需要准确评估专利的脆弱点以及无效理由的难点所在。
专利自身最薄弱的特征(极易被现有技术破坏)
特征A与特征D构成了本专利最易被攻破的外围。业界在申请日之前,基于对接状态切换软件配置(无论称之为OS、Configuration还是Version)的做法已被D4、D5和D10充分公开。若独立权利要求仅包含这两点,将毫无异议地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无效请求的攻坚难点)
特征B和特征C的联合逻辑是本次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环节(即本专利最具创造性的壁垒)。这套**“基于对接状态 + 资源可用性双重判断的Fallback容错机制”**并未在当前提供的D1-D10中被明示或暗示。
应对策略建议:若仅依赖现有的D1-D10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成功率极低。一审判决或复审委很容易以“现有技术缺乏回退执行第二版本的技术启示”为由维持专利权有效。要攻克这一难点,我们需要引入计算机软件容错设计(Fault Tolerance)或软件降级/回退执行(Software Downgrade/Fallback Execution)领域的公知常识证据,论证在特定版本丢失或损坏时,调用系统内现存的另一版本以维持基本运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显而易见性)。
针对上述“可用性检测与回退机制”,我们是否需要进一步检索软件工程领域中关于“双版本并存及故障转移(Failover)”的补充对比文件,以强化创造性评判中的“公知常识”抗辩力度?
这是一项需要高度严谨性和技术敏感度的专利无效分析工作。在进行权利要求比对和创造性评价时,我们将严格遵循“以说明书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并深入对比文件原文,确保每一个技术特征的对比都具备坚实的依据。
以下是针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详细技术特征比对与无效策略分析:
在进行对比之前,必须对权利要求1中的核心术语进行准确界定。
依据目标专利说明书(特别是第[0007]、[0008]、[0168]-[0170]段),**“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并非指代两个完全不相关的独立软件,而是指同一应用程序针对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在不同硬件资源状态下(对接与未对接)所适配的不同运行形态。
第一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部分应用程序版本”或“标准应用程序版本”,其计算能力要求较低、占用空间较小、用户接口较简单,适配于PCD未对接(便携状态)时的低功耗需求。
第二应用程序版本:通常指“全应用程序版本”或“增强型应用程序版本”,其具备更完整的功能和更广泛的用户接口,适配于PCD对接时(资源充足状态)的高性能需求。
核心逻辑:权利要求1不仅保护了基于对接状态切换应用版本,其核心创新点在于**“容错与后备(Fallback)机制”——在未对接时,系统预期运行低功耗的第一版本,但系统会“确定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若不可用,则退而求其次执行第二版本,从而保证业务的连续性。
从整体技术方案来看,对比文件D4、D5和D10与本专利的构思最为接近,均涉及便携设备在对接/未对接状态下软件运行模式的切换。以下为详细的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 技术特征 | D4 (US20030126335A1) 公开情况 | D5 (JP2003196096A) 公开情况 | D10 (US20070174531A1) 公开情况 |
| 特征A:在选择所述应用程序时,确定所述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 | 实质公开。D4公开了核心计算机(101)对接进入笔记本电脑(100)时,系统会识别对接状态以决定处理器的运行模式(段落[0011])。 | 实质公开。D5公开了通过检测是否连接到扩展站来决定启动何种OS的机制。 | 实质公开。D10公开了便携式处理单元(10)确定控制对接单元(20)的存在/对接状态(段落[0068]、[0075]-[0079])。 |
| 特征B: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 未公开。D4仅公开了未对接时运行Mini OS,并未公开去“确定”其是否可用的检测步骤。 | 未公开。D5仅公开未对接时启动Small OS,无可用性检测。 | 未公开。D10指出应用在独立运行时采用一种配置,未公开对配置或版本的可用性进行检测。 |
| 特征C: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 未公开。D4缺乏第一版本不可用时回退执行第二版本(Full OS)的教导。 | 未公开。D5缺乏在此情况下的后备执行逻辑。 | 未公开。D10未教导在一种配置缺失时回退到对接配置的逻辑。 |
| 特征D: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 实质公开。D4公开了在未对接(独立运行)时,核心计算机运行Mini OS(段落[0022])。 | 实质公开。D5公开了未对接时启动并执行Small OS。 | 实质公开。D10公开了便携处理单元独立操作时应用程序以第一种配置运行(段落[0068])。 |
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效果”角度分析,D10 (US20070174531A1) 和 D4 (US20030126335A1) 均非常适合作为评价创造性时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首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0 (US20070174531A1)
理由:D10不仅涉及硬件的对接,更直接深入到了**“应用程序 (Application)”**层面的配置切换。D10的说明书第[0067]-[0068]段明确记载:“an application executing o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may operate in one configuration whe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operates independently and may operate in another configuration when the portable processing unit 10 is coupled to the control docking unit 20”。这与本专利在“应用程序”层级区分“第一版本”和“第二版本”的解决思路高度一致。
备选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4 (US20030126335A1)
理由:虽然D4主要讨论的是操作系统(Mini OS 与 Full OS)层面的切换(段落[0022]),但操作系统的本质也是广义的程序。D4解决的技术问题同样是根据便携设备(Core computer 101)是否对接(Docked)来匹配适当的计算资源和软件规模,其整体逻辑和预期效果与本专利高度重合。
由上述分析可知,最接近的对比文件(D10或D4)均未公开特征B和特征C(即:未对接时检测第一版本的可用性,若不可用则后备执行第二版本)。
进一步审视其余对比文件:
D1、D3、D7、D8、D9:主要涉及对接时的UI配置、电源管理、外设扩展或安全认证,并未涉及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回退机制。
D2 (US20020023198A1):涉及数据备份。虽然其在段落[0010]提及了在第二存储设备未连接时如何处理数据并在连接后同步,但这属于存储数据的缓存与同步逻辑,完全未教导“应用程序版本”的可用性判定与交叉执行。
D6 (US20030224779A1):涉及事件驱动的应用切换(如电话响铃触发留言板应用),但未公开同一应用不同版本的后备容错机制。
结论:特征B和特征C未被本提示词提供的任何一篇对比文件(D1-D10)单独或结合公开。
在构建专利无效请求书时,我们需要准确评估专利的脆弱点以及无效理由的难点所在。
专利自身最薄弱的特征(极易被现有技术破坏)
特征A与特征D构成了本专利最易被攻破的外围。业界在申请日之前,基于对接状态切换软件配置(无论称之为OS、Configuration还是Version)的做法已被D4、D5和D10充分公开。若独立权利要求仅包含这两点,将毫无异议地缺乏新颖性或创造性。
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即无效请求的攻坚难点)
特征B和特征C的联合逻辑是本次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环节(即本专利最具创造性的壁垒)。这套**“基于对接状态 + 资源可用性双重判断的Fallback容错机制”**并未在当前提供的D1-D10中被明示或暗示。
应对策略建议:若仅依赖现有的D1-D10提交无效宣告请求,成功率极低。一审判决或复审委很容易以“现有技术缺乏回退执行第二版本的技术启示”为由维持专利权有效。要攻克这一难点,我们需要引入计算机软件容错设计(Fault Tolerance)或软件降级/回退执行(Software Downgrade/Fallback Execution)领域的公知常识证据,论证在特定版本丢失或损坏时,调用系统内现存的另一版本以维持基本运行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显而易见性)。
针对上述“可用性检测与回退机制”,我们是否需要进一步检索软件工程领域中关于“双版本并存及故障转移(Failover)”的补充对比文件,以强化创造性评判中的“公知常识”抗辩力度?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或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重新确定所述PCD是否对接; 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还是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以及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且所述PCD对接时,继续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以及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可用且所述PCD对接时,切换到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PCD对接时,确定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或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PCD是否解除对接; 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还是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以及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且所述PCD解除对接时,继续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以及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可用且所述PCD解除对接时,切换到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
一种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其经配置以管理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内的具有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和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应用程序,所述便携式计算装置PCD包括:用于在选择应用程序时确定PCD是否与PCD对接台对接的装置; 用于在所述PCD未对接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的装置; 用于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以及用于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或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重新确定所述PCD是否对接的装置; 用于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还是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的装置;以及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且所述PCD对接时继续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的装置; 以及 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可用且所述PCD对接时切换到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PCD对接时确定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不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可用时执行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或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PCD是否解除对接的装置; 用于确定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还是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的装置;以及用于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且所述PCD解除对接时继续执行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
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便携式计算装置,其进一步包括:用于在所述第二应用程序版本正执行时确定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是否可用的装置; 以及 用于在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可用且所述PCD解除对接时切换到所述第一应用程序版本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