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9-01-15_发明申请_US20090016231A1 CONTROL CHANNEL DESIGN TO SUPPORT ONE-TO-ONE, MANY-TO-ONE, AND ONE-TO-MANY PEER-TO-PEER COMMUNICATIONS
**目标专利名称**:用于处理共享射频频带中的突发干扰的方法、装置及介质 CN107005344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专利创造性评估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A**:包括:在工作在第一无线电接入技术(RAT)上的用户设备(UE)处,接收来自基站的下行链路传输<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主要描述对等(P2P)网络中的通信,其中设备(如无线终端WT、接入路由器AR)之间直接通信,或通过接入节点(AN)进行广域网(WAN)通信。未提及UE从“基站”接收专门的下行链路传输。 | 对比文件公开的通信场景是对等(P2P)网络或涉及接入路由器(AR)的一对多/多对一通信(见摘要、[0036]、[0041]、[0070]-[0075])。其中,“下行链路”指从AR到终端(AT)的P2P传输([0071]),而非目标专利中定义的由蜂窝网络基站(如LTE eNB)向UE发送的下行链路传输。目标专利的“基站”是蜂窝网络基础设施节点,工作在特定RAT(如LTE),与UE有上下行关系。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定架构和传输关系。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A。 |
| **B**:在所述UE处确定所述UE在所述下行链路传输中的至少一部分期间遭受突发干扰<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设备可能遭受来自其他P2P设备的干扰(见[0051]-[0057]、[0072]-[0075]),并涉及测量信号与干扰噪声比(SINR)以进行干扰管理(例如,[0056]公式)。但未提及“突发干扰”或在下行链路传输期间遭受干扰。 | 对比文件公开的干扰是P2P网络中设备之间由于共享频谱资源而产生的同构干扰(所有设备使用相同或类似的P2P协议/RAT)。目标专利的“突发干扰”特指在共享射频频带中,来自工作在**不同RAT**(如Wi-Fi)的设备的短期、突发性干扰,其特性(如模式、周期性)与P2P网络中的持续或随机干扰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UE在其下行链路传输期间遭受此类特定性质的干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B。 |
| **C**:其中,所述突发干扰是在共享射频频带中来自工作在第二RAT上的第二设备的<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提及共享频谱(见[0038]、[0046]),但所有描述的设备(WT, AR, AT)均工作在相同的对等网络协议/RAT下(例如,均使用所述控制信道架构进行P2P通信)。未提及存在工作在**不同RAT**(如Wi-Fi、LTE)的设备。 | 对比文件虽然使用了共享频谱,但其网络环境是同构的P2P网络。目标专利的核心场景是异构网络共存,即第一RAT(如LTE)的UE与第二RAT(如Wi-Fi)的设备在共享频带中相互干扰。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不同RAT设备之间的干扰问题。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C。 |
| **D**:其中,所述第一RAT和所述第二RAT是不同的<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如特征C所述,对比文件未涉及不同RAT。 | 对比文件描述的网络使用单一类型的对等通信协议/RAT。没有公开或暗示存在两种不同的RAT。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D。 |
| **E**:以及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突发干扰来修改由所述UE向所述基站进行的反馈消息报告<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在流量时隙中存在“确认段”(ACK segment),接收者可通过其发送确认(见[0048])。在干扰管理过程中,接收设备可能基于SINR测量决定不发送“回声”(即请求响应),这类似于抑制反馈(见[0057]、[0092]、[1008])。但此反馈是针对P2P连接中的对等设备,而非针对“基站”。 | 对比文件中的反馈修改(如抑制请求响应)是基于对等连接中测量到的**同构干扰**水平(SINR),目的是进行发送方/接收方退避以管理P2P网络内的资源竞争。目标专利的反馈修改是针对**基站**,且是**基于突发干扰**——这种干扰源(不同RAT)和特性(突发性)与对比文件中的干扰不同。目的也不同:目标专利是为了避免因突发干扰导致误判(如不必要的NACK或OLLA调整)。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定因果关系和应用场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E。 |
| **F**:其中,所述修改包括发送包括所述突发干扰的模式的反馈消息<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未提及在反馈消息中包含干扰的模式信息。 | 对比文件中的反馈消息(如请求响应、确认、速率报告)不包含关于干扰特征(如模式)的信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F。 |
| **G**:其中,确定所述UE遭受所述突发干扰包括:确定所述突发干扰的参数满足阈值<br>**隐含公开 (g)** | 参见[0056]:“A transmitter device decides to yield its traffic transmissions on a particular time slot if it sees an echo or response signal from one of the other receiver devices (not its peer) with a higher priority and strong enough signal strength.” 以及公式 `h11/h21 < SINR_Tx`,其中h21代表来自干扰发射设备的干扰。这涉及将信道条件(包含干扰)与阈值(SINR_Tx)比较。<br>参见[0092]:第二设备计算信干比(SIR),并判断“if the signal-to-interference ratio is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a threshold”。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在P2P通信中,设备通过测量信号与干扰的功率比(即干扰参数的一种体现),并将该比值与一个阈值进行比较,以做出决策(如是否退避、是否响应)。虽然对比文件中的“干扰”是广义的P2P网络内干扰,而非特指“突发干扰”,但“确定干扰的参数满足阈值”这一判断逻辑和步骤已被公开。在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从对比文件公开的“基于干扰测量与阈值比较进行决策”的通用方法中,推理出“确定突发干扰的参数满足阈值”这一子步骤,尽管干扰的具体性质和参数细节可能不同。因此,该技术特征被认定为**隐含公开**。 |
| **H**:其中,修改所述反馈消息报告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突发干扰的所述参数满足所述阈值来禁止报告所述反馈消息<br>**隐含公开 (h)** | 参见[0057]:“In one example of receiver yielding, a receiver device ... may not send an echo or reply transmission (e.g., in response to a transmission request) if its signal-to-noise ratio is too low...” <br>参见[1008]:“The first device restrains from transmitting a request response signal to the second device if the calculated signal-to-interference ratio is less than or equal to a threshold.” | 对比文件公开了接收设备在计算出的信干比(SINR/SIR)过低(即满足“小于或等于阈值”的条件)时,会抑制(restrain from)发送请求响应信号(即一种反馈消息)。这直接对应于“基于干扰参数满足阈值来禁止报告反馈消息”的技术手段。尽管对比文件中的反馈是P2P请求响应,而目标专利是给基站的ACK/NACK;且触发条件(干扰性质)不同,但“基于测量值与阈值的比较结果来决定是否发送反馈”这一核心控制逻辑已被公开。在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推理出将该逻辑应用于其他反馈抑制场景。因此,该技术特征被认定为**隐含公开**。 |
| **I**:其中,所述突发干扰的所述参数包括所述突发干扰的强度或所述突发干扰的持续时间<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提到了干扰的强度,例如通过测量接收功率来评估干扰(见[0056]的h21,[0092]的“received powers of the additional transmission request signals”)。但未提及“突发干扰的持续时间”这一参数。 | 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干扰的强度”可以通过接收信号功率来体现。但目标专利的参数是特指“突发干扰”的强度或持续时间。对比文件未将“持续时间”作为干扰管理的参数,也未将“强度”与“突发”特性关联。在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下,仅“强度”有被部分涉及,但不足以构成对技术特征I(包含“或”关系的两个选项)的完整公开或合理推理。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J**:其中,确定所述UE遭受所述突发干扰包括:确定所述突发干扰的至少一个参数<br>**隐含公开 (j)** | 参见[0092]:“...calculates a signal-to-interference ratio... the predicted interference power being determined as a function of the received powers of the additional transmission request signals.” 确定SIR需要确定干扰功率(一个参数)。<br>参见[0056]:涉及测量干扰信道增益h21。 | 如特征G的论述,对比文件公开了在干扰管理过程中,设备会确定干扰相关的参数(如干扰信号的接收功率、计算出的SIR值)以用于后续决策。这对应于“确定干扰的至少一个参数”这一步骤。虽然该参数用于P2P同构干扰管理,但“确定干扰参数”这一抽象步骤已被公开。在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推理出该步骤。因此,该技术特征被认定为**隐含公开**。 |
| **K**:其中,所述突发干扰的所述至少一个参数包括以下各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所述突发干扰的强度<br>**隐含公开 (k)** | 参见[0092]:“the predicted interference power being determined as a function of the received powers of the additional transmission request signals.” 接收功率直接反映了干扰信号的强度。 | 对比文件明确将“接收功率”作为计算预测干扰功率的函数输入,这直接对应于“干扰的强度”这一参数。虽然未冠以“突发”之名,但“干扰强度”作为参数类型已被公开。在隐含公开的宽松标准下,本领域技术人员有可能推理出此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被认定为**隐含公开**。 |
| **L**:所述突发干扰的持续时间、所述突发干扰的所述模式、所述突发干扰的周期性、包含在所述突发干扰中的前导码<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对比文件未提及干扰的持续时间、模式、周期性或前导码这些具体参数。 | 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这些特定的、用于表征“突发干扰”特性的参数(持续时间、模式、周期性、前导码)。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推理出将这些参数作为确定干扰的一部分。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M**:与所述突发干扰相关联的传输格式<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根据干扰的传输格式来确定或表征干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N**:或与所述突发干扰相关联的无线标准<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不同无线标准(RAT)的干扰,因此更不会涉及将无线标准作为干扰参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O**:其中,修改所述反馈消息报告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突发干扰来禁止对所述下行链路传输的ACK/NACK的传输<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提到了抑制请求响应(一种反馈),如[0057]、[1008]。但ACK/NACK特指对数据传输出错的重传反馈机制。对比文件的“确认段”([0048])可能类似,但未明确其基于“突发干扰”来禁止。更重要的是,禁止的对象是“对下行链路传输的ACK/NACK”,这预设了存在来自基站的下行链路传输,而对比文件未公开此场景。 | 虽然对比文件有“抑制反馈”的一般概念,但技术特征O包含了三个限定:(1) 修改对象是“ACK/NACK”;(2) 该ACK/NACK是针对“下行链路传输”;(3) 禁止是基于“突发干扰”。对比文件仅部分涉及第(1)点(广义反馈抑制),但完全未涉及第(2)点和第(3)点的具体上下文(基站下行链路、突发干扰)。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O。 |
| **P**:还包括:检测对在所述突发干扰期间接收的所述下行链路传输进行解码的失败<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在[0048]提到“acknowledgment segment 208 may be used by the receiver terminal to indicate that the traffic data was received or not received”,这隐含了检测解码成功或失败。但未提及在“突发干扰期间”接收,也未提及是针对“下行链路传输”。 | 对比文件公开了接收终端可以指示数据是否被收到,这隐含了解码失败检测的可能性。但技术特征P明确限定了检测场景是“在突发干扰期间接收的下行链路传输”。对比文件既未公开“突发干扰期间”,也未公开“来自基站的下行链路传输”这一接收场景。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P。 |
| **Q**:其中,修改所述反馈消息报告包括: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突发干扰和对所述下行链路传输进行解码的所述失败来禁止对所述下行链路传输的ACK/NACK的传输<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该特征结合了突发干扰和解码失败作为禁止ACK/NACK的条件。对比文件未公开将这两种条件结合用于禁止反馈,也未在所述的下行链路传输场景中应用。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R**:其中,修改所述反馈消息报告包括:与对所述下行链路传输的ACK/NACK一起来发送所述突发干扰的指示符<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无相应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在反馈消息中附带发送干扰的指示符。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S**:其中:确定所述UE遭受所述突发干扰包括确定所述突发干扰的至少一个参数<br>**隐含公开 (s)** | 同特征J的引用和论述。 | 此部分与技术特征J相同,已被认定为隐含公开。理由同特征J。 |
| **T**:以及修改所述反馈消息报告包括发送所述突发干扰的所述至少一个参数<br>**未被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 对比文件中,设备会发送“速率报告信号”(rate report signal),其中包含最大流量传输速率信息(见[0092]、[00922]),但这与干扰参数无关。未提及发送干扰参数本身。 | 对比文件中的反馈消息(请求响应、速率报告)不包含干扰参数的发送。目标专利中“发送突发干扰的至少一个参数”是主动向基站报告干扰特征,这与对比文件中基于内部测量进行决策的干扰管理逻辑不同。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中得出或推理出技术特征T。 |
## 结论
根据上述比对分析,对比文件US20090016231A1仅隐含公开了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G、H、J、K、S。其余技术特征(A、B、C、D、E、F、I、L、M、N、O、P、Q、R、T)均未被该对比文件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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