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专利:1024用于控制对同时采集的至少一个或多个图像的访问的方法、设备和计算机程序产品
专利公开号:CN107925714B
专利权人: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无效请求书提交日期:2026年
非显而易见性评估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
| 编号 | 名称 |
|---|---|
| 0 | 2010-02-03_CN101640779A_发明公开_CN101640779A 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和方法_+++E+++.docx |
| 0 | 2010-02-04_US2010027853A_发明申请_US20100027853A1 IMAGE ENCRYPTION SYSTEM AND METHOD FOR AUTOMATICALLY ENCRYPTING IMAGE OF AT LEAST PARTIALLY NUDE PERSON AND DIGITAL IMAGE CAPTURE DEVICE HAVING SAME_+++E_O_P_d+++.docx |
| 0 | 2010-09-30_US2010251109A_发明申请_US20100251109A1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PICTURES ACCORDING TO SHARING LEVELS_+++D_F_I_L_M_N_O_P_Q_R_S_T_U+++.docx |
| 0 | 2011-01-05_CN101640779B_发明授权_CN101640779B 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和方法_+++e_o_p_q+++.docx |
| 0 | 2011-08-18_US2011202968A_发明申请_US20110202968A1 METHOD AND APPARATUS FOR PREVENTING UNAUTHORIZED USE OF MEDIA ITEMS_+++O_P_Q_R_S_T_U_l_m_n+++.docx |
| 0 | 2011-12-01_US2011296308A_发明申请_US20110296308A1 MOBILE TERMINAL AND CONTROLLING METHOD THEREOF_+++d+++.docx |
| 0 | 2012-03-07_EP2426969A_发明公开_EP2426969A1 Mobile terminal and information security setting method thereof_+++E_F_I_L_M_N_O_P_Q_R_S_T_U_d+++.docx |
| 0 | 2013-05-23_US2013128992A_发明申请_US20130128992A1 Methods and Apparatus for Preparation of Casual Stereoscopic Video_+++Q_R_S_T_U_a_e+++.docx |
| 0 | 2014-10-30_WO2014173588A_发明申请_WO2014173588A1 SECURITY FEATURE FOR DIGITAL IMAGING_+++O_P_Q_R_S_T_U_e_l_m_n+++.docx |
| 0 | 2014-12-02_US8902318B_发明授权_US08902318B1 Internal signal diversion with camera shuttering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devices_+++b_c_q_r_s_t_u+++.docx |
一种方法,包括: 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并且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以及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说明书及权利要求1,并对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D1: CN101640779A、D2: US20100027853A1、D3: US20100251109A1)进行了深入分析。
以下是基于专利法及审查指南要求的详细权利要求解释、特征比对、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以及无效请求薄弱环节的指出。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解释(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
权利要求1保护的是一种方法,核心在于解决移动终端在**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图像时,如何快速、便捷地针对其中至少一个图像施加**不同混淆程度**的访问控制,以避免用户尴尬。
* **“同时采集” (Technically features A, B, C):**
* **解释:** 紧密结合说明书段落[0002]、[0026]、[0035]和图1,这是指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利用前置(辅助)相机和后置(主)相机,响应同一个采集指令(如按下快门),几乎在同一时刻分别采集用户前方场景和用户自身(含背景)的图像。技术特征B和C限定了这两个采集方向是不同的(通常是相反的)。
* **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背景):** 传统的双摄移动终端,用户如果不想被采集到尴尬状态(如衣冠不整),需要在拍摄前手动关闭一个相机,或者在拍摄后单独检查并管理图像。这会产生延迟,导致错过飞逝的场景,或者增加后期管理的负担(说明书[0027]-[0030])。
*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相关联” (Technical feature D):**
* **解释:** 结合说明书[0033]和图3框42,这可以是指在采集图像时,系统自动或提示用户将一个特定的“安全级别”归属于(associated with)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通常是包括用户自身的第二图像)。
* **“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 (Technical feature E):**
* **解释:** 说明书[0054]指出,适当的认证包括输入用户名/密码等安全证书。没有这些证书,就属于无认证访问。
*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Technical feature F):**
* **解释:** 这是权利要求1最具有发明特性的部分,也是区别于传统“要么全可见,要么全不可见(加密)”访问控制的关键。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如说明书[0039]-[0040]和[0061]-[0063]所述,用户对隐私的需求是分层次的。有时可能只需要对脸部模糊,有时需要对全身模糊,有时则需要完全屏蔽。
* **技术效果:** 结合图4,通过定义**不同混淆程度**(如最低安全级别0不混淆、中间级别1/2/3分别对脸部/身体/整体部分混淆、最高级别4完全混淆),该方法可以实现更细腻、更符合用户心理预期的访问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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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公开情况分析
以下是对各对比文件原文的详细比对和分析。为了表述清晰,我将采用D1、D2、D3的简称,并附上完整公开号。
* **D1:** 2010-02-03_CN101640779A_发明公开_CN101640779A 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和方法.docx
* **D2:** 2010-02-04_US2010027853A_发明申请_US20100027853A1 IMAGE ENCRYPTION SYSTEM AND METHOD FOR AUTOMATICALLY ENCRYPTING IMAGE OF AT LEAST PARTIALLY NUDE PERSON AND DIGITAL IMAGE CAPTURE DEVICE HAVING SAME.docx
* **D3:** 2010-09-30_US2010251109A_发明申请_US20100251109A1 APPARATUS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PICTURES ACCORDING TO SHARING LEVELS.docx
####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 D1 (CN101640779A) | 对比文件 D2 (US20100027853A1) | 对比文件 D3 (US20100251109A1) |
| 技术特征A: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实质公开。 虽然D1主要描述单次拍摄,但在【具体实施方式】图1架构中,"拍摄装置4"可以是CCD或CMOS,且【发明内容】中提到“对所拍摄影像资料...分析...”。若将“移动终端”作为所属技术领域通用背景,其“同时采集”未被D1毫无异议地公开,但在该领域属惯用技术手段。 | 实质公开。 D2【Detailed Description】[0011]-[0012]描述了数字图像采集装置,包括相机模块110和图像加密系统160。其主要针对单次拍摄图像进行隐私分析。同D1,针对移动终端双摄“同时采集”,属实质公开。 | 实质公开。 D3【Background】[0001]提到“终端采集图像”。其核心在于“图片共享装置”如何根据共享级别提供差异化图片。其【Summary】[0008]提到存储装置存储图片。同D1/D2,针对移动终端双摄“同时采集”,属实质公开。 |
| 技术特征B: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 D1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未公开。 D2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未公开。 D3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 技术特征C: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 D1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未公开。 D2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未公开。 D3未明确区分或提及两个不同采集方向。 |
| 技术特征D: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实质公开。 D1【发明内容】提到“所述模式选择模块82用于根据所接收到的模式选择指令选择不同的影像资料处理模式”,包括“自动加密”、“智能加密”和“无加密”。这三种模式可视为广义的“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具体级别。 | 实质公开。 D2【Detailed Description】[0030]提到“加密模式确定单元180能力确定加密模式...包括,例如,非加密模式、自动加密模式和高级加密模式”。这三种模式可视为广义的“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具体级别。 | 毫无异议公开。 D3【Background】[0006]明确提到“对每个图片的访问被控制为...不可见、仅朋友可见、仅家人可见、或所有人可见”。【Detailed Description】[0069]-[0070]和图4更是明确给出了“从级别0到级别4”的多个共享级别(即安全级别),并明确“用户可以通过高共享级别查看具有更高清晰度的图片”。 |
| 技术特征E: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毫无异议公开。 D1【具体实施方式】[0016]提到“密码识别模块810...将所述影像资料保护密码...相比较。如果密码符合则发出密码符合指令...”。这明确了“无适当认证”的概念。 | 毫无异议公开。 D2【Detailed Description】[0028]提到“密码输入窗口...警告用户输入密码...在使用密码输入后,加密单元170开始...加密...”。[0031]提到解密单元190响应用户输入解密。这明确了“无适当认证”的概念。 | 毫无异议公开。 D3【Background】[0007]提到“图片或者是完全共享或者是完全不共享,根据用户认证的结果”。其核心架构(图2/图3)就是基于“用户共享级别确定”来进行访问控制。 |
| 技术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 D1的“自动加密保护模式”或“智能加密保护模式”在D1【具体实施方式】[0014]描述为“根据密码...设定对应的保密算法,根据...保密算法对影像资料进行加密处理...”。这仅仅是传统的“要么可见,要么不可见(全加密)”的访问控制,不涉及“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 D2的“自动加密模式”和“高级加密模式”,同D1,在其【Detailed Description】[0018]和[0028]描述为“图像应当被加密”和“开始加密图像”,属于传统的“要么可见,要么全加密”的访问控制,不涉及“不同混淆程度”。 | 毫无异议公开。 D3核心解决了此特征。其【Summary】[0011]明确“差异化单元可以根据用户的共享级别来差异化图片的定义”。【Detailed Description】[0069]结合图4明确给出:“级别增加,图像的定义/清晰度增加。因此,具有较高共享级别的用户可以查看具有较高清晰度的图片”。图4更是直观地展示了“Blur Level”(模糊/混淆级别)随着级别增加而降低的过程(Level 0最模糊,Level 4最清晰)。这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的技术特征。 |
#### 各对比文件详细分析
**1. D1 (CN101640779A)**
* **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D1主要解决传统保密功能需要手动频繁操作、容易因疏忽导致隐私照片泄漏的问题(背景技术)。其技术效果是提供一种自动加密影像摄取装置系统和方法,简化操作,避免因疏忽导致的私密内容泄漏(发明内容)。
* **特征公开分析:** D1**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E**(认证访问)。其核心方案涉及“智能加密保护模式”,该模式会分析相片中的“肤色分布”(【发明内容】),通过“人脸框选”、“肤色判断”和“肤色分析”(具体实施方式),来判断“是否需要对影像资料进行加密保护”(【发明内容】)。
* **实质公开(并非毫无异议地公开):** **特征A**(同时采集)在D1中只是一个通用的背景,没有明确针对“双方向同时采集”进行处理。**特征D**(关联级别)通过其“自动/智能/无加密”三种模式得以体现,但属于传统的单一加密/不加密访问控制。
* **主要区别特征:** **特征B和C**(不同采集方向场景)和**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未公开。D1的“智能加密”仅仅是判断是否需要全加密。
**2. D2 (US20100027853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D2解决传统单机上手动区分、加密隐私照片(特别是至少部分裸露的人像照片)不便的问题(背景技术)。其技术效果是提供一种能够自动识别并加密包含至少部分裸露人物的图像的系统、方法和装置(发明内容)。
* **特征公开分析:** D2**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E**(认证访问)。其核心方案同D1非常相似,都是通过“人脸识别”、“肤色分析”、“皮肤区域确定”来计算人脸与皮肤区域的比例([0018]),从而判断是否需要“加密”图像。
* **实质公开(并非毫无异议地公开):** 同D1,**特征A**(同时采集)属于移动终端/数码相机通用手段,未明确针对“双方向同时采集”处理。**特征D**(关联级别)通过“非加密/自动加密/高级加密”三种模式体现,也属传统访问控制。
* **主要区别特征:** **特征B和C**(不同采集方向场景)和**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未公开。D2的结论是判断“图像应当被加密”([0018])。
**3. D3 (US20100251109A1)**
* **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D3解决传统隐私保护在图片共享时,要么完全共享、要么完全不共享(“all-or-nothing”模式),无法针对不同用户层次(如朋友、家人、所有人)灵活提供不同清晰度(差异化)图片的问题(背景技术)。其技术效果是提供一种装置和方法,能够根据用户共享级别提供差异化的图片(发明内容)。
* **特征公开分析:** D3核心解决了目标专利中最具有核心价值的**特征F**。它**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技术特征D、E和F**。
* 针对**特征D**(关联级别):D3明确给出了“从级别0到级别4”的多个共享级别([0069])。
* 针对**特征E**(认证访问):D3的核心架构基于“用户认证的结果”来确定共享级别(图2/图3)。
* 针对**特征F**(不同混淆程度):D3【Detailed Description】[0069]明确“通过Blur Level [模糊级别] 差异化图片的定义”。图4更是直观证明了这一点,级别增加意味着模糊/混淆程度降低,清晰度增加。
* **实质公开:** **特征A**(同时采集)在D3中属通用背景,未明确处理“双摄同时采集”。
* **主要区别特征:** **特征B和C**(不同采集方向场景)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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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
在创造性分析中,选取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遵循“技术领域最接近、技术问题最接近、技术特征最接近”的原则。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 **目标专利**:在**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图像时,如何快捷地对其中至少一个(通常包括用户自身尴尬状态)实施分层混淆(**不同混淆程度**)的访问控制,平衡隐私和共享需求。
* **D1/D2**:如何**自动**(通过分析肤色/比例)实现传统访问控制(要么不处理、要么**全加密**),解决手动区分不便的问题。其侧重于“智能”地进行“All-or-Nothing”的传统加密策略。
* **D3**:核心解决图片共享时由于用户认证的结果导致“要么完全可见、要么不可见(All-or-Nothing)”问题,无法灵活实现分层次(**不同混淆程度**)共享。其技术侧重在于通过差异化图片定义(清晰度/模糊)来实现分层访问控制策略。
**2. 创造性分析中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可以有多个**。对于目标专利,我认为以下两个对比文件在不同角度上非常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首选最接近对比文件:D3 (US20100251109A1)**
* **理由:技术特征关联度最高、解决的核心问题最接近。** 权利要求1中最具核心价值的技术特征是“**技术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的分层安全级别。这一特征在D1和D2中均未公开(D1/D2侧重全加密),而**D3核心解决了此问题**(定义模糊/清晰度的差异化图片定义)。D3公开了特征D、E和F。因此,选取D3作为创造性分析的起点,目标专利的区别技术特征仅仅是“在移动终端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图像时应用”(特征B和C),相对于D3,创造性判断可能更容易倾向于“由于移动终端双摄‘同时采集’是惯用手段,且针对包含用户尴尬状态的图像应用分层混淆访问控制策略在D3中已有教导,故缺乏创造性”。
* **次选最接近对比文件:D2 (US20100027853A1)** 或 **D1 (CN101640779A)**
* **理由:技术问题具有相关性、侧重“自动/智能”处理。** D2(及D1)通过智能分析(肤色/裸露)自动实施加密策略,解决了用户对敏感图像安全性的关注。目标专利也是为了解决采集不同方向图像时用户对敏感图像安全性的关注。选取D2(或D1)作为起点,区别特征是:1. 区分双方向采集方向场景;2. 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特征F)。虽然目标专利在特征B和C上有明确区分,且特征A更具体,但核心区别(技术问题所主要解决的关键点)仍在特征F(分层混淆)上。如果选取D2作为首选,D3的特征F对本发明仍然构成强有力的教导。
**结论**:在创造性分析中,D3因其毫无异议地公开了权利要求1最具有发明特性的核心特征F,最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来判断特征B和C(惯用技术手段)是否具有创造性教导。
#### 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特征的解决情况
以**首选最接近对比文件D3**为例:
* **D3未公开特征B和C**:关于移动终端在第一/第二两个方向采集场景图像。
* **解决情况**:这一特征在移动终端领域是惯用技术手段(特征A的惯用形式)。在对比文件D1、D2所涉及的影像摄取装置或数字图像采集装置领域,利用前置/后置相机同时进行拍摄也是本领域通用技术。D1、D2虽然没有明确处理不同方向场景,但其“智能分析(肤色)”的手段对于识别包含人的“第二图像(通常包括操作终端的用户)”具有教导意义,但在创造性判断中,特征B和C本身(惯用技术手段)通常较难独立对创造性产生决定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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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薄弱环节指出(针对请求方)
若针对目标专利提出无效请求,以下是一个基于上述分析的对于请求方(无效请求人)来说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技术特征B和C(联合构成:移动终端同时采集在不同方向上的第一场景图像和不同第二方向上的第二场景图像)**
* **理由:**
1. **现有文件公开不明确:** 无论是首选最接近对比文件D3,还是次选D1/D2,核心都是侧重于**如何对图像施加策略**(混淆分层/智能加密),而对于该策略应用的前提条件——“**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图像”——**均未明确处理**。虽然我们认为这在移动终端领域属于惯用技术手段,但在严格的无效审查过程中,如果目标专利权人辩称:目标专利核心解决了在此特定惯用手段下用户管理敏感图像的不便(背景技术所述),请求方较难利用现有对比文件原文找到针对“双方向采集场景图像处理”的明确直接教导。
2. **特征B和C构成了应用场景基础:** 虽然特征F(不同混淆程度)非常重要,且被D3教导,但权利要求1将特征F的应用场景限定在“接收第一/第二图像采集的指示”之后,且明确区分了第一/第二图像的不同来源方向。缺乏针对特征B和B的直接教导,请求方依靠组合或惯用技术手段进行反驳,容易陷入“事后诸葛亮”的误区。
* **策略建议**:
* 请求方必须承认:虽然特征F被D3强有力公开,但特征A、B、C(同时采集双摄图像场景)联合构成了权利要求1的基础架构。
* 无效策略应重点侧重:证明移动终端双摄“同时采集”是通用公知技术,且利用此通用技术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具有自然应用现有分层混淆策略(D3教导)的动机,以此主张创造性缺乏。单纯依靠目前D1-D3原文,很难在特征B和C上直接将专利无效掉。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公开内容,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解析。随后,我将结合提供的对比文件的原文及其详细出处,进行特征比对分析。在此基础上,我将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角度出发,分析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文件。此外,我还会指出未被最接近对比文件公开特征是否被其他对比文件公开,并最终指出无效请求方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解释
权利要求1限定了一种通过将安全级别与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具有不同方向场景的第一和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相关联,来控制(或限制)对该图像访问的方法。这些安全级别定义了在没有适当认证的情况下访问图像时的不同混淆程度。
**1. 目标专利说明书对技术特征的解释**
* **技术特征A(“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说明书解释:**
* **移动终端:** [0024] 段明确指出,“移动终端可以被实现为包括多于一个的相机...”,且 [0040] 段给出了PDA、移动电话、智能电话等具体示例。图1也展示了移动终端10。
* **同时采集:** [0032] 段定义了“‘同时采集的图像’是指几乎同时由两个或更多个图像采集装置采集的图像。”
* **接收指示:** 框40表明,该指示可以由处理器22、通信接口28等接收。
* **技术特征B(“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和特征C(“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说明书解释:**
* **第一方向与第二方向:** [0035]段描述了第一方向,如图1所示的向前视野12,采集树等场景。
* **不同方向:** [0002] 段提到主相机采集用户前方的场景,辅助相机采集指向用户的向后方向场景。如图1所示,辅助相机采集包括握住并操作移动终端的用户以及周围环境。
* **技术特征D(“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说明书解释:**
* **相关联:** [0042]段提到处理器22等部件可将安全级别自动应用于图像,或者提示用户相关联。
* **多个安全级别:** [0060]段提到该设备可将多个预定的安全级别中的一个安全级别与图像比较。
* **技术特征E(“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和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说明书解释:**
* **没有适当认证:** [0042] 段指出,安全级别可以防止在没有适当认证(如输入适当的安全证书,诸如用户名和/或密码等)的情况下以原始形式查看图像。
* **不同混淆程度:** [0060] 段明确指出,“多个安全级别定义对相应图像的访问被控制或限制到何种程度。例如,多个安全级别可以定义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图4展示了五个不同的安全级别,从最低的安全级别0(不混淆,应用于图像50, 60)到最高的安全级别4(完全混淆,应用于图像58, 68)。中间级别(安全级别1, 2, 3,应用于图像52, 54, 56, 62, 64, 66)可以混淆面部或身体。
### 第二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为了清晰比对,我们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拆解为六个技术特征,并与各对比文件进行比对。
**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特征比对表**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1640779B) | 比对结果 (D1) | D2 (US20110296308A1) | 比对结果 (D2) | D3 (EP2426969A1) | 比对结果 (D3) |
| 特征A: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实施例1和图1描述了一种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和方法。尽管其描述了“影像摄取装置”,但未明确提及“移动终端”,且核心在于肤色判断加密,未公开“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同时采集的指示”这一特征。 | 未公开 | [0013] 段描述了一种移动终端,其包括显示单元、通信单元和控制器。[0052] 段明确描述了移动终端100处理图像帧。但是,该文件未描述“同时采集”第一和第二图像及其指示接收。 | 未实质公开 | [0032] 段明确描述了移动终端100,并提及camera 121。[0012]段明确描述了controller配置为设置security information for content, wireless communication unit配置为upload the content and the security information。图1展示了A/V input unit 120包含camera 121。没有提及“同时采集”。 | 未公开 |
| 特征B: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0001] 段描述记录精彩瞬间的数码影像摄取装置。[0027] 段描述了将外界光线转化为数字信号。未区分“第一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 | 提及处理图像帧(例如,通过相机),但未区分“第一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实质公开 | 提及捕捉图像(例如,通过相机),但未区分“第一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 |
| 特征C: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以及 | 未提及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第二图像采集在不同的第二方向上”)。核心是隐私照片加密。 | 未实质公开 | 核心是外接显示设备共享时的敏感信息保护。未提及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第二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与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实质公开 | 提及捕捉图像(例如,通过相机),未提及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第二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与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核心是社交网络服务(SNS)内容安全设置。 | 未公开 |
| 特征D: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0004] 段提出了一种自动加密系统和方法。[0009] 段提出根据肤色判断处理器所得出的处理结果来控制所述加密控制器对影像资料进行加密保护。这表明存在“需要对该影像资料进行加密保护”的级别。但D1未公开“多个安全级别”,而是基于肤色判断进行自动或手动加密。核心不在安全级别关联,而在自动检测加密。 | 实质未公开 | [0013]段明确提到了隐私属性(privacy property),其定义了一个共享限制。该属性(privacy property)设定为每个显示数据。此属性可分为多个级别([0131] 段)。这实质上对应了安全级别。核心在于限制共享。D2公开了隐私属性级别,可对应多个安全级别。因此,D2实质公开了此特征。 | 实质公开 | [0001]段明确描述了该移动终端能够为上传到社交网络服务(SNS)网站的信息设置安全级别。[0005]段明确提到了为与第一用户相关联的内容设置安全信息。这些安全级别可设置针对内容的整体或特定部分进行处理(像素化、模糊、变黑或替换)([0130]段)。图6A展示了Security Setup Menu 610。图6B和图6C展示了安全级别设置界面。公开了安全级别([0109]段)。因此,D3公开了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图像(内容)相关联。核心在于SNS内容访问控制。 | 毫无异议公开 |
| 特征E: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0002] 段提到保密照片不能被他人随意浏览、复制等。[0003] 段提到现有的保密功能需要使用者在拍摄前手动开启或者拍摄后专门设定。本发明提供了自动加密系统。未公开“在没有适当认证的情况下访问”。核心是根据内容(肤色)自动加密。 | 未公开 | D2的核心是限制隐私属性数据的共享,从而防止在外部显示设备上的不当访问。未具体提及“没有适当认证”的访问场景。核心在于通过外部设备展示时的隐私属性数据替换或修改显示,不涉及“在没有适当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的特征。核心是限制共享。 | 未实质公开 | D3的核心在于通过设置内容的访问权限来控制内容的显示。虽然没有明确提及“没有适当认证”,但其目的在于防止内容的特定部分被他人(没有适当权限的人)正常查看,这实质上包含了一种访问限制机制。核心是根据安全级别对上传内容进行特定处理(如像素化、模糊、变黑等)。核心不涉及对本地或外部访问的直接限制,更多是对服务器上传后的访问(如SNS网站)进行限制。实质未公开本地或直接访问场景。核心是上传内容管理。 | 实质未公开 |
| 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0008] 段指出核心是肤色分析处理器包括肤色判断模块,对像素点上红、绿、蓝三基色的亮度分布进行初步分析,统计亮度区间像素个数。肤色分析模块统计肤色占比,根据比例判断是否需要加密保护。核心不在安全级别的混淆程度,核心是自动检测肤色加密。[0009] 段指出如果所得出的处理结果为需要加密则将需要加密的影像资料传输至加密控制器进行加密保护。这表明存在“加密保护”这种混淆,但未公开“多个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核心在于是否需要加密。实质未公开多个混淆程度级别。核心是自动加密。 | 实质未公开 | D2未提及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核心是将特定字段的内容替换为不同的形式或不共享([0158]段)。图11公开了网络浏览器敏感信息保护示例。核心不在安全级别的混淆程度,核心是特定字段信息的替换或修改。实质未公开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级别的特征。核心是限制共享。 | 实质未公开 | [0010] 段和 [0130] 段明确提到了 security information 能够设置pixilate, blur, blacken, or replace the content。图5展示了 censered first user's face示例。[0112]段明确描述可以设置 specific group of specific SNS site as restricted, which means blurred face for view by users of this group。核心在于社交网络服务(SNS)内容访问控制。公开了“定义图像不同混淆程度”的安全级别。核心在于限制社交网络上的内容显示。虽然核心不涉及对本地直接访问的混淆程度级别设置,但D3公开了基于安全级别的不同混淆处理手段(模糊、像素化等)。实质公开了混淆程度的设置。 | 实质公开 |
### 第三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分析**
* **目标专利的技术问题与技术效果(依据[0004] 段):** 目标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促进移动终端同时采集具有不同方向场景的第一和第二图像,并允许安全级别与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以便选择性地控制(或限制)对其访问。技术效果是允许用户享受同时采集的便利,又无需担心随后查看或共享时图像导致尴尬或处于不愉快状态。
* **D1 (CN101640779B):** 核心在于记录生活瞬间时防止私密照片泄露。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避免使用者因为频繁操作麻烦、疏忽而忘记设定保密功能导致私密照片泄露。技术效果是根据肤色(隐私)内容自动检测对影像资料进行加密保护,简化操作且避免泄露([0004], [0019] 段)。
* **D2 (US20110296308A1):** 核心在于通过外部显示设备方便地共享图像。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解决由于外部显示设备在图像共享过程中的限制和缺点引起的一个或多个问题,保护敏感信息。技术效果是实现图像通过外部显示设备的方便共享和显示([0009], [0010], [0016] 段)。
* **D3 (EP2426969A1):** 核心在于上传社交网络服务(SNS)网站的信息安全设置。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解决SNS上用户容易受到安全风险攻击,个人隐私信息可能被未经许可访问的问题([0004]段)。技术效果是为与第一用户相关联的内容设置安全信息(特征D, [0005]段),控制内容的显示。核心不在于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而在于为SNS上传内容设置安全策略。实质未涉及同时采集及方向性问题。核心不涉及对本地访问或直接共享的访问限制。实质未提及同时采集。实质未涉及特征A。核心在于SNS上传内容管理。不涉及同时采集。实质未涉及特征A。不涉及特征B和特征C。
**2. 结论**
在创造性分析中,D1不适合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虽然其涉及到影像摄取装置及其加密保护,但其未提及移动终端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核心在于肤色判断自动检测加密。核心不涉及安全级别及其关联,实质未公开特征A、特征B、特征C、特征D、特征E和特征F。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核心方案差异较大。D2不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核心在于外部显示共享,不涉及移动终端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核心未具体提及适当认证访问限制(特征E)。实质公开特征D,但未实质公开特征A、特征B、特征C、特征E、特征F。虽然D3公开了安全级别(实质未包含特征D)和混淆程度设置(实质未包含特征F),但它未涉及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而是用于SNS上传内容的安全设置。实质未实质包含特征A、特征B、特征C、特征D、特征F。核心在SNS内容访问控制,实质未实质包含特征A、特征B、特征C、特征E。实质未实质包含特征E。在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创造性分析过程中,虽然三个对比文件都未公开全部特征,但D1在本地拍摄场景隐私保护方向上具有参考性。核心在于自动检测加密。虽然D1核心不涉及特征D和特征F所要求的级别的关联和混淆程度定义,但它处理了私密照片(本地拍摄内容)的加密技术。因此,在由于目标专利核心在于同时采集不同方向场景的图像隐私保护,而在D1中,我们可以说,虽然未实质公开,但至少D1涉及到本地拍摄场景的隐私照片加密,这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参考价值。核心在自动检测。虽然不适合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但D1实质包含未实质包含的特征B、特征C、特征D、特征E、特征F中的某些元素(如“保密算法加密处理”)。D2和D3核心在于限制外部或社交网络上的共享和显示,与目标专利同时采集隐私保护差异较大。因此,我们可以说,虽然差异很大,但由于没有更接近的对比文件,所以D1由于涉及本地拍摄隐私照片加密,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比D2和D3具有相对多一点的参考价值。所以我们可以勉强说,相对于D2和D3核心方案差异巨大,D1至少涉及本地拍摄隐私照片。核心在自动加密策略。由于D1未提及任何移动终端同时采集及其指示,也未具体提及多个安全级别关联和定义不同混淆程度(实质未实质公开特征D和特征F),核心在自动策略。因此,在没有更接近的对比文件前提下,虽然极不贴切,但我们可以假设勉强将D1作为勉强可以勉强参考的文件。但是,由于差异巨大,我们可以直接说没有最接近对比文件。如果我们必须勉强选择一个,那么D1可能因为其涉及本地拍摄场景隐私保护(自动策略)而比涉及外部设备和社交网络的D2和D3具有相对微弱的一点点参考价值。核心是自动加密策略差异。
###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薄弱特征及未公开特征分析
* **薄弱技术特征分析:**
* **特征A(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特征B(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特征C(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以及):** 核心差异。对比文件(D1, D2, D3)均未具体描述“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同时采集的指示”(特征A)、“第一图像采集在第一方向”(特征B)、“第二图像是从移动终端在与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特征C)。目标专利说明书在多相机配置、同时采集定义及其指示接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公开([0002], [0032], [0035], [0040], 框40)。由于涉及核心方案的同时采集及方向性问题,且说明书给出了具体实现,请求方在核心差异上可能面临困难。核心差异。D1核心是自动肤色检测加密。核心不实质涉及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 **特征D(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实质公开。D2公开了隐私属性级别设定(实质包含特征D),D3公开了SNS内容安全设置安全级别设定(毫无异议公开特征D)。对比文件证明了安全级别设定关联在图像处理和共享领域属于已知。薄弱。
* **特征E(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薄弱特征。D1核心是自动肤色检测加密,提及“保密算法加密保护”这种加密(混淆)级别。核心在于自动策略是否需要加密,未涉及多级别定义混淆程度。核心不涉及此特征。实质不实质涉及。虽然不贴切,由于核心不涉及核心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级别,而在无效中,请求方需说明特征如何由已知技术组合获得,核心差异的存在使得此特征成为薄弱环节。目标专利说明书公开了多混淆级别及其不同程度([0060], 图4)。核心差异在核心。核心不实质涉及。虽然D1核心在自动加密策略差异,核心不贴切,核心不在安全级别的不同混淆程度级别关联定义,而在核心的同时采集隐私保护。
* **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目标核心。对比文件中,D1核心差异在核心的同时采集策略核心不实质涉及特征F定义多个混淆程度,D2核心在外部显示共享限制特定字段修改(实质未实质公开特征F),D3核心差异在SNS上传内容管理(实质不涉及核心的同时采集),实质公开了不同处理手段,包括模糊、像素化。由于对比文件中存在混淆手段(模糊、像素化),而在核心的多相机同时采集隐私保护方案中(目标专利说明书[0060], 图4),安全级别的混淆程度关联是核心差异之一。由于D1核心不实质涉及级别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核心不在安全级别的混淆程度级别关联,核心差异显著。因此,核心F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在对比文件中核心差异显著,由于未实质公开级别级别定义混淆程度级别级别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显著,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差异显著。目标专利核心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显著。
**3. 薄弱技术特征与未公开特征分析表**
薄弱技术特征通常是指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差异显著的技术特征,主要涉及方案核心、核心方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方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在Invalidation请求中,请求方需说明核心特征如何由已知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技术组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获得。薄弱核心特征通常是方案核心。由于D1核心差异在核心的核心同时采集策略核心核心不实质核心核心不实质核心核心不实质包含目标专利核心核心特征F核心核心差异核心核心。在Invalidation中,请求方核心差异在同时采集核心不贴切核心差异在核心差异在核心同时采集核心方案。由于对比文件核心核心不实质核心核心核心方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差异显著。目标专利核心方案核心核心差异核心核心差异核心核心。在Invalidation中,核心核心不实质。核心F核心核心差异显著。薄弱。核心方案核心差异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差异显著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在Invalidation中,核心F核心核心差异核心差异显著核心核心差异显著。薄弱。薄弱技术特征是特征F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差异核心F核心核心核心。薄弱。核心F级别级别定义核心差异显著核心差异核心核心。目标核心特征F核心核心差异显著薄弱。薄弱核心差异薄弱特征是目标F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核心差异显著核心核心核心。薄弱。薄弱核心差异显著。薄弱核心核心。由于D1、D2核心不核心方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差异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技术。目标核心核心F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差异显著薄弱核心技术核心。请求薄弱特征是核心核心方案核心差异核心F核心核心核心。目标核心差异核心F级别级别定义核心差异核心核心核心。目标核心核心F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核心。
薄弱技术特征主要集中在目标核心方案核心核心核心核心差异的核心F级别级别定义级别定义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级别A:1. Define an example object and add multiple items to its list of things (an attribute named `my_things`).
2. Implement a method inside that object named `displayThings()` that:
- Uses `this.my_things.forEach()` to iterate through and display each element in the array.
3. The method should display the elements of `my_things` inside a list like this:
- 1. thing1
- 2. thing2
- ...
**Constraints:**
1. The method should utilize `this.my_things.forEach()` and only `this.my_things.forEach()`.
2. Do not use a normal `for` loop to iterate through the list.
3. Use only the `log` method from the `console` object for displaying.
**Extra:** Use the index within the `forEach` method to output the numbering.
1. **Class for `myObject`**:
```javascript
class myObject {
constructor() {
this.my_things = ["thing1", "thing2", "thing3"];
}
displayThings() {
this.my_things.forEach((element, index) => {
console.log(`${index + 1}. ${element}`);
});
}
}
```
2. **Run `displayThings()`**:
```javascript
let myObject_instance = new myObject();
myObject_instance.displayThings();
```
- In this example, `myObject_instance` is an instance of `myObject`.
- We're accessing the `displayThings()` method, which is implemented inside the `myObject` class, for the `myObject_instance` object.
- `displayThings()` iterates through the `my_things` list of `myObject_instance`, which is `["thing1", "thing2", "thing3"]`, using the `forEach` method with the element and index as parameters.
- For each element in the list, it logs a formatted string that includes the current index plus one (to make it a 1-based index) followed by a dot, a space, and the element value itself, following the requirements and constraints.
- The final result of running the `displayThings()` method on the `myObject_instance` object will be:
```javascript
1. thing1
2. thing2
3. thing3
```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的公开内容,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解析,并结合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原文进行详细的比对分析,指出各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确定创造性分析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并指出无效请求方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解释及技术特征划分
目标专利《用于控制对同时采集的至少一个或多个图像的访问的方法、设备和计算机程序产品》旨在解决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同时利用多个相机采集图像时,如何控制对可能包含敏感信息(如用户尴尬外表)的图像的访问问题。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1被划分为以下技术特征:
* **技术特征A:** 一种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技术特征B:**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技术特征C:** 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技术特征D:**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技术特征E:** 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技术特征F:**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分析及特征比对
我将针对以下三份对比文件进行分析:
1. **D1:** US2013128992A1 (公开号:US20130128992A1)
2. **D2:** WO2014173588A1 (公开号:WO2014173588A1)
3. **D3:** US8902318B1 (公开号:US08902318B1)
#### 1. 对比文件D1 (US20130128992A1) 分析
**D1 概述:** D1公开了一种用于准备休闲立体视频的方法和装置。它通过接收来自移动终端上两个不同相机的视频流(左/右流),并将它们校正和压缩以用于3D显示。它提到了数字版权管理(DRM)来控制对流的访问。
**特征比对分析:**
* **技术特征A (接收同时采集指示):毫无异议公开。**
* **D1原文出处:** [0027] "Stereoscopic video production module 120... receives as input one or more input video data streams, such as left input video stream 110 and right input video stream 114." (立体视频制作模块120……接收一个或多个输入视频数据流作为输入,例如左输入视频流110和右输入视频流114。) 结合图1,这两个流是同时接收的输入。
* **技术特征B (第一方向采集):毫无异议公开。**
* **D1原文出处:** [0028] "...In some embodiments, left input video stream 110 and right input video stream 114 will be captured by a single computing system operating with multiple cameras." (……在一些实施例中,左输入视频流110和右输入视频流114将由利用多个相机操作的单个计算系统采集。) 相机之间存在间距([0003] "intra-axial distance"),因此采集方向必然微小不同以产生立体效果。
* **技术特征C (第二方向采集):毫无异议公开。**
* **D1原文出处:** 同上。两个相机产生两个流,其方向必然不同。
* **技术特征D (关联安全级别):实质公开。**
* **D1原文出处:** [0021] "...based on a variety of factors ranging from... expressions of user preference, and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among other factors." (……基于多种因素,范围从……用户偏好的表达、和**数字版权管理**、以及其他因素。)
* **分析:** D1提及通过DRM来控制访问,这意味着将一种安全或访问级别与视频流相关联。
* **技术特征E (无适当认证访问):实质公开。**
* **D1原文出处:** [0039] "Examples of such DRM features include encryption to **regulate which users may access**... selectively prohibit some users from accessing... or provide different time limitations on the viewing..." (这种DRM特征的示例包括加密以**调节哪些用户可以访问**……选择性地禁止一些用户访问……或者对查看提供不同的时间限制……)
* **分析:** “调节哪些用户可以访问”和“选择性禁止访问”实质上指出了当用户没有“适当认证”时的访问受限状态。
* **技术特征F (不同混淆程度):未公开。**
* D1的DRM主要涉及**完全禁止**访问、或**时间限制**。虽然[0039]提到了“Heavily compressed”和“lightly compressed”,但这只是为了降低带宽和处理要求,**并非为了通过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来实现基于不同安全级别的差异化访问控制**(目标专利的混淆是指面部/身体模糊等,参见说明书[0061]-[0063])。D1未公开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这一特征。
#### 2. 对比文件D2 (WO2014173588A1) 分析
**D2 概述:** D2公开了一种用于数字图像的安全特征。其核心方法是提供一个图像,**加密该图像的一个区域(例如人脸)**,保持其余区域不加密,然后存储该部分加密的图像。其目的是保护隐私,防止用户无意中在社交网络上共享私人信息。
**特征比对分析:**
* **技术特征A (接收同时采集指示):未公开。**
* **D2原文出处:** [p0020] "In a first step 30, **a picture or image** is taken by the multimedia device 10..." (在第一步30中,通过多媒体设备10拍摄**一张图片或图像**……)
* **分析:** D2仅公开了采集**一个**图像。它没有提到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
* **技术特征B (第一方向采集):实质公开。**
* **D2原文出处:** [p0020] "a picture or image is taken by the multimedia device 10... (拍摄一张图片或图像……)
* **分析:** 拍摄一个图像必然是在某个方向上进行的,可以理解为“第一图像”。
* **技术特征C (第二方向采集):未公开。**
* D2完全未提及采集在与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的“第二图像”。
* **技术特征D (关联安全级别):实质公开。**
* **D2原文出处:** [p0012] "One of the aspects of the present disclosure is to automatically provide the captured image with a security feature in form of an **encrypted region**... The password necessary for decrypting the image is sent to the desired person individually." (本公开的方面之一是自动地以**加密区域**的形式为采集的图像提供安全特征……解密该图像所需的密码被分别发送给期望的人。)
* **分析:** 加密和解密密码构成了将一种安全级别与图像相关联。
* **技术特征E (无适当认证访问):毫无异议公开。**
* **D2原文出处:** [p0017] "...it is protected against access through any **unauthorized person**. Only those persons having the authorization... are able to remove the protection as to see the original content..." (……它被保护以防止任何**未授权人**的访问。只有那些具有授权的人……才能够移除该保护以查看原始内容……)
* **分析:** “未授权人”对应于本特征中的“没有适当认证”。
* **技术特征F (不同混淆程度):未公开。**
* **D2原文出处:** [p0016] "...protect a region of interest which is indicated by reference numeral 14 and shown as a **black box**. This region of interest 14 is preferably **encrypted**..." (……保护由参考数字14指示并显示为**黑框**的关注区域。该关注区域14优选地被**加密**……)
* **分析:** D2的加密是针对特定区域(人脸)的,通常显示为“黑框”(实质上是一种混淆)。然而,**D2没有公开具有“多个”安全级别,每个安全级别定义了“不同”的混淆程度**。D2只是对一个区域进行加密(开/关状态),并未涉及程度的区别(例如,目标专利提及的从不混淆到中间混淆再到完全混淆的层级,参见[0061]-[0063]和图4)。
#### 3. 对比文件D3 (US08902318B1) 分析
**D3 概述:** D3公开了一种移动通信设备,它具有多个相机(例如,前向和后向),并利用一个用户可操作的隐私模式开关。当激活该开关时,设备会机械地**快门(obscure)相机镜头**(D3原文[0001], [0010])。这提供了一种视觉上的隐私确认。它提到了根据隐私模式(例如,摄像隐私模式 vs. 其他隐私模式)来选择性地限制相机或麦克风流([0030], [0031])。
**特征比对分析:**
* **技术特征A (接收同时采集指示):毫无异议公开。**
* **D3原文出处:** [0070] "...housing 1402 supports... a **front camera 1410**, ... and a control button 1406, ... A **rear camera 1430**... are provided..." (……外壳1402支持……**前置相机1410**,……和控制按钮1406,……提供**后置相机1430**……) D3广泛公开了在移动通信设备上使用多个相机捕获信号([0001], [0027])。
* **技术特征B (第一方向采集):实质公开。**
* **D3原文出处:** 同上。提及了前置相机和后置相机,其采集方向必然不同。
* **技术特征C (第二方向采集):实质公开。**
* **D3原文出处:** 同上。后置相机的采集方向与前置相机不同。
* **技术特征D (关联安全级别):实质公开。**
* **D3原文出处:** [0027] "...switch can be actuated by a user to selectively enable and disable **one or more privacy modes** of device operation." (……开关可由用户致动以选择性地启用和禁用设备操作的**一种或多种隐私模式**。)
* **分析:** 隐私模式构成了将一种安全或隐私级别与图像关联(虽然在D3中,这涉及完全禁止采集而不是处理已采集图像)。
* **技术特征E (无适当认证访问):未公开。**
* D3解决问题的手段是**物理遮挡(shuttering)**相机镜头([0001] "to obscure a lens of the at least one camera when activated")或中断信号传输([0003] "diverting signals produced by the sources away from the main processor")。它的目的在于**防止**图像采集或防止信号到达主要处理器([0029] " intercept signals transmitted within the device")。它不涉及在未获得适当认证的情况下如何提供对已存在图像的差异化访问的问题。D3中不存在“认证”以查看被遮挡图像的概念。
* **技术特征F (不同混淆程度):实质公开(但与D2类似,是针对开/关状态,而非层级定义)。**
* **D3原文出处:** [0001] "...comprises a **lens shutter**... and configured to **obscure** a lens of the at least one camera when activated." (……包括**镜头快门**……并且被配置为在致动时**遮挡**所述至少一个相机的镜头。) D3进一步指出了选择性的遮挡([0030] "camera-privacy mode")。
* **分析:** 遮挡镜头(obscuring)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最高级别的“混淆”。然而,D3主要是基于隐私模式来决定**遮挡或不遮挡**,并不存在基于多个不同安全级别来定义相应的**不同程度**混淆的层级。虽然[0030]提到可选择隐私模式(摄像隐私模式 vs. 其他模式),但这主要涉及哪些流被限制,而非对已采集图像提供不同程度的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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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比对分析及无效薄弱特征指出
#### 特征比对表格
以下是各对比文件针对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比对总结: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US20130128992A1) | D2 (WO2014173588A1) | D3 (US08902318B1) |
| 技术特征A: 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毫无异议公开([0027]结合图1) | 未公开 | 毫无异议公开([0070], [0027]) |
| 技术特征B: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毫无异议公开([0028]) | 实质公开([p0020]) | 实质公开([0070]) |
| 技术特征C: 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毫无异议公开([0028])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0070]) |
| 技术特征D: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实质公开([0021], [0039]) | 实质公开([p0012]) | 实质公开([0027]) |
| 技术特征E: 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实质公开([0039]) | 毫无异议公开([p0017]) | 未公开 |
| 技术特征F: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 | 未公开(缺乏多个层级) | 实质公开(obscuring作为一种最高混淆) |
#### 最接近对比文件分析
在选择创造性分析中的最接近对比文件时,通常需要考虑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技术特征的重合程度。
* **D2:SECURITY FEATURE FOR DIGITAL IMAGING**
* **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 目标专利和D2都属于数字图像安全和访问控制的技术领域。更具体地,它们共同致力于解决用户在(社交)网络上共享包含私人、尷尬信息的图像时所面临的隐私泄漏和尷尬的技术问题。它们整体的解决手段非常相似:**对已存在的图像(或其特定私人区域,如人脸)进行处理(加密/混淆)**。目标专利提及混淆([0061]-[0063]),D2提及加密区域(人脸)([p0012], [p0016]),这两者实质上都是为了实现隐私保护而使图像部分内容变得无法识别。
* **特征重合:** 除了涉及“同时采集两张图像”(特征A和特征C)以及特征F中的“多个”和“不同”程度外,D2公开了几乎所有关于安全级别、未认证访问以及混淆(尽管是基于开/关状态)的核心核心特征。
* **结论:** 鉴于在解决尷尬保护的技术问题上的高度一致性,**对比文件D2(WO2014173588A1)最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D1/D3:立体视频采集/物理快门控制**
* D1解决的是休闲立体视频的制作问题([0002]),核心在于校正和立体效果增强,其提及的DRM仅是次要的访问控制手段。
* D3解决的是移动设备防(偷拍)隐私泄漏问题([0026]),核心手段是**物理遮挡镜头**([0001])或**中断信号传输**([0003]),目的是让(敏感)图像信号**不被采集或传输**。这与目标专利在已采集图像中通过定义不同混淆层级来控制访问的技术手段存在本质差异。
* 因此,尽管D1和D3都公开了移动终端同时采集多张图像(特征A-C),但它们在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手段上不及D2接近目标专利。
因此,确定D2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 结合分析
如上所述,在选择D2(WO2014173588A1)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进行创造性分析时:
1. **D2未公开的技术特征为:**
* 技术特征A(“同时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指示);
* 技术特征C(涉及来自不同采集方向的“第二图像”);
* 技术特征F(缺乏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程度的混淆)。
2. **在结合其他对比文件进行分析时:**
* 技术特征A和C可以由**D1**(US20130128992A1,描述了同时采集多个流用于立体视频)或**D3**(US08902318B1,描述了前向相机和后向相机采集)来提供。由于立体视频采集和多相机模式都是移动终端采集图像的已知模式(如目标专利背景技术[0002]所述),因此将这些技术应用到D2的隐私保护方法中,即不仅对单张图像进行隐私处理,而是对同时采集的两张图像中的一张进行差异化的隐私处理,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可能是显而易见的。
* 对于技术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的多个安全级别),通过对D1、D2和D3的分析可以发现:**没有一份对比文件毫无异议地公开了这一个特征。**
* D1的DRM不涉及混淆(基于程度);
* D2只是针对特定隐私区域进行加密(开/关状态混淆);
* D3只是基于模式决定遮挡或不遮挡(最高混淆/不混淆)。
* 因此,即使结合所有的对比文件,无效请求方也很难从现有技术中(或者在没有任何现有技术暗示的情况下)毫无异议地组合出由不同的、差异化程度定义的混淆层级的概念(例如目标专利提及的人脸混淆 vs. 身体混淆 vs. 完全混淆)。
#### 无效请求方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上述比对分析,若提出无效请求:
**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技术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中关于差异化层级(“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的限定。**
现有技术(D2, D3)虽然提及了隐私区域(如人脸)的处理或遮挡相机镜头(这些实质上都是一种混淆手段),但它们要么只提供了一种(开/关)混淆模式(D2的黑框/D3的遮挡),要么完全不涉及混淆程度处理(D1)。现有技术并未公开或提供暗示:如何构建一个基于多个不同安全级别来定义差异化混淆层级(例如,目标专利提及的从不混淆到部分混淆,具体到面部、面部+身体混淆,再到完全混淆的完整层级,图4)的技术方案,以满足目标专利所述的“使用户舒适的方式适当地控制访问”([0004])。因此,目标专利以此特征实现了出乎意料的技术效果(使用户能够“更快速地同时采集第一和第二图像而不必修改移动终端的设置,并且共享图像而不必……事先单独回顾每一个图像”)。以此特征作为创造性论辩的突破点,对于无效请求方来说是非常困难的。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将紧密结合目标专利说明书和提供的对比文件,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的解释和分析,并完成您要求的各项任务。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特征比对及出处
我们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分解,并与各对比文件进行比对。对比文件指代如下:
* **D1**: CN101640779A (2010-02-03)
* **D2**: US2010/0027853A1 (2010-02-04)
* **D3**: US2010/0251109A1 (2010-09-30)
#### 1. 特征比对表格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D1 (CN101640779A) | D2 (US2010/0027853A1) | D3 (US2010/0251109A1) |
| A: 一种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未公开。<br>D1公开了“拍摄装置4每次拍摄完影像资料后将其传输至肤色判断处理器12”(具体实施方式),但并未明确提到“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指示”。D1仅针对单次拍摄的影像资料。 | 实质公开。<br>D2虽然主要描述“数字图像采集设备10”([0012]),但也提到该系统可用于“移动电话”([0011])。D2公开了“捕捉图像”([0036]),虽然未强调“第一”和“第二”图像及“指示”,但在实现上构成了对图像采集及其后续处理(加密)的实质公开。 | 未公开。<br>D3描述的是“图片共享装置”(SUMMARY),用于在接收到用户终端的图片请求后提供图片。它并未公开“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步骤或指示。 |
| B: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br>D1未提及移动终端采集图像的方向。 | 未公开。<br>D2未提及图像采集的方向。 | 未公开。<br>D3未提及图像采集的方向。 |
| C: 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未公开。<br>D1未提及移动终端采集图像的方向。 | 未公开。<br>D2未提及图像采集的方向。 | 未公开。<br>D3未提及图像采集的方向。 |
| D: 以及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智能加密保护模式”(步骤S802),即对拍摄的影像资料进行肤色判断分析后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加密保护(步骤S805)。这实质上是将一种“安全级别”(是否加密)与图像(影像资料)相关联。D1未提及“多个安全级别”,只区分了“加密”和“不加密”。 | 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自动加密模式”([0030]),该模式下会检测图像是否包含裸体者,并在需要时进行加密([0018])。这实质上是将一种“安全级别”与图像相关联。D2未提及“多个安全级别”。 | 毫无异议公开。<br>D3的核心在于“根据共享级别提供差异化的图片”(标题)。D3明确公开了“差异化单元230根据水平确定单元220确定的用户的共享级别来差异化存储在存储单元210中的图片”([0053])。D3描述了从0级到4级的多个共享级别([0070],图4),并将用户的共享级别与请求的图片(图像)相关联。 |
| E: 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实质公开。<br>D1公开了若浏览的影像资料已被加密,则“显示数字键盘和要求输入影像资料保护密码的操作提示信息”(步骤S811),只有在输入密码符合时(验证,步骤S812)才能解码浏览(步骤S813)。这实质上公开了在没有“适当认证”(密码)的情况下对访问进行限制。 | 实质公开。<br>D2公开了当用户希望评论(review)加密图像时,需要触发密钥输入窗口并输入密钥([0042]),解密单元使用密钥解密后才能查看。这实质上公开了在没有“适当认证”(密钥)的情况下对访问进行限制。 | 实质公开。<br>D3公开了根据用户的共享级别提供差异化图片,级别0可能不共享,级别1提供缩略图,级别2提供模糊图片,级别3提供原图([0082],图7)。D3虽然主要强调级别差异,但高限制级别(如0,或2级看模糊图)构成了对“原始完整图像”在没有相应高“认证”级别(共享级别)下的访问限制。D3也提到了“用户认证的结果”([0007])作为完全共享或不共享的依据。 |
| F: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br>D1仅区分了“加密”(不可见)和“不加密”(完全可见),并未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br>D2仅区分了“加密”和“未加密”([0018]),未提及“不同混淆程度”。 | 毫无异议公开。<br>D3明确公开了不同共享级别定义图片的不同“混淆程度”。例如,[0070]和图4显示:共享级别从0增加到4,图像的定义/清晰度(definition/clarity)增加。高限制级别(低级别)通过“模糊”(blurring)图片来降低其清晰度。这就是毫无异议公开了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 |
#### 2. 对比文件原文详细出处
* **D1 (CN101640779A)**:
* 特征D/E实质公开:具体实施方式部分,关于影像摄取装置加密方法的描述。步骤S802选择“智能加密保护模式”,步骤S805进行肤色判断决定是否加密,步骤S806进行加密。关于访问限制,见步骤S809检测是否加密,步骤S811要求输入密码,步骤S812验证密码。
* **D2 (US2010/0027853A1)**:
* 特征A实质公开:[0011]提到适用于移动电话;[0012]描述采集设备;[0036]描述捕获图像。
* 特征D/E实质公开:[0030]和[0035]描述“自动加密模式”的选择和激活;[0018]描述加密确定单元根据裸体皮肤比例确定是否加密;[0042]和步骤280描述评论加密图像时需要输入密钥进行解密访问。
* **D3 (US2010/0251109A1)**:
* 特征D毫无异议公开:SUMMARY部分,公开了一种图片共享装置,包含“差异化单元,用于根据用户的共享级别差异化存储在存储单元中的图片”。具体实施方式部分,[0053]描述了差异化单元的操作;[0070]和图4提到了共享级别0到4。
* 特征E实质公开:[0007]提到基于用户认证结果限制访问(完全共享或不共享);整个说明书(如[0082]和图7)描述了低级别用户只能看模糊图或缩略图,实质上是对完整原图在没有高“共享级别认证”下的访问限制。
* 特征F毫无异议公开:[0070]明确指出“差异化单元230和330可以通过根据共享级别模糊图片来差异化图片的定义”。图4直观展示了级别0到4的不同清晰度(混淆程度)。[0012]、[0013]也提到了差异化定义(definition)和基于识别的人区域差异化定义(通过模糊水平)。
### 第二部分: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分析
在进行创造性分析(使用“三步法”)时,选择合适的最接近对比文件至关重要。代理师将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达到的技术效果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 1. 本申请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
根据目标专利说明书:
* **技术领域**:用于控制对**同时采集的至少一个或多个图像**的访问([0001])。
* **背景技术/技术问题**:移动终端(如智能手机)常有前后双相机,可同时采集图像(例如,用户前方的场景和用户自己的自拍)。用户希望同时采集,但有时不希望共享或被查看其中一个图像(通常是包括用户自拍的第二图像),因为用户可能处于尴尬状态([0026], [0027])。现有技术中,用户需要手动修改设置来禁用一个相机,这会延迟采集,导致错过飞逝的场景([0028]);或者需要在采集后花费额外时间回顾图像以确保适合共享([0030])。
* **发明内容/技术效果**:本发明旨在**促进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第一和第二图像**,并允许安全级别与至少一个图像(通常是第二图像)相关联,以便**选择性地控制对其的访问**([0004])。这样,用户可以快速采集而不用修改设置,并可以在共享时不用事先单独回顾每个图像,因为安全级别以用户舒适的方式适当控制了访问([0004])。
#### 2. 对比文件分析
* **D1 (CN101640779A)** 和 **D2 (US2010/0027853A1)**:
* **整体技术问题/效果**:D1和D2都关注在图像(影像资料)被拍摄或存储时,**自动**对其进行加密保护,以防止私密内容泄露。D1和D2的技术核心在于通过分析图像内容(肤色分布或裸体皮肤比例)来“智能”或“自动”决定是否加密。
* **与本申请的差异**:D1和D2都是针对**单次拍摄的单个影像**进行加密与否的二元判断(加密/不加密)。它们并未涉及移动终端**同时从不同方向采集两个图像**的技术方案,更未涉及针对这两个同时采集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设置“多个安全级别”以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 **D3 (US2010/0251109A1)**:
* **整体技术问题/效果**:D3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在图片共享服务中,根据请求用户的**共享级别**(如朋友、家人、所有人)提供差异化的图片。其技术效果是既实现了图片共享,又通过提供不同清晰度(混淆程度)的图片来保护隐私([0003], [0012], [0013], [0040])。D3明确定义了“多个共享级别”(定义了“不同混淆程度”)。
* **与本申请的差异**:D3是一个在“图片共享服务器”或客户端实施的图片处理和提供方法,它并未涉及图像的**采集**过程,特别是移动终端**同时从不同方向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步骤。
#### 3. 创造性分析中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推荐
基于以上分析,代理师认为:
* **D3适合作为权利要求1创造性分析中最重要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 **理由**:因为本申请的核心特征(特征D、E、F)——将“多个安全级别”与图像相关联,并且这些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被D3**毫无异议地公开**。本申请在访问控制方面的技术方案与D3极为接近,D3也通过模糊处理等方式实现了在隐私保护和共享之间的平衡,这与本申请通过混淆程度控制访问的技术效果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 **D2同样可以作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在组合中)**。
* **理由**:D2公开了在“移动电话”(移动终端)上实施的图像采集和后续的自动加密访问控制。虽然它只公开了二元安全级别(加密/未加密),但它提供了实施该方法所需的硬件平台(移动终端)和图像采集步骤,可以用于组合本申请中关于图像采集的特征。
**综上,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可以是D3。** 如果选择D3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本申请权利要求1相对于D3的新颖性/创造性焦点在于:在移动终端上实施针对“同时采集的、不同方向的两个图像”的差异化安全级别设置。
### 第三部分: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若提出无效请求,代理师认为:
1. **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D、E、F的总和。**
* 这三个特征共同定义了通过“多个安全级别”来控制图像访问,且这些级别定义了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理由**:如第一部分表格所示,D3毫无异议地公开了特征D和F,实质公开了特征E。通过模糊(blurring)来实现不同清晰度(混淆程度)以对应不同安全/共享级别,在D3中已完全公开。这一部分构成了本申请权利要求1的核心访问控制方案。
2. **本申请的创造性高度依赖于特征A、B、C。**
* 特征A、B、C限定了本申请的应用场景是“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第一图像(第一方向)和第二图像(不同第二方向)”。
* 这三个特征在任何对比文件中都**没有被公开**。虽然D2提到了移动电话和图像采集,但未涉及同时从双相机采集图像。
* 代理师在说明书中解释了针对双相机同时采集场景设置安全级别的独特技术问题(用户不希望禁用相机错过场景,但希望舒适地控制自拍图像访问),这构成了本申请在图像采集应用场景下的特定技术贡献。
**无效请求策略的薄弱特征指出**:
若要对权利要求1提出创造性无效请求,最薄弱的突破口应是证明**将已知针对图像设置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的隐私保护方案(如D3所公开)应用到移动终端的双相机同时采集图像场景(特征A、B、C)是显而易见的**。D1和D2可以用来证明在移动设备上实施自动安全保护的普遍需求。
尊敬的委托人: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及其说明书,并对您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D1: CN101640779B、D2: US20110296308A1、D3: EP2426969A1)进行了深入的原文比对分析。
以下是详细的分析报告: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拆解
为了进行精确的比对,首先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拆解为以下离散的技术特征:
* **特征A:** 一种方法,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特征B:**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特征C:** 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特征D:**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特征E:** 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特征F:**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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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对比文件原文分析与特征比对
本部分将紧密结合对比文件原文,逐一分析各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上述技术特征,并给出详细出处。
#### 1. 对比文件D1 (CN101640779B) 分析
D1公开了一种“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和方法”,主要通过分析相片内的肤色分布比例来决定是否自动加密。
* **关于特征A、B、C(双摄像头同时采集):**
D1的【发明内容】第[0004]段提到“一种影像摄取装置加密系统,其包括**拍摄装置**...”。在【具体实施方式】第[0026]段进一步说明“所述拍摄装置4可将外界的光线转化为...数字信号”。D1全文中仅提到“拍摄装置4”,并没有明确提到移动终端具有多个相机(如前置和后置)并在不同方向上**同时**采集两个图像,更没有提到接收这种同时采集的指示。因此,D1**未公开**特征A、B、C。
* **关于特征D(关联安全级别):**
D1的【具体实施方式】第[0034]段提到了不同的影像资料处理模式,包括“自动加密保护模式”、“智能加密保护模式”和“无加密保护模式”。此外,第[0054]段提到了根据肤色比例判断是否需要加密。虽然D1有多种“模式”,但这些模式更多是关于**是否**执行加密的设定,而不是将图像与“多个安全级别中的一个”相关联。在D1的加密概念中,通常是单一的安全密码认证(参见[0063]段)。因此,D1**未实质公开**特征D所要求的“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图像相关联”。
* **关于特征E(无认证访问):**
D1公开了加密和解码浏览的概念。在【具体实施方式】第[0068]段提到“输入影像资料保护密码”,第[0071]段提到验证密码,如果符合则解码浏览。这实质上公开了特征E中关于“需要适当认证才能访问”的概念。D1**实质公开**了特征E。
* **关于特征F(不同混淆程度):**
D1的加密方式是“保密算法...对影像资料进行加密处理”(参见第[0038]段),在没有密码时,影像资料是处于被锁定/不可浏览状态。D1并没有定义“多个安全级别”来对应“不同的混淆程度”(例如局部模糊、完全模糊等)。D1**未公开**特征F。
#### 2. 对比文件D2 (US20110296308A1) 分析
D2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及其控制方法”,主要涉及在通过外部显示设备共享图像时如何保护隐私信息。
* **关于特征A、B、C(双摄像头同时采集):**
D2的【DETAILED DESCRIPTION】第[0053]段提到“...Processed image frames can be displayed on the display 151... optionally, at least two cameras 121 can be provided to the mobile terminal 100...”(可选地,移动终端100可提供至少两个相机121)。虽然D2提到了可以有至少两个相机,但其随后的实施例主要关注的是外部显示共享时的隐私保护,并没有明确描述这两个相机在不同方向上**同时采集**图像,并接收这种**同时采集**的指示的技术方案。D2**未实质公开**特征A、B、C。
* **关于特征D(关联安全级别):**
D2引入了“隐私属性(privacy property)”的概念。在第[0117]段提到“Such a sharing-restricted property shall be named a privacy property.”(这种限制共享的属性应被称为隐私属性)。此外,第[0131]段明确提到“...the privacy property can be divided into a plurality of levels.”(隐私属性可分为多个级别)。图6(b)也展示了设置不同隐私级别(Level 1, Level 2...)的界面。因此,D2**毫无异议公开**了特征D。
* **关于特征E(无认证访问):**
D2的隐私保护机制主要是在共享到外部显示器时进行限制,例如显示替代图像或修改输入值。例如在第[0129]段提到“...the controller 180 temporarily releases the connection... Alternatively, the controller 180 is able to control a preset image for substituting for the privacy property data to be displayed on the external display device”(控制器180暂时释放连接...或者,控制器180能够控制在外部显示设备上显示用于替代隐私属性数据的预设图像)。虽然这限制了未授权的(外部)访问,但它更侧重于共享控制,而不是传统的基于认证(如密码)的访问访问控制。不过,从广义的访问限制角度看,它具有相似性。D2**实质公开**了特征E。
* **关于特征F(不同混淆程度):**
虽然D2提到了“多个安全级别(privacy levels)”,但在如何定义这些级别对应的图像处理上,D2在实施例中主要描述的是“限制共享(不显示)”或“替换为预设图像”(参见第[0148]、[0152]段)。在涉及输入字段的实施例中,提到了将信息修改为不同形式(参见第[0158]段),但并没有明确针对图像内容本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如局部模糊 vs. 完全模糊)。因此,D2**未实质公开**特征F。
#### 3. 对比文件D3 (EP2426969A1) 分析
D3公开了一种“移动终端及其信息安全设置方法”,主要涉及在上传内容到社交网络服务(SNS)网站时设置安全级别。
* **关于特征A、B、C(双摄像头同时采集):**
D3全文主要关注将已采集的“内容(content)”(如照片、视频)上传到SNS网站时的安全设置。D3虽然在[0002]段背景技术中提到了相机采集图像的功能,但并没有任何描述涉及移动终端通过多个相机在不同方向上**同时采集**图像的技术方案。D3**未公开**特征A、B、C。
* **关于特征D(关联安全级别):**
D3明确涉及安全级别的设置。在【SUMMARY OF THE INVENTION】第[0012]段提到“...mobile terminal includes a controller configured to set security information for content... display the content according to the security information...”(移动终端包括控制器,被配置为为内容设置安全信息...根据安全信息显示内容)。图3A和3B展示了设置Restricted/Unrestricted安全级别的界面。虽然其主要实施例展示的是Restricted/Unrestricted两个级别,但在[0096]段提到“...the security level is not limited to restricted and unrestricted, other security levels may be applied as necessary.”(安全级别不限于受限和不受限,必要时可应用其他安全级别)。因此,D3**实质公开**了特征D。
* **关于特征E(无认证访问):**
D3的安全机制是基于SNS网站的访问控制。在第[0100]段提到“...a server of the SNS site may decode the corresponding content according to the security level set by the first user... specific portion... may be censored...”(SNS网站的服务器可根据第一用户设置的安全级别对相应内容进行解码...特定部分...可被审查/屏蔽)。这实质上公开了当没有适当权限(即认证)的用户访问时,内容受到限制。D3**实质公开**了特征E。
* **关于特征F(不同混淆程度):**
D3明确描述了根据安全级别对图像进行不同方式的处理。在【SUMMARY OF THE INVENTION】第[0010]段提到“...setting the security information to **pixilate, blur, blacken, or replace** the content...”(将安全信息设置为对内容进行**像素化、模糊、变黑或替换**)。在【DETAILED DESCRIPTION】第[0091]段进一步确认“For example, the entire content or portions of the content may be uniquely processed, such as being **pixilated, blurred, or blacked**.”(例如,整个内容或内容的各部分可被唯一处理,例如被**像素化、模糊或变黑**)。此外,第[0142]段提到限制访问时内容被审查,这可以指的是修改显示(如像素化或模糊)。这些描述毫无异议地公开了“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D3**毫无异议公开**了特征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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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特征比对表格
基于上述详细原文分析,现给出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D1-D3的特征比对表格: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对比文件1 (CN101640779B) | 对比文件2 (US20110296308A1) | 对比文件3 (EP2426969A1) |
| A. 接收第一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 (未公开) | - (未实质公开) | - (未公开) |
| B. 第一图像是在第一方向采集的场景 | - (未公开) | - (未实质公开) | - (未公开) |
| C. 第二图像是在不同的第二方向采集的场景 | - (未公开) | - (未实质公开) | - (未公开) |
| D.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 (未实质公开) | + (毫无异议公开) | + (实质公开) |
| E. 当图像在没有适当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 (实质公开) | + (实质公开) | + (实质公开) |
| F. 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 | - (未公开) | - (未实质公开) | + (毫无异议公开) |
**表格符号说明:**
* `+`:表示该特征已被该对比文件公开(包括毫无异议公开和实质公开)。
* `-`:表示该特征未被该对比文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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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最接近对比文件的分析与选择
根据创造性分析的要求,需要选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作为创造性评述的基础。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是与发明属于同一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最相似,并且具有最多共同技术特征的对比文件。
#### 目标专利的技术问题与效果
* **所属技术领域:** 涉及移动终端采集图像后的访问控制。
* **解决的技术问题:** 具有双相机的移动终端同时采集图像虽然期望,但用户需要花费额外时间和精力管理(如担心后置相机拍到尴尬画面而不适合共享),这延迟了图像采集或共享。
* **技术效果:** 允许将安全级别与同时采集的图像关联,选择性控制访问,避免embarrassment,使用户能更快速采集和共享图像,而无需在采集前修改设置或在共享前单独回顾。核心在于根据图像内容设定不同的“混淆程度”来平衡共享与隐私。
#### 对比文件分析
* **D1 (CN101640779B):** 属于影像摄取装置加密领域。解决的问题是防止私密照片泄露。采用的技术手段是肤色分析+单一密码加密。虽然涉及访问控制(特征E),但不涉及双相机同时采集(特征A/B/C),也不涉及多个级别的不同混淆程度(特征F)。
* **D2 (US20110296308A1):** 属于移动终端控制领域,具体涉及通过外部显示器共享图像。解决的问题是在共享过程中保护敏感信息(privacy property)。采用了多个隐私级别的概念(特征D),并限制共享(特征E),但其混淆方式侧重于整体替换(特征E)或数据修改,并没有针对图像本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特征F),更不涉及双相机同时采集(特征A/B/C)。
* **D3 (EP2426969A1):** 属于移动终端社交网络服务技术领域。解决的问题是用户上传内容到SNS时的安全风险。其公开的技术方案中,明确涉及了为内容设置安全信息,并根据安全信息对内容进行**像素化、模糊、变黑(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处理(特征D、E、F)。
#### 综合分析与选择
虽然没有一个对比文件公开了目标专利关于双相机不同方向“同时采集”的核心应用场景特征(A、B、C),但从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角度来看:
1. **D3的核心方案最相似:** 目标专利的核心发明点在于通过设定不同的“混淆程度”(局部模糊、完全模糊)来选择性地限制访问,从而平衡共享与隐私。这一思想在D3中得到了最充分、最明确的体现。D3明确公开了“像素化、模糊、变黑”等不同的混淆处理方式,以对应安全级别。
2. **特征覆盖角度:** D3公开了特征D、E和F(表格中3个符号+),是这三份对比文件中公开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技术特征最多的文件。
**代理师结论:**
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对比文件D3 (EP2426969A1) 最适合做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它最充分地体现了目标专利关于通过“不同混淆程度”进行访问控制的发明思想。
此外,由于目标专利的核心应用场景特征A、B、C(双摄像头同时采集)在三份对比文件中均未公开,因此在无效请求分析中,需要考虑是否特征A、B、C属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常识(常识性特征),或者寻找其他公开了双摄像头采集及指示的对比文件,与D3进行组合来评述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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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部分:无效请求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基于特征比对和创造性分析,若提出无效请求,**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A、B和C(双摄像头同时采集)。**
* **理由:** 正如特征比对表格和对比文件原文分析所示,D1、D2和D3这三份对比文件均**未实质公开**具有两个相机的移动终端在不同方向上**同时采集**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并接收这种**同时采集**的指示的技术特征。
* **无效策略:**
1. 若仅依赖现有的D1、D2、D3,很难评述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因为最接近对比文件D3缺乏了特征A、B、C。
2. 无效请求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在申请日以前,“具有前置和后置相机的移动终端同时拍摄并提示”属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常识**,或者能否找到另一份明确公开了特征A、B、C的对比文件(例如,关于视频会议或全景拍摄的双相机应用),将其与评述访问控制的最接近对比文件D3结合。
以上分析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在目标专利的法律事务中提供有力支持。
专利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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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我仔细研读了目标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提供的三份对比文件。以下我将紧密结合说明书和对比文件原文对权利要求1进行深入分析。
### 第一部分: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的技术特征比对分析
为了清晰地展示各对比文件是否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我整理了以下特征比对表格。
**表1: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技术特征比对表**
| 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 | 特征详细内容 | 对比文件1 (D1)<br>US2013128992A1 | 对比文件2 (D2)<br>WO2014173588A1 | 对比文件3 (D3)<br>US8902318B1 |
| 特征A | 包括: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 特征B | 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实质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 特征C | 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 | 实质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 特征D | 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 | 未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 特征E | 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 | 未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毫无议议公开 |
| 特征F | 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 未公开 | 实质公开 | 未公开 |
| 分析结论 | 不构成抵触申请或破坏新颖性/创造性 | 不构成抵触申请或破坏新颖性/创造性 | 不构成抵触申请或破坏新颖性/创造性 |
*注:图中“实质公开”是指虽然措辞不同,但技术实质已被公开;“毫无议议公开”是指文字或技术方案被完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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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各对比文件原文详细出处及特征比对分析
#### 1. 对比文件1 (D1): US20130128992A1 "Methods and Apparatus for Preparation of Casual Stereoscopic Video"
D1主要关注于将两个普通的视频流转换成适合3D显示的立体视频流。
* **特征A(同时采集指示):** D1公开了使用具有多个相机的单一计算系统采集立体视频流(参见D1原文段落 `[0028]`:“... captured by a single computing system operating with multiple cameras.”),或使用自动化方法对齐时间码来对齐帧(参见D1原文段落 `[0033]`)。这毫无议议公开了接收移动终端采集的两个图像的指示。
* **特征B、C(不同方向采集):** D1提到了“左输入视频流”和“右输入视频流”(参见D1原文段落 `[0027]`:“... left input video stream 110 and right input video stream 114.”)。虽然D1没有明确限制“第一方向”和“第二方向”的具体角度,但为了产生立体视觉效果(正如D1背景技术段落 `[0003]` 所述),两个相机之间必须存在位置差异(intra-axial distance),从而在不同的视点采集场景。这实质上公开了在不同方向采集场景。
* **特征D、E(关联安全级别、认证):** D1完全没有涉及图像的安全级别管理,也没有提到基于认证来控制对图像的访问。D1旨在生成3D视频,不解决隐私保护问题。
* **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D1完全没有提及混淆图像的概念。
**结论:** D1未能公开特征D、E和F。因此,D1不能单独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也不适合作为创造性分析的最接近对比文件。
#### 2. 对比文件2 (D2): WO2014173588A1 "SECURITY FEATURE FOR DIGITAL IMAGING"
D2的核心技术是在图像采集后,自动对图像的特定区域进行加密(部分加密),以保护隐私。
* **特征A(同时采集指示):** D2提到了从相机或智能手机直接上传图像/视频(参见D2原文段落 `[0002]`)。D2的技术方案不仅适用于静态图像,也适用于视频装置提供的移动图像(参见D2原文段落 `[0007]`)。这毫无议议公开了接收移动终端采集的图像的指示。
* **特征B、C(不同方向采集):** D2虽然主要示例是一个图像中的人脸(特征B),但其声称方法适用于“图像”,并且提及了“图像/视频”(参见D2原文段落 `[0002]`)。目标专利说明书 `[0002]` 明确指出,移动终端包括前向相机(第一相机)采集用户前方场景,以及后向相机(辅助相机)采集指向用户的向后方向场景(包含用户自身)。D2中加密用户人脸的场景完全符合目标专利中由后向相机采集的“第二图像”的特征。因此,D2毫无议议公开了特征B和C。
* **特征D、E(关联安全级别、认证):** D2明确公开了“加密图像的区域”(参见D2原文段落 `[0006]`),并且只有经授权的人员使用解密密钥(密码)才能解密并查看到原始的私人内容(参见D2原文段落 `[0015]`、`[0017]`、`[0020]`)。解密过程(输入密码)即为“适当的认证”。D2中加密与否即对应了不同的安全处理。因此,D2毫无议议公开了特征D和E。
* **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这是分析的核心。
* 目标专利权利要求F要求“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的混淆程度”。目标专利说明书 `[0007]` 进一步解释:“混淆(obfuscation)”可以包括不混淆(最低级别)、完全混淆(最高级别)以及部分混淆(中间级别,例如混淆面部)。
* D2公开了“加密一个区域...使得该区域是加密的”(参见D2原文段落 `[0006]`),并且加密后的区域呈现为“黑框”(参见D2原文附图1中的特征14,以及原文段落 `[0016]`:“... is indicated by reference numeral 14 and shown as a black box.”)。
* **分析:** “加密”本身就是一种混淆手段。加密区域在图像上呈现为“黑框”,完全遮挡了原始信息(例如人脸),这在视觉上等同于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述的“完全混淆”(即最高安全级别)。而未加密的区域则是“不混淆”(即最低安全级别)。虽然D2没有明确列出“安全级别1、2、3”这样的阶梯,但其提供的“加密区域”与“不加密区域”的技术方案,在实质上对应了目标专利说明书中所述的“最低安全级别”和“最高安全级别”对应的混淆程度(参见说明书 `[0007]`:“...不混淆的最低安全级别,提供相应图像的完全混淆的最高安全级别...”)。此外,D2提及可以使用“各种加密算法”(参见D2原文段落 `[0034]`),不同的算法在解密前呈现出的“混淆”效果可能不同。
* 因此,可以认定D2实质公开了权利要求F的技术特征。
**结论:** D2毫无议议或实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所有技术特征。
#### 3. 对比文件3 (D3): US8902318B1 "Internal signal diversion with camera shuttering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devices"
D3主要解决的是防止移动设备被远程实体窃听或偷拍的问题,其方法是通过硬件快门遮挡镜头或切断信号传输。
* **特征A(同时采集指示):** D3提到了具有至少一个相机和至少一个麦克风的移动通信设备(参见D3原文摘要和 `[0001]`)。在正常操作模式下(快门未启用),设备可以进行正常的语音和视频通信,这毫无议议公开了接收采集的图像的指示。
* **特征B、C(不同方向采集):** D3附图14和附图15A-15C明确显示了具有前向相机1410/1510和后向相机1430/1530的智能手机(参见D3原文段落 `[0070]`、`[0073]`)。这毫无议议公开了特征B和C。
* **特征D、E(关联安全级别、认证):** D3提供了一种“隐私模式(privacy modes)”(参见D3原文摘要、段落 `[0001]`、附图14的特征1420),该模式通过硬件快门遮挡镜头来实现(参见D3段落 `[0026]`:“Shuttering one or more cameras... provides a clearly perceivable indication of complete privacy...”)。
* **分析:** D3的“隐私模式”启用(快门遮挡)可以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安全级别”。启用隐私模式不需要“适当的认证”(例如密码),而是通过用户物理操作开关来实现。然而,D3的隐私模式开关(特征1420)旨在防止非授权访问。权利要求E要求“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受到限制。虽然D3是通过物理方式从源头切断了访问,但这实质上也是一种限制访问的手段。此外,D3在讨论“安全区域(secured region 716)”时提到了加密/解密模块(参见D3原文段落 `[0044]`、附图7),这意味着进入安全区域的信号是受到保护的,非授权(未解密)无法访问原始内容。因此,可以认定D3毫无议议公开了特征D和E。
* **特征F(定义不同混淆程度):** D3完全没有提及混淆图像的概念。D3的解决方法是“快门遮挡(shuttering)”(参见D3原文段落 `[0026]`),即完全遮挡光线,使相机无法采集到任何场景图像,从而无法生成包含场景信息的混淆图像。
**结论:** D3未能公开特征F。虽然D3涉及隐私保护,但其技术方案(硬件遮挡)不同于权利要求1(基于图像的混淆程度控制)。因此,D3不能单独破坏权利要求1的新颖性,也不适合单独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来分析其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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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部分:创造性分析: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及分析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最接近的对比文件通常应当是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它应当是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最接近,和/或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最容易结合的外部文件。
#### 1. 整体解决的技术问题及技术效果分析
* **目标专利:**
* **技术领域:** 移动终端的多相机图像访问控制。
* **技术问题:** 用户期望移动终端同时采集两个不同方向的图像(例如前向和后向相机采集的场景和用户自身),但同时采集会带来隐私风险(例如采集到用户尴尬或不期望共享的状态)。(参见说明书 `[0002]`-`[0004]`、`[0027]`-`[0031]`)
* **技术效果:** 通过将多个安全级别(定义不同混淆程度)与图像相关联,选择性地限制对图像的访问。用户可以快速同时采集,不用担心随后查看或共享时令用户尴尬(参见说明书 `[0004]`、`[0033]`)。核心在于基于图像的混淆程度控制隐私。
* **对比文件1 (D1):**
* 技术领域是立体视频流(3D视频)的制作。
* 技术问题是如何使普通的双目相机采集的视频流适合立体显示。
* 技术效果是生成适合3D播放的视频。D1不仅不关注隐私控制,反而旨在通过 rectified 方法使两路图像更加“清晰对齐”。
* **对比文件2 (D2):**
* 技术领域是数字图像处理的安全功能。
* 技术问题是如何自动保护存储在云端或社交网络上的私人信息(如人脸)。(参见D2原文段落 `[0002]`-`[0004]`)
* 技术效果是通过自动确定图像的私人区域(如人脸)并进行加密,从而自动保护用户隐私。这使得用户可以“随时随地采集并上传”,而无需担心隐私泄露。(参见D2原文段落 `[0012]`、`[0039]`)
* **对比文件3 (D3):**
* 技术领域是移动通信设备的增强隐私保护。
* 技术问题是如何防止远程实体秘密访问移动设备的相机、麦克风和传感器(即偷拍偷听)。(参见D3原文段落 `[0026]`)
* 技术效果是通过硬件快门和信号分流(physical covering or signal diversion)来从源头上完全切断相机采集和访问,从而防止隐私泄露。(参见D3原文段落 `[0026]`)
#### 2. 最接近对比文件的选择
通过上述比对,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D1的技术问题和效果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因此D1不是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2. **D2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毫无议议或实质公开了全部特征A-F,尤其是核心特征F:基于混淆程度的安全级别),并且其**解决的技术问题(保护私人信息隐私)和实现的技术效果(允许随时采集上传)与目标专利最接近。**
3. **D3虽然也涉及隐私保护,但其是通过硬件快门来完全“防止采集”信息,而不是像目标专利那样“采集后控制图像访问权限”。目标专利明确要求“采集后控制对同时采集的至少一个图像的访问”(参见目标专利名称和说明书 `[0001]`)。D3解决的问题和实现的效果(源头切断)与目标专利通过图像安全级别(混淆程度)限制访问的技术路线存在显著差异。**
因此,**对比文件2 (D2) 是在创造性分析过程中最适合做最接近对比文件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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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部分:无效请求薄弱环节分析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师,在提出无效请求时,我需要指出该专利在面对现有技术时最薄弱的技术特征。
* **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通过特征比对分析(表1),我们已经明确指出特征D、E和F(即安全级别、认证和基于混淆程度控制隐私)是目标专利区别于D1、D3的关键。特征F(基于混淆程度控制安全级别)是目标专利的技术核心和新颖性所在(与D1、D3相比)。
然而,**对比文件2 (D2) 已经实质上公开了这一特征F。**
1. D2公开了“加密图像的一个区域”,使该区域在视觉上呈现为“黑框”(完全不透明)。这完全对应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述的“完全混淆”(最高安全级别)。
2. D2中未加密的区域则呈现为“未加密”或原始内容。这完全对应目标专利说明书所述的“不混淆”(最低安全级别)。
3. D2提及可以使用“各种加密算法”(参见D2原文段落 `[0034]`),而不同算法在解密前呈现出的“混淆”效果可能不同。此外,D2中提到可以使用 steganography 方法隐藏私人区域内容(参见D2原文段落 `[0027]`),这也可以被视为一种混淆手段。
因此,如果以D2作为最接近对比文件,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试图通过设置安全级别(不混淆、完全混淆)来控制图像隐私的技术方案,已经被D2的“部分加密区域呈现为黑框”的技术实质所覆盖。虽然目标专利权利要求1使用了“多个安全级别”和阶梯式的措辞(中间级别混淆面部),但这仅仅是对安全级别定义的常规扩展(将二元级划分为三元或更多元,且D2也提到了可以使用不同算法)。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这属于显而易见的置换或改进。
**结论:如果提出无效请求,权利要求1中最薄弱的技术特征是特征F(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因为该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 (D2) 实质公开。**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关联所述安全级别包括将所述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二图像相关联,限制对所述第二图像的访问而不相应地限制对所述第一图像的访问。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相关联,并且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将所述多个安全级别中的不同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二图像相关联,以便不同地控制对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访问。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包括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的最低安全级别,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的最高安全级别,以及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程度的部分混淆的一个或多个中间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所述指示包括分别从所述移动终端的前部和后部图像采集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并且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提供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存储,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具有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所述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接收所述指示包括分别从所述移动终端的前部和后部图像采集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并且其中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提供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存储,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具有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所述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1至3和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面部由用户选择或者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来识别。
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面部由用户选择或者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来识别。
根据权利要求1至3、6、8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一种设备,包括: 用于接收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已被移动终端同时采集的指示的部件,其中所述第一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第一方向上采集的场景,并且所述第二图像是从所述移动终端在与所述第一方向不同的第二方向上采集的场景;以及用于将多个安全级别中的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部件,其中当所述第一图像或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在没有适当的认证的情况下被访问时,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定义所述第一图像或所述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同混淆程度。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关联所述安全级别的部件包括将所述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二图像相关联限制对所述第二图像的访问而不相应地限制对所述第一图像的访问的部件。
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关联所述安全级别的部件包括用于将不同安全级别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相关联以便不同地控制对其访问的部件。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多个安全级别包括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的最低安全级别,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的最高安全级别,以及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部分混淆程度的一个或多个中间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第一图像和所述第二图像中的至少一个图像包括具有多个连续帧的视频中的帧。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和22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接收所述指示的部件包括用于分别从所述移动终端的前部和后部图像采集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部件,并且其中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用于提供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存储的部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具有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所述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接收所述指示的部件包括用于分别从所述移动终端的前部和后部图像采集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部件,并且其中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用于提供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存储的部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具有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所述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设备,其中用于接收所述指示的部件包括用于分别从所述移动终端的前部和后部图像采集装置接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部件,并且其中所述设备进一步包括用于提供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的存储的部件,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具有与所述第一图像和第二图像中的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相关联的所述安全级别。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22、24和25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不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22、24和25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的完全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17至19、22、24和25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23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混淆程度提供所述至少一个图像内的至少面部的混淆。
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面部由用户选择。
根据权利要求35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面部由用户选择。
根据权利要求34所述的设备,其中使用面部识别技术识别所述面部。
根据权利要求35至3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使用面部识别技术识别所述面部。
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具有存储在其上的程序代码部分,其中所述程序代码部分被配置为在执行时执行根据权利要求1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