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文件名称**:WO2014162635A1_Description_20260621_2221
**目标专利名称**:1654偏光板CN108603968B
**调用模型名称**:GP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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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结果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中文翻译) | 公开性论述 |
| 技术特征A:应用于对波长为550nm的光的反射率为12%或更大的显示面板(未公开) | 对比文件主要涉及染料系偏光元件和偏光板,提及用于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等,但未提及显示面板的具体反射率数值。例如:“特に、反射型液晶表示装置、半透過液晶表示装置、有機エレクトロルミネッセンス等では有効な偏光素子、または、偏光板として利用される。”(中文翻译:特别是,作为偏光元件或偏光板有效用于反射型液晶显示装置、半透射液晶显示装置、有机电致发光等)。 | 目标专利限定偏光板应用于反射率12%或更大的显示面板,且说明高反射面板具有特定结构(例如无BM,滤色器存在于下基材等)。对比文件虽然提到反射型液晶,但未给出具体的反射率要求,也未公开面板结构特征,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对比文件毫无疑义地得出该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B:由以下式1计算的K1值在0.9至1.1的范围内:[式1] K1=R1(450)/R1(650)+0.044×exp(0.43×bs)(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与K1或类似公式相关的内容。 | 对比文件全文没有公开式1或K1值的概念,没有提及反射率的波长色散与单色bs的关系式,因此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C:其中,bs是所述偏光板的单色(直接公开) | “JIS・Z・8729に従って求められるa*値、および、b*値において、単体透過率測定時のa*値、およびb*値が絶対値として1以内”(根据JIS Z 8729求得的a*值和b*值中,单体透过率测量时的a*值和b*值绝对值在1以内),并在表1中给出了各实施例的b*-s值(例如实施1 b*-s=1.7,实施2 b*-s=1.3等)。 | 对比文件明确公开了单体透过率测量时的b*值(即单色bs),并给出了具体数值范围在1-3之间。因此bs作为偏光板的单色已被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D:(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该特征无具体技术限定,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E:所述单色意指CIE Lab色空间中的b值,R1(450)是在所述偏光板位于对波长为550nm的光的反射率为23%的反射表面上的状态下测量的所述偏光板对波长为450nm的光的以%为单位的反射率(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R1(450)的测量方法或定义。 | 目标专利定义了R1(450)的具体测量条件(反射表面反射率23%),对比文件仅公开了透过率测量,没有公开在反射表面上的反射率测量,因此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F:R1(650)是在所述偏光板位于对波长为550nm的光的反射率为23%的反射表面上的状态下测量的所述偏光板对波长为650nm的光的以%为单位的反射率(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R1(650)的测量。 | 同特征E,未公开。 |
| 技术特征G:所述偏光板还满足以下条件1至4中的至少一个条件:条件1:CIE Lab色空间中的-a值为2或更小,条件2:CIE Lab色空间中的b值为4或更小,条件3:CIE Lab色空间中的b值与-a值之比,即-b/a,为2.5或更小,条件4:CIE Lab色空间中的-bc值为0.05至40。(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表1中实施例1-9的a*-s和b*-s值:例如实施1 a*-s=-0.6, b*-s=1.7;实施2 a*-s=-0.7, b*-s=1.3;实施3 a*-s=-0.2, b*-s=0.7;实施4 a*-s=-0.3, b*-s=1.1;实施5 a*-s=-0.5, b*-s=1.6等。同时给出正交位b*-c值:实施1 b*-c=-1.5,实施2 b*-c=-1.5等。对比文件还指出“a*-p、および、b*-pの絶対値が2以内であって、かつ、a*-c、および、b*-cの絶対値が2以内である”。 | 对比文件的实施例明确满足条件1:-a*≤2(因为a*-s绝对值≤1,故-a*≤1≤2);条件2:b*≤4(b*-s≤3.5<4);条件4:-bc值为1.5(在0.05-40内)。因此至少三个条件被满足。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该特征。 |
| 技术特征H:其中(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I:所述偏光板对非偏振光的透射率在40%至45%的范围内。(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表1中Yr(单体透过率)值:实施1 41.1%,实施2 40.9%,实施3 41.2%,实施4 39.5%(略低于40但接近),实施5 41.3%,实施6 41.4%,实施7 39.5%,实施8 39.2%,实施9 43.0%。同时说明书提到“単体透過率が35%乃至60%”且优选“40%乃至55%”。 | 对比文件公开了单体透过率的具体数值,其中实施1、2、3、5、6、9均在40-45%范围内,因此直接公开了该特征。 |
| 技术特征J:满足(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K:条件1至3中的至少两个条件。(直接公开) | 基于特征G的相同数值,对比文件实施例均满足条件1和条件2。 | 对比文件实施例的a*-s和b*-s值满足-a*≤2和b*≤4,因此至少满足条件1和2,所以至少两个条件被满足。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 |
| 技术特征L:满足(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M:条件2,并且还满足条件1或3。(直接公开) | 同特征G的数值,实施2的a*-s=-0.7, b*-s=1.3,-b/a=1.857≤2.5(满足条件3),且实施2满足条件2和条件1。 | 对比文件实施例2同时满足条件2(b≤4)和条件3(-b/a≤2.5)以及条件1,因此满足特征M(条件2且满足条件1或3)。本领域技术人员可直接得出。 |
| 技术特征N:满足(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O:条件3,并且还满足条件1或2。(直接公开) | 同上,实施2满足条件3和条件1。 | 对比文件实施例2满足条件3和条件1,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P:满足(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Q:所有条件1至3。(直接公开) | 实施2的a*-s=-0.7, b*-s=1.3,-b/a=1.857≤2.5,因此满足条件1、2、3全部。 | 对比文件实施例2的数值显示满足所有三个条件,因此直接公开。 |
| 技术特征R:其中(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S:所述偏光板应用于对波长为550nm的光的反射率为12%或更大的液晶面板的观看侧。(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及“反射型液晶表示装置”、“液晶表示装置”等,但未明确是观看侧安装,也未限定面板反射率数值。 | 目标专利明确要求偏光板用于反射率12%或更大的液晶面板的观看侧,对比文件虽涉及液晶显示装置,但未公开反射率条件及具体安装侧,因此未公开。 |
| 技术特征T:其中(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U:所述偏光板具有在一个方向上形成的光吸收轴,并且对形成与所述光吸收轴成-5度至5度范围内的角的线性偏振光的透射率为0.01%或更小。(未公开) | 对比文件提到测量“絶対偏光光”的透过率Kz(平行透过率),但未明确给出具体数值。表2给出了平均透过率差值,但未直接给出0.01%以下的值。 | 对比文件没有明确公开单板对平行于吸收轴的线性偏振光的透射率具体数值,也没有提及0.01%的标准。尽管存在高偏光度,但实施例的偏振度在84-98%,对应的最小透射率可能大于0.01%。因此未公开该特征。 |
| 技术特征V:其中(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W:所述偏光板的偏振度为99.9%或更大。(未公开) | 对比文件表1中ρ值:实施1 96.5%,实施2 95.8%,实施3 96.9%,实施4 84.4%,实施5 97.7%,实施6 98.1%,实施7 98.0%,实施8 97.8%,实施9 97.3%。均小于99.9%。 | 对比文件的所有实施例的偏振度均低于99.9%,因此没有公开偏振度99.9%或更大的技术特征。 |
| 技术特征X:其中(无实质特征)(不适用) | 无 | 无需比对。 |
| 技术特征Y:所述偏光板对具有在560nm至750nm范围内的任一波长的光的光阻挡率在5.1至6.0的范围内,所述光阻挡率意指吸光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光阻挡率或吸光度在5.1-6.0范围。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特定波长范围的光阻挡率(吸光度)的相关内容,因此未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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