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5_EP3410620A_发明公开_EP3410620A1 JAMMING DEVICE AND JAMMING METHOD_+++C_d_e_v+++.docx

好的,作为一位经验丰富的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对您提供的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严谨的评估和比对。

**回答开始**

**对比文件的名称:** 2018-12-05_EP3410620A_发明公开_EP3410620A1 JAMMING DEVICE AND JAMMING METHOD

**目标专利的名称:** 1074反应性干扰检测CN116210179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gemini-2.5-flash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0005] “A jamming device for jamming a frequency hopping signal...the jamming device comprising at least one receiving antenna...” <br> [0053] “Fig. 1 shows a block diagram of a jamming device 100 for jamming a frequency hopping signal...The jamming device 100 comprises a receiving antenna 102...an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104 that is coupled to an effectivity analysis unit 106.”本领域技术人员熟知,一个包含接收天线、发射检测单元、有效性分析单元等功能单元的电子设备(如对比文件中的干扰装置)必然包含至少一个处理器来执行控制、计算和逻辑判断。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写出“处理器”一词,但“单元(unit)”特别是用于执行“检测(detecting)”和“分析/确定(determining and outputting)”功能的单元,其物理实现必然包含处理器。因此,该技术特征为对比文件方案的隐含必要组成部分。
技术特征B:至少一个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0005] “...an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configured to detect relevant emissions...and an effectivity analysis unit configured to determine and output the effectivity...” <br> [0062] “The signal analyzer 210 analyzes the received signal 103 and determines the configurable parameters 211 based on the received signal 103.”与上述理由相同,一个能够执行配置、检测、分析等复杂逻辑功能的电子设备,必然包含用于存储计算机程序代码和运行数据的存储器。这些功能单元(如信号分析器210)能够“分析(analyzing)”和“确定(determining)”,这强烈暗示其内部或关联有包含了指令(即计算机程序代码)的存储器。因此,该技术特征为对比文件方案的隐含必要组成部分。
技术特征C:所述至少一个存储器和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被配置为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一起引起所述第一设备至少:根据确定对所述第一设备的干扰要被检测,确定在时间间隔内、在与所述第一设备的传输相关联的信道的带宽和频率上、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0022]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may be configured to sequentially detect relevant emissions based on an amount of energy that is present in the received signals for specific frequency channels.” <br> [0025] “If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detects a required energy in a frequency channel,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may qualify this emission...as relevant emission...” <br> [0054] “The receiving antenna 102 receives the frequency hopping signal 101 and provides the received signal 103 to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104.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104 analyses the received signal 103 and identifies relevant emissions 105 in the received signal 103.”**《直接公开》** <br> 对比文件公开了干扰装置(相当于第一设备)持续接收信号并检测相关发射的过程。其核心在于:<br> 1. **干扰要被检测**:干扰装置的目的是干扰信号,因此其必须持续或周期性检测信道。这隐含了“确定对干扰要被检测”这一前提,因为干扰装置的本质就是进行干扰检测和响应。<br> 2. **确定实际接收功率**:对比文件[0022]和[0025]明确教导了通过检测特定频率信道(与FHSS信号相关联的信道的带宽和频率)上的能量(amount of energy)来识别相关发射。这个能量值即为实际接收功率。并且,检测是基于“时间信息”([0058])和“序列”([0041])进行的,这与在特定“时间间隔内”确定功率的教导一致。<br> 因此,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特定频率和带宽上,基于时序确定接收功率(能量)来检测相关发射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特征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确定在所述带宽和所述频率上、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无对应特征。**《隐含公开》** <br> 对比文件提出了“预期相关发射数量(expected number of relevant emissions)”的概念([0012]),该值作为基准用于计算有效性。虽然没有明确测量“参考接收功率”,但为了获得“预期数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知,必须基于对FHSS信号的先验知识(如跳频速率、信道序列)或通过信号分析器(signal analyzer 210)对接收信号进行学习/分析([0031]-[0033]),从而建立一个基准信号模型。该模型可以表现为一组在特定频率和带宽上预期的“参考接收功率”值或门限。因此,虽然对比文件未明确使用“参考接收功率”这一术语,但其实现“预期相关发射数量”的技术方案隐含了确定一组基准信号特征(即参考接收功率)的必要步骤。对比文件部分公开了该特征的技术内容。
技术特征E: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之间的差超过阈值差[0016] “If for example for a predetermined amount of time the FHSS signal should contain 100 emissions and the emission detection unit only detects 65 relevant emissions, the effectivity will be 65/100 = 0,65 or 65%.”**《隐含公开》** <br> 对比文件公开了通过比较“预期发射数量(隐含基准)”与“检测到的实际发射数量(基于实际功率检测)”来获得“有效性(effectivity)”。虽然对比文件比较的是数量,而非直接的功率差值,但“有效性”的计算本质上反映了一种“差异”。当实际检测数量与预期数量存在差距(即差超过某个范围或阈值)时,有效性降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知,这种数量上的差异直接源于实际接收功率与参考接收功率(或功率门限)之间的偏差。因此,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比较预期基准与实际测量值之间的差值(尽管形式不同)来判断状况的基本逻辑。
技术特征F:确定所述第一设备受到反应性干扰的干扰[0003]-[0006] 对比文件全文描述了一种用于干扰(jamming)跳频信号的装置和方法。其核心目的是实施干扰,而非检测自身是否被干扰。**《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是主动对设备(如无人机遥控器)发射的FHSS信号进行“干扰(jamming)”。其检测的是目标设备的“相关发射(relevant emissions)”,目的是为了跟踪并干扰这些发射。目标专利的技术方案是“检测第一设备(如接入点)是否受到反应性干扰器的干扰”。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技术目的和观察视角:一个是主动干扰他人,一个是被动检测自己是否被干扰。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提及或教导如何判断“第一设备”(无论是作为干扰器还是被干扰者)本身是否正受到“反应性干扰”。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被引起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根据确定在所述时间间隔内存在从第二设备发起的另外的传输,确定与所述另外的传输相关的所述第一设备的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描述的是一个独立的干扰装置(jamming device)对目标FHSS发射器(emitter)的信号进行检测。整个装置和系统中不存在如目标专利所述的“第二设备”(即与第一设备进行通信且共享信道的合法AP)。对比文件中提到的“发射器(emitter)”是干扰目标,并非协作节点。因此,不存在“从第二设备发起的另外的传输”这一场景。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H:确定与所述第一设备的自干扰相关的所述第一设备的至少一个第二组测量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目标专利中,“自干扰”特指第一设备在发送自己信号时,其接收分支接收到的自身发射信号的泄露。这是全双工通信或干扰检测中的一个特定概念。对比文件中的干扰装置虽然可能同时具有接收和发射功能(图3示出了发射天线316),但其目标是发射干扰信号去干扰目标,而非在自身传输时监测自身发射泄露。对比文件中完全没有提到“自干扰(self-interference)”的概念或其测量方法。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I:基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和所述至少一个第二组测量接收功率来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由于技术特征G和H在对比文件中均未公开,因此,基于这两个功率来共同确定参考接收功率的特征I同样未被公开。对比文件不存在任何关于合法第二设备传输和自干扰的框架。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根据以下中的至少一项的确定来确定对所述第一设备的所述干扰要被检测:所述传输从所述第一设备被发起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目标专利中,检测触发条件之一是第一设备自身发起了传输。对比文件中的干扰装置,其干扰行为的触发点是检测到目标设备的FHSS信号(特定频率、能量),而非基于自身是否发起了传输。两者触发逻辑完全不同。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K: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确认或否定确认反馈被接收到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目标专利利用通信协议中的ACK/NACK反馈作为干扰检测的触发条件,这适用于双向通信系统。对比文件中的干扰装置是单向的干扰器,其与目标发射器之间不存在双向数据通信和ACK/NACK协议栈。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L: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确认或否定确认反馈在时间段内未能被接收到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同样基于双向通信的ACK/NACK机制,对比文件无此概念。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技术特征M:所述信道上的先前传输的“先听后说”过程失败。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LBT(先听后说)是免许可频段中的信道接入机制。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对FHSS信号的干扰,其“检测(detecting)”与LBT过程无关,是为了跟踪目标信号,而非用于信道接入竞争。目标专利的“LBT失败”触发干扰检测,在对比文件中无对应教导。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被引起通过以下方式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根据确定另外的传输在所述时间间隔内未能从第二设备被发起,确定与所述第一设备的自干扰相关的至少一组测量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该特征是对特征G、H的另一种情况(无第二设备传输,则仅使用自干扰)。由于对比文件中不存在“第二设备”协作和“自干扰”的概念,该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O:将所述至少一组测量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基于特征N未公开,该特征O也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向所述第二设备传输用于触发从所述第二设备发起的参考传输的指示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完全未提及第一设备与第二设备之间的协同信令交互。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Q:从所述第二设备接收所述参考传输的另外的时间间隔的指示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同上,无设备间信令交互。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R:确定在所述另外的时间间隔内与所述参考传输相关联的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同上,无第二设备的“参考传输”。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S: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在热噪声功率与空闲信道评估阈值之间的范围内,将所述至少一组受干扰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未涉及CCA(空闲信道评估)阈值与热噪声功率之间的特定范围判断。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T: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测量在另外的时间间隔内、在所述第一设备处的另外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无对应特征。**《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未教导在不同时间间隔测量不同的参考接收功率组。
技术特征U:响应于从所述第二设备接收到从所述第二设备发起的参考传输经由所述第一设备与所述第二设备之间的回程而在所述另外的时间间隔内被执行的指示,将所述另外的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确定为所述至少一个第一组测量接收功率。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未提及回程(backhaul)通信用于同步参考传输。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V: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根据确定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之间的所述差低于阈值差,基于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来更新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0065] “In an online mode, the signal analyzer 210 may e.g. permanently tune the minimum energy threshold value for detecting a relevant emission 205 in a frequency channel, such that the number of detected relevant emissions 205 is approximately equal or equal to the expected number of relevant emissions 205.”**《隐含公开》** <br> 对比文件公开了在线模式(online mode)下持续调整(tune)用于检测相关发射的“最小能量阈值(minimum energy threshold value)”,其调整目标是使检测到的发射数量趋近于预期数量。这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检测结果(对应实际接收功率)与预期(对应参考接收功率)之间的差异,来更新/优化系统参数(阈值)的迭代过程。虽然这里更新的是“阈值”而非目标专利中的“参考功率”,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知,这种动态校准系统的思想是一致的,都是在认为当前环境正常(差异低于阈值)时,利用新的观测数据来更新基准模型。因此,该技术特征隐含公开。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至少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包括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和另外的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并且所述至少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包括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和另外的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并且其中所述第一设备还被引起:基于所述一组参考接收功率和所述另外的一组参考接收功率来生成第一组曲线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未公开多组参考接收功率和多组实际接收功率的概念,更未提及基于它们生成曲线。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X:基于所述一组实际接收功率和所述另外的一组实际接收功率来生成第二组曲线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同上,未公开生成曲线。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Y:将所述第一组曲线与所述第二组曲线之间的空间距离确定为所述差。通篇未提及。**《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曲线”或“空间距离”的比较方式。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技术特征Z:其中所述第一设备包括接入点,并且第二设备包括另外的接入点。[0001] “A jamming device for jamming a frequency hopping signal...” <br> [0053] “The emitter 150 may e.g. be a remote control unit for controlling a remote controlled drone.”**《未公开》** <br> 对比文件中的第一设备是“干扰装置(jamming device)”,其目的是干扰信号,目标专利中的“第一设备”是“接入点(AP)”,是合法通信网络节点。对比文件中的“第二设备”对应的是发射器(emitter),如无人机的遥控器,是干扰目标,而非通信网络中的“另外的接入点”。两者的身份和角色完全不同。该技术特征未被对比文件公开。

### 公开性代码总结

根据以上严格的分析和判断,对比文件相对于目标专利各技术特征的公开情况如下:

**直接公开:**

* 技术特征C:`<<<C>>>`

**隐含公开:**

* 技术特征D:`<<<d>>>`

* 技术特征E:`<<<e>>>`

* 技术特征V:`<<<v>>>`

**未公开:**

* 技术特征A: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B: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F: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G: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H: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I: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J: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K: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L: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M: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N: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O: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P: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Q: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R: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S: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T: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U: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W: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X: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Y:代码未提供。

* 技术特征Z:代码未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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