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指示,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进行严谨的比对和评估。
**对比文件名称:** 2018-12-05_EP3410621A_发明公开_EP3410621A1 JAMMING DEVICE AND JAMMING METHOD
**目标专利名称:** 1074反应性干扰检测CN11621017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Gemini 2.5 Pro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 <br> **《隐含公开》** | 段落[0061]-[0063]: “It is understood, that the above units or elements and the functions they perform may be performed in the digital domain. This comprises the single units or elements being embodied as hardware, software of a combination of both. The jamming device or at least some units or elements may e.g. be embodied on an FPGA as respective configuration of the FPGA...It is further understood, that the above also applies to a jamming device that comprises a CPU, like e.g. a general purpose processor, a digital signal processor or a microcontroller.” | 对比文件明确描述了其干扰设备可以在数字域实现,并具体列举了实现方案,包括使用FPGA、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或微控制器。这些均是本领域公知的处理器形式,用于执行指令和处理数据。虽然对比文件未直接使用“至少一个处理器”的表述,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为了实现其复杂的信号检测、分析和干扰控制功能,该设备必然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如CPU、DSP或微控制器)来执行软件/固件指令。因此,技术特征A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 <br> **《隐含公开》** | 段落[0061]-[0063]: “The configuration may e.g. be stored in a non-volatile memory...the processor may however load instructions from the non-volatile memory and execute the instructions.” | 对比文件明确提到FPGA的配置存储在非易失性存储器中,而处理器可以从非易失性存储器加载并执行指令。这些配置或指令即为计算机程序代码。为了存储这些代码并供处理器执行,设备必然包含至少一个存储器。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该设备包含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代码的存储器。技术特征B被对比文件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C:所述至少一个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一起引起所述第一设备至少:根据确定对所述第一设备的干扰要被检测,确定在时间间隔内、在与所述第一设备的传输相关联的信道的带宽和频率上、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公开了一种用于干扰跳频信号的设备。其核心思想是分析信号特性,然后进行预测性或反应性干扰。对比文件并未公开一种受干扰的设备(第一设备)为了检测自身是否受到反应性干扰,而去确定自身在传输信道上的实际接收功率。对比文件中的“接收”是为了检测和识别跳频信号的存在,而非测量自身传输时的干扰功率。因此,技术特征C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D:确定在所述带宽和所述频率上、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形式的“参考接收功率”。对比文件中,信号分析单元分析的是实时接收到的信号以确定特征属性,并未提及一个预先确定的或在无干扰条件下测量的参考功率基准。其目的是识别信号以便干扰,而非通过比较实际功率与参考功率来检测干扰。因此,技术特征D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E: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之间的差超过阈值差**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基于特征C和D均未公开,对比文件自然不存在将实际接收功率与参考接收功率进行比较,并判断其差是否超过阈值差的方案。对比文件虽然使用了阈值(例如[0078]段的预定阈值219),但是用于在频域中检测能量峰值,以判断是否存在信号发射,这与本技术特征中用于检测干扰的功率差比较是截然不同的。因此,技术特征E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F:确定所述第一设备受到反应性干扰的干扰**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并未公开由受干扰设备(第一设备)自身来确定其受到反应性干扰。对比文件中的“反应性干扰方案”(reactive jamming scheme, 段落[0019])是指干扰器自身的一种工作模式,即干扰器在识别到信号后立即发射干扰信号。这与目标专利中受干扰设备检测反应性干扰的存在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概念。因此,技术特征F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被引起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根据确定在所述时间间隔内存在从第二设备发起的另外的传输,确定与所述另外的传输相关的所述第一设备的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第一设备和第二设备的概念,也没有公开任何涉及第二设备传输的场景。其干扰器是单一设备,独立地对目标信号进行检测和干扰。不存在一个设备(第一设备)利用另一个设备(第二设备)的传输来建立参考功率的场景。因此,技术特征G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H:确定与所述第一设备的自干扰相关的所述第一设备的至少一个第二组测量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是一种干扰器,其目的是发射干扰信号,因此它必然有发射和接收部分。然而,对比文件并未公开或暗示任何关于“自干扰”(self-interference)的测量或考虑。自干扰是目标专利中用于建立参考功率的关键概念,在全双工或类似场景下尤为重要。对比文件对此完全没有涉及。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I: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组测量接收功率来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基于技术特征G和H均未公开,对比文件自然不存在结合第一组和第二组测量接收功率来确定参考接收功率的方案。因此,技术特征I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根据以下中的至少一项的确定来确定对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干扰要被检测:所述传输从所述第一设备被发起**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中干扰设备的触发条件是检测到跳频信号的存在(段落[0072]-[0073]),而不是基于自身是否发起了传输。干扰器是主动攻击方,其工作模式(分析模式/主动干扰模式)的切换基于是否获取了信号特征,而非基于自身传输。因此,技术特征J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K: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确认或否定确认反馈被接收到**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ACK/NACK反馈的接收作为干扰检测的触发条件。因此,技术特征K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L: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确认或否定确认反馈在时间段内未能被接收到**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ACK/NACK反馈的超时未接收作为干扰检测的触发条件。因此,技术特征L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M: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先听后说”过程失败**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LBT(先听后说)过程或其失败作为干扰检测的触发条件。对比文件甚至没有提及LBT过程。因此,技术特征M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被引起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根据确定另外的传输在所述时间间隔内未能从第二设备被发起,确定与所述第一设备的自干扰相关的至少一组测量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第一/第二设备及自干扰的概念,也未公开任何根据第二设备是否发起传输来决定参考功率确定方式的技术方案。因此,技术特征N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O:将所述至少一组测量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基于技术特征N未被公开,该技术特征也自然未被公开。对比文件没有将测量接收功率作为参考接收功率的任何教导。因此,技术特征O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向所述第二设备传输用于触发从所述第二设备发起的参考传输的指示**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通过设备间信令(如回程信令)来触发另一个设备进行传输的方案。其设备是独立工作的。因此,技术特征P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Q:从所述第二设备接收所述参考传输的另外的时间间隔的指示**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基于特征P,同样,对比文件没有设备间交换时间信息的机制。因此,技术特征Q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R:确定在所述另外的时间间隔内与所述参考传输相关联的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与“受干扰接收功率”相关的概念。其测量接收功率的目的是为了分析信号特征(如调制方式、时序),而非测量一个已知的参考传输带来的干扰功率。因此,技术特征R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S: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在热噪声功率与空闲信道评估阈值之间的范围内,将所述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虽然提及了“热噪声功率”(noise floor)和“阈值”(threshold,段落[0078]),但其阈值是用于区分信号与噪声的。对比文件没有将测量值与热噪声功率和CCA(空闲信道评估)阈值进行比较并据此建立参考功率的过程。因此,技术特征S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测量在另外的时间间隔内、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另外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另外的参考接收功率”的概念。因此,技术特征T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U:响应于从所述第二设备接收到从所述第二设备发起的参考传输经由所述第一设备与所述第二设备之间的回程而在所述另外的时间间隔内被执行的指示,将所述另外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设备间的回程通信(backhaul)以及基于该通信动态确定测量功率的方案。因此,技术特征U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V: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之间的所述差低于阈值差,基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来更新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基于比较结果来更新参考功率的过程。其干扰器在主动模式下可能会进行“周期性或零星地重新评估”(段落[0125]),但这是为了确认干扰参数是否仍然有效,与目标专利中基于无干扰(差低于阈值)来更新参考功率模型的方案完全不同。因此,技术特征V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包括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和另外的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并且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包括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和另外的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基于所述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和所述另外的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来生成第一组曲线**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生成曲线”的内容。其信号分析虽然涉及频域和时域分析,但并未将多组功率数据组合成曲线进行比较。因此,技术特征W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X:基于所述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和所述另外的一组实际接收功率来生成第二组曲线**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基于特征W,对比文件同样没有公开生成第二组曲线的方案。因此,技术特征X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Y:将所述第一组曲线与所述第二组曲线之间的空间距离确定为所述差**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曲线之间的距离”的概念。其判断发射存在与否是通过比较单个频点(或频点平均值)的能量与阈值,而非比较两组功率曲线的“空间距离”。因此,技术特征Y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第一设备包括接入点,并且第二设备包括另外的接入点** <br> **《未公开》** | 全文检索,未见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的是干扰设备(jamming device),对其应用场景并未限定为接入点(Access Point)。虽然理论上可以将干扰器部署在接入点中,但对比文件并未公开或暗示其设备为接入点。因此,技术特征Z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 综合结论
经过严谨的比对,对比文件EP3410621A1主要涉及一种用于干扰跳频信号的设备和方法,其核心在于如何识别和干扰目标信号,这与目标专利CN116210179B中“受干扰设备如何通过功率比较来检测反应性干扰”的发明构思和技术路径完全不同。对比文件仅隐含公开了设备的基本构成(处理器和存储器),但对于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定义的用于实现反应性干扰检测的核心步骤和逻辑(技术特征C至Z)均未以任何方式公开,无论是直接还是隐含。
### 最终代码输出
根据要求,仅对直接或隐含公开的技术特征输出对应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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