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是一名资深专利代理师,现在我将严格遵循您的要求,对对比文件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进行深入比对。
请在回答的开始明确对比文件的名称:2017-04-27_WO2017069422A_发明申请_WO2017069422A1 USER TERMINAL DEVICE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WEB SERVICE THEREOF和目标专利的名称:1166使用串行化应用的装置登记CN112106392B以及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
**对比文件名称:** 2017-04-27_WO2017069422A_发明申请_WO2017069422A1 USER TERMINAL DEVICE AND METHOD FOR PROVIDING WEB SERVICE THEREOF
**目标专利名称:** 1166使用串行化应用的装置登记CN112106392B
**模型名称:** Gemini 1.5 Pro (或当前使用的模型)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以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 获得(110、410)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功能的表示<br><br>**《未公开》** | **段落[109]引用:** “用户终端设备100可以向IoT设备200传送与设置的web服务对应的地址信息。” <br><br>**段落[192]-[193]引用:** “用户终端设备100连接到web服务器50(S1210)...用户终端设备100基于接收到的用户命令,设置由web服务器50提供的多个服务中的至少一个(S1220)。” | 对比文件中的“用户终端设备100”通过主动连接web服务器(S1210)并接收用户命令(S1220)来获取地址信息。这并非获得“登记功能的表示”。目标专利中的“登记功能的表示”是例如QR码、条形码等,其本身承载了串行化登记应用,需要第一装置通过扫描等方式被动获得。对比文件未公开通过扫描、读取等方式获得一个编码了特定功能的“表示”。 |
| **技术特征B:** 其中所述登记功能与至少一个串行化登记应用关联<br><br>**《未公开》** | **段落[194]引用:** “关于web服务的地址信息可以是存储了执行web服务的脚本信息的服务器的URL信息。因此,IoT设备200可以通过地址信息连接到web服务器50,下载脚本信息,并基于脚本信息接收各种web服务。” | 对比文件中的“地址信息”指向一个外部服务器,IoT设备从该服务器下载“脚本信息”。而目标专利中的“登记功能”与一个“串行化登记应用”直接关联,该应用本身包含了登记信息,并可以被解串行化。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任何将功能/应用进行串行化处理的概念,其核心是网络地址的传递,而非本地化、串行化应用的传递和解串行化。 |
| **技术特征C:** 所述至少一个串行化登记应用包括与所述第一和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br><br>**《未公开》** | **段落[194]引用:** “关于web服务的地址信息可以是存储了执行web服务的脚本信息的服务器的URL信息。因此,IoT设备200可以通过地址信息连接到web服务器50,下载脚本信息,并基于脚本信息接收各种web服务。” | 对比文件中的“脚本信息”仅用于执行特定的web服务,不包含与“第一装置”(用户终端设备100)和“第二装置”(IoT设备200)均关联的“登记信息”。目标专利中的登记信息用于将第二装置登记到IoT环境,其信息是双向的、与环境配置相关的。对比文件的脚本信息只服务于单一web服务功能,不涉及装置向环境的登记。 |
| **技术特征D:** 解串行化(120、411)所述登记应用<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解串行化”这一技术手段。其技术方案中,用户终端设备100获取地址信息后直接传送,无需执行解串行化操作。IoT设备200获取地址信息后,从服务器下载脚本信息,这个过程也不涉及解串行化。 |
| **技术特征E:** 使得与所述第一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和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分离<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解串行化过程,因此更不存在从一个整体的应用中分离出分别与第一装置和第二装置关联的信息这一步骤。其地址信息是单方向的,用于指向脚本位置,不包含需要分离的、针对不同装置的信息。 |
| **技术特征F:** 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140、412)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br><br>**《未公开》** | **段落[109]引用:** “用户终端设备100可以向IoT设备200传送与设置的web服务对应的地址信息。” <br>**段落[194]引用:** “用户终端设备100将关于设置的web服务的地址信息传送到IoT设备200(S1230)。” | 对比文件中传送的是“地址信息”(URL),而非“登记信息”。目标专利中的“登记信息”是解串行化后得到的、用于配置第二装置并使之完成登记过程的具体数据(如加密密钥、通信参数等)。地址信息仅仅是获取脚本的一个指针,其本身不是用于配置和登记的“登记信息”。 |
| **技术特征G:** 以用于通过基于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配置所述第二装置来发起由所述第二装置执行所述第二装置的登记过程<br><br>**《未公开》** | **段落[110]引用:** “IoT设备200可以基于地址信息连接到web服务器50以下载脚本信息并下载该脚本信息。” <br>**段落[182]引用:** “如果从外部用户终端设备100接收到地址信息,处理器250可以控制通信器210基于地址信息下载用于执行web服务的脚本信息。” | 对比文件中,IoT设备200基于接收到的地址信息,其动作是下载脚本信息来执行一个**web服务**(例如商品购买)。目标专利中,第二装置是基于接收到的登记信息来执行向IoT环境的**登记过程**(配置身份、权限、通信等)。两者的目的和过程完全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登记过程”的内容,其配置是基于脚本的web服务功能,而非装置本身向环境的登记。 |
| **技术特征H:** 从所述第二装置(150)接收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配置信息。<br><br>**《未公开》** | **段落[72]引用:** “如果IoT设备200基于脚本信息感测到预定状态,处理器190可以控制通信器110的通信电路从IoT设备200接收与预定状态对应的URL信息,以便基于接收到的URL信息提供web服务。” <br>**段落[73]引用:** “如果选择IoT设备200上的按钮,IoT设备200可以基于脚本信息将与按钮对应的产品购买请求传送到web服务器50或用户终端设备100。” | 对比文件中,用户终端设备100从IoT设备200接收的是用于“提供web服务”的请求信息(如URL信息、产品购买请求),而不是与第二装置自身关联的“配置信息”。目标专利中的“配置信息”是登记过程的反馈,例如第二装置的身份、公共密钥等,用于完成登记。对比文件的反馈信息是服务请求的触发,两者性质不同。 |
| **技术特征I:** 其中所述第二装置是物联网(IoT)装置<br><br>**《直接公开》** | **段落[1]引用:** “...例如,提供一种通过向IoT设备提供脚本信息来提供web服务的用户终端设备及其web服务提供方法。” <br>**段落[50]引用:** “所述IoT设备200可以是...冰箱200-1、智能电视200-2、打印机200-3等。” | 对比文件明确且反复地指出其第二装置为“IoT设备200”,即物联网装置。这与目标专利的技术特征I完全一致。 |
| **技术特征J:** 其中所述第一装置是无线通信装置。<br><br>**《直接公开》** | **段落[55]引用:** “根据示例实施例的用户终端设备100可以包括,例如,智能电话、平板个人电脑、移动电话...” <br>**段落[66]引用:** “用户终端设备100包括通信器110、输入单元180和处理器190。” | 对比文件中的“用户终端设备100”被明确描述为智能电话、平板电脑等设备,这些都属于无线通信装置。其具备通信器(包括Wi-Fi、蓝牙等无线通信模块),符合目标专利对第一装置的定义。 |
| **技术特征K:** 其中所述登记功能的所述表示是QR码、条形码和RF-ID芯片中的一个或多个。<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QR码、条形码、RF-ID芯片或其等同的物理/电子表示形式。其信息(地址信息)是通过网络连接(S1210)并由用户设置后(S1220)直接传送的,并非通过扫描物理编码获得。 |
| **技术特征L:** 其中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对所述第二装置是未知的。<br><br>**《未公开》** | **段落[182]引用:** “如果从外部用户终端设备100接收到地址信息,处理器250可以控制通信器210基于地址信息下载用于执行web服务的脚本信息。” | 对比文件中的地址信息对IoT设备可能是未知的,但地址信息本身不是“登记信息”。且第二装置执行的是基于脚本信息的web服务,其功能脚本是从服务器下载的,并非执行一个对其未知的、“登记”相关的信息配置。目标专利中,登记信息的未知性是确保安全性的关键,而对比文件没有公开这种为安全目的而设计的“未知登记信息”的概念。 |
| **技术特征M:** 其中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登记信息包括以下中的至少一个:<br>**技术特征N:** 所述IoT环境的公共加密密钥、软件系统、能力、与所述登记过程有关的步骤以及功能。<br><br>**《未公开》** | **段落[111]引用:** “这里,脚本信息可以包括执行服务的条件、与条件对应的动作信息、用户的登录信息、用户授权信息等。” <br>**段落[152]引用:** “例如,脚本信息可以存储用于IoT设备200执行web服务的状态信息以及与状态信息对应的web服务匹配的信息。” | 对比文件中的“脚本信息”包含的是执行特定web服务(如自动订购)的条件和动作,例如用户登录信息。而目标专利的登记信息是针对IoT装置向环境登记的,包括“IoT环境的公共加密密钥”、“与登记过程有关的步骤”等环境级配置。目标专利的登记信息服务于登记过程本身,而对比文件的脚本信息服务于一个具体的应用层web服务,两者在内容和目的上完全不同。 |
| **技术特征O:** 其中所述登记信息包括与地理位置、组织位置、所有权、加密密钥、通信参数、通信密钥和身份中的一个或多个关联的信息。<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IoT装置自身“地理位置、组织位置、所有权”等环境配置信息的获取和传递。其核心是传递一个服务地址,不涉及对IoT装置本身进行身份、位置、所有权的配置。 |
| **技术特征P:** 其中所述登记功能包括至少两个串行化登记应用<br>**技术特征Q:** 所述方法进一步包括:<br>**技术特征R:** 将所述至少两个串行化登记应用解串行化成包括与所述第一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的至少一个登记应用和包括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登记信息的至少一个登记应用<br>**技术特征S:** <br>**技术特征T:** 向所述第二装置传送与所述第二装置关联的所述至少一个登记应用。<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关于“串行化登记应用”及“解串行化”的概念,因此也不存在涉及两个或多个串行化应用的任何变体。其整个技术方案是线性的:获取地址 -> 传送地址 -> 下载脚本 -> 执行服务。与目标专利中复杂的应用分发、解串行化和分离信息的流程完全无关。 |
| **技术特征U:** 进一步包括:<br>**技术特征V:** 确定所述第二装置已经成功登记<br>**技术特征W:** <br>**技术特征X:** 终止(160、414)所述第一装置上的所述至少一个登记应用。<br><br>**《未公开》** | 通篇未发现相关内容。 | 对比文件没有“登记过程”,因此不存在“确定成功登记”或“终止登记应用”的步骤。其web服务完成后,无需特定步骤来终止一个本地应用。目标专利中的这些步骤是为了确保登记过程的闭环和安全结束,这在对比文件中没有对应。 |
**结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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