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示,对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深入、严谨的比对分析。
**对比文件名称:** 2009-04-09_WO2009045279A_发明申请_WO2009045279A2 MOVEMENT-BASED INTERFACES FOR PERSONAL MEDIA DEVICE
**目标专利名称:** 737可穿戴电子装置、用于处理信息的方法和计算机可读介质CN105556457B
**本次调用模型名称:** DeepSeek Chat
以下是根据您的要求创建的特征比对表格及分析论述。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 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br> **《直接公开》** | 引用段落[0044]:“媒体设备或播放器300可以包括处理器302、存储设备304、用户接口308、显示器310、编解码器312、总线318、存储器320、通信电路322、扬声器或换能器324、麦克风326、振动源驱动器328和POM传感器330。处理器302可以控制媒体播放器300中包括的许多功能和其他电路的操作。”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媒体设备包括处理器(processor 302),该处理器用于控制设备的功能和操作。这与目标专利的“至少一个处理器”在结构组成上完全相同,属于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B:** 近眼显示器<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35]:“媒体设备100包括壳体102、第一壳体部分104、第二壳体部分106、显示器108、键盘110……”<br>引用段落[0048]:“媒体设备300可以是……便携式计算设备……媒体设备300可以使其尺寸相对容易地放入用户的口袋或手中。” |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的均为常规便携式媒体设备(如手机、MP3播放器),其显示器(display 108/310)是用于常规观看的屏幕,并未明确提及或暗示该显示器是“近眼显示器”。对比文件强调的是通过运动控制减少对屏幕的视觉依赖,而非提供一种专门用于贴近眼睛观看的显示技术。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C:** 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的至少一个存储器,所述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至少执行以下:进入所述装置的被动查看状态,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所述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03]:“……需要提供一种个人媒体设备中的用户界面,该用户界面最大限度地减少用户与个人媒体设备的物理和视觉交互,尤其是在用户正在执行其他需要例如用户的视觉感官的活动时。” | 对比文件虽然提及了减少用户视觉交互的需求,但其解决途径是通过运动控制和触觉/音频反馈,使用户无需查看屏幕即可操作设备。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被动查看状态”这一概念,更没有定义其为“装置正被用户利用他的周边视觉查看的状态”。对比文件的技术路径是避免用户看屏幕,而非在用户利用周边视觉(被动)查看时优化显示。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 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67]:“一个操作可以包括……启动或结束一个或多个应用……播放音乐或视频……”。<br>引用段落[0079]:“……用户执行一个移动模式(例如,上下摇晃媒体设备)来激活一个期望的应用(例如,蜂窝电话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的是由用户主动发起的运动模式触发设备操作(如启动应用、拨打电话)。虽然“接收到呼叫”可能被视为软件事件,但对比文件主要描述的是用户主动控制。更重要的是,对比文件并未将“确定软件事件的发生”作为一个独立的技术特征,并基于此事件触发后续的视觉通知生成与显示模式的切换流程。目标专利中的“软件事件”(如收到消息、日历提醒)是触发整个显示模式切换流程的起点。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一逻辑。 |
| **技术特征E:**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软件事件的视觉事件通知,其中进入所述被动查看状态阻止对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的显示<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03]:“……最大限度地减少用户……的视觉交互……”<br>引用段落[0079]:“……用户可以在无需查看界面的情况下……通过接收基于运动和/或音频的反馈来导航……” | 对比文件旨在“减少”视觉交互,通过非视觉反馈(振动、声音)替代屏幕查看。这恰恰与目标专利相反,目标专利是在用户处于被动查看(周边视觉)状态时,仍然通过显示器提供视觉事件通知,只是显示模式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在特定状态下“阻止”显示除了视觉事件通知以外的信息。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鼓励不看屏幕,而不是在屏幕上筛选显示内容。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F:** 至少部分地基于被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03]:“……最大限度地减少用户……的视觉交互……”<br>引用段落[0079]:“……用户可以在无需查看界面的情况下……”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被动查看状态”,也没有公开“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对比文件的核心思想是使用户无需查看显示器,因此不会去定义一种专门用于“被动查看”的显示模式。目标专利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是为了让用户在不能专注看屏幕时(如用周边视觉)也能感知到通知,这与对比文件“避免看屏幕”的思路完全相反。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G:** 其中所述受损查看显示模式利用至少一种格式限制来提供对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视觉损伤补偿,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在处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时候相比于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视觉信息更可感知。<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任何关于显示模式、格式限制或视觉损伤补偿的内容。 | 对比文件完全没有涉及显示模式的定义和优化。目标专利的“受损查看显示模式”通过颜色、形状、动画、像素、文本等“格式限制”来补偿用户在被动查看时的视觉损伤,使通知更易被感知。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通过振动和声音来传递信息,完全规避了视觉通道的限制,而不是对视觉通道进行优化补偿。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H:** 其中所述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执行:接收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br> **《直接公开》** | 引用段落[0005]:“POM传感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加速度计、陀螺仪、光传感器、红外(IR)传感器、接近传感器、电容式接近传感器、声学传感器、声纳传感器、雷达传感器、图像传感器、视频传感器、全球定位系统(GPS)检测器、RF检测器、RF或声学多普勒检测器、视频传感器、指南针、磁力计或其他类似的环境传感器。”<br>引用段落[0012]:“媒体设备还可以采用握持检测器或接近传感器,当检测到电话在用户手中时……”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媒体设备包括多种环境传感器(如接近传感器、加速度计等),并且处理器会接收这些传感器产生的信号(传感器信号)。这与目标专利中“接收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在功能上完全一致。该特征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I:** 确定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br> **《未公开》** | 引用段落[0012]:“媒体设备还可以采用握持检测器或接近传感器,当检测到电话在用户手中时,媒体设备可以忽略不是基于用户手部运动和/或定位的位置、方向或运动的变化,或者启用运动感应应用。” | 对比文件虽然使用传感器(如握持检测器)来判断设备是否在用户手中,但其目的与目标专利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是为了决定是否启用/禁用运动控制功能或过滤噪声,而非判断用户是否在“主动查看”设备。目标专利的“主动查看”是一个与显示模式(未受损查看)紧密耦合的操作状态。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主动查看”或“被动查看”的状态定义,也没有将传感器信息用于判断用户是否在主动查看。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 至少部分地基于对所述不同的环境传感器信息指示所述装置并未被用户主动查看的确定而进入所述装置的所述被动查看状态。<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传感器信息判断用户未主动查看而进入一个特定的“被动查看状态”的流程。 | 如特征I所述,对比文件没有“主动查看状态”和“被动查看状态”的概念。对比文件使用传感器信息的目的在于优化运动控制的体验(如忽略非自主运动),而不是在两种显示状态之间进行切换。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K:** 其中所述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处理器一起工作而使得所述装置执行:确定在主动查看状态期间发生了另一软件事件<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主动查看状态”的概念。 | 由于对比文件没有“主动查看状态”的定义,因此无法公开“在主动查看状态期间”发生的任何操作。该特征完全依赖于目标专利的特定状态机定义,对比文件中不存在对应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L:**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指示所述另一软件事件的另一视觉事件通知<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基于“主动查看状态”生成视觉通知。 | 同理,对比文件没有“主动查看状态”,因此无法公开该特征。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中,对于事件的响应主要是非视觉的(振动、声音)或者需要用户主动运动去查询,而不是根据查看状态自动切换通知的显示模式。 |
| **技术特征M:** 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主动查看状态来使得在所述近眼显示器上依据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进行所述另一视觉事件通知的显示。<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的概念。 | 对比文件没有“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的定义。目标专利的“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是与“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相对应的概念,用于用户在主动、专注查看时的显示。对比文件没有这种基于用户查看状态进行显示模式切换的技术方案。 |
| **技术特征N:** 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是操作状态,在所述操作状态中,在并不以未受损查看显示模式显示信息的情况下使得信息依据受损查看显示模式被显示。<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任何关于显示模式状态机的内容。 | 该特征是对被动查看状态的进一步限定,明确了两种显示模式(受损/未受损)的互斥关系。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这两种显示模式,也没有公开它们之间的关系。 |
| **技术特征O:** 其中所述被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提供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视觉损伤补偿。 | 该特征定义了被动查看状态的内在属性——提供视觉损伤补偿。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核心是规避视觉通道,不涉及任何对视觉的补偿。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P:** 其中所述主动查看状态的特征在于其中所述装置以避免视觉损伤补偿的方式被配置的状态。<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视觉损伤补偿。 | 与特征O同理,对比文件没有“视觉损伤补偿”的概念,自然也没有“避免视觉损伤补偿”的状态。 |
| **技术特征Q:** 其中执行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被动查看状态来生成所述视觉事件通知,以使得所述视觉事件通知的内容与受损查看显示模式相符。<br> **《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公开根据显示模式调整通知内容。 | 该特征限定了通知的生成过程与受损显示模式相匹配。对比文件没有受损显示模式,也没有基于特定显示模式来调整生成的通知内容(如限制文本、使用特定形状等)。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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