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2009024092A1_Description_20260428_0857_+++C_D_E_G+++.docx

对比文件的名称:WO2009024092A1_Description_20260428_0857

目标专利的名称:1117用于内容下载和内容上载的策略CN10265242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大型语言模型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公开性论述
技术特征A:所述方法包括:-生成包括内容下载或内容上载的类型的指示的请求<br> **未公开**具体实施方式中,实施例二(对应图4)的步骤s401记载:“IPTV UE向SCF发送访问多播业务或者多播业务包的INVITE请求消息”。D1公开的是UE生成请求访问特定多播业务或多播业务包的INVITE请求。该请求并未包括对内容下载或内容上载的“类型”(例如目标专利定义的渐进式、流传送、自适应)的指示。D1的请求是基于多播业务标识,而目标专利的请求是基于HTTP下载/上传的传输类型属性。因此技术特征A未被D1公开。
技术特征B:其中由传递类型属性来指示内容下载或内容上载的所述类型;并且所述传递类型属性具有值渐进式、流传送或自适应之一<br> **未公开**D1全文未记载“传递类型属性”(transfer-type attribute)的概念,更未公开其具有“渐进式”、“流传送”或“自适应”等具体值。D1的SDP参数用于描述多播业务的媒体信息(如编解码、地址、端口),并未涉及用于区分HTTP内容渐进式下载、流传送下载或自适应流传送下载的“传递类型属性”。该属性是目标专利为解决HTTP下载/上传QoS问题而提出的核心创新点。因此技术特征B未被D1公开。
技术特征C:-将所述请求传送到IPTV控制节点(4)<br> **《直接公开》**具体实施方式中,实施例二(对应图4)的步骤s401记载:“IPTV UE向SCF(业务控制功能实体,即IPTV控制节点)发送访问多播业务或者多播业务包的INVITE请求消息”。[0099]指出:“IPTV UE业务控制使用...SIP协议”将请求传送至SCF。D1明确公开了用户设备(UE)向IPTV控制节点(SCF)传送请求消息(INVITE)的技术特征。该请求消息经过P-CSCF、S-CSCF等实体路由至SCF。这与目标专利中UE将请求传送到IPTV控制节点(4)的作用和结构实质相同,因此技术特征C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D:其中所述策略是带宽预留<br> **《直接公开》**[0100]记载:“在建立会话过程中,需要为媒体流的传送预留承载资源”。全文多处提及“资源预留”和“授权控制”。D1的核心在于对业务资源的授权控制,其核心策略即为在建立会话时进行承载资源(带宽)的预留,以确保服务质量。这与目标专利中“策略是带宽预留”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D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IPTV是基于IMS的<br> **《直接公开》**[0098]标题和正文明确记载:“IMS based IPTV(基于IMS的IPTV)就是在IMS(IP Multimedia Subsystem,因特网协议多媒体子系统)的整体架构下提供IPTV业务”。D1的发明背景和技术领域明确限定为IMS based IPTV,并详细描述了基于IMS的IPTV业务功能架构(如图1所示)。这与目标专利中“IPTV是基于IMS的”技术特征完全一致,因此技术特征E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F:所述传递类型属性被包含在所述请求中包括的SDP提议中<br> **未公开**D1 [0100]公开了SDP O/A交互用于传递会话参数。但如前所述,D1未公开“传递类型属性”。由于技术特征B(传递类型属性及其特定值)未被D1公开,因此依赖于该属性的技术特征F也不可能被D1公开。D1虽然使用SDP,但其SDP内容并不包含目标专利特有的、用于指示HTTP下载/上传类型的传递类型属性。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SDP提议还包括建议的带宽<br> **《直接公开》**[0100]记载:“P-CSCF从会话建立过程中的SDP O/A交互中获取用户所建立的会话的详细参数信息(包括...所需要的带宽...)”。具体实施方式中SDP示例包含“b=CT:120”带宽行。D1明确公开了在会话建立过程中,通过SDP提议/应答(O/A)交互来传递会话的详细参数,其中明确包含“所需要的带宽”信息。SDP中的“b=”行用于指示建议的带宽。这与目标专利中“SDP提议还包括建议的带宽”的技术特征一致,因此技术特征G被直接公开。
技术特征H:还包括如果传输类型属性要求的带宽不可用,则所述用户设备接收对所述请求的拒绝<br> **未公开**D1 [0101]公开了P-CSCF/接入网根据可用资源列表对用户请求的资源进行授权或者拒绝。D1公开的拒绝是基于多播业务可用资源列表的判断,而非基于“传输类型属性要求的带宽不可用”。由于技术特征B(传输类型属性)未被D1公开,D1不涉及对传输类型属性所需带宽的评估和拒绝流程。因此技术特征H未被D1公开。
技术特征I:包括如果接收到拒绝,则生成包含不同传输类型属性的请求<br> **未公开**D1未记载。D1没有公开或暗示在请求被拒绝后,UE会生成包含不同传输类型属性的请求以重新尝试。该机制完全依赖目标专利特有的传输类型属性,由于D1未公开该属性,技术特征I也未被D1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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