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的开始,明确以下信息:
- 对比文件的名称:2014-07-03_JP2014123077A_发明专利_JP2014123077A Anti-reflection body and manufacturing method therefor
- 目标专利的名称:1668减反射膜和显示装置CN108027456B
- 本次调用的模型名称:GPT-4
**特征比对表格**(按目标专利权利要求划分的技术特征逐项列出)
| 技术特征描述及公开性判断 | 对比文件原文引用(翻译为中文) | 公开性论述 |
| A. 包括:硬涂层(《直接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部分记载:“将转印材料涂布在TAC薄膜上,用UV固化形成凹凸结构S和L。”该转印材料为光固化丙烯酸酯树脂,固化后形成一固化树脂层。参见说明书实施例1:“幅300mm、長さ200mのTACフィルムから保護フィルムを剥離し、…塗布膜厚3μmになるように…転写材料を塗布した…UV露光…表面に凹凸構造Sが転写されたリールを得た。” | 对比文件公开了在基材(TAC薄膜)上通过涂布光固化树脂并固化形成具有凹凸表面的层,该层硬度较高,在功能上相当于目标专利的硬涂层(提供机械支撑和凹凸结构)。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毫无疑义地识别该层即为硬涂层,因此特征A被直接公开。 |
| B. 在所述硬涂层上形成的低折射率层(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记载在固化树脂层上形成连续的低折射率层。其第二凹凸结构L为离散凸部,并非覆盖整个表面的连续层。 | 对比文件没有公开类似目标专利的覆盖硬涂层表面的低折射率连续层,其第二凹凸结构主要用于增强强度,而非减反射层。因此未公开特征B。 |
| C. 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表面的凹凸形状的粗糙度偏度(Rsk)大于0.5且小于5(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粗糙度偏度(Rsk)或其数值范围。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关于Rsk的教导,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从中直接或隐含得到该参数范围。 |
| D. 所述表面的凹凸形状的倾斜角大于0.01度且小于0.2度(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表面凹凸的倾斜角或其数值。 | 对比文件未涉及倾斜角参数,未公开该特征。 |
| E. 其中,所述硬涂层包含含有可光聚合的化合物的(共)聚合物的粘合剂树脂和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有机或无机微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中使用光固化丙烯酸酯树脂(可光聚合化合物),即公开了粘合剂树脂部分。但未公开在树脂中分散有有机或无机微粒。 | 对比文件仅公开了粘合剂树脂(可光聚合化合物的共聚物),但完全没有提及微粒的存在。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从对比文件得出必须添加微粒,因此未完整公开技术特征E。 |
| F. 其中,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的粒径为1μm至5μm(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任何微粒,更未提及粒径。 | 无相关内容,未公开。 |
| G. 其中,所述硬涂层的厚度大于5μm且小于10μm(未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中转印材料涂布厚度为3μm或5μm,并未限定硬涂层的厚度范围大于5μm且小于10μm。 | 对比文件给出的厚度(3μm、5μm)不满足>5μm且<10μm的范围,且无相关教导,故未公开。 |
| H. 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表面的凹凸形状的粗糙度偏度(Rsk)和倾斜角是通过非接触式表面形状测量仪(3D光学轮廓仪)测量的结果(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使用非接触式表面形状测量仪(3D光学轮廓仪)测量Rsk和倾斜角。 | 对比文件未公开任何具体测量设备或方法,未公开特征H。 |
| I. 其中,所述减反射膜在380nm至780nm的波长范围内的平均反射率小于4%(未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评价了光学性能(屏幕清晰度、外光反射次数),但未给出具体的反射率数值(如平均反射率小于4%)。 | 对比文件缺乏具体反射率数值,未公开该定量特征。 |
| J. 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内部雾度大于0且小于10%(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内部雾度参数。 | 无相关内容。 |
| K. 其中,所述减反射膜的外部雾度大于0且小于0.5%(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外部雾度参数。 | 无相关内容。 |
| L. 其中,基于100重量份的所述可光聚合的化合物的(共)聚合物,所述硬涂层包含1重量份至20重量份的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微粒及其含量。 | 无相关内容。 |
| M. 其中,基于所述有机或无机微粒以及无机纳米粒子的总重量,所述硬涂层还包含3重量%至10重量%的直径为1nm至50nm的无机纳米粒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无机纳米粒子。 | 无相关内容。 |
| N. 其中,所述硬涂层还包含直径大于50nm且为120nm以下的无机纳米粒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涉及该类无机纳米粒子。 | 无相关内容。 |
| O. 其中,所述低折射率层包含:粘合剂树脂(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公开低折射率层,故无粘合剂树脂。 | 对比文件无低折射率层的概念,故不公开。 |
| P. 该粘合剂树脂包含可光聚合的化合物、含有光反应性官能团的氟系化合物和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之间的交联聚合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氟系化合物和聚倍半硅氧烷。 | 对比文件中使用的树脂为常规光固化丙烯酸酯,无氟系化合物和聚倍半硅氧烷,故未公开。 |
| Q. 分散在所述粘合剂树脂中的无机微粒(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低折射率层中的无机微粒。 | 无相关内容。 |
| R. 其中,在所述聚倍半硅氧烷上取代的反应性官能团包括选自醇、胺、羧酸、环氧化物、酰亚胺、(甲基)丙烯酸酯、腈、降冰片烯、烯烃、聚乙二醇、硫醇和乙烯基中的至少一种官能团(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聚倍半硅氧烷及其取代基。 | 无相关内容。 |
| S. 其中,所述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还被选自具有1至30个碳原子的直链或支链烷基、具有6至30个碳原子的环烷基和具有6至30个碳原子的芳基中的至少一个非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 | 无相关内容。 |
| T. 其中,所述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聚倍半硅氧烷包括被至少一个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具有笼形结构的多面体低聚倍半硅氧烷(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 | 无相关内容。 |
| U. 其中,所述具有笼形结构的多面体低聚倍半硅氧烷的至少一个硅原子被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 | 无相关内容。 |
| V. 未被反应性官能团取代的其余硅原子被非反应性官能团取代(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 | 无相关内容。 |
| W. 其中,在所述聚倍半硅氧烷上取代的反应性官能团与非反应性官能团的摩尔比为0.20以上(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 | 无相关内容。 |
| X. 其中,所述可光聚合的化合物包含含有(甲基)丙烯酸酯基或乙烯基的单体或低聚物(未公开) | 对比文件实施例使用的光固化丙烯酸酯树脂必然含有(甲基)丙烯酸酯基单体或低聚物。例如,使用了“光硬化性アクリレート樹脂”。但该特征在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属于低折射率层的限定(O-Z范围),而对比文件无低折射率层。 | 技术特征X在目标专利权利要求中隶属于低折射率层相关的特征群(O至Z),因此其可光聚合化合物应理解为低折射率层中的组分。对比文件没有公开低折射率层,因此该特征不被视为公开。若脱离低折射率层语境,对比文件公开了硬涂层中的可光聚合化合物,但特征X的上下文决定了其属于低折射率层,故未公开。 |
| Y. 其中,所述氟系化合物中含有的光反应性官能团是选自(甲基)丙烯酸酯基、环氧基、乙烯基和硫醇基中的至少一种(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到任何氟系化合物。 | 无相关内容。 |
| Z. 其中,所述无机微粒是数均粒径为10nm至100nm的中空二氧化硅粒子(未公开) | 对比文件未提及中空二氧化硅粒子。 | 无相关内容。 |
**输出代码**(仅对直接公开或隐含公开的特征给出对应代码)
根据上述判断,只有技术特征A被对比文件直接公开,其他特征均未被直接或隐含公开。因此,在回答结尾插入对应的代码:
<<<A>>>
注意:由于特征X虽涉及(甲基)丙烯酸酯基,但结合权利要求上下文属于低折射率层,对比文件未公开低折射率层,故不认为是特征X的公开。因此不输出<<<X>>>。
最终回答代码:<<<A>>>