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作为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我将严格遵循您的要求,对目标专利的权利要求技术特征与对比文件进行逐一的公开性判断分析。
本次分析使用的模型为:资深专利代理师 (Expert Patent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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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获得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功能的表示。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明确公开任何与“登记功能的表示”相关的特征。对比文件描述了扫描生物特征(指纹等) ([0008]),但这与获得用于登记功能的表示完全不同。对比文件也没有公开任何如QR码、条形码等作为表示。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的“登记功能的表示”是一个特定概念,指代包含串行化登记应用的可视化或可读取的编码,例如QR码、条形码或RF-ID芯片。其作用是通过扫描该表示来获取用于登记过程的串行化应用。对比文件仅涉及通过扫描仪(scanner 1131)获取用户的生物特征数据(如指纹图像),用于生成生物特征模板,这与获取一个代表登记过程本身的表示在功能、目的和实现手段上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相当于“登记功能表示”的技术内容。 |
| **技术特征B**:其中所述登记功能与至少一个串行化登记应用关联。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串行化登记应用”的概念。对比文件描述了生成安全令牌(security token 111),该令牌包含生物特征模板和安全载荷([0011], [0016])。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明确强调了“串行化登记应用”的存在,该应用是一个可执行程序,它以串行化的形式包含了整个登记过程所需的登记信息。其核心在于一个完整的、可分布执行的“应用”。对比文件中虽然生成了一个包含多种信息的“安全令牌”(token),但令牌是一个数据结构(digital file),其目的是将生物模板和密钥等信息绑定在一起以验证完整性,而不是一个可执行的“应用”(application)。对比文件没有公开或暗示将登记过程本身编码成一个串行化的应用。 |
| **技术特征C**:所述至少一个串行化登记应用包括与所述第一和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公开了安全令牌111包含生物特征模板105和安全载荷109([0016])。安全载荷109可以包括加密密钥、数字证书等([0017])。这些信息可以被解串行化([0008])。 | **《未公开》** <br><br>虽然对比文件提到了信息的“串行化/解串行化”([0008]),但其上下文是通用的计算机数据结构转换。目标专利中的“登记信息”是特指用于完成IoT装置登记过程的特定信息,包括装置的身份、配置参数、登记步骤等,并且是“与第一和第二装置关联”的。对比文件中的安全令牌包含的信息(生物模板、密钥、证书)是用于验证用户身份和授予权限的安全数据,其目的和作用与目标专利中用于配置和登记装置的“登记信息”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些信息是专门用于IoT装置登记,也没有公开这些信息是为第一装置(辅助装置)和第二装置(IoT装置)分配的。 |
| **技术特征D**:解串行化所述登记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第[0008]段提到:“从一系列字节中提取数据结构的相反操作通常被称为解串行化。”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中的“解串行化”是针对特定的“登记应用”进行的,目的是提取出用于登记过程的可执行代码和关联的登记信息,并将其部署到第一和第二装置上。对比文件仅泛泛地提到了“解串行化”作为一种通用的数据处理技术,但并未公开将这种技术应用于解串行化一个用于装置登记的“应用”本身。其公开的解串行化是用于提取数据(如令牌内容),而不是用于激活和部署一个分布式登记过程。 |
| **技术特征E**:使得与所述第一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和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分离。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虽然安全令牌111包含生物模板和安全载荷等不同部分,但这些部分是封装在一个统一的结构(integrity verification shell 118)中,用于共同验证完整性([0022]),没有公开将这些信息分离并分别配给不同装置的过程。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的关键步骤之一是将串行化的登记应用解串行化,并将其包含的信息明确分离为“与第一装置关联的部分”和“与第二装置关联的部分”。这种分离是部署分布式登记应用的前提。对比文件中,安全令牌是一个整体,用于匹配和验证,其内部的不同信息(模板、密钥)并没有被分离出来以用于在两个独立装置上执行一个共同的过程。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相当于这种信息分离的操作。 |
| **技术特征F**: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在对比文件图4的实施例中,匹配系统42和挑战者43之间连接并发送信息(authorization or request)([0031])。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中,传送的是“与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这些信息是使第二装置能够自我配置并执行登记过程的关键数据。传送行为是由第一装置(辅助装置,如手机)发起的。对比文件中,匹配系统42向挑战者43发送的是“授权或请求”(authorization or request),其内容是用于授予权限的,而不是用于配置挑战者43自身以完成其“登记”的。发送的主体和内容的目的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从一个辅助装置向IoT装置传送用于自我配置的登记信息。 |
| **技术特征G**:以用于通过基于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配置所述第二装置来发起由所述第二装置执行所述第二装置的登记过程。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匹配系统42中的生物安全模块106A比较模板,并在匹配成功时访问权限数据108A([0031])。挑战者43可以基于访问权限授予特权([0032])。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的核心是第二装置(IoT装置)根据接收到的登记信息“自我配置”和“执行”登记过程。对比文件中,挑战者43(如门锁、安全应用)是被动的,它接收到授权信号后执行某个动作(例如开门),而不是基于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自我配置来完成一个“登记”流程。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装置基于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自我配置以完成其自身向系统登记的过程。 |
| **技术特征H**:从所述第二装置接收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配置信息。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在对比文件中,信息流主要是从用户/匹配系统向挑战者发送授权请求,挑战者主要是执行动作,没有公开向匹配系统回传其自身的配置信息。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中,登记过程是一个双向交互:第一装置发送登记信息,第二装置自我配置并执行登记后,将其自身的配置信息(如身份、密钥等)回传给第一装置,以完成登记回路。对比文件描述的是单方向的授权过程(匹配系统发出指令,挑战者执行),缺少了作为登记过程必要组成部分的、被登记装置向辅助装置回传自身配置信息的步骤。 |
| **技术特征I**:其中所述第二装置是物联网(IoT)装置。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一种电子设备,如计算机系统或访问控制机制([0007], [0013])。 | **《隐含公开》** <br><br>虽然对比文件没有明确使用“物联网(IoT)装置”这一术语,但其所描述的系统架构(如连接的传感器、门禁、安全应用)属于典型的IoT应用场景。其中的第二装置(被验证身份的装置或挑战者,如access control mechanism 114)可以被视为一种IoT装置。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所述第二装置可以是IoT装置。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第一装置是无线通信装置。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计算机系统100以及图4中的匹配系统42,它们可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连接([0013])。 | **《隐含公开》** <br><br>对比文件虽然未明确说明第一装置是“无线通信装置”,但描述了系统各组件之间可以互相通信。考虑到现代计算机系统和匹配系统普遍具备无线通信能力(如Wi-Fi,蓝牙等),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合理推断出作为辅助/控制装置(如computer system 100)可以是无线通信装置。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登记功能的所述表示是QR码、条形码和RF‑ID芯片中的一个或多个。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QR码、条形码或RF-ID芯片作为“登记功能表示”的载体。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明确限定登记功能的表示是QR码、条形码或RF-ID芯片等可视或可无线读取的编码,用于携带串行化应用。对比文件没有任何关于使用这些特定介质来存储或传递用于装置登记的信息或应用的描述。 |
| **技术特征L**:其中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对所述第二装置是未知的。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在对比文件中,挑战者43需要进行解密才能使用安全载荷109中的某些信息(如密钥、密码),这些信息在解密前对挑战者来说是未知的([0019] - [0020])。 | **《隐含公开》** <br><br>目标专利中,登记信息对第二装置未知,强调了安全性,即装置需要外部提供关键信息才能完成配置。对比文件中,挑战者43持有的解密密钥(decryption key 130)是远程存储的([0019]),并且安全令牌中的部分信息(如password 1094)在传送给挑战者之前可能对其是未知的,需要解密才能得知。这种“信息对接收方未知”的情况在技术效果上是相似的。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隐含公开了此特征。 |
| **技术特征M**:其中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 | - | - |
| **技术特征N**:所述IoT环境的公共加密密钥、软件系统、能力、与所述登记过程有关的步骤以及功能。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公开了安全令牌中的公共加密密钥(public encryption key 1091)([0017])。对比文件未公开“软件系统”、“能力”、“与登记过程有关的步骤以及功能”等。 | **《隐含公开》** (仅针对“公共加密密钥”) <br><br>目标专利的登记信息包括多项内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公共加密密钥”(public encryption key 1091)这一项。因此,对于“至少一个”中的“公共加密密钥”,对比文件属于隐含公开(因为是在安全令牌中,而非作为直接的登记信息)。对于其他未列出的选项,如“软件系统”、“能力”、“步骤”等,对比文件完全没有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登记信息包括与地理位置、组织位置、所有权、加密密钥、通信参数、通信密钥和身份中的一个或多个关联的信息。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公开了安全令牌中的加密密钥(public encryption key 1091, symmetric encryption key 1092)([0017])以及可以包括身份信息(identification data 120,[0008])。 | **《隐含公开》** (仅针对“加密密钥”) <br><br>目标专利的登记信息包括地理位置等多项信息。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加密密钥”和“身份”。因此,对于“至少一个”中的“加密密钥”和“身份”,对比文件属于隐含公开。对于“地理位置”、“组织位置”、“所有权”等其他信息,对比文件没有公开。 |
| **技术特征P**:其中所述登记功能包括至少两个串行化登记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未公开》** <br><br>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关于“串行化登记应用”的概念,更不用说有两个或更多。 |
| **技术特征Q**: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 | - | - |
| **技术特征R**:将所述至少两个串行化登记应用解串行化成包括与所述第一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的至少一个登记应用和包括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的至少一个登记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未公开》** <br><br>此特征是A-D特征的组合和细化,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相关基础特征。 |
| **技术特征S**:(空) | - | - |
| **技术特征T**: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登记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未公开》** <br><br>此特征是F特征的细化,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相关基础特征。 |
| **技术特征U**:进一步包括: | - | - |
| **技术特征V**:确定所述第二装置已经成功登记。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描述了匹配系统42判断生物模板是否匹配([0031]),并在匹配成功后发送授权([0031]),这可以视为一种成功验证。 | **《未公开》** <br><br>目标专利中是判断“登记”是否成功,这是一个比“匹配”或“验证”更复杂的过程,涵盖了配置、存储信息等多个步骤。对比文件中的“匹配成功”仅是一个验证环节,不涉及装置自我配置并完成向系统注册的完整“登记”过程的成功与否。 |
| **技术特征W**:(空) | - | - |
| **技术特征X**:终止所述第一装置上的所述至少一个登记应用。 | **对比文件公开内容**:对比文件未公开此特征。 | **《未公开》** <br><br>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登记应用”这一概念,因此也不存在终止该应用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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