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5_US2009060028A_发明申请_US20090060028A1 SYSTEM AND METHOD OF DELIVERING VIDEO CONTENT_+++D_H+++.docx

对比文件名称:2009-03-05_US2009060028A_发明申请_US20090060028A1 SYSTEM AND METHOD OF DELIVERING VIDEO CONTENT

目标专利名称:1117用于内容下载和内容上载的策略CN10265242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明确指定]

### 特征比对表格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翻译)公开性论述
**特征A:** 所述方法包括:-生成包括内容下载或内容上载的类型的指示的请求<br>**《未公开》**[0013]-[0015], [0046] “发送带宽改变请求...包括请求的带宽改变事件和上限开销带宽因子。”<br>[0046] “频道改变请求包可以包括指示请求的频道和开销带宽因子的数据。”对比文件D1中的请求是“带宽改变请求”,其指示的是发生的事件类型(如频道切换、丢包恢复),目的是为特定事件临时分配开销带宽。而目标专利的请求是用于设置下载/上载会话的策略,指示的是内容传输类型(渐进式、流传送、自适应)。两者在请求生成的目的、指示的内容和对应的技术阶段上完全不同。D1未公开特征A。
**特征B:** 其中由传递类型属性来指示内容下载或内容上载的所述类型;并且中所述传递类型属性具有值渐进式、流传送或自适应之一<br>**《未公开》**[0013], [0046] “带宽改变请求包括请求的带宽改变事件(如频道切换、丢包恢复)和上限开销带宽因子。”<br>D1全文未出现“传递类型属性”或“渐进式、流传送、自适应”等特定属性值。对比文件D1中用于区分请求性质的是“带宽改变事件类型”,并且通过“开销带宽因子(ELIMIT)”来协商资源。D1不存在目标专利所定义的用于区分内容传输方式(如HTTP渐进式下载、HTTP流传送、HTTP自适应流传送)的“传递类型属性”。该区别技术特征是目标专利解决“为不同下载/上载类型提供差异化QoS”这一技术问题的关键,D1完全没有公开。
**特征C:** -将所述请求传送到IPTV控制节点(4)。<br>**《未公开》**[0018], [0044] “机顶盒设备经由IPTV接入网络与D-服务器(118)通信。”<br>[0042] “机顶盒设备可以直接向E-计算服务器发送频道切换或丢包请求。”目标专利中请求是传送给“IPTV控制节点(4)”(即IPTV应用平台IAP),其负责接收请求、与MCF交互准备内容并返回SDP应答以设置会话策略。对比文件D1中请求是发送给“D-服务器”(专用媒体服务器)或“E-计算服务器”(带宽计算服务器),这些实体属于媒体面或计算面,不具备目标专利中IPTV控制节点的会话控制与策略设置功能。D1未公开特征C。
**特征D:** 其中所述策略是带宽预留。<br>**《直接公开》**[0027] “家庭网络被分配用于IPTV流量的最大总带宽(BIPTV)...计算剩余带宽(BRM)。”<br>[0038] “D-服务器通过计算开销带宽因子(E)来响应频道切换和丢包恢复请求。”<br>[0053] “带宽分配模块(242)可执行以向机顶盒设备分配带宽。”对比文件D1的核心技术方案正是根据收到的请求(频道切换、丢包恢复)动态计算并预留/分配开销带宽,以确保在不超过网络总带宽限制的情况下满足特定的传输需求。其请求、计算、分配过程完全围绕“带宽预留”这一策略展开。这直接等同于目标专利中“策略是带宽预留”的技术特征。D1明确公开了特征D。
**特征E:** 其中所述IPTV是基于IMS的<br>**《未公开》**[0001]-[0002] “使用IP网络...提供视频服务...通过IPTV接入网络。”<br>全文未提及IMS(IP多媒体子系统)、SIP协议、SDP协议或RACS架构。对比文件D1描述的是传统IPTV网络架构(D-服务器、A-服务器、DSLAM),未涉及IMS网络体系。目标专利明确基于IMS(使用SIP/SDP信令与RACS交互),两者网络架构基础完全不同。D1未公开特征E。
**特征F:** 所述传递类型属性被包含在所述请求中包括的SDP提议中。<br>**《未公开》**[0046], [0052] “机顶盒设备...发送频道改变请求包...发送到D-服务器。”<br>D1通篇未出现SDP(会话描述协议)或SDP提议。由于特征E(基于IMS)未被公开,作为其具体实现的SDP信令机制自然也未被公开。D1的请求采用自定义数据包格式,不包含SDP提议。D1未公开特征F。
**特征G:** 其中所述SDP提议还包括建议的带宽。<br>**《未公开》**D1的请求包含“开销带宽因子(ELIMIT)”,但不包含“SDP提议中的建议带宽”。特征G依赖于特征F(SDP提议)的公开。由于D1未公开SDP提议,自然也未能公开在其中包含建议的带宽。D1中的带宽因子是依据网络剩余容量动态计算的极限值,而非在请求中预先建议的固定带宽。D1未公开特征G。
**特征H:** 还包括如果传输类型属性要求的带宽不可用,则所述用户设备接收对所述请求的拒绝。<br>**《直接公开》**[0030] “如果计算出的ELIMIT小于0.1,...可以拒绝该频道切换或丢包恢复请求。”<br>[0057] “机顶盒设备可以确定返回的ELIMIT值是否等于零。如果ELIMIT值等于零,该值可以指示由于缺乏可用的开销带宽,机顶盒设备发送的频道切换/丢包恢复请求被拒绝。”对比文件D1明确公开了当请求所需的带宽(通过开销带宽因子ELIMIT反映)不可用时,用户设备(机顶盒)会接收到对该请求的拒绝指示。这与目标专利特征H中“如果要求的带宽不可用,则用户设备接收对请求的拒绝”的机制完全一致。D1直接公开了特征H。
**特征I:** 包括如果接收到拒绝,则生成包含不同传输类型属性的请求。<br>**《未公开》**[0057] “机顶盒设备可以决定在另一时间重试该请求...在随机延迟时间到期后。”<br>[0030] “如果计算出的ELIMIT小于0.1,...可以拒绝该请求。”对比文件D1在请求被拒绝后,教导的重试机制是等待一段时间后重试**相同类型**的请求(如同一个频道切换请求)。而目标专利的特征I是在被拒绝后生成一个包含**不同传输类型属性**的请求(例如从“流传送”降级为“渐进式”)。D1没有“传输类型属性”这一概念,因此不可能公开“生成包含不同传输类型属性的请求”。D1未公开特征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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