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8-10-01_TW200838927A_发明专利_TW200838927A 光反射樹脂組合物,光發射裝置及光學顯示裝置 LIGHT REFLECTING RESIN COMPOSITION, LIGHT EMITTING APPARATUS AND OPTICAL DISPLAY APPARATUS
目标专利名称:1283用于LED的反射基底CN102549783B
调用模型名称:DeepSeek
### 特征比对表格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括发光二极管(LED)管芯。《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3页:“LED晶片102藉助晶粒接合樹脂103接合至安裝引線105之杯狀底部表面。” 以及第5页:“光發射器件4係LED晶片。”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LED晶片作为光发射器件,即LED管芯,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且毫无疑义地确定。 |
| 技术特征B:所述LED管芯包括在生长衬底上外延生长的半导体层。《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LED管芯的内部结构或制造工艺,未提及生长衬底或外延生长,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合理推断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C:其上安装有所述LED管芯的底座。《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5页:“接合材料1可將光發射器件4接合並固定至基材3。” 以及图3对应说明:“基材13”及“光發射器件14”。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基材(substrate)用于安装LED芯片,即底座,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 |
| 技术特征D:在LED管芯与底座之间存在间隙。《隐含公开》 | 说明书第5页及图2显示接合材料1位于光发射器件4与基材3之间,形成接合层。 | 由接合材料层的存在可以合理推断出在LED管芯与底座之间存在间隙,否则无法容纳接合材料。对比文件虽未明确描述间隙,但本领域技术人员可必然推理出该结构特征,因此隐含公开。 |
| 技术特征E:在LED管芯上模制的电绝缘底部填充材料。《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使用接合材料(膏或薄片)通过涂覆或层压方式安装,未涉及模制工艺,也未明确称为“底部填充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出模制形成底部填充材料。 |
| 技术特征F:所述底部填充材料被蚀刻从而保留在所述LED管芯与所述底座之间以及在所述半导体层侧面上。《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蚀刻步骤,也未提及保留材料在特定位置,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G:该底部填充材料还在底座的表面上形成围绕LED管芯的基本上平坦的反射层。《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5页及图3:“將光反射樹脂組合物之光反射層11佈置於基材上並隨後將諸如LED晶片等光發射器件14佈置並固定在此光反射層11上。在此情形下,如圖3所示,一直到光反射層11與光發射器件14之接合部分之周邊部分皆存在光反射層11。”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光反射层11形成在基材13上并围绕LED芯片14,该反射层由树脂组合物形成,具有平坦表面,且起到接合和反射作用,等同于目标专利中底部填充材料形成的反射层。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该结构。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底部填充材料已经从所述生长衬底上方以及从所述生长衬底的侧表面上被蚀刻掉。《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生长衬底,也未涉及蚀刻去除材料,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推知。 |
| 技术特征I:从而允许所述生长衬底的去除;并且中,所述生长衬底已被去除。《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提及生长衬底的存在或其去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底部填充材料包括灌注有TiO2的硅树脂。《未公开》 | 说明书第3页:“不具有碳-碳雙鍵之環氧樹脂”及“氧化鈦”。 | 对比文件明确使用环氧树脂,而非硅树脂,技术方案不同,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出使用硅树脂的结论。 |
| 技术特征K:其中TiO2包括按重量计超过5%的底部填充材料。《未公开》 | 基于特征J未公开,且对比文件含量基于环氧树脂,非硅树脂,故不适用。 | 由于特征J未公开,本特征依赖的树脂体系不同,对比文件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L:还包括在LED管芯上的磷光体层。《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磷光体层,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推知。 |
| 技术特征M:该磷光体层具有在反射层之上延伸的表面。《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同特征L,未公开。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反射层延伸至底座的边缘。《未公开》 | 图3及说明未明确反射层延伸至基材边缘。 | 对比文件仅描述反射层围绕芯片周边,但未说明延伸至底座边缘,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O:其中,LED管芯与底座之间的底部填充材料的厚度小于反射层的厚度。《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厚度比较,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得出。 |
| 技术特征P:其中,反射层的厚度大于30微米。《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6页:“厚度通常係約50至約200微米且較佳係約80至約120微米。” | 对比文件公开的薄片(即反射层)厚度范围下限50微米,远大于30微米,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 |
| 技术特征Q:其中,反射层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大于80%。《直接公开》 | 说明书第6页:“初始反射係數係至少80%且較佳係至少90%。” 及“在全可見波長區域之至少短波長範圍內之初始反射係數係至少80%。”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反射层在可见光区域(至少短波长)反射率大于8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 |
| 技术特征R:其中,所述底部填充材料包括灌注有反射颗粒的硅树脂。《未公开》 | 同特征J,对比文件使用环氧树脂,非硅树脂。 | 对比文件未公开使用硅树脂,故本特征未公开。 |
| 技术特征S:还包括在LED管芯和反射层的一部分上模制的透明透镜。《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透镜模制,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推知。 |
| 技术特征T:其中,使用激光剥离工艺去除所述生长衬底。《未公开》 | 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涉及生长衬底去除工艺,特别是激光剥离,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合理推断。 |
| 技术特征U:还包括在LED管芯上模制磷光体层。《未公开》 | 同特征L,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磷光体层模制。 |
| 技术特征V:其中,磷光体层的顶表面在反射层的顶表面之上延伸。《未公开》 | 同特征M,无相关公开内容。 | 对比文件未公开磷光体层及其延伸关系。 |
| 技术特征W:其中,所述底部填充材料包括灌注有TiO2的硅树脂。《未公开》 | 同特征J,对比文件使用环氧树脂,非硅树脂。 | 对比文件未公开硅树脂体系。 |
| 技术特征X:反射层对可见光的反射率大于80%。《直接公开》 | 同特征Q引用。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反射率大于80%,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确定。 |
根据上述比对,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A、C、G、P、Q、X,隐含公开了技术特征D。其他技术特征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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