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2009-04-01_EP2041230A_发明公开_EP2041230A1 A PRINTING INK
**目标专利名称**:1636用于三维打印的组合物CN108699281B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未指定
以下是对目标专利权利要求各技术特征的公开性比对。对于每个技术特征,先列出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然后提供对比文件原文(翻译为中文)并标注所在部分,最后进行公开性论述。由于对比文件没有段落编号,引用内容均标注其在说明书中的大致位置(例如“发明内容”、“实施例”等)。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成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包含热固性化合物、相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热固性化合物1重量份至40重量份的热塑性树脂、和相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热固性化合物0.01重量份至25重量份的磁性颗粒<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公开了“至少一种可辐射固化单体”(相当于热固性化合物)和“至少一种被动热塑性树脂”,并指出被动树脂含量为2-15 wt%(基于墨水总重)。例如:“所述被动树脂以基于墨水总重的2至15wt%存在”(发明内容部分)。但未公开任何磁性颗粒的含量。 | 目标专利要求同时包含特定比例的热固性化合物、热塑性树脂和磁性颗粒。对比文件虽公开了热固性化合物(可辐射固化单体)和热塑性树脂(被动树脂)的共存,但完全未提及磁性颗粒,更未给出其含量范围(0.01-25重量份)。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直接或间接得到包含磁性颗粒的技术方案,技术特征A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B**:其中所述热塑性树脂在固化前的玻璃化转变温度在40℃至150℃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优选地”一段中明确记载:“所述树脂的玻璃化转变温度为20至150℃。更优选地,最低为30℃或更高,更优选为40℃或更高,最优选为45℃或更高;最高为120℃或更低,更优选为100℃或更低,最优选为80℃或更低。”(发明内容中关于树脂的部分) | 对比文件直接给出了玻璃化转变温度的上限150℃和下限40℃的明确范围(优选下限40℃),该范围与目标专利完全相同(40℃至150℃)。对比文件中的树脂正是权利要求所述的热塑性树脂(被动树脂),且该Tg值针对的是固化前的树脂,因为被动树脂在固化过程中不参与反应,其Tg是固化前的固有属性。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确定该技术特征已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C**:其中所述磁性颗粒具有至少两个磁畴<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全文未提及磁性颗粒、磁畴或任何磁性材料。 | 目标专利的磁性颗粒是多磁畴结构,以实现外部磁场下的振动发热。对比文件涉及的是辐射固化墨水,完全不包含磁性成分,因此不可能公开磁性颗粒的磁畴结构。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D**:通过外部交流磁场而被磁化<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磁场或磁化过程。 | 目标专利通过外部交流磁场使磁性颗粒磁化并产生热。对比文件的固化方式为紫外光照射,不涉及磁场。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得到任何关于磁场磁化的技术内容,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E**:其中所述磁畴在不存在外部磁场时不规则地排列<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关于磁畴排列的任何描述。 | 该特征与磁性颗粒的磁畴取向直接相关,对比文件无任何磁性材料内容,故不可能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F**:其中所述磁性颗粒通过磁化反转而振动;并且其中所述磁性颗粒的矫顽力在1千奥斯特至200千奥斯特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磁化反转、振动或矫顽力。 | 该特征限定了磁性颗粒的加热机制和矫顽力参数,均是磁性材料的特性。对比文件无磁性材料记载,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其中所述磁性颗粒的平均颗粒尺寸在20nm至300nm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纳米尺寸的磁性颗粒。 | 目标专利的磁性颗粒为纳米尺度,对比文件无任何颗粒尺寸要求,也未涉及磁性颗粒,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H**:其中所述磁畴的平均尺寸在10nm至50nm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磁畴尺寸的相关内容。 | 磁畴尺寸是磁性颗粒的微观结构,对比文件完全未涉及,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I**:在固化前的表面能在20mN/m至50mN/m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没有直接提及表面能,也未给出任何表面能范围。虽然喷墨墨水通常需要关注表面张力,但对比文件仅规定了粘度范围(<100 mPas),未提到表面能的具体数值。 | 目标专利通过控制表面能改善打印时的流动性和粘附性。对比文件虽为喷墨墨水,但并未公开表面能在20-50 mN/m的范围,也没有教导或暗示该范围的重要性。因此,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J**:其中所述磁性颗粒在25℃下的饱和磁化强度值在20电磁单位/g至150电磁单位/g的范围内<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无磁性颗粒及其磁化强度内容。 | 饱和磁化强度是磁性材料的参数,对比文件未涉及,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K**:其中所述磁性颗粒包含金属氧化物、铁氧体或合金颗粒<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任何磁性材料。 | 目标专利的磁性颗粒可选自金属氧化物、铁氧体或合金。对比文件完全不涉及这些材料,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L**:其中所述磁性颗粒形成磁性簇<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见磁性簇的记载。 | “磁性簇”是磁性颗粒的聚集形式,对比文件无任何磁性材料,故未公开。 |
| **技术特征M**:其中所述热固性化合物包含至少一种热固性官能团<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明确记载“至少一种可辐射固化单体”,并指出优选单体为(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合适的单官能单体包括……(甲基)丙烯酸酯单体”(发明内容部分)。(甲基)丙烯酸酯基团属于可聚合的官能团,在目标专利说明书中明确列为热固性官能团的一种(参见[0035]段:“可固化官能团可以包括环氧基、丙烯酸类基团”)。 | 对比文件公开了至少一种含有可辐射固化官能团(即(甲基)丙烯酸酯)的单体,该官能团在目标专利中被明确认定为热固性官能团。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直接确定对比文件公开了“热固性化合物包含至少一种热固性官能团”这一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N**:其中所述热固性官能团包括环氧基、缩水甘油基、异氰酸酯基、羟基、羧基或酰胺基<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列举的可辐射固化单体主要为(甲基)丙烯酸酯类,未提及环氧基、异氰酸酯基等特定官能团。仅在列举其他可能单体时提到“乙烯基醚”,但也未落入上述列表。 | 目标专利要求热固性官能团选自特定的一组官能团。对比文件的主要官能团为(甲基)丙烯酸酯,该官能团并不在特征N的列表中(目标专利说明书将丙烯酸类基团单独列出作为可固化官能团,但特征N的列表不包括丙烯酸类;且特征M与N是分立的,特征N是M的进一步限定)。因此,对比文件未公开特征N所述的任何特定官能团,该特征未被公开。 |
| **技术特征O**:其中所述热塑性树脂包括丙烯酸类树脂、有机硅树脂、氟树脂、苯乙烯树脂、聚烯烃树脂、热塑性弹性体、聚氧化烯树脂、聚酯树脂、聚氯乙烯树脂、聚碳酸酯树脂、聚苯硫醚树脂、聚氨酯、纤维素树脂、聚缩醛树脂、三聚氰胺树脂、聚氨酯树脂或聚酰胺树脂<br>**公开性判断: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在描述被动热塑性树脂时明确指出:“树脂的实例包括选自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酮树脂、硝基纤维素树脂、苯氧基树脂、聚酯树脂、PVC树脂或其混合物的树脂。”(发明内容部分)。其中“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PVC树脂”分别对应特征O中的“丙烯酸类树脂”、“聚酯树脂”、“聚氯乙烯树脂”。 | 对比文件直接列举了三种明确属于特征O列表中的树脂(丙烯酸树脂、聚酯树脂、PVC树脂),且这些树脂在对比文件中正是用作热塑性树脂(被动树脂)。由于特征O采用“包括”的开放式表述,对比文件公开的这些树脂种类足以构成对该技术特征的直接公开。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认为对比文件公开了热塑性树脂包含丙烯酸类树脂、聚酯树脂或聚氯乙烯树脂等选择。 |
| **技术特征P**:还包含热固化剂<br>**公开性判断:未公开** | 对比文件使用的固化引发剂为光引发剂(如自由基光引发剂、阳离子光引发剂),说明书提到:“所述墨水还包括光引发剂……在辐射(例如紫外光)下引发单体聚合。”(发明内容部分)。全文未提及热固化剂。 | 目标专利的热固化剂用于与热固性化合物反应形成交联结构,且通常为潜伏性固化剂(如咪唑化合物)。对比文件依赖光引发剂实现固化,没有使用或暗示使用任何热固化剂。因此,该技术特征未被公开。 |
**公开性代码输出**:
根据上述分析,对比文件直接公开了技术特征B、M、O;未隐含公开任何其他技术特征。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以下代码:
<<<B>>><<<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